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事的真实性有点疑问。第一是看华歆和王朗早年的经历,两个人未必有机会一起避难。第二是华歆的孙子华峤《谱叙》中讲过一个差不多的故事,但衬托华歆高大形象的,是名字都没有的人物,并不是王朗。
王朗很崇拜华歆,喜欢模仿华歆的行为,得到的评价却是“王之学华,皆是形骸之外,去之所以更远”。王朗学习华歆,连皮相都算不上,越学差距越大。王朗又是名人,吹捧华歆的故事里,把王朗拉进来配戏,比别人效果好。
《世说新语》里唯一一个华歆扮演反派的故事,则是他少年出仕之前的事:
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世说新语·德行》)
华歆是平原郡高唐县(今山东禹城西南)人,管宁是北海郡朱虚县(今山东临朐东南)人,两人年龄相近,一起求学,加上管宁的同乡邴原,并称“一龙”:华歆是龙头,邴原是龙腹,管宁是龙尾。有人认为比德行的话,这个排名不合理,也有人指出,这就是按照年纪大小排的,不用想多了。
管宁和华歆一起在园中锄菜,看见地上有一片金子,管宁只管挥锄,和看到瓦片、石头没什么区别,华歆却把金子捡起来,而后又扔了它。
两个人读书时,又曾经坐在同一张座席上。有个官员坐着豪车,即所谓“轩冕”,从门前经过。——轩是一种高车,冕是尊贵的人所戴的礼帽,这里无意义。
管宁不为所动,华歆却放下书出去观看,回来时发现,管宁已经把座席割成两片,表示断交。——幸亏当时席地而坐,不然管宁就得把一张条凳劈开,那就谁都没得坐了,代价惨重得多。另外这个例子提醒我们,读古文,一定要知道背后的典故,同样是把东西裁成两截,割席表示断交,断袖却是同性恋人的示爱行为,弄混了就很尴尬。
管宁说:“我没你这个朋友。”
这个故事是以华歆的猥琐庸俗,衬托管宁的玉洁冰清的高尚节操。
但以今天的标准看,则两个人的举动都有点怪。金子当然是好东西,在自家园子里发现的,所有权也没有问题,捡起来就是了。为什么一个好像没看见,一个捡起来却还要扔掉?华歆看见大官忍不住要出去看,是不够淡定,但管宁又何至于闹到要绝交的地步?
还是要理解时代氛围。东汉的风气,就是讲究“清节”,时时要彰显自己不在乎钱。那时的士人,牵着马从河边走过,马低头喝河里几口水,都要往水里丢铜钱,表示君子绝不白占便宜。这种时尚下,捡地上的金子,当然就要被耻笑了。管宁的为人,对这潮流有发自内心的认同。华歆却是热衷的人,捡了,因为爱财是他的本性;扔掉,却是因为对士林舆论的恐惧。“捉而掷去之”这个动作,分明表现出他在本性和时髦间的纠结。
看豪车的那个例子,性质也类似。政府请你去做官,而你推辞不去,几乎是那年头的名人一定会有的举动。虽然许多人是虚伪矫饰,但也不乏真诚的,而且也不需要特别清高:毕竟这是秦以后政府权威最小,宗族掌握的社会资源最多的时候。如果家族靠得住,那么不做官,日子也过得挺滋润;虽然做官的收益还是要大一些,但官场风险和压力却也要大得多。就是说:若追求利润最大化,当然还是要当官;但从使风险最小化的角度考虑,就容易选择在家待着。
按照这里的描写,管宁用一种非常伤害华歆尊严的方式,和对方绝交了。但看《三国志》里两个人的传记,后来两个人的关系却并不坏。
华歆是很会做官的人,也时时要彰显高洁,可以说戏演了一辈子。汉末大乱,他逃到南方,先在袁术手下任职,再投靠孙权,后来又到了曹操身边,然后一路高升。
华歆离开孙权时,很多宾客旧人给他送礼,华歆开始都收了,但临出发时,却对大家说:“你们的礼金,本来我是不想拒绝的,不知不觉就收得太多了。但现在我一辆马车要走这么远的路,随身财物太多反而有危险。”于是就把大家的礼金都退了。这样既没有收大家的礼,又不伤人家的面子。
曹魏时代,皇帝给华歆的赏赐非常多,但他都转赠给亲戚故人,以至于“家无担石之储”(这句话也经常被拿来论证中古以前“石”并不读dàn)。以至于有同僚评价他说,华歆的智慧,努力一把还是可以追得上的;华歆的清廉,可真是别人比不了的。
从这些事例看,华歆对财富的态度,倒一直是“捉而掷去之”的。
管宁却流亡到了辽东,在民间做道德偶像,和当地权势者保持距离,但绝不得罪,也是很懂人情世故的人物。曹丕做了皇帝,让公卿举荐“独行君子”,华歆推荐了管宁,已经在辽东三十余年的管宁也就接受了征召,带着家属回到家乡,但没有同意出来做官。到了曹丕的儿子魏明帝的时候,已经七十岁的华歆,又提出要把自己太尉的职务让给六十九岁的管宁。管宁当然不会接受,但这件事自然会让华歆和管宁的声望都进一步提升。
按古代标准,华歆很长寿,活到七十五岁,管宁更能活,活到八十四岁。华歆死后,仍有许多人推荐管宁做官。反正大家都知道他不会同意,写举荐信其实是给自己刷道德积分,并趁机展示一下文学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