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郁舂陵旧帝家,黍离千古此兴嗟。萧王何事为天子?本爱金吾与丽华。”
——宋·宋庠《怀古》
刘秀的“秀”
夜,黑夜,漆黑的夜,漆黑的夜色吞噬了世间万物。
静,寂静,寂寞的静,寂寞的宁静覆盖了尘世喧嚣。
时间定格在汉哀帝建平元年(公元前6年)十二月初六深夜,世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兖州陈留郡济阳(今河南省兰考县)的一座行宫。这原本是一座普通得不能再普通、陈旧得不能再陈旧的行宫,此时之所以万众瞩目,原因有三。
第一,这座行宫不简单。这座看似极为不显眼的简陋行宫来历非同小可。相传汉武帝刘彻微服私访时曾将它作为寝宫。虽然后来“武帝行过宫,常封闭”,但汉武帝的到此一游显然使这座行宫整体知名度得到了提升,极具观赏价值和收藏价值。“常封闭”也使该行宫尽可能地保持了原汁原味,具有开发价值。
第二,这座行宫不孤独。济阳县县令刘钦显然是个聪明人,他对此行宫进行了开发,做出了“以令舍下湿,开宫后殿居之”的举动。鲁迅先生曾称赞:“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很令人佩服的,不是勇士谁敢去吃它呢?”螃蟹形状可怕,丑陋凶横,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确实需要勇气。对第一个开发汉武帝行宫的刘钦来说,他也需要极大的勇气。正是因为他的开发,这座原本孤独的行宫一点也不孤独了。
第三,这座行宫不寂寞。事实证明,刘钦开发行宫不是为了中饱私囊——捞金的需要,而是为了繁育子孙——延后的需要。
不久之后,一声嘹亮的婴儿啼哭声打破了行宫的寂静。
一直守候在行宫外的刘钦一下站直身子,脸上露出又惊又喜之色,然后大步冲进厢房。他的夫人樊娴都此时已近虚脱,见刘钦进来,还是挣扎着想要起来。刘钦一把按住她,柔声道:“别乱动,小心伤了身子。”
“恭喜老爷,是个胖娃娃。”接生婆满脸堆笑地说。
对刘钦来说,这已是他的第五个孩子了,但他看着襁褓中的儿子,却像初为人父时那么欣喜若狂、手舞足蹈。
“老爷,给娃儿取个名吧。”樊娴都道。
“就叫刘秀吧。”刘钦几乎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他之所以对这个名字如此胸有成竹,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一株九穗。这一年,济阳县的田里长出了嘉禾,即一株禾上长了九个金灿灿、沉甸甸的大谷穗,而且今年县城风调雨顺,出现了难得的大丰收。老百姓都认为这是难得的吉兆。对此,刘钦的理解是“秀出班行”。
其次,凤凰来集。这一月,济阳县出现了美丽的凤凰。凤凰是难得一见的绝世珍品,老百姓都认为这是难得的祥瑞。对此,刘钦的理解是“龙章秀骨”。
最后,赤光照室。这一天夜里,有一道炫目耀眼的赤色亮光直照于宫室之中,亮如银锭,一时间明如白昼。没过多久,刘秀便降临了。对此,算命先生的看法是难得的福气。对此,刘钦的理解是“钟灵毓秀”。
刘钦结合一株九穗、凤凰来集、赤光照室三大吉兆,提炼出了一个“秀”字,作为自己第五个孩子的名字,饱含了对这个姗姗来迟的宝贝儿子的殷殷期待。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辈中能出现一位超级出众之人,实现自己大富大贵、大红大紫的超级“兴业强族梦”。
刘钦之所以会有这样急功近利的想法,还得从他的祖上说起。
刘秀的六世祖就是汉文帝的儿子汉景帝。汉景帝是一个贤明的君主,他在国内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在国际上采取和亲政策,和汉文帝联合开创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文景之治”。事实证明,汉景帝不但是治国能手,还是治理后宫的高手。别的不说,他一生共生了十四个儿子,这就是一件不简单的事,广施雨露之下,收获颇丰。
都说尾上结大瓜,汉景帝的最后一个儿子却结成了“歪瓜”。十四子刘发本来是不该生的,却偏偏出世了。
原来,有一天夜里,汉景帝酒后情欲大增,便叫程妃来侍寝。但是,这一天正巧碰上程妃来了月事,不方便行好事。不愿错过天子垂青机会的程妃想出了一招“狸猫换太子”,把自己的侍女唐儿精心打扮一番后,让她替自己侍寝。可能程妃的易容术太好,把唐儿捯饬得太像自己,也可能汉景帝醉得太深了,丝毫没有看出唐儿不是程妃。
就这样,一夜春风后,唐儿收获了汉景帝爱的种子。就这样,阴差阳错之下,汉景帝的第十四个儿子出生了,汉景帝颇有感触地给他赐名为一个“发”字。
后来,刘发得到了自己的封号——长沙王。但是,这个长沙王在汉景帝所有儿子中地位最低,封地也最少、最偏僻(当时的长沙属于没有开发的荒野之地),原因很简单:母微子卑。刘发的母亲唐儿只是一个侍女,刘发能被封王已经是皇恩浩荡、君恩广施了。
然而,刘发并不满足于守着自己这贫瘠的一亩三分地,他梦想着努力改变自己的境地,得到别人的认可。十三年后,刘发终于等来了改变命运的机会。
这一年的冬天比以往来得更早一些,诸侯王纷纷进京朝贡。汉景帝为诸王举行了一次盛大的“接风宴”。在宴会上,汉景帝让皇子们起舞助兴。皇子们自然不会放过这展示才华的好机会,个个轻歌曼舞,动如灵蛇,舞得美不胜收。但是,轮到刘发登台表演时,他却做出了两个莫名其妙的动作:一是微微地张开衣袖,二是轻轻地举了举手臂。众人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刘发的表演就结束了。
“笨猪啊,见过笨的,没见过这么笨的。”兄弟们纷纷嘲笑他。
“奇了怪了,见过奇的,没见过这么奇的。”汉景帝询问他原因。
“儿臣国小地狭,不足回旋。”刘发慢条斯理地回答道。
汉景帝原本对刘发的所作所为“怪之”,但听完刘发的所言所语后,马上转为“笑之”,心里已“悔之”,随后“补之”——增封刘发武陵、零陵、桂阳三个郡。
刘发大发之后,为他的儿子带来了好运。后来,汉景帝为了加强对诸侯王的绝对领导权,采取了晁错的建议,实行“推恩令”。本着化整为零的原则,把偌大的天下分成了数不清的豆腐块。这是诸侯王不愿看到的局面,但对刘发的次子刘买来说却是天大的喜事。按照各个王国的王位由长子世袭的原则,刘买原本跟封王、封侯是沾不上边的,但因为这次推恩令的实施,他时来运转,成了零陵郡泠道县舂陵乡(今湖南省宁远县)一个不折不扣的侯爷。
刘买死后,他的儿子刘外的官位变成了郁林太守,刘外的儿子刘回的官位是巨鹿都尉,刘回的儿子刘钦成了南顿令。
从祖上的皇到王,从王到侯,从侯到太守,又从太守到都尉,再由都尉到县令,刘秀这一脉可谓是一代不如一代。刘钦作为一县之长,虽然官不大,但好歹食邑六百,确保家里人丰衣足食还是没问题的。但是,他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他认为家族复兴,匹夫有责。不过,已是风烛残年的刘钦知道自己是无法完成“兴业强族梦”了,所以就把希望寄托在了儿子身上。也正是因为这样,当集各种祥瑞于一身的刘秀降临时,他才会如此激动,仿佛刘秀的降生,便是承接了自己的梦想。
刘钦嘴里一边念着“刘秀、刘秀”,一边握着夫人粗糙的双手,眼中突然湿润起来。对夫人樊娴都,刘钦既敬又怜。
刘钦之所以“敬”,是因为樊娴都不是一般的女子,她的父亲是南阳有名的地主樊重。樊重有三大特点。一是善于经商。他依靠家族力量,在南阳把生意经营得风生水起,最终达到了“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牲畜,有求必给”的地步。二是乐善好施。他时常做一些赈灾资乡之举,名声很好,宗族乡亲都对他敬重有加。三是遵礼重教。他对家族子弟的管教很严格,要求不管是男是女都要读书识字,知书达礼,养成良好的脾性,具备良好的品格。
司马相如的绝世之作《上林赋》中有一佳句:“绝殊离俗,妖冶娴都。”樊重正是取其中“娴都”二字,为自己的宝贝女儿命名的。
刘钦之所以“怜”,是因为樊娴都不是一般的操劳。樊娴都在父亲的言传身教和耳濡目染下,不但知书达礼、温婉贤德,而且勤俭持家、任劳任怨。这位大家闺秀把自己的全部精力和心血都用在经营家庭和抚养儿女身上。看着她头上青丝渐变白发,刘钦能不怜悯吗?
少年壮志不言愁
如果只用一句话来形容刘秀的童年,那就是快乐并痛苦着。
首先来说刘秀的快乐。
第一,刘秀有一个好父亲。刘秀出生在皇室宗亲家庭里。虽然他父亲刘钦只是一介小小的县令,但毕竟也是地方父母官,而刘钦又格外看重刘秀。在父亲的爱护下,刘秀自然快乐。
第二,刘秀有一个好母亲。他母亲樊娴都颇具大家闺秀的温柔气质,母亲知书达理,在她的庇护下,刘秀当然快乐。
第三,刘秀有一群好哥姐。他有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大哥叫刘演,二哥叫刘仲,大姐叫刘黄,二姐叫刘元。在哥姐们众星捧月般的关照和呵护下,刘秀非常快乐。
其次来看刘秀的痛苦。
刘秀的快乐生活到他九岁时告一段落。汉平帝元始三年(公元3年),刘秀的父亲刘钦因病撒手西去。失去了父亲这根顶梁柱,刘秀感觉头顶的天完全塌下来了,黑漆漆的没有一丝光亮。那墨色掩盖之下的是刘秀痛不欲生的苦楚,那天昏地暗之下是刘秀充满迷茫的挣扎。
幸好这时在萧县当县令的叔父刘良给黑暗中的刘秀带来了光亮。他收养了刘秀,把这个小侄子当成亲生儿子来抚养,对他疼爱有加、关爱有加、宠爱有加。不仅如此,刘良还把刘秀送到了萧县的中心小学读书,让他接受教育,打好基础。
刘秀在刘良的呵护下,且行且成长,且行且敦厚,且行且珍惜。
首先,来看他的成长。不出几年,刘秀长成了一个大帅哥,身材魁梧、眉清目秀、面如冠玉、天庭饱满、高鼻大口,总之帅不可言,好一副标准的帝王之相。
在萧县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刘秀又回到了故乡,他以“男子汉”自居,主动挑起了刘家的担子,做到了“乐躬耕于陇亩兮,吾爱吾庐”,而丝毫没有半点纨绔子弟的轻浮之风和闲散之气。身体和心理上的成熟,让刘秀离成才越来越近。
其次,来看他的敦厚。在经历过人世的变故和世间冷暖后,刘秀的性格愈发沉稳内敛,他做事极为小心谨慎,套用史书的话来说,就是“重慎畏事”。
他在萧县读书时,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在故乡时,两眼虽看人间路,一心只重庄稼事。刘秀的内敛和他大哥刘演的张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刘演“好侠养士”,属于慷慨刚毅的外放型,他的性格、兴趣、爱好都和刘秀有天壤之别。见刘秀整天埋头于陇亩之间,刘演时常嘲笑他。而刘秀听了不恼不怒也不烦,只是笑而不语。
最后,来看他的珍惜。刘秀一边劳作,还一边刻苦读书,不浪费每一寸光阴,让每一寸光阴都变成了一寸金。这种晴耕雨读的生活,为他将来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打好了根基。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做伴好还乡。刘秀并没有选择将种庄稼进行到底。过了二十岁生日的刘秀做出了一个大胆的举动,到京城长安去求学。他求的是太学。
汉武帝刘彻当年因为思想革命,建立了太学。太学起初招收的规模很小,只有五十人,称为博士弟子。到汉昭帝时,博士弟子增加了两倍,变成了一百人。到汉宣帝时,扩张为二百人。而到了汉元帝时,人员扩张为一千人。汉成帝时,人员增至三千人。此时已是汉平帝期间,人员更是创历史新高地增至五千人。
水涨船高,太学的招收名额越来越多,刘秀来凑这个“太学热”情有可原。
刘秀在太学的老师是中大夫许子威,学习的科目是《尚书》。很快,善于举一反三的刘秀就完成了由“乡巴佬”向“知识分子”的转变,具体体现在:
第一,他是学者中的佼佼者。刘秀很珍惜这难得的机会,他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很快便能“大义略举”“因学世事”,成了太学中的佼佼者。
第二,他是政治学的先行者。刘秀秀外慧中,嗅觉敏锐。在学习之余,他特别关注时事政治,不论是朝廷的国事大事,还是长安城的小道消息,他都能第一时间知道,而且他是个心直口快之人,常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知、所感和学友们分享,因此,他成了太学学生中的“意见领袖”。
第三,他是经商学的创新者。刘秀能来长安求学,一方面靠自己多年在庄稼地里干苦力活挣得的微薄积蓄,另一方面还得靠叔父及兄姐们的支援和赞助。但是,这些经费毕竟有限,交完路费、学费、生活费,也就所剩无几了。眼看囊中羞涩,已经不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刘秀没有选择等待别人的施舍度日,而是在学习之余,开始勤工俭学。
首先,他和同窗好友合伙搞出租。当时的交通工具还非常原始,刘秀看准了这一市场空缺,和同窗好友合伙买了一头驴,组成驴车出租。这种新型出租模式很快在富饶的长安城赢得了市场,达官显贵成了刘秀驴车的忠实消费者。
其次,他和好友合伙开店。挣得了创业的第一桶金后,刘秀没有小富即安,而是继续扩大经商渠道。很快,他找到了同窗好友朱祐,提议合伙开药材店。
朱祐和刘秀是老乡,也是南阳人。他对博学多才、聪颖勤劳的刘秀很是赞赏和佩服,于是两人一拍即合,药材店很快便开张了。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是良药多半是苦的,令人难以下咽。针对这一难题,刘秀想出了“买蜜合药”的销售战略,用蜂蜜的甜掩盖良药的苦,于是,来刘秀药材店买药的人络绎不绝,生意非常红火。后来,刘秀当上皇帝后,回想起这件事,还专门赐给朱祐白蜜一石,并说了一句话:“何如在长安时共买蜜乎?”两人相视,开怀大笑。
第四,他是社交中的热饽饽。据史书记载,刘秀为了全方位接触、融入社会,毅然选择了搬出太学的学生宿舍,租住到了长安的宗室聚居处、高级住宅区——“尚冠里”,以实际行动接地气。功夫不负有心人,刘秀的付出很快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他的人脉遍及京城,名气也越来越大。
首先,他成了长安城里达官显贵的新宠,经常出入长安俊杰名流的住所。朝中大司马严尤、司命(王莽新设官,为国家最高监察官,负责监察和弹劾三公以下的官员)陈崇等中央高官都跟刘秀有深交。
其次,他成了下层闾巷贩夫走卒眼中的游侠。刘秀对老百姓中的红人也很关注。业余时间里,他也喜欢以“游侠”自居,常常慷慨解囊,乐善好施。
再次,他成了父老乡亲的“保护伞”和“护身符”。到了后来,甚至每年从南阳来长安朝请(按照汉朝的制度,春季朝见为“朝”,秋季朝见为“请”)的贵族大人们,都会先去刘秀那里拜码头、套近乎,求解疑难,请教朝事。刘秀当然也热情招待,极尽所能地帮忙,俨然成了长安太学帮与南阳帮的中心人物、学生领袖与民间大佬。
据《东观汉记》记载,当时就连刘秀的季父刘敞为了要追回逃租,都要找刘秀帮忙,而刘秀也真有办法,竟然把案子直接告到了大司马严尤那里。适逢朱祐也在为舅父追逃租,刘秀就邀他一起去。然而非常尴尬的是,双方在路上碰到后,严尤只停车和刘秀说话,连正眼都不看朱祐一下。完事后刘秀调笑朱祐道:“严公宁视卿耶?”朱祐闻言却也不以为辱,反而对刘秀愈加恭敬,心服口服地做起了他的小弟、粉丝。这大概就是领袖的魅力吧。有些人天生就是做老大的,刘秀便是其一。
刘秀头脑灵活、学习优秀、懂政治、善经商,人又长得帅,因此,他可以说是太学中的万人迷,粉丝遍布太学府的每一个角落。刘秀还是个慧眼识珠的人,他以独特的眼光,有选择性地深交好友,其中最重要的一位便是邓禹。
邓禹,字仲华,跟刘秀是亲戚。他从小熟读四书五经,知识渊博,连许多博士都不如他。他也因此被冠以“神童”之名。邓禹比刘秀早半年到太学,也是太学里的风云人物。
“自古英雄出少年。”刘秀和邓禹交往后,不由发出这样的感慨。
“自古英雄出寒门。”邓禹和刘秀交往后,不由发出这样的感慨。
从此,两人一拍即合,结成莫逆之交。
除了智勇双全的邓禹,刘秀还和合伙卖药的朱祐、勇猛刚强的来歙(刘秀在南阳的远房亲戚)、才高八斗的严光(会稽名士,太学中的佼佼者)、精通谶语的强华(曾与刘秀同宿舍)等结成了知己。这些人日后都成了刘秀权力征途中的重要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