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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女王:爱丽丝·沃特斯(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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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对美丽满怀热情——她希望它能永伴左右。她沉浸在自己的感官之中,在餐厅里四处摆满鲜花;她知道西边的窗户应该拉开窗帘,好让金色的午后阳光洒满餐厅。她的味觉绝对正确,她对食物的记忆不可磨灭。如果她说“这里需要多加一点柠檬”,那保准没错。菜肴是纯粹的简单和喜悦:冬日的根茎蔬菜汤,山羊奶酪拌什锦沙拉,烤猪肉,醋汁芦笋,法式苹果挞。

她最喜欢的词是“美味”,她最喜欢的一首诗——60年代曾悬挂在她在伯克利的厨房桌子上——是华莱士·史蒂文斯的作品:当匈人正在屠杀一万一千名处女,当圣女厄休拉即将殉难,她把萝卜和鲜花献祭给上帝;而上帝——

感到微妙的震颤,

那不是天上的爱,

也不是怜悯。

爱丽丝没有看到屠杀,却同样看到了萝卜和鲜花,并从中看到了自己内心的渴望。她总是坠入爱河——一道菜,一件外套,一个男人,一个想法——她几乎总能得到她想要的东西,不计一切代价(她一直不在乎金钱),因为在她娇小的身躯、风风火火的态度、少女般的紧张声线和搭在你胳膊上的双手背后,隐藏着钢铁般的意志。

爱丽丝的人生中有过两次顿悟。第一次关于美,发生在法国——这个国家代表了一切能令感官愉悦的事物。1965年,在言论自由运动带来令人兴奋的急流之后,她从伯克利休学一个学期,与一位朋友一同前往巴黎学习;她们很快就远离了原本的课程,迷失在洋葱汤、高卢香烟、户外市场和法国男人中。在一次前往布列塔尼的旅途中,爱丽丝和朋友在一间小石屋的二层用餐,那里有十几张桌子,铺着粉红色的桌布。窗外是一条小溪和一个花园,她们吃的鳟鱼和覆盆子就是从那来的。用餐结束时,餐厅里的每一个人都热烈鼓掌,向厨师喊道:“太棒啦!”

这就是爱丽丝想要生活的方式:像一个法国女人,头上紧扣着20世纪20年代的钟形女帽,早餐是抹着杏仁酱的长棍面包和法式牛奶咖啡,在咖啡馆度过悠长的午后,晚餐则像在布列塔尼的那一餐一样不可思议地新鲜。其实,她想自己经营这家餐馆,为朋友们准备餐点,让他们坐在这儿一连几个小时地谈论电影、调情、大笑、跳舞。不过,她会把她的法国梦想带回由清教徒和大规模生产主导的美国。

爱丽丝喜欢60年代末伯克利的革命气氛,但她的革命将是感官的革命,是一种共同的愉悦体验。1970年前后,美国餐饮是过于讲究的法国餐厅和斯旺森牌冷冻晚餐的混合物。麦当劳在1969年卖出了第五十亿个汉堡,1972年卖出了第一百亿个。在这两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之间,1971年夏天,潘尼斯之家——以马塞尔·帕尼奥尔的一部老电影中的角色命名——在伯克利的沙特克大道上开门营业。

菜单上只有一种套餐,写在黑板上:

肝酱馅饼

橄榄鸭肉

李子挞

咖啡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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