撰文刘铮
“所有的历史都是平等的,但一些历史比另一些历史更平等。”历史在我们面前,不再是一个均质的空间,历史时段、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纷纷到我们这里来要加权、要区别待遇了。我们……得另搞一套历史感觉的拓扑学。
对麦考莱的《英国史》,一般的介绍会说,它是19世纪最畅销、最受欢迎的史书,但往往不忘补上一句:尽管现在几乎已经没有人再读它了。
可是今天,《英国史》在中国同时出现了两部汉译本(虽然都只是五卷中的第一卷),我们要不要读它呢?假如要读它,我们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才有别于几乎一整个世界的读者呢?
一
只要稍微留意一下对《英国史》的近代评价,我们就不难发现,贬低、轻视、讥嘲……已经成为主流;与维多利亚时代读者的狂热反应形成对照,现在我们是要在批评、挖苦的字缝里苦苦寻找那些不太情愿、经过重重保留的称许了。
试着将近代学者指出的麦考莱《英国史》的缺点加以总结,大致就是以下这些:粗疏、狭隘、武断、肤浅。
麦考莱写《英国史》的时候,曾以同代的几位历史学家的著作为基础,可是他的作品在史料搜集、辨析上远远够不上专业,后出的反不如前人的精密。阿克顿爵士(lordacton)曾评价说:“他对17世纪以前的历史缺少值得重视的知识;他对外国史、宗教、科学和艺术一无所知。”当代历史学家安格斯-巴特沃斯(l.m.angus-butterworth)揶揄说:“可能从来没有一位史学家做了这么少的研究,懂得这么少的东西,便来写书。”(见tenmasterhistorians,universitypress,1961;此书关于麦考莱的一章几乎把他奚落了个够)查尔斯·弗斯(charlesfirth)专门写过一本挺厚的《麦考莱英国史衡估》(acommentaryonmacaulay’shistoryofengland),在评定其优长之余,也历数了《英国史》的缺陷。其中重要的一条,是说麦考莱“心胸不够开阔,接受不了新观念、新史料”。在麦考莱心目中,奥兰治的威廉是大英雄,作为敌对方的詹姆士二世就不免沦为奸角。弗斯说:“同样的事情,发生在詹姆斯二世身上就是罪行,发生在威廉三世身上,只算无伤大雅的小过”。弗斯还说,麦考莱为党见所囿,“他看托利党人的缺点总比看辉格党人的毛病敏锐得多”。麦考莱为了铺陈自己的见解,甚至为了行文方便,常常罔顾史实所处的时代。苏联的学者就不无调侃意味地写道:“俄国史学家m.彼得罗夫公正地指出,‘任意’处理事实,是麦考莱一切著作的特点。”(见维诺格拉多夫《近代现代英国史学概论》,三联书店1961年第一版,第35页)生活中,麦考莱的确是个俗人,享用了什么好的吃食,总是津津乐道。这种气质也渗入著作当中,马修·阿诺德就认为,这位史学家似乎集英国中产阶级庸俗之大成。麦考莱对人性的高深与幽微缺乏体察,有时或者干脆就懒得去体察,因此,他的史著的脸谱化倾向相当明显,英雄豪杰也显得俗气。总归一句话,如史家阿瑟·布莱恩特(arthurbryant)所说:“麦考莱工作之际,即英国史学处于最低水准之时。”
既然如此,那当年《英国史》问世之初,何以英伦上下举国若狂?总该有不凡的长处才对吧?
麦考莱的文章气势很盛。小塞吉维克(h.d.sedgwick,jr.)在1901年替美国刊行的五卷本《英国史》写长篇导言时,就归纳说,麦考莱的文风胜在“雄健、直率、斩截”。在维多利亚时代,普通人对大人物这种雄辩滔滔的劲头儿是没有抵抗力的,几个排比句砸过来,读者就拜伏在地了。
然而,这种雄肆的文风,其实是与对事实的不尊重互为表里的。小塞吉维克对此有一段精妙的解说。他说,麦考莱绝无色挠游移之态,笔下亦绝无饰词遁词,从来不说“可能”、“也许”,也从未写过“详情未悉”、“史料记载各不相同”之类的话。从来不说“可能”、“也许”,也就把一切现实与思想的暧昧、含混、复杂之处敉平了;将历史打磨得光滑平整,如同滑梯一般,论断、评判自然下得容易、下得斩截。专业史家对麦考莱的鄙视,也往往根源于此:是的,我们的文字是疙疙瘩瘩、累累赘赘,下一个小判断不知要限定和找补多少回,当然不像你的文章顺流而下、风行草偃,但我们写的那才叫历史,因为历史本身就疙疙瘩瘩、影影绰绰、矛盾丛生,有时我们甚至像那摸象的盲人,不知自己所执是象尾,还是象腿。
小塞吉维克的看法是公道的。他说,大街上有消防车呼啸而过,人们就会走近窗口看个究竟,那响动要是柔和一点,兴许就吸引不到人去看了。麦考莱的文笔,有点像铿锵的军乐,正赖此令读者感奋。宣传家、鼓动家就该是这种笔调,不像被蒙上双眼的正义女神,要小心翼翼地维持天平的平衡,挑一些“假若”、“不过”、“然而”之类的字眼来当调节的砝码。
在任何时代都一样,一本书受欢迎,并不一定因为书本身写得好,重要的是,要让普通人读得懂,而且要让他们感觉“这本书可能真的很好”。麦考莱自己的追求是什么呢?他说过:“除非有朝一日我写的东西能超过少女案头摆放的当下流行的小说,否则我是不会心满意足的。”欲与流行小说竞爽,怎么能不用讨好读者的文笔来写呢?
我们不妨再做一点细部的考察,看看麦考莱的文字功夫究竟如何。他这样描写受审时的泰特斯:“他那像獾似的短脖子和畸形腿,如狒狒般的低矮额头,紫色的脸蛋,以及令人吃惊的长下巴,曾令所有频繁出入法庭的人记忆犹新。”(《麦考莱英国史》[卷一],周旭、刘学谦译,第331页)他引用旁人的话来形容乔治·杰弗里斯的声音:“他狂怒般的叫喊听起来就像末日审判时的雷声。”(同上,第308页)獾和狒狒在文本里蹦跳,这是典型的19世纪末流文风。至于“末日审判时的雷声”,谁又听到过?
文评家圣茨伯里(georgesaintsbury)有一个观察相当敏锐,具有心理学的精确度。他说,一般大众和麦考莱的想法相同,用买书的方式与他彼此呼应。麦考莱受同代读者的欢迎,原来不是因为他比读者高明多少,而是因为他并不比读者高明多少。
二
我们已从几个侧面指摘了麦考莱的《英国史》,那么到底这部书还有没有优点呢?
总不能说它一无是处。首先,这部书全名为《詹姆斯二世登基以来的英国史》,事实上只写到威廉三世辞世就中断了,从1685年到1702年,仅仅不到二十年的光景,就居然写了五大卷,无论如何,详细总归是这部史书的长处;其次,书的第三章,通常题为“1685年英国概况”,用的是通盘总括的写法,被认为是有益的“社会史”尝试。当然,这里要加两点限定:一、即便在英国史家里,麦考莱也绝对算不上“社会史”的开山者;二、全书中,“社会史”的写法也只出现了这么一次,总体来看,《英国史》仍是一部专写帝王将相的传统政治史书。
尽管有不少论者指出,第三章所述史实,其实有不少是稍前或稍后时代才存在的,麦考莱未加辨析都给烩在一起了,但我们今天来读第三章,还是不能不佩服麦考莱的机敏。目前通行的企鹅出版社《英国史》精华版,是由著名史家休·特雷沃-罗珀(hughtrevor-roper)编选的,他从第三章里摘出的是对乡绅与牧师两个群体的描述,必须承认,这一描述精彩极了。麦考莱指出,当时的乡绅(squire)跟后来人们想象中的乡绅根本不是一回事,他们相当粗野,没见过什么世面,趣味和言辞跟普通的农民几乎没什么差别,因为僻处一陬,头脑僵化,他们的保王思想也最强烈。而乡间牧师呢,地位其实相当低下,年俸微薄,要在富人家里过寄人篱下的生活,娶妻也只能娶富贵人家的婢女,正经书籍没读过几本,学问当然是谈不到的。但你若以为既无地位又无学识的乡村神职人员不会有什么影响力,那就大错特错了。麦考莱指出,17世纪的布道坛对民众的影响力,就如同19世纪的期刊。乡下人本来就没有多少复杂的想法,每周听牧师在布道坛上长篇大论,等于一次次被“洗脑”。所以麦考莱说牧师讲道“其左右人心的效果令人战栗”(同上,第225页),并非夸大之词。
第三章里还有许多有意思的记叙。比如,在17世纪的英国,戏剧盛行,为迎合观众的趣味,最粗俗猥亵的台词偏偏安排给最受欢迎的女戏子来念,台下的男观众当然魂不守舍。再如,当日的作家文士不可能靠卖书赚钱,他们都向显贵“纠缠不休地行乞”或“卑贱地献媚”,在把作品题献给赞助人之后,等着人家赏钱。麦考莱评论道:“独立、诚实、自尊,与这类作家毫无关系。事实是,他们在道德座次上大致居于皮条客和乞丐之间。”(同上,第276页)这不免让人联想起元代所谓“八娼、九儒、十丐”的说法(当然,近年已有很多研究指出此说有夸大成分),或许麦考莱下笔之际也是想刺一刺他同代的那些文人。
麦考莱最擅长的,莫过于对那些极富戏剧性的历史场面加以细致描写。单从第一卷来说,写查理二世驾崩,写叛军首领蒙茅斯公爵被斩首,都写得极生动,历历如在目前。我们看看蒙茅斯被砍头的场景:“第一斧下去,仅仅砍出了一个微小的伤口。公爵挣扎着从石墩上抬起头,用责备的目光盯着刽子手。那颗头再次沉下去。劈砍一次接着一次,但脖子仍然没有被切断,身体还在抽动。人群中爆发出愤怒和惊恐的叫喊声。(刽子手)凯奇咒骂着扔掉了斧子,‘我没法干了,’他说,‘我的心不受控制。’‘拿起斧子,混蛋,’执行吏喊道……最终,斧子被拿了起来。接着补上的两次劈砍终结了气若游丝的生命。”(同上,第433页)若在古代,我们定要夸麦考莱具“史迁之笔”。现在,我们则不免要在心里嘀咕:“您在现场看到的?”
这种笔致,的确更像出自沃尔特·司各特,而非一个严谨的史家。但我想说的恰恰是,我们今天来读《英国史》,不必再当它是“史”,而是要像读《三国演义》那样来读它了。
《三国演义》不是《三国志》,是说部而非史书。可是,在我看来,《三国演义》与我们的相关性,比那个三国时代真确的历史事实与我们的相关性更大。历史感觉的习得,其实是必得迂回的,是不能按想象中那样走直线来shortcut(抄近路)的。哪怕你按教科书和考卷那样的方式掌握了某种真确,我们也要说你的那个真确是不作数的,是关于历史的零碎数据,而不是一种贯通的历史感觉。历史感觉的辩证法是,我们最先获得的那个感性认识,哪怕是片面、扭曲或不够确切的,也是一条必经之路。它是我们今后“扬弃”的起点。
就英国史而言,这一辩证法就表现得更明显了。詹姆斯二世也好,奥兰治的威廉也罢,跟我们中国人又有什么相干?我知道不知道他们的事迹又对我的历史感觉有多大影响?
我曾试着以相关性为标准对历史做过一个划分,比如,对于我们来说,“文革”可能就是“一阶”的历史,明清之际或法国大革命可能就是“二阶”的历史,魏晋南北朝或斯图亚特王朝可能就是“三阶”的历史……就历史的客观存在而言,这一段的历史与那一段的历史当然是平等的。可是,我们不妨开玩笑似的套用《动物农场》里的说法——“所有的历史都是平等的,但一些历史比另一些历史更平等”。什么是“更平等”?按我的理解,就是它更与我们相关,这种相关,未必一定以时间或空间上的接近为原则。为什么在我们的感觉里法国大革命比魏晋南北朝离我们更近?因为它关联的那个问题域,与我们的历史感觉有更大的交集。所以,历史在我们面前,不再是一个均质的空间了,历史时段、历史事件、历史人物要纷纷到我们这里来要加权、要区别待遇了。我们在搞那客观的、可复现的历史研究之余,也得另搞一套历史感觉的拓扑学,至少,我们要在自己的头脑里画画历史的等高线了。
夸张一点说,像麦考莱《英国史》这样的书,我们大可以让它在封闭的图书馆里安静地等候均匀降落的灰尘。对我们来说,它已经是木乃伊了。可是,我们中国人永远没有在恰当的时间点读到恰当的书这样的运气,总要慢个半拍或快个半拍,或者就像《英国史》这样,在它被送去粉碎化浆之前,不知中国哪位出版社编辑突然福至心灵,变身巫师,把僵尸唤来了。
读这作为僵尸的历史,是此时此地本不需要它,可它既然来了,我们就该想方设法从里面读出点什么,或是为它注入某种“生气”,或是从死尸里振出那么点儿“活力”来。
我们说像读《三国演义》那样读《英国史》,就是死马当活马医了。我对英国历史本无兴趣,本无关注的意愿,是要借着这“历史小说”来增加一点相关性了。至于1688年的“光荣革命”是否“光荣”,奥兰治的威廉到底伟大不伟大,那是要交给历史感觉辩证法的第二阶段去处理的。
还有一点,如果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那我们就要明白宣布我们今天的读书也都是耍流氓了。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总不是只抱着一个单纯的目的读书。我们不是只为了了解1685年到1702年的英国历史才去读麦考莱的。这还用说吗?如果是为了这个目的,我们本可以去找其他可靠得多的读物。现在我们读一本书,也等于是同时在读几本书:读19世纪历史编撰学的标本,读有点庸俗的维多利亚文风,读一百五十年前人们眼中的优秀读物……当然,同时也读书里讲的那些王室阴谋、政治对立、宗教纷争,作为我下一步批判、反拨的素材。
我的各种“读”,是交织在一起的,相互渗透,相互照明。所以就算它是僵尸,也不要紧,这里割一块组织,那里取一个切片,只当它是一个研究对象而已。我“读”的目的,就算不与原作者的本意完全无关,至少也是有待发明的了。
三
在中国读翻译著作,你读的从来不只是原作者。不管你乐意不乐意,都要“买一送一”,把那通常不怎么痛快的译本体验附送给你。
就算我们再怎么轻视麦考莱的文笔,人家说的那个意思,总要弄对才行。而汉译本的最大问题,当然永远是意思弄不对。
我们现在就以麦考莱开篇自述作意的第二段为例,看看两个译本的水平如何。
原文:
norwillitbelessmydutyfaithfullytorecorddisastersmingledwithtriumphs,andgreatnationalcrimesandfolliesfarmorehumiliatingthananydisaster.itwillbeseenthatevenwhatwejustlyaccountourchiefblessingswerenotwithoutalloy.itwillbeseenthatthesystemwhicheffectuallysecuredourlibertiesagainsttheencroachmentsofkinglypowergavebirthtoanewclassofabusesfromwhichabsolutemonarchiesareexempt.itwillbeseenthat,inconsequencepartlyofunwiseinterference,andpartlyofunwiseneglect,theincreaseofwealthandtheextensionoftradeproduced,togetherwithimmensegood,someevilsfromwhichpoorandrudesocietiesarefree.itwillbeseenhow,intwoimportantdependenciesofthecrown,wrongwasfollowedbyjustretribution;howimprudenceandobstinacybrokethetieswhichboundthenorthamericancoloniestotheparentstate;howireland,cursedbythedominationofraceoverrace,andofreligionoverreligion,remainedindeedamemberoftheempire,butawitheredanddistortedmember,addingnostrengthtothebodypolitic,andreproachfullypointedatbyallwhofearedorenviedthegreatnessofengland.
拙译:
记载胜利,也记载灾祸,并记载比灾祸更令民族蒙羞的罪愆与愚行,同样为我职责所在。你们将看到,有些事被我们视为大幸固然不错,但其实也并非全无后患。你们将看到,有效保障我们的自由免遭王权侵凌的那一体制,也催生了一种新的恶习,而这类恶习恰是绝对王权统治下所没有的。你们将看到,一半出于不智的干预,一半出于不智的漠视,财富的增长与贸易的扩张,在创造巨大福祉之余,也带来不少贫困、粗朴的社会所不曾有的罪恶;你们将看到,在王国的两大属地,大错一旦铸成,惩罚如何随之而至;你们将看到,轻率及顽固如何使维系北美殖民地与母国的纽带崩解;你们将看到,在遭罹厄运的爱尔兰,一个种族压制另一种族,一种宗教压制另一种宗教,虽然仍为帝国的一部分,但这一组成部分已如何萎顿、变形,非但不能为国家出力,还被畏惧、妒忌英国之强大的那些人引为攻击的把柄。
周旭、刘学谦译本:
在陈述功绩的同时,如实地记录那些不幸亦是我的职责所在,而民族的灾祸与愚蠢要比其他任何灾难都令人蒙羞。我们将会看到,即便那些被公正地加以陈述的历史功绩,也并非十全十美。我们将会认识到,那个有效保护我们的自由免遭国王权力侵犯的体制,一方面避免了绝对君主制的产生,另一方面却衍生出一个新的特权阶层。我们将会意识到,随着财富的增加和贸易的扩大,在创造巨大福祉的同时,部分因为不明智的干涉,部分因为不明智的忽视,也产生了一些导致贫民和激进组织滋长的邪恶因素。我们还会看到,在王国的两个重要附属领地上,因失策所导致的恶果:北美殖民地何以轻率而顽固地冲破与母国紧密相连的纽带。爱尔兰因为被不同的民族和宗教统治过而饱受非议,实际上,它仍然是英帝国的成员,但已经是日渐衰弱、不被重视的一员,没有增强整个帝国的实力,反而遭到所有那些恐惧和嫉妒英国强大实力之人的横加指责。
刘仲敬译本:
史家秉笔直书,记录灾难、胜利和邦国的大罪、大愚。后两者远比任何灾难更可耻。这些都是我的责任,但我的责任不仅限于此。拙著记述吾人所蒙福佑之要,务求恰如其分。岂容精金美玉,竟因杂质减色。宪制充分地保障了我们的自由免遭王权侵蚀。御座一旦孕育滥权的新阶级,势必撤除防范绝对君主制的藩篱。财富不断增长,贸易不断扩展。善莫大焉。然而,某些邪恶亦将如影随形。部分原因在于不明智的干涉,部分在于不明智的漠视。贫困和野蛮的社会反而不为这些邪恶所累。王室倒行逆施,坐失两大重要属国。种瓜得瓜,果报不爽。他们破坏北美殖民地与母邦的纽带,何其轻率顽固!他们以族治族,以教治教。爱尔兰何辜,竟然遭此诅咒!爱尔兰确实没有脱离帝国,然则元气凋残、苍生倒悬;其于邦本国力,焉有分毫之助?任何人只要羡慕或嫉妒英格兰的伟大,都能以爱尔兰为责难的口实。
先谈谈词汇、句意的理解错误。在evenwhatwejustlyaccountourchiefblessingswerenotwithoutalloy这一句里,account其实是“认为、视作”的意思。两个译本,一个译成“陈述”,一个译成“记述”,都错了。而刘仲敬译本将此句译为“记述吾人所蒙福佑之要,务求恰如其分。岂容精金美玉,竟因杂质减色”,则完全误解了句意。所谓notwithoutalloy,类似“福兮祸所伏”,是说我们眼中的好事、幸事未必百分之百地好。
在anewclassofabusesfromwhichabsolutemonarchiesareexempt这一说法中,class相当于kind的用法,是“种”的意思,anewclassof就是“一种新的……”。两个译本,一个译成“阶层”,一个译成“阶级”,都错了。至于刘仲敬译本将后半句译为“御座一旦孕育滥权的新阶级,势必撤除防范绝对君主制的藩篱”,则连后面的tobeexemptfrom(免于……)也没看懂,意思全不对了。
最后一句中的amemberoftheempire,butawitheredanddistortedmember,这里的member是“肢体”的意思,尤其指胳膊、腿。一个译本译成“成员”“一员”,失却了原本有的比喻意义;而另一个译本中所谓“元气凋残、苍生倒悬”,则未免空泛夸诞。
从风格的角度来看,麦考莱反复使用itwillbeseenthat……的句式,是明显的排比,而两个译本都未注意及此。本来,麦考莱这种不无虚张声势的文体,用唐宋八大家式的古文腔调来传达,是蛮不错的选择。可惜的是,刘仲敬译本中的文言成分,疵而不醇。往好了说,是优孟衣冠,刻鹄类鹜。而“种瓜得瓜,果报不爽”这类话,就未免成为笑话了。
无论如何,稍微难一点的地方,两个译本都错得太多,让人无法信任。译本的这种状态,也是我用“僵尸”这个比喻的其中一个原因所在:借尸还魂,还回来的不是完璧玉体,而是一边走一边掉渣的僵尸。
《麦考莱英国史》(卷一)
(英)托马斯·麦考莱著,周旭、刘学谦译
安徽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麦考莱英国史》(i)
(英)托马斯·麦考莱著,刘仲敬译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版
p143填字游戏答案:横向:一、威物之神;二、日出;三、埃博拉;四、提香;五、西游记;六、格陵兰;七、碧池;八、特斯拉
纵向:1.鲁西西、2.红日;3.游泳池;4.出埃及记;5.普拉提;6.香格里拉;7.福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