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大大地惊悚。
这时候广播里念到我们学院的名字,我赶紧跟着队伍上了台,从校领导手中接过文凭。转过身来一看会场掌声雷动,我爸正给我咔咔照相呢。我马上配合地咧嘴微笑,后来我妈还洗成大照片挂起来了,但我自己怎么看怎么觉得表情僵硬。能不僵硬吗,正在自诩是国家的有为青年呢,突然就成了宣武区的被告了。
从台上走下来,我爸兴致勃勃,说要到校园里继续给我拍照。走在我爸后面,看着我爸后脑勺稀疏的头发,我决定这件糟心的事还是不要告诉他老人家了,与此情此景太不搭调。再说我已经二十八岁了,该让我爸省省心了。
妇女刘碎枝的举动也太让人无法理喻了,碰瓷儿骗钱不成,竟然还要把无辜的我告上法庭。我第一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第二按交警安排掏钱看病仁至义尽,她要能赢了这官司,这还是社会主义的大晴天吗?
终于等到开庭,我收拾得干干净净,精神抖擞地去了。
一踏进法庭的门,空气都不一样,透着肃穆和紧张。妇女刘碎枝已经坐在原告席上,幽怨愤恨地看着我。
原告被告及书记员都坐好后,审判长才穿着大黑袍出来,服装和我硕士毕业那天的有点像。
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秩序,审判长宣布开庭,首先请我过目妇女刘碎枝的起诉书。三页信纸,蓝色圆珠笔手写的。说不好是谁执笔,因为字体丑陋非常,看得我十分揪心。
我粗粗略过,专挑关键字眼,诸如“我的左脚钻心地疼起来,几乎昏死过去”“无数个夜晚,我都在噩梦中看见一辆白色的帕萨特向我驶来”“她对我的伤病不闻不问,冷酷无情”……
我被那文字深深地吸引了,真正奇文共赏。
起诉书最后,妇女刘碎枝不忘提及最关键的部分:“应该赔我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五万元。”
共计五万元!我惊了!
书记员说现在由被告人,也就是我来答辩。我清清嗓子,字正腔圆地开始叙述当天的事件全过程,尽量做到有理有据。我心说就得让你们看看,谁是有素质的人,谁明摆着是来耍无赖的。
说完了我看看审判长,他面无表情,书记员倒是多看了我几眼。
接下来由原告刘碎枝出示证据。
她突然呼啦啦地掏了一堆医院诊断书出来,号称是几月几日又去哪儿看了脚,共计多少多少钱。
然后轮到我举证,我出示了当天的交警处理单。
审判长问道:“刘碎枝,你要求赔偿你一个月的误工费,四万元。依据是什么?”
刘碎枝答:“我一个月不能干活,这一个月的钱就得她给我,她轧的我!”
审判长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一个月收入四万元?”
刘碎枝:“我自己做生意的。”
审判长问:“什么生意?”
刘碎枝:“我卖凉皮儿。”
此言一出,法庭安静了。我想,卖凉皮一个月赚四万哪!早知道我也卖凉皮儿了!
书记员使劲低着头,肩头好像微微抖动,审判长的表情有点怪,像在沉吟,又像在琢磨一个冷笑话。
审判长继续问:“你在工商哪个所注册登记的?有营业执照吗?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
经过审判长连珠炮一问,刘碎枝明显蒙了,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审判长倒没问精神损失费的事儿,我觉得明明是我在精神上蒙受了很大损失,好端端地生活,开着车,莫名其妙就响起号哭声,莫名其妙就坐到宣武区法院被告席上来。
我越想越憋屈,审判长开始民事调解的时候,我一口咬定,我信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诉讼法》和法律人员的办案能力,就要判,我拒绝调解!我受教育这么多年了,第一回誓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我还怕了碰瓷儿妇女刘碎枝不成?
刘碎枝被质问税务登记证以后就元气大伤、斗志全无,竟然说不告了,就这样吧。我第一次上法庭大获全胜,以审判长宣布原告当庭撤诉告终。
直到现在,我但凡开车在人流密集的道路都会心生恐惧,反光镜里死盯着有没有人紧挨着我的车。我容易吗,一朝轧人脚,朝朝怕轧脚。
相安无事地过到了2009年,又是一个夏天。
这一次,我的权利被令人发指地侵犯了。我公司里的设计师无意间发现了一个网站,除了logo、电话及办公地址以外,整个网站的架构、设计作品、照片、文案都与我们的网站一模一样,竟然还敢大言不惭地写着“未经授权,禁止抄袭,违者必究”!甚至连我们同事的照片,都被原封不动地陈列了。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新的维权之战打响了,我斗志昂扬,找黑客,请律师,网站公证,一个步骤都不能少。看来,事情都要一分为二地看,轧脚事件的好处也不是没有的。那以后,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迅猛增强,一旦怀疑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马上想到取证举证,对簿公堂。有白纸黑字最好,红口白牙也行,你折腾吧,你说过的每一句话,写下的每一个字,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别人的任何选择和决定都有他自己的道理,尽量理解和不干涉。但如果伤害到你的心灵和财产,一定要干涉。
你折腾吧,你说过的每一句话,写下的每一个字,都将成为呈堂证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