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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1911年:清帝国土崩瓦解(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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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10月4日,清廷颁布了国歌《巩金瓯》。乐曲选自康乾时代的皇家颂歌,歌词由严复于9月28日创作完成。词的内容是:"巩金瓯,承天畴,民物欣凫藻,喜同袍,清时幸遭。真熙峰,帝国苍穹保,天高高,海滔滔。"1

但金瓯已无法巩固。国歌颁布后六天,武昌起义爆发;颁布后四个月,清帝宣布退位。

再次凑齐亡国三要素

从1861年启动改革,到19世纪80年代自认为实现了"同光中兴”,再到1911年土崩瓦解,清帝国以一种过山车的方式走向了灭亡。

改革启动之前,清帝国是一个典型的秦制政权。

这里的“秦制”,指的是以秦帝国的商鞅之道与韩非之术构筑起来的一套统治秩序,其在中国历史上的基本表现形式是"外儒内法",也就是古人所总结的“三代而后,申、韩之说常胜。世之言治者,操其术而恒讳其迹"。2自秦汉而下至于明清,君主时代的绝大多数政权都属于秦制政权。

具体到施政中,秦制政权有两个基本特点:

一、以官僚集团为统治基础,追求的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和“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不是以封建贵族为统治基础。秦制政权下的贵族与官僚,只是贯彻皇权意志的工具,他们名下可以有土地、有爵位,也有俸禄可领,但他们不能拥有这些土地的所有权,不能治理这片土地上的百姓,也不能去处理封地里的政务。他们的生死荣辱完全取决于皇权的喜怒。他们是皇权依赖的工具,也是皇权打击的对象,任何朋党化的苗头都不被允许。

二、其主要施政诉求是保持人力与物力的稳定汲取,并竭尽所能回避政府

应该承担的基本义务。为了达成这一目的,秦制政权会致力于消灭社会,也就是消灭那些有影响的人与组织,以制造一种散沙化与原子化的扁平社会结构。这种社会结构可以极大地降低汲取成本。在不影响稳定的前提下,秦制政权也会很愿意引进新技术,以提升汲取强度,增加汲取总量。1861年之前的清帝国,也正是这样运转的。

秦制政权的灭亡同样有规律可循。它们或亡于外敌的压迫入侵,或亡于内部利益集团(也就是统治基础)发生分裂;或亡于底层民众脱离原子化状态,变成有组织的力量(如出现规模较大的流民集团)。作为一个典型的秦制政权,清帝国的灭亡也是如此。事实上,在1861年改革启动的那个节点,清帝国已经集齐了三大亡国要素--上一年的“庚申之变”让咸丰皇帝丢了京城,圆明园也被烧成了灰烬,正是"外敌的压迫入侵”;太平军以流民的形态起事,已割据江南多年,正是底层民众脱离了原子化状态;湘军、淮军等团练武装出身的地方督抚开始拥有军权、财权和人事权,是内部开始出现新的利益集团,正是统治基础在发生变化。

从这个角度来看,清帝国在1861年启动改革,实质上相当于一个典型的秦制政权站到了命运的十字路口:要么致力于消弭亡国三要素重新回归秦制;要么接受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的变化,与之共存,因势利导从秦制时代转型至民权时代。遗憾的是,清廷中枢选择了前一条路径。所以这50年里的改革,皆只是在围绕着统治术升级——引进洋人的枪炮、关税系统、铁甲舰队、公司制度、铁路与电报……如此种种,皆止于提升清帝国的统治术,而非变革清帝国的统治模式。于是,在改革的最后十年里,致力于回归秦制的清帝国,再一次集齐了秦制帝国的三大亡国要素。

先说外敌的压迫与入侵。这主要是指庚子年京城陷落,紫禁城成为帝国军队的阅兵之所,慈禧太后仓皇逃亡西安;也包括后来在中国土地上发生的日俄战争。其中以"庚子之变”的影响最为深远,实可谓i860年"庚申之变”的加强版——"庚申之变"让咸丰皇帝的对外强硬路线破产,"庚子之变”也让慈禧太后的回归秦制路线破产。.

在19世纪80年代,鲜少有人敢挑战清廷中枢以皇权独断为理所当然的决策模式。两广总督张树声在中法战争期间亲身体验了皇权的专断和不负责任给前

线军队造成的巨大危害,但他也只敢在1884年底临终之际写下遗折,建议朝廷实施改革,"育才于学堂,论政于议院,君民一体,上下一心,务实而戒虚,谋定而后动"工张树声口中的"论政于议院",针对的是慈禧在中法战争期间的各种瞎指挥,针对的是慈禧的利益不等于地方督抚的利益。他将“论政于议院”作为西人立国之本提出来,是希望用一种"众人论政于议院”的方式,来取代慈禧的"一二人裁决于深宫",也就是让军机大臣与地方督抚们也能进入中枢决策层,也能拥有决策权。那时节,慈禧太后声望正隆,若非临终遗折,张树声恐怕不敢如此建议,更不敢说得如此露骨。

再往后,即便到了戊戌年,官民蜂拥如潮给朝廷上书谈改革,也依然无人敢倡言议会,无人敢挑战中枢的秦制决策模式。正如茅海建所总结的那般:

在我所见的275件上书中,论及议会者不过以上数件,由此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印象:尽管从其他材料来看,当时人对议会的议论颇多,而在正式上书中,言及议会者很少。在有限的议论中,并没有涉及西方代议制之根本,即议会的权力及议员的产生方法,更未谈及议会之理念,即"主权在民"。他们的心目中,西方议会的主要作用是"上下互通",与中国古代的君主"询谋"是相接近的。4

可见,因朝廷权威尚在,官民的上书中几乎见不到扩张民权、限制君权的主张。之前致力于鼓吹民权的康有为,戊戌年甚至还在《国闻报》上刊文《答人论议院书》,明言"中国惟以君权治天下而已"。5

同样认同扩张民权的高凤谦,也在戊戌年写信给在上海办《时务报》的友人汪康年,劝他不要在报上大谈民权,理由之一是"君权太重,更不能容无忌讳之言,无益于事,徒为报馆之累”。6所谓"君权太重,,,指的正是朝廷权威尚在。

空前绝后的"庚子之变",彻底摧毁了慈禧太后的权威,让她的声望一落千丈,也极大地摧毁了朝野内外对清帝国的认同感。孙中山对这种变化深有感触。他比较过1895年10月广州起义与1900年10月惠州起义的民心之别。孙说,1895年广州起义失败时,"举国舆论莫不目予辈为乱臣贼子,大逆不道,咒

诅漫骂之声不绝于耳";1900年惠州起义失败后,"则鲜闻一般人之恶声相加,而有识之士,且多为吾人扼腕叹息,恨其事之不成矣。前后相较,差若天渊"。7

总而言之,"庚子之变”带来了三个直接后果。一是庙堂内部,中枢再也不能对各部门及地方如臂使指。庚子年南方督抚拒绝北上勤王且策划“东南互保”即是例证。二是江湖之远,士绅们开始对清廷彻底失望,容闵、严复、唐才常、章太炎、文廷式等名流在上海张园成立"中国议会",章太炎、钱玄同在日本绝不肯被称作“清国人”:均是例证。三是革命党人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同情和支持,孙中山的感受也是明证。

再说统治集团内部分裂。这主要是指慈禧太后启动清末新政,将改革的矛头指向地方督抚,使得地方督抚与清廷中枢离心离德,,越走越远。

自地方督抚手中收回财权、兵权、人事权、司法权、外交权和行政权,一直是晚清50年改革的核心目的之一。在恭亲王奕诉主持改革的时代,因为中央层面的反改革力量太过强大,经常不得不借助地方督抚之手去推行改革措施。在这个过程中,李鸿章等人慢慢成为清帝国洋务改革的核心人物。1884年的中法战争和甲申易枢是一个分水岭。此后,清廷中枢的改革方向不断朝着重塑中央集权的路线调整。"庚子之变”后启动的"预备立宪"和"丙午官制改革”是重塑中央集权的最高峰,中枢与地方之间的矛盾也激化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

双方的矛盾,概而言之是:朝廷在庚子年深受"东南互保”的刺激,希望借假立宪收回权力,重申君权的至高无上。地方督抚也在庚子年深受老太后的不理性独断决策的刺激,希望实施一场真立宪,一方面将地方手里的财权、人事权、行政权、司法权合法化,一方面以责任内阁制度来改革朝廷的决策机制。两广总督陶模在庚子乱局初定之际便上书朝廷要求设立议院,即是出于这种目的。陶模在奏折里说:“议院议政,而行政之权仍在政府,交相为用,两不相侵。"9很明显,他设想的议院已非戊戌年众人口中的咨询机构,而是决策机构。这种主张背后潜藏的,是督抚们对慈禧决策能力的极度不信在。

1906年的丙午官制改革中,中枢与地方的矛盾也在这里。载泽给慈禧写密折说他拟定的假立宪“最不利于官”\便是指要以立宪为外衣,从地方督抚们

手里收权。同时,这场官制改革还掺入了满汉分野的因素,袁世凯进入中央后欲推行责任内阁制度,将中枢决策权从皇帝(也就是太后)手中转移至责任内阁,结果引起了慈禧太后和满洲权贵的高度不满。统治集团内部的这种分裂与角力,最终让丙午官制改革以不了了之收场。中央各部只改了名称,变作外务部、度支部、法部、陆军部……运作模式与传统六部没有区别;但军机处和中央各部的十三名长官里,满人七名,蒙人与汉军旗各一名,汉人仅有四名】1,完全打破了行之已久的满汉堂官并列的传统。这种做法让许多体制内的汉人感到寒心,也加速了统治集团的内部分裂。

最后再来说民众脱离原子化状态。这主要是指清廷中枢在慈禧去世后开办了地方浴议局,让地方士绅们成功实现了组织化。

清帝国这类秦制政权的核心统治基础,无一例外皆是军队与官僚集团。与清帝国的官僚集团对接的统治术,则是以科举为核心的传统功名体系。这个体系可以给帝国内部的所有读书人提供一种幻象,让他们以为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统治集团当中一事实是清帝国的大部分官员来自科举系统之外。科举的取士标准完全掌控在朝廷手里,还能起到在思想上、学问上规训读书人的目的,可以批量制造思想、立场与见识皆符合朝廷需要的知识分子。1905年,地方督抚联名借日俄战争的危机,迫使慈禧太后宣布废除科举制。没了科举制,清廷要想把传统统治术继续下去,便需要寻找一种新事物来替代传统功名体系。

按照正常设计,这种新事物将是国会与地方各级议会。清帝国将从秦制政权转型为民权国家,传统士绅也将由举人贡生转型为各级议会的议员。如此,议员化的士绅与民权化的清帝国仍是一个稳固的利益共同体。但是,清廷中枢拒绝转型为民权国家,清末最后十年的各项新政皆指向了重塑皇权的至高无上,皆指向了重新恢复完整意义上的秦制政权。清廷中枢既然不肯扩张民权,士绅们的身份转型就只好长期搁浅无法兑现--慈禧太后临终前夕出台了多项法律,如《结社集会律》《大清报律》等,即旨在加大压制民权的力度。慈禧去世后,各省在1909年普遍成立地方巡议局,清廷中枢又规定、"i咨议局仅为一省言论之汇归","其所谓民权者,不过言之权而非行之权也"\不愿让]咨议局成为民权机构,仅将之视为舆论汇总之地,视为议员们发牢骚的场所。地方

该出台何种政策,仍与旧时代一样全由朝廷与各级衙门说了算,t咨议局不得干涉。如此种种,清晰地昭示着清廷拒绝迈入民权时代,也清晰地解释了士绅们为何迟迟无法转型为代表民权的各级议会议员。

以摄政王载洋为首的清廷中枢似乎并未意识到,成立各省消议局却又不让巡议局成为真正的权力机关,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这种做法安抚不了士绅,也不能用i咨议局来制约地方督抚,却将以前星散各地的士绅们聚集到一起,为他们提供了合法的组织机构与合法的活动场所。语议局横向可以通过"各省巡议局联合会”与各省t咨议局互通声气,纵向可联络资政院,下可沟通各州县士绅。原本影响力局限于本省本县本乡的士绅,因为诺议局的出现,被统合成了一个有组织有力量的全国性政治实体。

秦制国家的亡国三要素齐备,清廷的灭亡只是时间问题,武昌的枪声不过是提醒众人最后的时刻已至--枪声响起后,湖北i咨议局议长汤化龙立即选择与革命党人合作,成了稳固湖北革命局势的大功臣;"各省落议局联合会"也立即运作起来,"通电告知各省i咨议局以联络,内部订军事政治各条文,自是交战团之势成矣”%革命党人、i咨议局士绅与地方督抚在瓦解清帝国一事上,几乎毫不费力地形成了一种默契--广西的i咨议局人士与同盟会会员一同劝说本省巡抚宣布独立;广东,咨议局副议长丘逢甲也率众成功游说两广总督不要与革命党人交战;福建有旗人将领率军抵抗,t咨议局副议长刘崇佑却召集会议做出了与革命党人合作组织新政府、宣布独立的决议,还成功劝说闽浙总督接受了这一事实。浙江的i咨议局人士也在议长陈戳宸的带领下分头游说,使浙江大体以和平方式宣布独立。m

对一个拥有长达整50年时间来改革和转型的秦制政权而言,最后走到土崩瓦解这一步,绝不能说是时代没有给过机会,只能说清廷中枢一次又一次地错过了机会。

革命打断改良之说不成立

1912年2月12日,清廷中枢于四面楚歌中颁布《逊位诏书》,清帝国正式

灭亡。

对于这场鼎革,后世流行过一种反思,称"革命打断了改良",认为辛亥革命不但革掉了清廷与专制,也革掉了更有价值、更有可能成功、社会转型代价更小的晚清立宪。这种说法在中文知识界一度很有市场。如果这种说法成立,那么辛亥革命不仅无功,简直可谓有罪。

在笔者看来,这种反思是没有史实支撑的。

首先,所谓的晚清立宪,早在武昌枪响之前就已经死掉了。且不论开办学堂后仍坚持搞四书五经,坚持搞以忠孝为本;编练新军时仍以满洲为本位;启动官制改革的目的只是为了提升皇帝(太后)的集权程度;废除科举也只是被内外局势所逼不得不有所表示。单就慈禧太后临终前夕的一系列布局而言,如颁布一系列谕旨禁止绅商和学生"干预国家政治",如颁布《大清报律》压制一切不利于朝廷的言论,如出台《结社集会律》打压开国会请愿运动,如颁布《钦定宪法大纲》满篇皆是各种“议院不得干预”……皆足以证明改革在这一年已经死掉了。或者说,以扩张民权为方向的改革已被否决,清廷中枢要走的改革之路是重回秦制。之后,立宪派在t咨议局与资政院内开展种种抗争,乃至发动集体签名请愿、上街游行请愿等活动,皆不能改变清廷中枢的决心。

直到武昌的枪声响起,眼看动用武力镇压已告失败,各地督抚也普遍持观望态度之后,清廷中枢才在1911年的11月3日颁发《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彻底放弃《钦定宪法大纲》里的种种权力归于皇帝和种种“议院不得干预",来了一次180度的全面改口:承诺皇帝的权力要"以宪法所规定者为限";同意将宪法的起草议决之权交给资政院,同意将修正宪法的权力交给国会,同意将总理大臣的推举权也交给国会,同意将其他国务大臣的推举权交给总理大臣,同意让皇族退出内阁和各省行政长官,同意海陆军对内使用时要经过国会的议决;同意皇帝"不得以命令代法律",同意皇帝不得与他国缔结秘密条约,所有外交条约皆须经国会议决;同意国家的预算要经国会议决,同意皇室经费的增减要经国会议决,同意皇室大典不能与宪法抵触。sup15/sup

可惜,这种慌不择路下的全面改口诚意有限,而且已经来不及了。

其次,"被打断的改良”具体指什么?如果指的是清廷中枢愿意搞的“预备立宪",那么这种改良理应被打断。根据清廷颁布的《预备立宪章程》与《钦定宪法大纲》,它所要搞的不过是一种新式的开明专制,而专制下的开明

可遇而不可求,犹如风中之烛是靠不住的。如果“被打断的改良"指的是立宪派所要求的君主立宪,那么武昌的枪声并没有打断它,因为立宪派的政治诉求与革命党一样,都是"兴民权,革专制”,是否保留君主反而不是核心问题一一革命党人固然无意保留君主,立宪派也从来没有坚持过必须保留君主。

1911年之后,立宪派与革命党也继续在为“兴民权,革专制”而努力,中断是不存在的。

再次,在清帝国的最后十余年里,革命与改良从来就不是彼此对立的阵营。有一种流行的常识认为,革命的全称是"暴力革命",改良的全称是"和平改良”。这种区别,与我们长期习惯以手段而非以目的来划分革命与改良,有非常直接的关系。但革命真的只有"暴力革命"一种形态吗?可不可以有不暴力的革命?当然可以有。如果以目的(也就是具体的政治诉求)来划分革命与改良,不暴力的革命同样也是存在的。16

具体到清末,革命党人自然属于革命派无疑。在“手段划分法”下长期被视为改良者的立宪派,在“目的划分法”下其实也可以归人革命派。这个问题,梁启超当年在与革命党论战时便已表述得相当清楚。梁说,革命党的政治诉求是共和立宪,立宪派的政治诉求是君主立宪,二者皆倡导民权反对传统帝制,故而皆是在追求政治革命:

政治革命者,革专制而成立宪之谓也。无论为君主立宪,为共和立宪,皆谓之政治革命。苟不能得立宪,无论其朝廷及政府之基础生若何变动,而或因仍君主专制,或变为共和专制,皆不得谓之政治革命。sup17/sup

梁还在论战中反复申言:自己绝不反对革命,唯主张有秩序的革命,不赞成"暴动革命”。所谓“暴动革命”指的是革命党人欲以武力推翻清廷;所谓有秩序的革命指的是立宪派欲和平立宪,变数千年帝制时代为民权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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