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派,柏拉图假苏格拉底之口认为正义是客观存在的。
第二派,色拉叙马霍斯认为正义只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对,也没有绝对的错,强权即真理。
第三派持怀疑论,不知道有没有正义,也许有,也许没有,一直处于怀疑之中。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以非常严谨的逻辑,彻底地驳斥了相对主义。我认为正义一定是客观存在的,至少从逻辑上,从经验上,从类比上。
首先从逻辑上,当你认为一个事情不正义的时候,一定在逻辑上有一个反对面叫正义。如果没有正义,那么你所说的不正义毫无意义。在逻辑上,相对主义所谓的没有绝对的对,也没有绝对的错,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它的主张本身就是绝对的。
其次是经验论,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一些不正义的事情,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是不是渴望正义概念的存在?大家注意到,人的所有感觉一定有所投射的客观对象,我渴了,所以一定有水的存在;我饿了,所以也有食物的存在;甚至包括我有性欲也一定有欲望所指向的对象。那么人类为什么有对正义的感觉,因为一定存在一个正义所指向的对象,否则这种感觉从何而起?
最后是类比论,如果我们将正义类比为完美的圆。圆这个概念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是客观的。虽然人所画的所有圆都并非完美的圆,用任何仪器也画不出一个完美的圆。但是“圆”这个概念是客观存在的。我们虽然看不到正义,但不代表“正义”这个概念不存在,它依然是我们前进的方向。法律要追求公平和正义,公平和正义是客观存在的,它不断挑动着法律人的心弦,让我们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这就叫做正义。
抛开逻辑论、经验论、类比论,还有很多立场说明正义的客观存在,比如认识论,很多人陷入了一种怀疑主义,认为这个世界上可能没有正义。
那我想邀请你来思考一个问题,大家的认识论来源于理性还是来源于相信?
怀疑主义当然有理性的成分,任何理论都要接受质疑,但是彻底的怀疑主义则是理性时代的诅咒,我们大多数人没去过南极洲,但自然认为南极洲客观存在。你也无法回到秦朝,但你会认为秦朝是存在的。如果你坚持一种彻底的怀疑主义立场,你所有的认识论都是不稳固的。理性不是唯一的认识论依据,我们人类所有的思考其实都是建立在相信的基础上。人类所有的知识都来源于对权威的相信,我们相信存在正义,而正义一定是客观存在的。看见的不用相信,看不见的才用去相信。
对于怀疑主义,有一个问题值得反思:你用以怀疑的怀疑本身是否也值得怀疑呢?
想一想
携带火柴进入电影院,能不能解释为携带易燃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
盛翔:《水葬母亲令人心酸,怎能让贫穷成为一种罪?》,《新京报》200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