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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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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多年以后……”句式,以结局证明当年过程无意义。“那天大家给江梅送礼,‘我’回到宿舍,老屁不见了,黑枣拿着木铁锹,他看上去心平气和,慢慢地退下了铁锹头。我知道好戏就要开场了。我记不住细节,因为时间已经过去太久。结果我的脚踝被木锹把扫成粉碎性骨折,我成了终生跛脚。”

寻根派、先锋小说都喜欢写暴力,但寻根派是夸张,慢镜头处理,莫言写罗汉大叔被剥皮,《爆炸》中一个小孩被打耳光,写了好几页形容那记耳光的种种效果。但是马原正相反,马原用极简单平静的笔调来处理血腥暴力。

“我记得我极认真地对黑枣说我要挑他两根大筋。我记得黑枣完全不在乎地笑了一下。黑枣没下暗的,他是个男人。他是打过招呼以后才动手的……”

打过招呼,就是刚才的警告:搜不出军帽,就要负责,要承担诬告侮辱大家的责任。在那个年代,在底层学生中间,这不是法律,而是一种江湖道德。

小说进入第四节。“这个故事比较更残酷的一面我留在后边,我首先想的是这样可以吊吊读者的胃口;其次我也在犹豫,我不知道我讲了是否不太合适。我说了它比较更残酷一些,我无法从原罪或道德的角度对这个事件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一面讲故事,一面吊胃口,还要告诉读者我在吊胃口。好像残酷的不仅仅是知青之间滥用暴力,而是怎么讲述军帽故事的方法。“马原的故事形态是含有自我炫耀特征的,他常常情不自禁地在开场里非常洒脱无拘地大谈自己的动机和在开始叙述时碰到的困难以及对付的办法。有时他还会中途停下小说中的时间,临时插入一些题外话,以提醒人们不要在他的故事里陷得太深,别忘了是马原在讲故事。”马原小说的真正主角不是任何一个人物,而是他的叙述。

“我”受伤以后没住医院,找到一个民间巫医治了一下,止了血。然后另一个男主角二狗回来了,大家很奇怪他带回来一个婴儿,还不是江梅的孩子。黑枣这时候发现婴儿睡在军帽里,二狗发现“我”受伤了,大家都吃了一惊。

既然军帽是二狗拿去的,“我”就要惩罚二狗了(刚刚受伤,憋了一肚子气)。“我同样不露一点声色,一把抓住他衣领,接着用那条没受伤的右腿直捣二狗胯下,他当时就倒下了,倒在地上疯狂般地打滚嚎叫。”“我”打二狗理直气壮,因为他偷了军帽。二狗受伤后连夜就被农场的马车送回锦州。之后他其实就残废了,丧失了生儿育女的能力。后来“我”去看他,都绝口不提这回事。二狗先在街道工厂,后来患直肠癌。“他命不好,他只活了二十三年。到现在,他死也是十几年的事了。他死前的那段时间,我们成朋友了。有保留的朋友,不能无话不谈。”

到现在为止,小说还在谜团中。只是一个短篇,好像很多故事,其实大都是圈套。

小说第六节只有一个情节。“二狗被大家抬上车以前,大声喊着对我说:‘赵老屁让我告诉你,他走了,不回来了。’我同样大声喊道:‘为什么?’‘没说!他就说告诉你。他还说让你管管江梅,管管那孩子。‘哪个?哪个孩子?’他被抬上大车。他没回答我,也许是没听到我的话。”

两个孩子都是江梅在养,“我”认为江梅的孩子是赵老屁的。最铁的朋友,明知道“我”喜欢江梅,他还插一杠,所以“我”后来再也不管江梅的事了。但“我”一直想不明白丢军帽的事情。

叙事者反省:就是现在仍然想不好,为什么二狗把话留到他最后的时间,他本来可以早说,早说早就有个结果。早有结果有什么不好?

看来二狗最后的话是小说的一个终极悬念。

四残酷又高尚的道德审判

第八节又写既合理又荒谬的暴力。众人当夜送走负伤的二狗,屋里只剩下黑枣和“我”。现在的情况是,军帽的确是有人拿走的,“我”去查室友的东西没有查错。换言之,黑枣惩罚“我”是错误的。但这些话没有明说。

“他先是回到自己铺位上一个劲儿地抽烟,我估计至少是抽了五袋烟以上。也就是说大约一个多小时他一直不停地抽烟。天快亮了。”这也是非常紧张的一个多小时。

……远处有公鸡叫了。黑枣随着公鸡的第一声啼鸣突然跳到地上,他经过我身边时也留一点迹象,他是跨过我两步以后弯身捡起锹头的。我没来得及想他可能干什么,他已经动手了,他看来用力很大又很猛,他的左腿后脚跟上面给剁开了,血汩汩地流了一地,他当时就倒了,倒下的时候神志还清,他朝我笑了一下,那是多么满足多么灿烂的一笑呵。

“我们两清了。”

这就是说,黑枣承认刚才剁了“我”的脚踝是错了(因为军帽确实是同屋知青拿的)。当初惩罚“我”,道德依据是你错怪了我们,现在发现是错惩了“我”,所以他只好自残表示歉意,“我们两清了。”

先锋文学甚至在这么奇特荒谬的语境里,还使用了《青春之歌》的句式,“多么满足多么灿烂”,写的是一个“多么残酷”的道德审判。

往浅里说,特殊时代,一群天性善良的年轻人,为了一点小事误会滥用暴力,造成不可弥补的损伤。往深处讲,即使在特殊年代,人和人之间还是有不成文契约和江湖道义。既惩罚他人,也追究自己,所以说是“多么灿烂的一笑”。

现在文艺中的暴力,大都为了阶级报复,或者纯粹感官宣泄。马原写暴力,欣赏的却是国人心里一种又残酷又高尚的道义惩罚。

“我”和同样跛脚的黑枣后来也成了朋友,才弄清楚江梅生的孩子其实是田会计的。赵老屁的确也生了个孩子,是和村里一个小寡妇张兰生的。寡妇难产,正好二狗撞到,所以二狗把孩子抱着,要给赵老屁。赵老屁不要,逃走了,同时随手把军帽交给二狗,说是摔跤时“我”忘在地上。二狗憋着这些关键细节,至死方说,大概也是为了让“我”跟赵老屁等人不用那么自责。二狗的境界很高。

评论家吴亮曾这样概括《错误》:“这篇小说情节的逐渐‘错位’使因果联系发生了移动:军帽失窃——江梅生孩子——孩子的来龙去脉——和黑枣的斗殴——二狗捡来的孩子——赵老屁的失踪——二狗的死和江梅的死,这些前后接续的事件,因果都是不甚明了的。马原十分善于讲这么一些由无因之果或有因无果组成的故事。”“马原在进行他的故事组装时,没有一次不漏失大量的中间环节,他的想象力恰恰运用在这种漏失的场合。他仿佛是故意保持经验的片段性、此刻性、互不相关性和非逻辑性。这种经验的原样保持在马原的小说里几乎成为刻意追求的效果,比如存心不写原因,存心不写令人满意的结局,存心弄得没头没尾,存心在情节当中抽取掉关键的部分。马原的小说在这一点上酷似生活本身——它仅仅激起人的好奇,却吝啬地很少给好奇以满足。马原不像是卖关子,人为地留下所谓的‘空白’,或者布下迷魂阵,心里对真相一清二楚。……他不说是因为确实不知。马原小说所显现的经验方式,表明了马原承认了如下的事实:世界、生活和他人,我们均是无法全部进入的。是我们在那些现象之上或各种现象之间安置上逻辑之链的(别无选择),而这样做又恰恰违背了经验的本体价值,辜负了经验对人构成的永恒诱惑。”

吴亮认为马原藏着编着关键的细节,绕出复杂的叙述圈套,不是“存心在情节当中抽取掉关键的部分”,而是“因为确实不知”,尊重“经验的本体价值”——曾几何时,知青之间,“文革”因果,军帽与暴力,究竟哪些是“错”,哪些是“误”?这中间真有逻辑之链吗?荒诞生活,悲凉历史,真能讲成一个故事吗?就在这种故弄玄虚的文字实验(以及天才诠释)之中,《错误》等作品已经在叙事技巧上影响同时代作家,即使不能提供“十年”中国故事的另一种讲法,至少也令人怀疑《芙蓉镇》式“坏人迫害好人”模式或者王蒙、韦君宜等人小说里的干部反省与民众关系的故事。《错误》用侦探小说式的推理、“多年以后”的句式和故弄玄虚的叙事圈套,实际上在叙述“很多好人合在一起做成一件坏事”。

吴亮:《马原的叙述圈套》,《当代作家评论》1987年第3期。

马原:《错误》,《收获》1987年第1期。以下小说引文同。

吴亮:《马原的叙述圈套》,《当代作家评论》1987年第3期。

吴亮:《马原的叙述圈套》,《当代作家评论》198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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