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8年是日本启动明治维新的年份。明治天皇颁布诏书说,日本决定走"万机决于公论”之路:要打开国门"广求知识于世界”。
对清帝国而言,1868年同样也是一个"广求知识于世界"的大好机会。在美国人蒲安臣的推动和率领下,清廷组建了第一支正规的外交使团,启程前往欧美。
奕诉不敢独断,追求集体决策
向欧美派遣外交使团,与即将到来的“修约"有关。
所谓“修约”,即国与国之间建立以条约为基础的近代外交关系。自然,这要求清廷必须抛弃传统华夷观念下的羁縻之道。1868年是清廷与英、法、俄、美四国定好的《天津条约》修订之期(修订范围包括通商、征税、居住、传教等诸多方面)。为应付这次修约,清廷组织封疆大吏,做了两次外交政策大讨论。]
第一次是在1864年。因为距离修约日期还有一段较长的时间,地方大员们意见空泛,谈来谈去无非是朝廷若能自强,则洋人必不敢生事,没有多少可以落实的具体建议。与清廷关系密切的赫德与威妥玛,则针对此前种种不守条约的情况,向总理衙门呈递了《局外旁观论》与《新议略论》,希望清廷遵守条约,进行外交改革,以适应国际环境。经过讨论,总理衙门部分接受了他们的意见,也承认了正视与遵守条约的重要性。
第二次是在1867年。修约之期就在次年,总理衙门再次给各省将军督抚下发文件征求意见。奕诉在文件里说:自道光二十年(1840)以来,传统羁縻之道在应付“夷务”方面越来越乏力。这次修约,如果洋人的要求实在太过分,
“万不可行”,朝廷自然不会迁就,就算与洋人决裂也在所不惜,总理衙门也不会有别的意见。但决裂要有预备,目前的预备并不充分,所以只要还有可能,便“无妨暂事羁縻”,不如还是暂时与之订立条约,"以待异日之自强”,继续韬光隐晦等待国力变强。简而言之就是,条约要修,但具体如何去修,总理衙门不想独断,希望有一个集体决定。毕竟,独断也就意味着要独自担责。2
反馈回来的意见,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以奕谓、奕磔等皇族为代表。他们承认眼下打不过洋人,也理解“现在必应羁縻"这种策略,但既然朝廷与洋人"将来必应决裂",也不妨利用"臣民义愤"将洋人曲线驱逐出境。奕谡提供了一种具体办法。他说,大清百姓之中必有"感慨悲歌之士”愿意为朝廷分忧,朝廷应该指示地方督抚,想方设法鼓动这些"以灭夷为志”的百姓,让他们去焚烧洋人的教堂,抢劫洋人的货物,诛杀来华的洋商,凿沉洋人的舰船。如果“夷酋"来总理衙门控告,我们就用“查办之词以缓之”,拿“一定严厉查办”来应付他们q然后再一天一天拖下去,“日久则以大吏不便尽治一省之民为词以绝之”,以地方督抚没办法管控住辖下每一个百姓为由,将所谓的处理拖到天荒地老。奕谭说,如果各省都这样干,会比用军队击败洋人更有效。3
另一类以李鸿章、左宗棠、沈葆桢等地方督抚为代表。这些人的主张是,目前形势所迫,只能与洋人修约以维持和平关系,万全之策“则自强而已",只有改革自强这一条路。李鸿章还对激进派的驱洋策略大泼冷水,说"民心"是靠不住的,与洋人作战“未有不恃兵而专恃民者”,只能依赖切实的军队实力,不能依赖虚幻的民心。他还说:自己统帅军队围剿捻军尚且感觉吃力,“奚敢侈言远略”--哪里敢奢谈什么驱逐洋人的长远计划;即便要战,“目前兵力财力固有未逮”,也是不可能赢的。4这些都是李鸿章的真心话。十年之后,他在给友人的私函中仍坚持相同的看法:"施之与洋战……不但淮军文武无此可靠之才,九州内亦少中意者")
总理衙门综合所有回奏得出的结论是:与洋人讲和,对洋人役防,二者不可偏废。现在还不是与洋人决裂的时候,得继续用条约对他们实施“羁縻"。为了利用好条约外交这一武器,知己之外还须知彼。于是,派遣一个正规的外
交使团出使欧美,就被总理衙门提上了日程。此事也在1867年由总理衙门下发文件,向各省督抚将军征求意见。
总理衙门在文件中说,西洋各国都已按照条约互相派驻了使节,只有我大清还没有。各国驻华使臣多次要求大清在外国派驻使节,本衙门的回复一直是:各国在华有传教通商之类的事情要办,所以需要派驻使节;大清在外国并无应办之事,所以无须派驻使节。但这样做的后果是,这十多年来,“彼于我之虚实无不洞悉,我于彼之情伪一概茫然",这不符合兵家的知己知彼之道。而且,外国使臣在我大清任性胡为,我们在外国却没有使臣,就没办法向外国政府直接提出诘责,这也是个大问题。但派遣驻外使节也有两大难处。第一是远涉重洋,很少有人愿意去,去了之后要吃要喝要办公,费用也不小,而且分驻各国,花销更大,筹款也更加不容易。第二是语言文字不通,万事都要仰赖翻译,也没有办理外交事务的专业人才。勉强派一些人出去,搞不好会变成中行说那种"汉奸"(中行说,西汉文帝时人,因不满汉朝,出使匈奴后转而利用自己对汉朝的了解帮助匈奴侵略汉朝)。去年本衙门派了斌椿带着几个同文馆学生去欧洲游历,体察他们的风土人情。但这种事情"未可再为仿照",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搞。对外派遣使节这件事又非常紧要,“未可视为缓图”,不能一直拖着不解决。所以,“究应如何亦希公商酌定",请众人一起来讨论,看看这个事情究竟该怎么办。6
细细体察总理衙门文件里的遣词造句,可以发现其基本立场是主张对外派驻使节。但“夷夏之防“深深地镌刻在大清朝野知识分子的脑壳之中,也深深影响着朝堂政务的实际运作。为免成为众矢之的,奕祈们只能小心翼翼避开“独断”,欲向各省督抚将军们寻求一个集体决策。
除了对外派驻使节,总理衙门还在这份文件中列举了如下问题,请各省督抚将军一同商议:
一、外国驻华公使以何种礼仪觐见皇帝?
二、是否应该兴办"铜线铁路"?,、
三、内地是否可以允许设立通商行栈,内河是否可以允许航行通商轮船?
四、是否可以允许洋人在华“贩盐挖煤"?
五、如何应对洋人在华“开拓传教"?
这大体可以理解为:总理衙门希望将中枢之臣与地方督抚将军都拉到讨论中来,以集体决策的方式,来拟订一份全面的改革方案。
不过,总理衙门最终未能等待所有督抚将军提交反馈,便于1867年底做出决定:由美国人蒲安臣为领队,率一个正规使团前往欧美。这可能是因为蒲安臣已卸任美国驻华大使,返回美国的日期将近,已不容总理衙门继续拖延等待地方督抚们的回复。同时清廷内部又找不出合适的领队之人,必须仰仗蒲安臣的帮助。这也导致两江总督曾国藩、湖广总督李鸿章与直隶总督官文等人的反馈奏折,变成了"事后表态”。曾国藩的意见是,派使团出洋是好事,此后对外使节应该源源不断,即便有很多人不合格,其中也肯定会有苏武、班超这样的人才。7李鸿章也说,由蒲安臣帮助大清率使团出使欧美甚好,总理衙门制定的办法“至为周密”。8官文的立场略微模糊,他赞同总理衙门所说的无驻外使节有种种弊病,也赞同总理衙门派使团"赴泰西诸国游历",但觉得这种事"偶一为之"就好,不必弄成制度性的东西。9
皇帝的面子也是国体的一部分
1868年2月,清帝国的第一支正规外交使团自上海出发。6月抵达华盛顿;9月抵达伦敦。1869年1月抵达巴黎;9月前往瑞典、丹麦和荷兰;10月抵达柏林。1870年2月抵达圣彼得堡,23日,劳累过度的蒲安臣骤然离世;10月,使团返回中国。
使团的人员构成是这样的:美国人蒲安臣被清廷任命为“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是使团的领导者;英国人柏卓安与法国人德善被任命为左右“协理”,充当蒲安臣的副手;中国官员志刚、孙家毅随行,另有秘书随员20余人。
由欧美人士率领一支清廷外交使团出使欧美,可谓鲜见的外交奇景。组建这个奇特使团的决定是在1867年底公布的,当时北京外交界为之哗然。蒲安臣本人也有些意外,在清廷的正式任命发布之前,他并没有接收到很明确的
暗示。
上海的英文报纸《北华捷报》认为,海关总税务司赫德是促成此事的重要推手:
这一决定……乍听之下……当时使我们不能相信……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无论发表得如何突然,蒲安臣的任命是经过长期和缜密考虑的。我们的记者说,、“此事是同赫德商议之后才提出的"。我们相信,这个计划是发自赫德的头脑。sup10/sup
查《赫德日记》可知,他不是此事的直接提议者,但可以算间接的推动者。因为他长期敦促总理衙门向欧美各国派遣使节,总理衙门也曾就蒲安臣使团一事征求过他的意见:
向海外派遣代表的问感,竟成为我在每次前往总理衙门时一定要谈论到的事情……几天以后,在总理衙门的宴会中,柏卓安告诉我,总理衙门已经在考虑派蒲安臣为前往各条约国家的代表,并问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我当即说这种想法应当予以支持,第二天,我前往总理衙门极力表示赞同。sup11/sup
赫德赞成此事,是因为他一贯主张清廷应尽快从离群索居中脱离出来,多在国际上主动发出声音;清廷必须在欧美各国的首都设置使节,以便及时准确地将意见转达给欧美各国政府,而不是扭扭捏捏地由驻北京的欧美国家使节代为转达。这些意见,与主持总理衙门的奕诉产生了共鸣。
但赫德与总理衙门的这种共识,并不足以将美国人蒲安臣推上清廷使团领导者的地位。造成这一奇特任命的根源,是清廷基于"华夷秩序"的另外一层考量。1858年的《天津条约》规定了清廷与欧美各国可以互派使节。但多年来只有欧美国家单方面对华遣使,清廷没有任何动静。这种毫无动静,正是为了维护"华夷秩序"而采取的鸵鸟政策。华夷外交在礼仪上强调、“天朝上国"的荣耀(跪拜),近代外交在礼仪上强调国与国之间的平等(握手鞠躬)。不向欧美各国派遣使节,就回避了礼仪冲突。回避了礼仪冲突,也就回避了近代外
交对传统华夷秩序的挑战。清廷以各种软性手段来抵制欧美各国驻华使节“觐见皇帝与两宫太后",也是基于相同的原因。
一方面,为了应付修约,必须对外派遣使团;另一方面,又不愿放弃华夷秩序下的天朝荣耀。于是,让外国人来作清廷使团的领导者,就成了二者兼顾的最好办法。正如总理衙门在奏折中所言:
用中国人为使,诚不免为难;用外国人为使,则概不为难。12
为什么用外国人就不为难?原因很简单:一、让清廷子民做团长出访欧美,自然不能跪拜欧美各国君主与政府首脑,否则就是丢了天朝上国的脸面;但清廷子民在欧美不跪拜,清廷这边也就不好再要求欧美驻华使节以跪拜之礼觐见清朝皇帝。二、让欧美人士做团长出访欧美,行跪拜之礼,无损天朝上国的荣耀;他不行跪拜之礼,洋人们也没法拿来说事,因为清廷也可以说该行为不代表天朝上国的意志。总之,无论发生什么,清廷都有话可以说,都有理可以占,都能保住面子--清廷不认为这只是面子问题,总理衙门在奏折里用了"国体"一词,当然也可以这样理解:对清帝国而言,皇帝的面子也是国体的一部分。
为避免纠纷,清廷还给使团拟定了诸多训令。在"礼仪问题”上有如下具体指示:
一、可免行礼者尽可能免,待将来谈判落定再说。
二、须按照欧美各国礼仪无法推托者,须提前严正申明这是西方之礼,与清廷制度不符,"中国无论何时,国体总不应改”。
三、蒲安臣因欧美人身份受到各国礼仪上的"优待"时,希望蒲能“将中国体制先为声明",以免将来各国跑来责备大清"无报施之礼”,要避免各国使节借机拿"我们都没让蒲安臣跪拜"来说事。
四、"无论何项大小事件”,蒲安臣都必须告知志刚和孙家毂二人。清廷还给蒲安臣、志刚与孙家毂各发了一枚木质关防,赋予他们分别向清廷汇报情况的权力,以互相牵制。总理衙门还告诫志刚和孙家毅:到了海外后,要尽量
避免觐见各国君主,不小心偶然遇到也尽量不要行礼。总之,不能给那些驻华外国使节抓到把柄。i3
蒲安臣对这些训令颇不以为然。总理衙门建议使团不要将国书直接递给欧美国家的政府首脑,以回避跪拜与鞠躬之争。蒲安臣在美国却接受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并向其亲递国书,递交国书时行的也是鞠躬握手之礼。之后在英、法、瑞、丹、荷、普、俄等国,皆是如此。因为蒲安臣是外国人,随行历练的中国官员志刚和孙家毂;倒也不觉得握手鞠躬太过丢脸。志刚在日记里宽慰自己:“礼从宜,使从俗,亦礼也。”m
事后来看,以洋人为钦差大使这一奇策,在维护天朝上国的面子这件事情上,确实收到了奇效。英国驻华公使阿礼国于1869年向总理衙门递交照会,以蒲安臣使团在欧洲行握手鞠躬之礼为由,要求清廷准许各国驻华使臣也以握手鞠躬之礼觐见同治皇帝。总理衙门的回复是:一是蒲安臣是洋人,他的行为没有可比性,现实仍是中外国情不同,礼节亦不同;二是皇帝年幼,太后摄政,不方便接见。sup15/sup
这番气定神闲的回复,颇能给人一种“山人早已料定"的感觉。
美国人病逝于中国钦差使节任上
让外国人担任使团首脑,无疑是一桩极为危险的事情。
清廷在这方面有过惨痛的教训。那是5年之前,清廷试图通过英国人李泰国,自英国购回一支现代化舰队。李泰国拿了清廷的钱,却致力于组建一支名义上属于清廷,实际上只听命于自己的私人舰队,结果酿成了让清廷损失惨重的"阿思本舰队事件"。蒲安臣能得到清廷的信任,恰是因为他在"阿思本舰队事件"中给了清廷许多提点,且以美国驻华公使的身份参与斡旋。这些提点与斡旋,是清廷得以控制事态、及时止损的关键。但即便如此,让一个外国人做钦差大臣仍有风险。所以清廷必须感到庆幸,庆幸蒲安臣不是李泰国。
使团的第一站是美国。
蒲安臣本就是美国人,在这里有着得天独厚的人脉资源。在旧金山,他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