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拉明白,帕森斯在这里意图表达的不仅仅是病人和医生试图达致某种意欲得到的结果。在她和医生之间有一种冲突和不确定性。病人的角色允许人们生病,让他们抽身于工作的同时维护住了包括职业道德在内的社会核心价值观。在扮演病人的角色时也有一丝社会控制的因素在起作用。当意识到图妮有意让自己生病或夸大病状时,瑟斯拒绝帮助她。想让你的疾病被承认,你必须是无辜的,你过去的所作所为对此没有责任。在此意义上,图妮是个越了轨的病人。
仔细地审视自己的行为后,米拉认为自己在另一个方面也偏离了病人的角色。她去看医生纯粹是出于功能方面的需要,并没有期待自己会因此好转。她自己给自己开方服药,而这本是帕森斯留给医生的职责所在。她没有让自己处于被动,而是质疑了医生对她病状的解释。医生对此不满意可能是因为觉得自己医生的角色被篡夺了,又或者是因为更喜欢那些愿意听从她的处方服药的病人。或许自打帕森斯写了这篇文章之后,病人的角色已经改变了,对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中产阶级来说,或许这种状态只存续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又或许情况从来都不是这样。她只好继续读下去。
如今有证据表明,帕森斯曾经对病人角色改变做出的判断是正确的。他预测,病人的角色将变得更加独立—医生会更像一个团队成员,一位疾病管理人员,而不是曾经的那个床边的专业人士。这正是二十世纪下半叶在富庶的西方国家所发生的变化。病人开始表现得像消费者一样,需要对信息、特定治疗方法以及新的疾病状况进行甄别。
米拉仔仔细细地读了两遍才确定自己心领神会。她这回想的又是对的!应该不是侥幸了吧。说不定她甚至已经开始学会运用理论思维来思考了。然后她又想起作业的辅助思考问题,关于人们是否做了他们最擅长的事,她还是不明白所有这些关于医生和病人的讨论与这个问题有什么关系。所以还得接着往下读。
功能分化与职业
在帕森斯看来,这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工业社会朝着结构分化更加精细的方向发展。这就意味着需要创建具有专门功能的系统。比如说,在中世纪,家庭是一个经济单位。家庭会承担生产产品、照顾成员、照顾病人和老人的功能。在现代社会中,这些功能大部分都被经济制度、福利国家和专业护理人员等一一接管了。医生只是一个小群体,存在于一个大群体—专业人士—中,他们的职业道德要求他们为社会服务,而不是为他们自己服务。
这不仅仅是一个对社会如何发展出复杂的劳动分工的观察。帕森斯认为,这些系统中的一部分成了道德和价值观发挥作用的地方。比如,职业发展出了自己的道德规范。在医疗行业中则需要平均主义—每个病人都得到平等的治疗。医生的行为并不是出于他们的个人利益,而是出于病人的利益。职业道德服务于公共利益。这是社会解决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意识形态冲突所采取的一种方式。然而,这一理论很快遭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攻讦,只有一些被定义为需要专业人士解决的社会问题才勉强幸免于难,然而这些问题的定义方式本身就反映了社会各个部分的权力与利益。
米拉一边读,一边随手为课堂展示作业写下笔记:“功能分化理论没有关注到医疗系统重新造成了社会不平等,它似乎更关注事情的社会影响而不是内容。”所以有可能,米拉暗暗地想,医生就算是在进行什么巫毒教仪式也没什么关系。而这就是她能做的“最擅长的事”了。“弗兰肯斯坦”中谈到,功能分化其实就像身体的器官分化,随后她又回头接着读起了结构—行动的内容。
帕森斯试图将结构和行动整合在一个普遍性的理论中。社会学需要一个统一理论,用以解释社会秩序(或者说社会)何以可能。他从人类学家阿尔弗雷德·拉德克利夫-布朗(alfredradcliffe-brown)以及布罗尼斯拉夫·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malinowski)所发展的各种人类行为文化研究的功能解释中得到启发。他们分析了组织完备的系统中的行动及其联系。各式各样的活动—宗教仪式、亲属制度、性禁忌,甚至玩笑和咒骂,都可以用他们对社会制度所整合的理论贡献加以解释。它们亦可以用于解释特定的实践,比如巫术何以满足特定需求。任何事都可以划进四个子系统(sub-system)或制度中去:亲属关系、宗教、经济和政治。塔尔科特·帕森斯从现代社会的角度对此进行了发展。他认为,社会有四个基本的功能范例(imperative)或需求。它们分别是适应(adaption)、达鹄(goalattainment)、整合(integration)与维模(latency)。其中,适应是指社会成员实际的、生物学上的需要,每个人都需要食物和住所。社会必须适应环境,或者让环境适应它,才能满足这些需求。达鹄是指社会所宣称的基本价值观,如对繁荣、自由和幸福的追求。整合是确保社会成员共享这些目标的过程,诸如宗教、教育系统的目的是使得个人社会化,形成共同的价值观。维模是指所有的社会与组织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进行自我复制。经济因素保证了适应,政治促进达鹄,宗教与其他信仰体系、文化组织服务于整合,亲缘则确保了维模。许多组织具有多重功能,因此,家庭既是一个生育单位,又是一个社交单位,有时也兼具经济意义。
然而,功能主义不止于此。它还试图演示系统进行选择并完成功能进化的过程。社会像有机体一样不断进化。冲突也可以是功能性的,因为它脱胎于社会对一个或多个系统或环境的变化所进行的适应。
米拉想知道学生生活是否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观察。大量的社会化与过渡仪式的存在是为了传递成为一名学生的意义,而正式的部分,学习、写论文等,其实只占了其中的一小部分。她继续补充笔记:
大学也是一个给人分配角色和地位的系统。就像医疗系统,大学的目的是向学生灌输价值与能力。但他们可能会对非常不同的事物感兴趣。学生们将大学看作或者是社交场所,或者是寻找伴侣的地方,或者是结识人脉—获得晋升的途径。
因此,大学可能参与了重塑不平等的过程。帕森斯管它叫什么来着—维模?大学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社会再生产以及对下一代进行社会化的过程,但它同时维持了业已存在的差异。想罢,她接着读起了“弗兰肯斯坦”。
对功能主义的批判
对功能主义的批判有很多。有人说,功能主义者过于重视秩序和共识,它只允许那种服务于进化的冲突存在,然而有些冲突是非常根本的,比如我们就想要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这一问题而产生的冲突。事实上,功能主义更关注的是一种均衡。社会必须改变并适应力量的平衡,但同时也要始终保持自身的稳定,就像走路的时候会不断失去又恢复平衡一样。稳定和静止是不同的,静止不变的社会突然面临对其生活方式的根本挑战,往往会让社会失去平衡。
法国革命就是制度无法适应社会的例子,革命造成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且最终通向的不是自由而是恐怖。然而,宣称自己反对功能主义实际上比不反对功能主义更容易。许多功能主义的批评者本身就是功能主义者—事实上,大部分社会学的解释都依赖于常识或功能主义的详细说明。任何对社会秩序的引用参考,或对某些行为有用性的考量,都暗示了一种功能主义的阐释。
米拉能理解帕森斯的功能主义为何失宠,因为它让那些自诩进步主义者的人们感到不安。它区分了原始社会与复杂社会,同时证明了专业人士的权力凌驾于普通人之上,从而承认特权以及地位的不平等。它带有一种明显的历史进步论调,最糟糕的是,它声称,如果我们坚持做那些我们应该做的事,一切都会变得更好。
米拉终于找到了一些可以在课堂展示时展开的内容。帕森斯认为社会是由社会系统构成的,社会系统执行以下四种功能:适应、达鹄、整合与维模。这些系统保证了人们在每个功能方面都做到最好,不管这样做对他们来说是否是最好的选择。因此,根据这些观点,社会无法保证人们能够做他们最擅长的事,或者做他们想做抑或喜欢做的事,而只是确保了他们所做的事能让社会保持最佳运行状态。那么,当人们没有发挥“最好”的作用时,又会发生什么呢?她不禁想起了她的父亲:他毁掉了许多人的生活,甚至包括自己家人的生活,而这恰恰是因为他在做“他能做到的最好的事”。他一直坚守着制度要求努力地赚钱。她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人们过于严格地遵守价值观行事,或制度的某个部分开始支配其他部分,制度可能会进行自我破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成为经济、政治或宗教的奴隶。
米拉整个报告的基本结构已经越来越清晰,是时候回顾一下她读过的内容,进行查漏补缺了。但是,在这之前,她翻到了“弗兰肯斯坦”对帕森斯的讨论和结语,在她刚要翻过去时,眼睛不受控制地被那个人的一句话吸引住了:
在现代西方社会,尤其是在职业领域中,以技术能力等普遍评价标准对价值以及地位、能力和成就方面进行评价、认可与表达的现象,比其他大多数社会和领域都广泛得多。没有其他任何社会能够做到如此接近普及“社会平等”的目标。这种通用模式在这两个领域的一个重要影响就是极高的社会流动性,每个人都有潜力根据自己的能力“找到他自己的能力水平所在”,从而在选择中听凭自己的个人愿望,而非强制性地依附于传统地位。
然后米拉注意到这段文字首次发表的日期,是1947年。那是民权运动前的一代,在当时这场运动还未给美国社会带来任何基础性的变化。帕森斯又如何能对一个充斥着种族隔离,对一个种族恐吓、各种暴力和谋杀行径的实施者日常逍遥法外的社会如此自鸣得意呢?美国的民权运动恰恰是在这个时代和这个地方发展起来的:人们在拒绝系统对他们的要求时迎来他们的最佳状态。米拉想到通过打破法律破除黑人与白人之间的屏障的人们。他们冒着生命危险这样做,而在当时,许多人,不仅仅是那些心怀偏见的白人,都认为这些人是麻烦制造者,认为这些人不仅没有对系统运行做出贡献,反而对系统构成了阻碍。
人们已然以一种不同的方式看待世界之后,便很少能看到自己曾经的学习过程,以及旨趣和观念的转变。大多数时间里,这种转变十分缓慢,以至于当我们意识到它时,它已经发生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们几乎意识不到这种自我转变,只有当我们学习的时候,才有可能在镜子里得以短暂一瞥,这是我们提高自我意识的特殊时刻。对米拉来说这种时刻尤其罕见。
米拉想到民权运动,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幅九个小学生和肩上扛着步枪的士兵一起上学的画面。米拉突然意识到,和不久前第一次听说美国民权运动时相比,自己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她以前虽然感兴趣,但十分冷漠,现在,她关心那些人,想站在正确的一边。她还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始终知道怎么识别哪边是正确的,但她确信自己不想做一个旁观者。她不想成为那些在民权时代袖手旁观的人之一。她渴望成长,渴望投身到建设这个世界的伟大事业中。
另一幅画面出现在米拉的脑海中:一个女人将一朵花放在枪口上的照片。用图片表达一些重要的想法,效果比文字更好,她这么想着,并暗下决心:“我要自己来判断什么是重要的。我已经受够了和别人一起检验和判断。这样蠢极了。或许,我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我总是寻找像我的姨妈们这样的人来听我讲理论,他们只会出于同情,听我喋喋不休。就像我一旦没有从阿伦的蠢货朋友、他的父亲或者多尼那里得到我所期待的反应时,我就会认为他们心胸狭隘或是有偏见。但在那之后,由我自己判断某件事是否重要之后再同别人讨论时,大家似乎都对此印象深刻,或者至少没有嘲讽我。”
想到这儿,米拉不禁笑出了声,觉得自己就像假装相信抛硬币能得出结果的人,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会一直抛下去。不管怎么说,她至少知道自己的真实想法了,其实,一直是她在做所有的决定,是她决定坚持学社会学—为什么呢?她相信社会学是有价值的,因为它同民权、正义与公平息息相关,这正是社会学诞生的目的:为了寻找改善事物、改变社会、让社会更好地为每个人服务的方法。当然,很多人不喜欢它,不理解它,甚至觉得人们并不需要社会学,还有很多人对它抱有敌意,因为社会学会让他们失去很多东西。但即使米拉身为一个被边缘化的少数个体,有时被认为是不正常的抑或是一种威胁,她还是努力地想让自己站在正确的一边。
曾经那个通过向他人解释重要概念,来测试其是否有效的办法,如今在米拉看来既可笑又幼稚,更重要的是,这样做实在是太不着边际了。读了帕森斯的书后,她相信这本书不会因为这些观点而被尘封,因为它们试图解释的是变化中的对象,像是那些一直在变化中的社会问题。并且,社会学本身也是会犯错误的,可能是巨大的错误,也会沿着错误一路走向死胡同。
即使她要沿着那些错误的道路上上下下,每次都要重新开始,米拉也打心底里清楚这就是唯一的道路。早在和阿伦一起逛展览的时候,就应该意识到这一点。正像他当时说的,上大学的意义在于成为一个懂得学习的人,然后不断地发展自己,而不是为了得到通向知识王国密道的钥匙。接着,米拉发现那些有效的想法实际上也有自己的问题。这种事发生过许多次,但和安娜交流的那次是最致命的。当时安娜已经很痛苦了,米拉却为了证明自己在大学里存在的合理性,一意孤行地向她解释社会学。所谓的重要思想妨碍了我们成为一个正派的人和一个可靠的朋友。如果社会学对她来说真的这么重要,她就必须要记住,最重要的是探索。她不应该觉得自己知道所有的答案,记住,永远不要停止倾听。
米拉摘下了眼镜,擤了擤鼻子,但她仍感受到了有那么一刻,她对自己的转变有了更多的思考。她曾经愚蠢地以为,必须要了解那些重要思想才能决定自己是留下还是离开。现在,重要思想的测试已经结束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已经认识了所有的重要理论—远非如此。社会生活是如此的变幻莫测、光怪陆离,又是如此有趣。帕森斯曾经以为自己已经得出了最后的结论,但显然还为时过早。像帕森斯一样以为自己已经掌握了通向知识王国的钥匙的人注定失败。我们需要数以百计的理论,并将它们融会贯通、去其糟粕,反复地修改和尝试。想到这儿,米拉不禁苦笑了起来。让那些比我对自己的成长了解得还少的人决定我的去留,是多么愚蠢的行为啊—她摇了摇头,这简直太幼稚了。她应该感激自己从来没有认真对待这件事,但是,从现在开始,她充分意识到自己要对自己的命运负起责任来。
不知不觉中,镜子里的日光暗淡了下来,但对于米拉来说,她有充分的时间反思,而且那个下午在医院陪伴安娜度过的那一段痛苦但宝贵的学习时间也向她表明,她所不断寻求的认同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与她的父亲有关。只不过她试图将自己的注意力从必须要面对的事情上转移开罢了。她默默告诉自己,如果你想要对自己的命运负责,那么你的首要任务就是勇敢地面对审判后如潮水般涌来的公众裁断。米拉趴着哭了一会儿,并不是因为这件事对她来说太难面对,而是发自内心的释怀。在准备接着为下周的展示写笔记前,米拉为自己写下了要交给助教的病假条:
我很想解释一下我上一节课为什么缺席了。
我试图按照要求从医生那里获取诊断证明。
然而,我的诊断,同帕森斯的不同,
还不能确定。
1.西方社会强调个人成就是一种目标,所以西方社会的公民很难理解可能还存在其他激励着社会的目标—比如奉献、责任和义务。然而这些目标从始至终服务于诸多社会。从功能的角度思考自己,思考自己如何融入群体,是一种非常典型且乏味的想法。功能主义是社会学的一种,它研究人们所从事的所有不同活动和角色如何达到某种目的。塔尔科特·帕森斯将这些功能分为适应(adaption)、达鹄(goalattainment)、整合(integration)和维模(latency)。由此,帕森斯想表达的是,社会必须满足其成员的基本需求,设立基本目标以满足社会分配,并实现自身的续存。
2.帕森斯将他的理论引向了不可思议的方向。比如,他向大家展示了疾病与健康何以成为社会角色,它们都服务于社会功能,医生被赋予了定义哪些人是病人的权利,也因此可以免除掉他们正常的社会义务。医学是社会学很好的研究材料,因为医学必须要和人类行为及人类问题最令人费解的散播打交道。通常情况下,医学不得不与那些表现出平常且“自然发生”的疾病做斗争,结果却发现病人患上的并不是这种病,这种情况尤其容易出现在精神疾病患者身上。
3.帕森斯认为,社会像有机体一样,都在进化。在现代社会,这种进化有着一个伦理方向。功能分化涉及复杂的劳动分工,在这种分工下产生了新的阶级,例如职业,人们认为这些职业蕴含着一种普遍的社会责任伦理。
4.功能主义者与其他流派,如符号互动主义者,有着巨大的理论分歧:前者关注系统,以及行为如何增益于系统;后者则关注个体互动对社会秩序赋予的意义与创造。功能主义常因将人塑造为只知道照本宣科、复制既有模式并遵从既定规则的被动“行动者”而备受批判。同时它对于稳定性的过分强调和对社会冲突解释的无能为力也备受诟病。又称伏都教,源于非洲西部,糅合祖先崇拜、万物有灵论、通灵术的原始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