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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统(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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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王文统始终没有认罪,更拒绝自陈“臣罪当死”,忽必烈却告诉重臣他已经认罪了。

陈学霖在《王文统“谋反”事件与元初政局》一文中,多处为王文统“谋逆说”辩诬,认为此案有欲加之罪的重大嫌疑,“忽必烈虽因种种原故必须将文统处死,官方并无列举资料,证明其与李璮同谋反叛”,“似是虚构诬告,借此罗织死罪”。

按照陈学霖的说法,王文统连最基本的谋逆动机都不具备,“以文统当日之地位,得宠于忽必烈,权倾中枢,正可大展鸿图,何致勾结枭雄,作冒险的策谋,自毁难苦建立之基业?是故控词指其勾结同谋,揆诸情理,并不大可能”。

反而是忽必烈,倒是不缺制造莫须有的动力。其一,事起于仓促,指控王文统谋逆虽然没有确凿证据,但在此种极端状态下,忽必烈不想冒任何内外勾连的倾覆风险,宁杀错不放过,宁株连不慎杀;其二,李璮起兵波及面甚广,有扩大为汉人世侯集体反叛的危险,忽必烈有杀一儆百、震慑群雄的需要;其三,王文统由忽必烈一手提拔,他的谋反势必会损害忽必烈的政治威信,尤其是蒙古本位主义者有可能借机生事,攻讦忽必烈重用汉臣的政策,杀王文统可为忽必烈挽回颜面。

如上所述,决定杀王文统前,忽必烈还咨询了一众近臣的意见。虽说忽必烈心中早有定计,近臣们的意见也未必对其有多大影响力,更无决定性可言,但是,在他们众口一词之下,有的说“必诛”,有的说“宜剐”,也构成了一种王文统必死的舆论压力。

忽必烈的藩邸旧臣为何对王文统欲除之而后快?除了逢君之恶,滔天恨意从何而来?

从某种意义上,王文统算是“孤臣”。王文统是忽必烈力主提拔至中书省的,既非藩邸旧臣,也非世侯,更无蒙古人的血统,无根无柢,他的崛起势必侵害其他政治集团的利益,尤其是同为汉人、生态位重叠的藩邸旧臣。说白了,忽必烈创建汉式行政机构中书省时,那些有藩邸背景的儒臣士大夫满以为舍我其谁,谁料不仅丞相大位落空,实权也到了王文统手里。

当相位悬而未决时,为了阻击王文统,窦默、王鹗和姚枢这三位金莲川幕府核心人物专门觐见忽必烈,由窦默出面,痛斥王文统。《元史·窦默传》记载,“此人学术不正,久居相位,必祸天下”,举荐同为幕府中人的许衡为相。忽必烈对此不以为然,“不悦而罢”。

不过,这不仅仅是权力之争,也是政见之争,或者说,汉人士大夫往往将权斗与政争掺杂在一起,牵拽之深,可能连他们自己也分不清其中区隔。

窦默指斥王文统“学术不正”,算是将双方的政见之争公开呈于御前。

王文统最擅长的政治实务是理财,因此被金莲川幕府中的传统儒臣士大夫视作“聚敛之臣”,违背了儒家轻徭薄赋、量入为出的经济观念。窦默将王文统与西域(色目人)理财奸臣视同一律,攻讦他“卖利献勤、乞怜取宠”,“以利害惊动人主之意者,无他,意在摈斥诸贤,独执政柄耳”。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王文统和传统儒臣士大夫的政见冲突,与汉武帝时代桑弘羊和儒生的《盐铁论》之争,唐玄宗时代李林甫和张九龄的“吏治”“文学”之争,北宋熙宁变法时的新党、旧党之争,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而在这两派之中,忽必烈却一度偏向没有藩邸渊源的王文统,只能说,忽必烈就像前朝很多所谓雄才大略的君主一样,需要大笔金钱来营建盛世,更需要王文统这样的理财专家来聚敛钱财。当然,其中也有蒙古制度的内在需求,容后再论。

到王文统被杀之时,恐怕窦默、姚枢他们仍然没搞清楚这个道理,这些儒臣士大夫还沉浸在“奸臣惑主终得报应”的传统忠奸观中不能自拔,而不知这一切的背后都是君主的雄心、欲望与妄念,哪怕这位君主与他们曾经多么意气相投、声气相通。

《元史》难得公允了一回,给了王文统这个“叛臣”一个历史结论:

然文统虽以反诛,而元之立国,其规模法度,世谓出于文统之功为多云。

带着莫须有罪名而死的王文统,至此或许可以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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