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偷窥一百二十天(通天塔)》小说信息

第二十三章 你爱我吗(第2页,共2页)

字体:

天蝎男,太可怕了。

但我真的怀孕了,只想见他一面,告诉他这个秘密。

记得念初中那几年,每个礼拜,我都去学校对面的小店,买来花花绿绿的信纸和信封,偷偷给王力宏写信。整页纸写满工整字迹,像个虔诚的信徒,无非是喜欢他的新歌,倾诉遇到的烦心事,求一张签名照之类的。

这些信大概都被经纪公司扔进垃圾箱了吧。

终于,我找到了这个男人,大约是7月30日深夜。

林子粹彻底反悔,想把我打发走。他说,发生凶案时,他在外开会一无所知,冒充程丽君去药店的人是我,钥匙和门卡是我从他身上偷走的,凭什么说是两个人合谋?我反问道,我为什么要杀人?真正获利的人是林子粹!而我冒了全部风险!警察只要想到这个动机,他就逃不开干系。他说我疯了——完全活在妄想中,觉得只要杀了程丽君,我们就可以结婚。

就算我有精神病,为什么不阻止我,还要在杀人那天故意飞走?他的理由让我崩溃,竟说这次的杀人计划,是我完全瞒着他干的。我是疯子,只要一提出这种可怕的想法,就会引起他的警觉。所以,我不敢告诉他,只能独自秘密行动,许多案例都是这样的,并非里应外合才会杀妻。我可不懂什么法律,完全被他讲蒙了。林子粹无情地说,他还爱着亡妻,是程丽君让他拥有了现在一切。而我,不过是个更年轻更漂亮让他满足的女人而已。他在葬礼上流的眼泪是真的,我永远无法替代他的妻子。

更让我难以接受的是——他知道了我妈妈曾是他家钟点工的秘密。

最终,他对我妈妈的侮辱,彻底激怒了我。

十多年前,爸爸葬身火海,妈妈完全可以带我回县城生活,开个小店,或去原来单位上班,安安稳稳不用吃任何苦头。她年轻时很漂亮,每次跟她一起上街,都会有男人回头看她。当她变成寡妇,也不缺少人追求过她。逢年过节,我很喜欢一个叔叔送的甜点,后来却被她拒之门外。妈妈选择做一个钟点工,用我的话来说是下等人。因为,她知道女儿喜欢这座城市,不肯离开学校和同学们,像个被扫地出门的小公主。为储蓄给我上大学的钱,妈妈不停更换着东家。常遇到家境殷实的人家,有跟我年纪相仿的女儿,妈妈说,希望我过着跟别人家女儿相同的生活。就是那户人家,家里少了现金,无端怀疑钟点工做贼,报警把她送到派出所。妈妈饿着肚子被关了整晚,我却没有给她送饭,害怕自己会被人瞧不起。可当我考上s大学,妈妈还是那么骄傲,打电话告诉老家的每个亲戚,回去请客吃饭了一圈,连她当年的中学同学都没放过。

还有两个秘密,除了我没有任何人知道——妈妈杀过两个人,当我十八岁与二十三岁。

现在你该明白,我的高中班主任容老师,以及大学毕业后第一个男友死亡的真相了吧?他们都深深伤害过我,如果妈妈现在还活着的话,说不定林子粹也早就死了。

x,你也会被她杀了的。

虽然,我从没感激过妈妈,但我无法容忍林子粹的话,激动中抄起房间里的花瓶,砸碎了他的脑袋。

当时,我以为他死了。

后面的记忆是模糊的,我慌乱地逃出那家酒店,穿着黑色小碎花的裙子,踩着christianlouboutin红底鞋……

当我醒来,已躺在这座空中花园的监狱里了。

对了,你看到过我的下半身在流血吧,真是难以启齿——其实,那是流产。

x,林子粹还活着吗?

x,是你把我关进来的吗?

x,你爱我吗?

请你明白——但是太阳不是我们的,我们要睡了。

我想看到林子粹。

小说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