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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真爱之前,生活都是一场场游戏(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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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暗示被托马斯领会了,他说:“行,我的火车七点开。”

特丽莎下班时,一出旅馆大门就看到了托马斯,他“坐在一张黄色的长凳上,能清楚地看到旅馆大门。那个长凳,正是她以前读书时常坐的那张凳子!于是她知道,那陌生人便是她的命运”。

在西方小说中,邂逅是一个千变万化的场景,男女之间的邂逅能不能转化成一种爱情。这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逻辑是不一样的。东方爱情故事往往比较含蓄,从相识到表白是一场长途跋涉,试探和揣测徘徊反复,生命力大半消耗在等待对方的确定上,男女间的很多情感,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断了线。中国现代作家施蛰存写过一篇小说《梅雨之夕》,讲的是一个男子从公司下班,在濛濛梅雨中步行回家。雨中看到一个没有带伞的美丽少女,鼓起勇气邀她同打一把伞回家。一路上这个男人心潮涌动,想起初恋的女友,想起老婆阴郁的目光,满脑子烟花般的想象。走到道别处,他忽然感觉这个少女一点儿也不像自己的初恋,心里悄悄松快了。想法多行动少,无奈中给自己一个解脱的理由——这是很多男性的心理状态。《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不一样,这部小说非常强调爱情的一个原理:“人类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不能测定我们的决策孰好孰坏,原因就是,在一个给定的情境中,我们只能作一个决定。我们没有被赐予第二次、第三次或第四次生命来比较各种各样的决断。”既然生命如此短暂,人生应该做什么样的决断呢?托马斯意识到,人生只能做那些“非如此不可”的事情,而不是其他的细枝末节。在爱情中,更是如此。“非如此不可”的事情,都是超出自己的理性,走出了自己意志的控制,不得不发生的必然之事。

托马斯与特丽莎,两个人都沦陷到这种“非如此不可”中。他们在旅店外面坐了一个小时,就分开了。一个星期以后,特丽莎忍不住一个人奔到了布拉格,找到了托马斯。开门的那一瞬间,“托马斯把她揽在怀里,还不到一分钟,他们便做起爱来”。托马斯自己也很吃惊,这完全不是原来的自己,“他慢慢感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爱,却很不习惯。对他来说,特丽莎就像个孩子,被人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顺水漂来,而托马斯在床榻之岸顺手捞起了她”。

草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这是多么神幻的感觉。米兰·昆德拉用这样的联想,为爱情画上神圣的光环。这个比喻来自《圣经》:埃及法老为了征服以色列人,命令接生婆将生下的男孩全部丢到水里去淹死。有一对夫妻生下了第三个孩子,这是个特别壮实的小男孩。接生婆没有把他扔到水里,而让这对夫妻把孩子藏起来养大。但这个孩子的哭声特别响亮,满大街都能听到。为了挽救孩子的生命,这对夫妻想到,法老的女儿特别善良,她会不会收留自己的儿子呢?于是他们就找了一个蒲草编的筐,把小孩子放进去,让他顺河漂流,漂到王宫附近。法老的女儿真的看到了草筐,她特别可怜这个孩子,于是就把他收留下来,还给他找了个奶妈,这个奶妈正好就是他的亲妈。法老的女儿给这个孩子起了一个名字叫摩西,摩西长大后明白了自己的出身,后来带领以色列人走出了埃及,找到了自己的生存之路。在《圣经》中,摩西率领下的“出埃及记”,象征着以色列人的新生。而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托马斯感觉特丽莎让自己突破了一切定义,像顺水漂来的孩子一样,突如其来敲响了自己新命运的钟声。这命运是自己人生神秘的唯一性,是无法回避的必然。“她既非情人,亦非妻子,她是一个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的孩子,顺水漂来他的床榻之岸。托马斯突然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不能死在她之后,得躺在她身边,与她一同赴死。那不是因为爱情,又是因为什么呢?托马斯的无意识是如此懦弱,一个小小的玩笑就使他选择了这样一个毫无机缘的可怜的乡间女招待,竟然作为他的最佳伴侣,进入了生活。”

托马斯失控了,他的“三三原则”、他的“性友谊”、他的“轮换周期”,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不明白,无法回答和特丽莎的一切“究竟是出于疯狂,还是爱”。他恍然大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既不能把它与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让它完美之后再来度过。因此“我们经历着生活中突然临头的一切,毫无防备,就像演员进入第一次排练。如果生活的第一次排练便是生活本身,那生活有什么价值呢”?所有的疑问都归结到一个落点:“生活总像一张草图”,而且是一张“没有什么目的的草图,永远也不会成为一幅图画”。

米兰·昆德拉就这样把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提炼出来:生活可以非常轻,像托马斯与200多个女人的“性友谊”,他周旋自如,滑动在快乐的表层上;生活也可以非常重,像托马斯遇上特丽莎,一切都预想不到,未来也朦胧不清,全部都交付给无所依托的生命草图。多少人都在追求生活的确定性,为了确定,给爱情约定了种种条件。太多的婚姻嫁给了条件、迎娶了条件,而没有不顾一切的必然。敢不敢捞起草筐中漂来的孩子?托马斯没有办法,爱情总是行动快于思虑。当他还在沉思“与特丽莎结合或独居,哪个更好呢”,忽然接到电话,“话筒里传来特丽莎的声音。电话是从车站打来的。他格外高兴。……第二天夜里,特丽莎来了,肩上挂着个提包,看起来比以前更加优雅,腋下还夹了本厚厚的《安娜·卡列尼娜》。她看来情绪不错,甚至有点兴高采烈;努力想使托马斯相信她只是碰巧路过这,她来布拉格有点事”。就在这一瞬间,托马斯决定和她共同生活。“两个星期以来他总是犹豫;甚至未能说服自已去寄一张向特丽莎问好的明信片,而现在怎么会突然作出这个决定?他自己也暗暗吃惊。托马斯在向自己的原则挑战。”

真实的爱情,是生命的自我发现,这时整个世界都变了一种温度。米兰·昆德拉在这本书里写到,男人差不多都属于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抒情性的”,在所有女人身上寻求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存在于他们一如既往的主观梦想之中”。这种男人本质上是在女人身上寻求他们自己,寻求他们的理想。但理想的女性是如此之少,于是他们一次又一次失望,情感曲折多变,而且还给自我抹上了一层浪漫的美色,让“多情善感的女人”感动,于是被他们的放纵追逐。

第二种是“叙事性的”,狂热地想占有女性世界无穷的姿色,多多益善。他们“对女人不带任何主观的理想”,对一切女人都感兴趣,因此也就没有什么失望。他们像珍宝收藏家那样对待女性,自己也“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为了避免朋友们的难为情,他们从不与情妇在公众场合露面”。

托马斯属于哪一种呢?米兰·昆德拉将他定义为“叙事性的”,而且是“风流老手”,是生活得很“轻”的游戏者。这样的男人,在没有遇到真正的爱情时,生活充满了娱乐感。“做爱之后,他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强烈愿望,想要一个人独处。他厌恶半夜在一个陌生的身体旁醒来,讨厌早上与一个外来人共同起床,不愿意别人偷听他在浴室里刷牙,也不愿意为了一顿早餐而任人摆布。”他在心里为自己构筑了一道高墙,任何女人都不得进入,他只能用自己的身体与女性对话,而灵魂却要保持孤独。只有遇上特丽莎之后,他的心理高墙不由自主地坍塌了,他发现了“他与其他女人的冒险活动完全不存在的那一点,那是推动他一次次征服之外的某种东西”。

这是一种什么东西呢?一般的小说并不深入探讨这一点,有情人走到一起就行了。但米兰·昆德拉不同,他在这本小说中不停地向深处挖掘,他要写出,爱上一个人是多么沉重,又是多么幸福的事。托马斯爱上了特丽莎,但托马斯并不了解她,“她睡在他床上时,他跪在她身边,意识到是什么人把她放在草筐里顺水漂来”。这个古老的比喻并不仅仅是美好,也是充满风险的,如米兰·昆德拉书中写道:“比喻是危险的。爱情始于一个比喻,这就是说,当一个女人往我们的诗情记忆里送入第一个词,这一刻便开始了爱情。”

他们两个人从这个比喻开始的爱情,会遇到什么风风雨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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