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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权力征途(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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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符未识君为贵,解玺方知盗可羞。绛服大冠真主出,不先肉袒更何求。”

——宋·徐钧《刘盆子》

知人善用

称帝后的刘秀该大展宏图了。他虽然决定坐山观虎斗,但并没一直按兵不动,而是伺机而动,做出了这样的军事部署:西进和东防。

赤眉大军已经西进陕西地带,直接向关中进军。刘秀自然不会坐视赤眉大军硬生生地占领长安,吞并更始政权,于是决定派一路大军西进,尾随赤眉军,达到“欲乘衅并关中”的目的。为此,刘秀派出了手下重量级人物邓禹出马。

与此同时,他对东防也很注重。毕竟,此时刘秀和刘玄的地盘仅一河之隔。只要渡过了黄河,刘秀就等于踏上了全面复兴之旅。但是,刘玄也不是个傻瓜,他不可能坐视不管。刘玄此时在黄河对岸的洛阳布下了重兵,而负责把守洛阳的正是杀害刘秀大哥的两大罪魁——大司马朱鲔和舞阴王李轶。

朱鲔就不用说了,在他的精心策划下,才成功把傀儡刘玄推向了皇帝宝座。也正是因为首席之功,他身居大司马一职,可以说是实权在握。

而李轶是最早拉刘秀下水起义的人,也是最会见风使舵的人,最后还成了谋杀刘秀大哥的主凶之一。

因此,此时在刘秀心中,朱鲔和李轶可以说是他最恨的人。而刘玄安排他们守洛阳也是别有用心的,他相信朱李二人一定会尽全力来守洛阳。

事实上,朱鲔和李轶都想鞠躬尽瘁地来守洛阳,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他们的梦想很快就落空了。

他们有信心守住洛阳,那是因为他们还拥有“天堑”之险——河内。你过黄河,渡河渡到一半,我举全军之力杀之,那你就只有溺水的命了。

听说刘秀要过黄河,他们立马打出横幅——此河乃我开,此水乃我饮,欲从此处过,留下人头税。

但刘秀就是刘秀,他岂是吓大的,马上就做出了全面攻打洛阳的战略部署。

一是任命冯异为孟津将军,充当大先锋的角色,负责直接啃下朱鲔和李轶这两块硬骨头。

二是任命寇恂为河内太守,充当后勤部部长的角色,负责河内的后勤补给保障等工作。

冯异前面已经说过了,他的才华大家有目共睹,那不是一般的好。刘秀把他任命为孟津将军,负责河内郡和魏郡两郡兵马,在黄河沿线驻扎,目标直指朱鲔和李轶坚守的洛阳,可以说是知人善用之举。

而任命寇恂为河内太守却离不开征西大将军邓禹的推荐。原来,邓禹踏上征途时,刘秀特地为他送行。邓禹在感动之余,刘秀说话了,只一句:“你走了,河内怎么办?”

“昔日汉高祖刘邦派萧何守关中,因为没有了后顾之忧,集中全部精力东征,最终成就了霸业。”

“河内就是我的关中。却不知道萧何在哪里?”刘秀问。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邓禹道,“寇恂是也。”

寇恂,字子翼,上谷昌平(今北京市昌平区)人,东汉名将,“云台二十八将”之一。寇恂出身世家大姓。年轻时任郡功曹,太守耿况很器重他。

后来寇恂选择了归顺刘秀。刘秀毫不犹豫地给了他“偏将军”的职务。对刘秀来说,他觉得自己这样做对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寇恂已经很优待了。然而,寇恂对此并不满意,就像汉初的韩信一样,他觉得自己的才华没有得到发挥,觉得这个偏将军的职位与自己的才华和能力不匹配。但是,他这个偏将军至少要比韩信当初那个侍卫的职务要好很多。因此,他没有选择跳槽,相反,他认定刘秀是个可以成就大业的人,相信跟着他一定会大有前途。

都说如果你想得到领导的赏识,那么首先要得到领导赏识的人的赏识。寇恂因为怀才不遇,暂时没有发迹,但他却得到了刘秀最为赏识的两大红人之一的邓禹的赏识。

史书上记载,“寇恂数与邓禹谋议,禹奇之,因奉牛酒共交欢”。邓禹那是啥人物,从小就一个天才,一直是刘秀的偶像。平常都是别人请他的客,但他却独请寇恂的客,他对寇恂的赏识可想而知。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刘秀还在为留守河内的人选头疼时,邓禹主动推荐了寇恂,推荐语也很煽情:“寇恂文武备足,有牧人御众之才,非此子莫可使也。”

就像当初萧何向刘邦推荐韩信一样,尽管刘邦当时对韩信的能力还持怀疑态度,但因为是萧何的力荐,刘邦还是拜他为大将军。而此时的情况也一样,因为邓禹的鼎力推荐,刘秀尽管是三分怀疑、三分担忧、三分不安、一分犹豫,还是任命寇恂为河内太守。

当然,刘秀把河内太守的大印交到寇恂手上时,还说了这样一句话:“当年汉高祖东征的时候,把关中交给萧何,而我今天把河内交给你,你就是我的萧何。”

感动得一塌糊涂的寇恂是这样回答的:“臣虽肝脑涂地亦要报答您的知遇之恩。”

事实证明,寇恂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寇恂上任后,也没有摆脱世俗规则,也烧了三把火。

第一把火是举行大规模的军训。他给各县下文,操练士兵,练习射箭。通过军训,士兵的身体素质得到了大大的提高,战斗力得到了增强。

第二把火是充实后勤储备。他带人养马两千匹,收租四百万斛。这活看似轻松,实际操作起来并不那么容易。当时还没有诸葛亮的“木牛”驮运粮食,个中艰辛可想而知。

第三把火是游击战术。在寇恂后勤工作做得很好的时候,没有忘了一展自己的军威。他派出一支奇兵,居然成功打到了洛阳城下,当然因为人马有限,他没有强行攻城,而是选择了“游行示威”后便马上撤军。虽然他们在洛阳城外只是惊鸿一瞥,但起到的震慑力却是惊人的,至少给刘玄的军队留下了强烈的阴影。

这三把火烧旺之后,刘秀给他捎来了一句话,一句称赞的话,三个字:“赛韩信。”意思不言而喻,就是说他比韩信还要更胜一筹。有这么高的评价,寇恂想要不高兴都不可能。

但是,当他接到刘秀的另一封信后,就迅速由喜转惊了。接二连三接到刘秀的信后,他则由惊转忧,由忧转恐,到最后寝食难安了。

原因是刘秀信中的心思想只有一个,那就是常常对寇恂嘘寒问暖,关切之情超过了一个君王对臣子应有的程度。

寇恂不傻,马上就明白了他的心思,刘秀关心他不假,但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对他不放心啊。

再回想起刘秀对自己的赞美,把自己比喻成韩信,虽然寇恂一再强调自己“比不上”,但刘秀却不容置疑地说,不但比得上,而且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当年萧何也一样,他在后方时,刘邦时常来人来信问候。萧何便把自己的亲人全部送到了一线,刘邦便不再来“打扰”他了。想到这里,寇恂猛拍自己的脑袋,醒悟过来,于是他也马上效仿,把自己的亲人都送到了战场。

果然,从此刘秀的慰问信便戛然而止。君臣就是这样,当你能力不够时,得不到重用;当你能力太够时,又不敢重用。所以说,那些既有能力,又能避免“功高震主”的人,才能真正成为皇帝身边的红人。

攻心为上

寇恂不负使命,大显身手,把后防工作做得有条不紊,为“急先锋”冯异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他一刻也没有闲着,还和驻扎在洛阳的“双子星座”朱鲔和李轶展开了激烈的攻防战。

朱鲔和李轶两人一文一武,虽然还没有达到文可以安邦,武可以定国的境界,但两人联手也可谓珠联璧合,鲜逢对手。

因此,如果硬碰硬,即便拿下洛阳,势必也要付出很惨重的代价。如何以最小的代价拿下洛阳,冯异这样的智者想到的是智取。他把突破口放在了李轶身上。

李轶是最早参加革命的元老级人物,刘秀兄弟都是在他和李通的说服下,才举事的。计划赶不上变化,只是因为后来发生了一些事,识时务的他选择了“择良木而栖”,离开了刘氏兄弟的怀抱,投入了刘玄的怀抱。但是,他和刘秀毕竟还是有旧交情的,于是,冯异想,如果能把李轶成功说服,那无疑给朱鲔断了一臂,搞定了李轶,洛阳也就等于搞定了一大半。

冯异没有选择直接去说服李轶,而是写了一封信。信写得很有水平,没有直接说明他的本意,叫他归降之类的,而是以讲故事的形式开头的。他直接教会了李轶“微子去殷而入周,项伯叛楚则归汉”这样的典故。娓娓动人的故事,让李轶正目眩神摇时,冯异这才亮出他的杀招,开始点题了。刘玄是扶不起的阿斗,跟着他干没有前途;我们刘秀现在龙骧虎步,龙腾瑞气,龙马精神,龙飞凤舞,是天上最亮的一颗星星,跟着他干,前途无量啊!李将军何去何从,要三思啊!

继续跟着刘玄那是穷途末路、星光暗淡,跟着刘秀干,那是功垂千秋、名垂千古。

原来是一道选择题啊!李轶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如何选择,于是他马上回了一封信。信里没有一个字,但里面有一幅漫画,画中一只孤独的兔子,正掉转头吃着绿油油的青草,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兔子身后却是光秃秃的荒山,满目凄凉……

他的意思很简单明了:他愿再当一回兔子,愿再吃一回回头草。

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他立马收兵,不再和冯异有正面冲突,以至冯异连连告捷,拿下了不少城池。蒙在鼓里的朱鲔还在苦苦地支撑。

但是,李轶很快就吃了自己多跳槽种下的苦果,毕竟纸包不住火,朱鲔还是知道了他反叛的事。

而透露风声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刘秀。这出乎人的意料。

原来,冯异想出大胆的“挖人”策略后,又恐刘秀不会轻饶李轶杀兄之仇,因此,所有的活动都是隐而不发,秘密进行的。但是,瞒得过一时瞒不过一世,随着他的节节胜利,面对刘秀的啧啧称赞,他还是忍不住道出了实情,这一切都是李轶“吃回头草”所带来的结果。

刘秀听后大喜,脸上露出灿烂的光芒,感叹李轶这人还是蛮厚道的。刘秀的话让冯异正有点暗自得意时,刘秀第二句话又出炉了:“把李轶的书信拿出来展览,给各级官员看看,展示一下文采。”

展示的结果自然让地球人都知道了李轶“吃回头草”的事了。结果是李轶大红大紫。

李轶火了,冯异惊了,朱鲔怒了。李轶身为洛阳防御体系的主要负责人,却胳膊肘朝外拐,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决定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解决李轶。

但是要想除掉李轶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毕竟李轶和他是一个级别的,拥有兵权。就算李轶要反叛,和他硬对硬,朱鲔也占不了上风。既然不能明来,那就暗来。他选择的“暗”方式更加直接,那就不是写信,玩文字功底的事了,那玩意儿,他玩不起。他派出的是刺客,想把李轶神不知鬼不觉地干掉。

结果大批大批的“便衣”刺客马上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全方位全过程地“照顾”李轶。李轶哪里想到自己会受到这么高的待遇啊,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他的脑袋就搬家了。

他可以说是死得稀里糊涂,死得不明不白,死得极为凄凉。但是,他如果明白自己终究难逃一死,也许就会释然了。毕竟,他犯有杀刘秀大哥的滔天大罪,刘秀无论如何是不会放过他的。

整个过程中,冯异使出的是“反间计”,而刘秀将计就计,使出的是“借刀杀人”之计,结果先是中了计后又中了刀的李轶自然逃不过这夺命双招,还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到阴曹地府去报到了。

而整个过程中,李轶的队友朱鲔却充当了“帮凶”的角色,当看到刘秀的大军呼啦啦地向洛阳围绕过来时,他才体会到了一个成语:唇亡齿寒。

面对刘秀铁桶的阵势,朱鲔并没有慌,他选择了死守。结果刘秀把洛阳围了好几个月也没有成功拿下,再这样耗下去,伤不起。

眼看硬攻不行,冯异就对刘秀说:“攻城不如攻心,招降朱鲔,事半功倍。”

刘秀头摇得像拨浪鼓,拒绝的理由很简洁明了:“杀兄之仇不共戴天。”

的确,平心而论,刘秀对朱鲔比对李轶还要恨。要知道,当年他大哥的死,当年他的落魄,几乎全拜朱鲔所赐,怎么能轻易饶过此人呢?

为此,早已胸有成竹的冯异马上说了四句话。

第一句话:得饶人处且饶人。狗逼急了都会跳墙,人逼急了是会疯狂的。

第二句话:相逢一笑泯恩仇。当我们都经历了劫难后,兄弟之间的情谊还在,相逢的时候相视一笑就把过去的恩仇全部忘记了吧。

第三句话:一寸山河一寸血。枪杆子下出政权,虽然江山是打出来的,但我们的兄弟战士流的血和泪太多了,能少流就少流,能不流就不再流了。

第四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如果把时间都耗在攻洛阳上,那会对整个战局起到什么作用呢?那是坐失良机,自毁前程啊!

字字敲心,句句震脑,刘秀闻言半晌不语,良久,长叹一声,终于点了点头。

考虑到朱鲔是一块硬骨头,他是那种宁死不屈的人,要劝降他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因此,说客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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