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2年,世界历史的走向正发生着极为微妙的变化。
在欧洲,因列强海外领地争夺日趋激烈,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与意大利王国结成了军事上互为奥援的"三国同盟",开启了强国之间以军事结盟形式进行对抗的先例。它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先是出现了针对德国的法俄同盟,然后又有了英法协约和英俄协约,最后演变成同盟国与协约国之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在美国,艾伦-阿瑟总统签署批准了著名的"1882年排华法案",世界范围内的种族歧视进入一个以"社会达尔文主义”为理论基础的新阶段。
已启动改革整整二十年而清帝国,仍完全看不清世界舞台上的这些风云变幻。他们不知道欧洲发生了什么,也不明白《排华法案》的由来与后果,更不清楚世界在以怎样的眼光打量自己。
稀里糊涂放弃了《蒲安臣条约》
《排华法案》的出台,有一个复杂的过程。
1868年,美国前驻华公使蒲安臣,代表清廷与美国政府签署了《中美续增条约》(俗称《蒲安臣条约》)。该条约的第五、六两条,明确规定中美两国政府均允许本国人自由移居到对方国家,承诺以“最惠国待遇"来对待彼国侨民,意即两国在移民问题上权利对等。sup1/sup
该条约签订的时代背景,是美国横贯东西的中央太平洋铁路迫切需要中国工人。参与该铁路建设的华工人数,总计约为13600—20000人:他们承担了工程中最艰巨的任务——在没有挖掘机、电钻等现代筑路工具可用的条件下,使用原始的铁锤与钢钎,自崇山峻岭间的坚硬岩石之中开凿出能容纳双轨铁路的隧道。约有1200名华工在工程建设中死亡3。
华工群聚美国西部加州等地,自然会与美国本土劳动力发生竞争关系。参与中央太平洋铁路修筑的华工,一面做着比白人更高强度、更高风险的工作,一面拿着比白人更低的报酬一普通白人每月可得35美元,且包食宿;华工一般只能得26美元,不包食宿;华工没有人身保险,筑路公司也不承担对华工家属的抚恤义务。4这种吃苦耐劳的"低人权优势",是华工最主要的竞争力。
在19世纪60年代,华工对美国本土劳动力的冲击相当有限。原因有两个,一是华工缺乏教育,只能做一些没有技术门槛的底层工作;二是加州还处在野蛮生长期,急需各种层次的劳动力。下文是《萨克拉门托联合报》当年的一篇报道,颇能说明华工在加州劳动力市场中所处的位置:
加州只有五十万左右居民,在这地方吵嚷"劳动力竞争"实在令人不可思议。农民们一直在抱怨人手不足,技术工人所赚的金元比东部工人所挣的贬值的纸币还多。矿工更是供不应求……如果不雇佣华人,工厂就会倒闭,铁路工程就不能完成,洗烫衣服烧饭做菜的工作就无人承当。这一切都说明旧金山的劳力远远供不应求。在矿区,可怜的华人干得多、赚得少。在城镇,他们根本不能与白人技工竞争。华人在旧金山多在雪茄厂当工人,而生产雪茄是一种被人看不起的行业;在东部的城市里,只有妇女才在雪茄厂工作。因此,中国人的存在,怎么可能导致劳资之间的纠纷呢?5
但是,在1870年前后,有四项因素激化了华人与加州本土工人之间的矛盾:一是1869年中央太平洋铁路竣工,大量华工离开铁道线进入劳动力市场寻求其他工作;二是《蒲安臣条约》签订后,华工赴美人数持续上升,1868年是5157人,1869年是12874人,1870年是15825人,仅这三年就共计有33856名华工前往美国寻找就业机会二三是发端于19世纪50年代的加州淘金热,在70年代进入了衰退期,大量白人淘金工的生活陷入困顿;四是1873年纽约股市狂跌,美国开始了一场长达十余年的经济萧条,加州也受到了严重冲击。
美国本土工人的就业机会与薪酬水平锐减,结果便是华工成了社会怨气的迁怒目标。为呼应白人选民的诉求,加州地方政府在1870年前后出台了许多歧‘视性立法,来限制华人的工作范围,以保障本土白人的就业。比如,旧金山议
会曾通过一项《立方空间法案》,规定市内住屋每一成人住客需有500立方英尺(约合14.2立方米)之空间,该法案明显是针对地狭人稠的中国城华侨而设,
法案出台后两个月内有247名华侨被拘控。旧金山市议会还通过了一项《街边挑担法规》,不准市民在人行道上肩挑竹篮走动,违者罚款5美元,目的是为了禁止华工通过挑担的方式承接运送货品的工作。类似者还有《洗衣馆法规》,规定不用马车送货者,每季度需缴税15美元,针对的也是华人。只因当时华人主要以人力运送衣物,收费比白人洗衣馆低廉。7此外,白人矿工还修订了采矿条令,“不允许中国人在比尤特河的戴尔蒙德维尔河口以上采金,也不允许他们在这些地方拥有采金点"。
以上种种地方性法规,虽说是在"回应民意”,但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即它们对华工的歧视,与中美《蒲安臣条约》里的"最惠国待遇"存在严重冲突。这种冲突,直接导致大多数州政府和市政府颁布的针对华工的法规被美国最高法院判定违宪。这种冲突,也使得美国总统候选人不愿意公开表态支持“排华”--尽管华工问题已成为1876年美国总统选举的一项重要议题,且关系到总统候选人能否得到西部地区的选票支持。1877年,共和党人拉瑟福德,海斯(rutherfordbirchardhayes)当选美国总统,不少国会议员要求修改《蒲安臣条约》中关于移民的条款,海斯政府担忧这种单方面修改会破坏中美关系,可能引发中国取消与美国的所有条约。
1878—1879年召开的美国第45届国会上,来自西、南各州的议员联合提出了著名的《十五旅客法案》——简单来说就是任何赴美船只,中国乘客人数不可超过15名,违法者将被处以每多载一人即罚款100美元并监禁6个月的严惩。清廷首任驻美公使陈兰彬试图阻止该法案通过,但无效果。众议院的投票结果是155票赞成,72票反对,61票弃权,法案获得通过。参议院的投票结果是39票赞成,27票反对,9票弃权,法案也获得通过。不过,海斯总统慎重权衡之后仍决定否决该法案。他在日记中说,自己虽然认同中国移民"有害",是一种"劳动力入侵",但"我们和中国签订的条约不允许我批准这个法案",也就是不能单方面宣布废除《蒲安臣条约》。海斯希望西部各州与国会采取外交手段与清廷谈判,来阻止华工进入美国。9
两国谈判的结果,是在1880年签订了《中美续修条约》。清廷做出让步,
同意美国控制华工的流入,只要求保留两条利益:一是将“禁止"字样删去,改为“限制”;二是限制的对象是赴美华工的人数和在美务工的年限,不限制华人赴美“传教、学习、贸易、游历”。清廷的这两条要求在条约的中文本里得到了满足,但条约的英文本里,“限制"其实是针对所有华人而言的,是要“暂停”华工进入美国居留。参与谈判及签约的总理衙门大臣宝鎏与李鸿藻二人,对中英两份文本之间的区别毫无察觉,黄遵宪后来痛心疾首写诗说,二人是"铸大错"的“糊涂相”。1。
《中美续修条约》的签订,意味着《蒲安臣条约》里中美两国在移民问题上权利对等的条款被废除了。有了《中美续修条约》为依据,1882年,美国顺利出台了《排华法案》。该法案的主要内容是:一是绝对禁止华工入境十年;二是其他居美华人,如果没有适当的证件,一律驱逐出境;三是船主须提交船上中国旅客的名单,每发现带入一名不合该法的中国人,将对船主处以罚款500美元并监禁一年的惩罚;四是今后各地均不得准许华人归化美国公民。
如果清廷没有稀里糊涂地放弃《蒲安臣条约》,赴美华人的境况其实不至于这么惨。
清廷对自己的国际形象没感知
《排华法案》里有赤裸裸的利益冲突,也有误入歧途的文明冲突。
前文已经介绍过利益冲突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华工在19世纪80年代不再有太多的"利用价值"--美国工业化进程基本完成,修路、采矿等基础建设告一段落,劳动力短缺的情况不复存在,以出卖苦力为主的华工已不再受欢迎。二是美国西部各州的政客很愿意呼应本土劳工对华工的迁怒,以获取政治上的选票。华工当时在美国主要从事服装、皮革、火柴之类的手工业,在美国经济结构中毫无重要性,是一颗随时可以被地方政府拿来"平息民怨”的弃子。
文明冲突方面,指的是排华政策披上了一件时髦的种族主义外衣。1882年是伟大的生物学家达尔文去世的年份。此时,他的进化论已饱受曲解,被从生物学领域生搬硬套到了社会学领域。这种生搬硬套在西方思想界引发了一场地震,“社会达尔文主义"随之兴起,该思潮将人类社会的演进等同于自然世界
的进化,崇奉弱肉强食与种族主义。美国的排华政策便深受社会达尔文主义流毒的影响。
当时,由美国国会参众两院批准成立、负责调查中国移民问题的"联合特别委员会”,汇编有一部长达1200多页的《调查中国移民问题的联合特别委员会报告书》。该报告书是在听取100多名证人关于中国移民问题的意见后形成的。里面有许多言论,充满了种族歧视和社会达尔文主义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