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身不喜欢改变。
保持现状本身并不是坏事,也称得上保险。
但是,正如博物学家达尔文所说“只有改变的物种才能生存下来”,时代在改变,我们也必须做出改变。
但我们惰于改变的原因不是别的,正是改变的选项太多,导致我们无从选取。
这就是一种“决定回避定律”。
哥伦比亚大学的希娜·艾杨格教授曾做过一个著名的果酱实验。准备两张桌子,上面分别摆上6种果酱和24种果酱,并且让相同人数的被试者品尝两张桌上的果酱。但是从最终决定购买果酱的人数比例上来看,选择6种果酱桌的人占30%,选择24种果酱桌的人数竟然是3%。没想到两者居然有这么大的差别。
从“果酱实验”中,艾杨格教授发现:比起较少的选项,较多的选项更让人难做决定。也就是说,人们更倾向于回避“选择”这一行为本身。
同样,在断舍离上也有这种倾向。
不考虑这个那个,最关键的就是决定“可以扔哪个”。
方便我们进行选择的有三分法。断舍离推荐我们选择时可以分为三部分。
这种“三分法”不仅可以应对杂物整理,它可以应用在各种领域,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三分法”是指将东西进行“a、b、c”分类,进行归类整理的方法。
比如说将处理对象分为三类:
从使用频率上来看:经常使用的、偶尔使用的、几乎不用的
从价值上来看:重要的、不重要的、无所谓的
从情感上来看:喜欢的、讨厌的、无感的
如此分类,我们就能很快发现什么该扔、什么不该扔,也会认识到自己对待物品的价值观。
在工作上,可以按时间轴来做三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