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只要活得快乐,就一定有明智、高贵、公正的人生。同理,人只要活得明智、高贵、公正,就一定有快乐的人生。
——伊壁鸠鲁
●若人作善己,应复数数作;当喜于作善,积善则受乐。
——佛陀
每当我们听到那些贤人及长者苦口婆心地要求年轻人要道德高尚时,就觉得他们像空口说大话的推销员。很多文化只要一谈到智慧,基本上就逃不脱这个调调:“来来来,今天我带了一种吃了会让人快乐、健康、有钱、长智慧的神奇补药!吃了这个药,你就上天堂了,可以享有世上最大的快乐!只要你道德高尚,就办得到!”年轻人一听到这种论调,马上两眼一翻,把这些话当耳边风。
年轻人的兴趣、希望永远跟长辈大相径庭。他们会很快找出自己追求目标的方法,最后搞得一团糟,但这就是年轻人建立自己人格的冒险之旅。哈克贝利宁可逃离养母家,跟着一个小农奴一起乘木筏悠游密西西比河;年轻的佛陀宁可离开父亲的皇宫,跑到树林里修行;天行者卢克则离开自己原来居住的行星,加入银河反抗军。这三个年轻人都选择了史诗般的人生旅程,历经种种艰辛,终于长大成人,展现自己原本没有的美德。在我们读者心中,这些历尽千辛万苦修得的美德实在让人佩服,因为这些美德反映出深刻且真实的人格,是那些只会把大人的教导照章全收的孩子望尘莫及的。
★★★幸福实验:
从这个角度来看,本杰明·富兰克林绝对是一位相当值得我们敬佩的传奇人物。1706年,富兰克林出生于美国的波士顿,12岁那年,富兰克林开始当他哥哥詹姆斯的学徒,当时詹姆斯经营了一家印刷厂。当学徒那几年,富兰克林常常跟詹姆斯争吵,詹姆斯也动辄对富兰克林拳打脚踢,富兰克林一心只想自由,但是詹姆斯拿出学徒合约当法宝,不肯放人。
到了17岁,富兰克林终于忍无可忍,决定离家出走,搭船逃到纽约,但在纽约找不到工作,最后只好跑到费城。他先找到印刷学徒的工作,经过不断努力与辛勤工作,富兰克林终于开了自己的印刷厂,还自己发行报纸。富兰克林其他的事业亦相当成功:在科学方面,富兰克林证明了闪电是电,后来还发明了避雷针;政治上,富兰克林担任过无数公职。富兰克林活到84岁,一辈子都过得很痛快;他对自己在科学上的发现及公共事务的成就相当自豪;他深爱并尊崇美、法两国;而且即使上了年纪,他还是很在意异性的目光。
富兰克林有什么人生秘诀?秘诀就是美德,但不是现代人认为的那种紧张兮兮、敌视享乐、清教徒式的美德,而是一种可追溯到古希腊,具有更宽松含义的美德。希腊语中aretē具有优异、美德或善行等含义,且特别强调实用的那一面。比如刀子的aretē就是好切;眼睛的aretē就是看得清楚;而人的aretē则是……这可是个最最古老的哲学问题:到底什么才是人的本性、作用或目标,让我们得以据此判断一个人过得好还是不好?当亚里士多德说幸福或快乐(eudaimonia)是“符合优异或美德原则的心灵活动”时,他可没有说快乐来自施舍给穷人,压抑性欲。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好的人生可让我们发挥自己的长处和发展潜能,成为一个符合自己本性的人。亚里士多德虽然不认为世界上的一切皆为神明所设计,但他相信宇宙间所有事物皆有其telos,也就是目的。
富兰克林有一种过人天赋:他能看出事情的潜力,并让它充分展现出来,例如,富兰克林看出人行道及街灯、消防队、公共图书馆的潜力后,便在费城大力推动上述公共建设。此外,他也看到美国成为共和国的潜力,于是在美国独立建国的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同时,他也看到自己还有自我发展的空间,所以便下定决心磨炼自我。二十七八岁开始经营印刷事业后,富兰克林便着手实施他的“大胆、艰苦的道德发展a计划”。他选了几项美德进行自我锻炼,在生活中身体力行。不过,他马上发现“自我”的能耐有限:
每当我全心对付某项缺点,常常就又发现自己别的缺点;只要一不注意,习惯就占了上风;有时,光靠理智是克服不了自己原有习性的。所以我的结论就是,从长远的眼光来看,光是心里以为自己一定能表现出高尚道德,并不足以避掉故态复萌的窘境,在自己能稳定、持续地表现出正直的行为之前,一定得先革除坏习惯,养成好习性。
富兰克林是一位出色的心理学家,他凭直觉就知道只有先把大象训练好,骑象人才可能成功,所以他设计了一套美德训练计划。他列了13项美德,每一项美德都有他应该或不应该做的行为。(比方“节制”:食不过饱;“节俭”:珍惜一丝一缕,但要善待他人及自己;“贞洁”:不可纵欲,但因健康或传宗接代之故则可)。他还印了一个表,上面共分7栏(每一栏代表一星期的每一天)13行(每一行代表每一种美德),每次只要他某一天没有遵守某项美德,他就会在那个小格子里画个黑点。
富兰克林一星期只专注于某项美德,整个星期的重点就是做到那项美德,其他美德先不管,但是如果其他美德他没做好,那么他还是会做记号。如此进行了13个星期后,他又再照表操兵。然后他发现,表上的黑点越来越少。富兰克林在他的自传上写道:“如果我没有进行这个‘道德发展a计划’,我绝对不可能比以前更好、更幸福。”他还说:“我要这么告诉我的子孙,就是靠着这套锦囊妙计,还有上帝的保佑,他们的祖先和我才有办法一辈子享受幸福人生,而且一直到写这段文章的79岁高龄,依旧快意无限。”
当然,我们无从得知如果富兰克林没有那个美德表,一辈子是否就不会那么快乐、成功,但是我们可以找找其他证据,来检验他对人类心理的主张,该主张被我称为“美德假设”,该假设跟本章开头的伊壁鸠鲁及佛陀的引言看法相同:培养美德,能让人享有幸福人生。不过,我们有太多理由可以质疑这个“美德假设”的说法,富兰克林就承认自己完全做不到谦逊的美德,最后他只好学着摆出谦逊的样子,以博得社会大众的好感。或许“美德假设”这套主张最后只有在运用权谋、马基雅维利式的做法下才会成立:不管我们自己的真正品格如何,只要能表现出很有美德的样子,我们就会成功、幸福。
○古人追求的美德○
所有观念都有其起源,因此也就有了包袱。西方人一想到道德,使用的就是存在好几千年的观念,但近200年来,有关道德的观念已出现相当多的变化。西方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个事实:西方人的道德观念是异于其他文化的,西方人的道德态度是建立在特定心理假设上,但这套假设以现今的眼光来看,并不正确。
每种文化都很关心未来子孙的道德发展,所以每种文化都留下不少道德方面的著作,我们可以从这些著作看出不同文化的道德看法。不同的文化对道德各有特定的规定与禁律,但其基本精神大体是一致的。大部分文化都会把人们应培养的美德一一列出,而这些美德至今仍被大部分文化重视(比如,诚实、正义、勇敢、仁慈、自制、尊敬权威等)。对各种美德而言,哪些行为是好的,哪些行为是坏的,大部分文化也都会清楚载明,并一再灌输大家一个观念:愿意修养自身美德者,就会获益。
《阿曼尼摩比之教诲》(teachingofamenemope)是人类最早专门探讨道德教诲的一本著作,是于公元前1300年左右问世的一本埃及文本。该文本开宗明义便讲,这是一本有关“人生教诲”的书,也是一本教人“如何追求人生幸福”的书,只要把本书教诲牢记于心,“就会发现人生的黄金屋,你的身体就会茁壮成长”。阿曼尼摩比接下来花了30章的篇幅,谆谆教诲人们应如何对待他人,自我克制,并从中找到成功与满足。书中有这样的例子,有一段内容不厌其烦地要求大家要诚实,尤其要尊重其他农夫所立的边界,该书如此写道:
只要认真耕耘,就会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你会从脱粒后的麦田,收到香浓的面包。
上帝赐给我们一蒲式耳,
胜过偷抢拐骗得到的五千蒲式耳,
宁可快活地啃着面包,
也不要坐拥宝山却心苦恼。
另一个共同特征是,这些古老文本都非常强调格言及好榜样,而非逻辑与证明。格言大多是精雕细琢,字字珠玑,务求让人读后灵光一闪,点头称是。好榜样则可激发我们的钦佩与敬畏之情。当道德教诲诉诸情绪,其谈话对象便同时包括“自我”及“心理”。孔夫子与佛陀的智慧最后变成一句句亘古永存的格言警语,即便今人读之,大多出于阅读乐趣,找寻人生指引,但亦叫人心有戚戚焉,称其为众人心中“放诸四海而皆准的人生法则”。
许多古老文本的第三项共同特征是,它们都非常重视实践及习惯,而非以事实为依据的知识。孔子曾以学音乐跟培养道德相比,表示两者皆需研读文本,遵守好榜样立下的规范,并经多年不断练习以求臻于“化境”。对此,亚里士多德也用过类似的比喻说法:
要想成为盖房子的工匠,就要多盖房子;要想成为竖琴家,就要多弹竖琴。同理,只有行公义,才能成为正义之士;只有多自制,才能学会自制;只有行事勇敢,才能成为勇者。
佛陀写了“八正道”,为信徒之修行指南,列出了许多信徒应遵守的行为,只要信徒反复练习,便可成为一合乎道德规范(讲对话、做对事、过对的生活)、自律自重之人(不断努力、小心注意、集中心神)。
通过上述的修身之道,我们可以了解到:古人对道德所秉持的心理,跟富兰克林的相似,其实是相当复杂的。他们知道,人们只有在大象受到良好训练后,才能学会美德。而且这项训练需日积月累,不断重复,方可奏效。在此训练中,骑象人必须参与其中,但如果道德教诲只给予显性知识(骑象人可宣之于口者),这对大象是产生不了效果的,对行为的影响也极其有限。道德教育必须包含默会知识——巧妙的社会知觉及社会情绪方面的技巧,让人可以很自然地在每一种情境下感受到正确行为,知道该如何做,并进而有做的想法。对古人来说,道德是一种实用的智慧。
○人为何会迷失在道德迷宫中○
西方人的道德观刚上场时,西方文化跟别的文化一样,都把焦点聚在美德本身。不管是《圣经》、《荷马史诗》或《伊索寓言》,西方的奠基文化都非常重视箴言、格言、寓言及好榜样,并以此讲解、教诲人们美德的内涵。柏拉图的《理想国》及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nicomacheanethics)是两本非常重要的希腊哲学著作,也是两本专门探讨美德及如何培养美德的专论。即便是以享乐为人生目标的伊壁鸠鲁,也相信人们要先有美德,才能享有生活的乐趣。
单一的道德准则
在这些古老辉煌的希腊哲学著作中,其实已种下后世失败之因。第一,希腊人探求道德的心灵,同时也开启了人类科学探索的大门,而科学探索旨在找出能解释宇宙中无穷多变事物的最小定理。也就是说,科学强调精简,美德强调的则是原理,而一项又一项的美德,其原理绝不可能精简。因此对强调科学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从所有人身上归纳出一套一体适用的美德、原则或准则更令人满意?第二,自理性思维开始席卷哲学界后,许多哲学家对以习惯及感觉为本的美德心生不满,虽然柏拉图是以骑象人的理性来建构美德,但柏拉图也承认,美德需要以热情做支撑,但不是脱轨的热情,所以柏拉图后来才会想出复杂的马车驾驶隐喻:两匹马中,有一匹马具有某种美德,但另一匹没有。对柏拉图及后来许多思想家而言,理性是众神赐给人类的礼物,是一个可用来控制人类动物本能的工具。因此,应该由理性来主导一切。
追求精简与崇尚理性,这两粒种子在罗马衰亡之后沉睡了好几个世纪,但到了18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时期,这两粒种子开始发芽,成长茁壮。随着科技与商业的发展进步,新的世界诞生了,人们开始寻找合乎理性规范的社会及政治架构。法国哲学家笛卡尔在17世纪时,还沾沾自喜地以上帝的仁慈来建立其伦理学的思想体系,但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家却一心想建立一套不以神迹或上帝的力量为基础的伦理学。这就像有人拿出一个奖品在哲学家眼前晃着,而这个奖品具有类似诱使早期飞行员不顾性命冒险的魔力:第一位想出以理性力量为基础,可让人清楚分出好和坏的单一道德准则的哲学家,便可获得一万英镑的奖金。
如果真有这份大奖,那么我觉得得奖人应该是德国哲学家康德。康德跟柏拉图一样,相信人类有双重天性:一部分是兽性,另一部分是理性。人类的兽性依循自然定律运作,跟石头因地心引力而掉落或狮子追杀猎物的道理一样。这种兽性没有什么道德可言,纯粹是因果关系。康德又说,人类的理性则依循不同的定律运作:理性能遵守行为规范,所以我们可依据个人遵守正确行为规范的程度,来判断其个人道德。何谓正确的行为规范?对此,康德想出了道德哲学中最高明的一个妙招。康德提出这样的推论:道德规范如欲成为定律,必须是放诸四海而皆准。如果万有引力会对男人和女人产生不同的作用,或对意大利人和对埃及人会产生不同作用,那么我们就不能称“万有引力”为一种定律。
康德表示,我们不应该去找所有人都能接受的道德规范(一来很难办得到,二来很可能只能得出一些枯燥无味的通则),而应该把问题颠倒过来,要大家去思考一个问题——这些约束众人的行为规范,是否可作为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定律:如果你已不愿再信守一个不合时宜的承诺,难道你真的可以提出这样的规范吗——人们应该毁弃不合时宜的承诺?一旦我们同意这样的行为规范,所有的承诺就会顿时变得毫无意义。这就是为什么你不能同意“人可以用偷拐抢骗等方式去夺取其他人的权利或财产”的原因,因为总有一天你会成为另一个受害者。这个康德称为“绝对命令”(categoricalimperative)的简单测验,威力强大,它让伦理学变成应用逻辑学(appliedlogic)的一支,伦理学的内容从此变得较为明确,不像世俗伦理学(secularethics),一旦没有借助典籍,就很容易给人一种雾里看花之感。
几十年后,英国哲学家边沁(jeremybentham)向康德挑战这项哲学大奖。边沁在1767年当上律师,当时英国的法律不仅内容复杂,而且毫无效率,边沁跟其他启蒙时期的人一样,也具有大胆创新的精神,于是他为英国重新设计了一套司法及立法系统,其核心思想是,先设定出明确目标,再以最理性的手段来达成目标。边沁指出,所有立法的最后目标就是人的利益。所得利益越大,效果越好。边沁为功利主义之父,功利主义的教条就是,所有决策(包括立法及个人)的目标都是追求最大利益(效用),但由谁获益,功利主义者并不在意。
康德与边沁两派间的论战一直延续到现在。康德的后继者(被称为“义务论者”)详细地阐述责任及义务的定义,他们认为,有道德的人必须遵守道德规范,即使该行为会导致不好的结果(例如,我们绝对不可以杀害无辜,即便这么做可以拯救100条人命,我们也必须严守这个规范)。边沁的后继者(被称为“结果论者”)则明确制定出可达到最大利益的规则及政策,即便该行为有时会违背其他道德原则(如果杀一个无辜的人可以拯救100条人命,那就做吧,除非该行为会立下一个坏榜样,从而导致其他问题,那就又另当别论)。
尽管两大阵营立论迥异,但在几个重点上却又殊途同归。两大阵营都采取精简立论法,即所有决定都应依据单一原则来制订,不管是以“绝对命令”为原则,还是以“最大效益”为原则。两个阵营也都主张,只有骑象人能做抉择,因为道德抉择需要逻辑推理,有时候甚至还需要数学计算。两个阵营都不相信直觉及内心感觉,认为直觉及感觉会妨碍正确推理。此外,两个阵营也都回避具象,偏好抽象,即当我们在思考问题以做出决定的时候,不需要仔细去了解相关人物的背景,或其信仰及文化传统,我们只需要知道一些当事人的基本事实与个人喜恶(这是功利主义者的主张)。当事人的时代背景或国籍并不重要,是我们的朋友、敌人或陌生人也不打紧。对这两大阵营的人而言,道德定律跟物理定律一样,对任何时代的任何人都是一体适用的。
以上两种哲学方法的提出,对我们现今立法和政治理论的提出及实务运作有非常大的贡献,让社会能在有效追求人们利益的同时(边沁),亦能兼顾个人权利(康德)。不过,这些观念同时也广泛渗透到西方文化的各个层面,从而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哲学家埃德蒙·平科夫斯(edmundpincoffs)指出,在结果论者及义务论者共同携手下,20世纪西方人心中的道德已变成一种道德窘境及道德困境的研究。
古希腊人把道德焦点摆在个人人格上,所问的问题是“我们每个人希望成为什么样的人”,但是现代伦理学却把焦点摆在行为上,所问的问题则是“某项行为是对或错”。哲学家们现在得跟生死两难的问题搏斗:我们可以杀一个人来拯救5个人吗?我们可以用堕胎后的胚胎来做干细胞的研究来源吗?如果一名妇人已丧失意识瘫痪15年,我们可不可以拔掉她赖以为生的进食管?一般人则要面对没有那么生死攸关的窘境:如果其他人没有如实报税,那么我还要依法缴税吗?如果我捡到一名毒品贩子的皮夹,那么我要交给警方吗?我要把自己的风流艳遇告诉另一半吗?
由人格道德转向困境道德
道德焦点从人格道德(characterethics)转向困境道德(quandaryethics),使得道德教育的重心也从原来的美德转向道德推论。如果道德涉及两难困境,我们的道德教育就会变成一种解决问题的训练。我们必须教孩子如何思考道德问题,尤其要教孩子克服原有的自我,去考虑到其他人的需求。20世纪70年代及80年代以来,美国的种族日趋多元化,权威式的教育方法不再受大众青睐,关于特定道德及价值观的道德教育逐渐过时。理性主义式的困境道德观大行其道,许多老师及家长也趋之若鹜,最典型就是以下这段出自一本最近出版的儿童教养手册的内容:“本手册目的不在教导孩子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为什么,而是要教孩子如何思考,好让他们自己决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为什么。”
我认为道德教育从人格道德转向困境道德是非常严重的错误,理由有二。第一,这会削弱道德的力量,并窄化道德的范畴。在古人眼中,人的每项行为都关乎美德及人格,但在现代人眼中,道德则仅仅局限于特定情境。在现代人单薄又局限的道德观念中,所谓有道德的人是指捐款给慈善团体、帮助别人、遵守规定,以及大体而言不会为了自身利益而不顾他人利益者。现代人大部分活动及决定其实都与道德无关。当道德已窄化成“自私自利”的反义词时,美德假设就变成一种似是而非的论点:套用现代的说法,美德假设的主张,变成“违反自身利益的行为反而有利自身利益”。我知道要大家相信这种说法很困难,而且不见得所有情况皆符合。富兰克林在他那个时代向大众宣扬美德假设的主张,铁定要比我容易得多。富兰克林跟古人一样,其美德观念远比我们丰富且深厚,他们认为美德是个人为成为更有效率、更有吸引力的人,而努力培养的各种优异才能。从这个角度来看,美德本身就是一种报偿。富兰克林的例子可让其同时代人及后代子孙去思考一个问题:你愿不愿意为自己未来的幸福去努力,还是你懒惰、短视到连努力都不愿意?
第二个理由则与道德教育的重心从美德转向道德推论有关,因为这种道德分析是出自一种很糟的心理学训练。20世纪70年代以来,道德教育开始把骑象人跟大象分开,只训练骑象人独自解决问题。标准的上课方式就是,先上几个小时的个案研究,接下来在教室里讨论种种道德困境,然后就播放影片(影片中的当事人遇到种种道德困境,之后做出正确抉择),如此,孩子便学会如何思考道德问题(而非何为道德)。之后,课程结束,骑象人趁着下课时间又跑回去坐在大象背上,一切照旧。教孩子理性思考,然后期待孩子表现出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这就像去摇狗的尾巴好让狗高兴一样,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我在上研究生一年级时发现自己道德推论的弱点。当时我拜读过任教于普林斯顿大学的哲学家彼德·辛格(petersinger,他是一位强调人道主义的结果论者)的著作——《实践伦理学》(practicalethics)。这本书告诉我们,如何在关怀他人福祉的同时,解决许多日常生活中碰到的道德问题。辛格在书中的有关残杀动物的道德问题的思考,改变了我对食物的态度。辛格针对残杀动物的道德问题,合情合理地提出以下几个原则。第一,会让任何有知觉的生物感受到痛楚及伤害的行为都是不对的,所以现今大规模的畜牧养殖是不道德的。第二,杀害存有一定自我意识及感情的生物是不对的行为,所以人类去杀害有较大脑部及较发达社会行为的动物(如其他灵长类及哺乳类动物)是不对的,就算它们原先被蓄养在舒适环境中,之后再以无痛的方式予以宰杀,这样的行为仍然不对。辛格强有力的论点让我一时之间完全信服,看过那本书之后,我在道德上开始反对所有大规模的畜牧养殖。道德上我虽反对,但行为上并没有反对。我还是很喜欢吃肉,看过辛格的《实践伦理学》的头半年,我唯一改变的是,每次点汉堡时,我就会感觉到自己的虚伪。
读研究生二年级时,我开始研究与恶心(厌恶)有关的人类情绪反应,当时我跟保罗·罗津(paulrozin)一起研究这个议题,罗津是研究“吃”的心理学的先驱及权威。当时罗津跟我努力找各种恶心的影片,好让我们的被试在看了影片后产生恶心的感觉,有一天早上,我们跟一位研究助理碰面,这位研究助理把他找到的影片放给我们看。其中有一个片名叫《死亡真面目》(facesofdeath)的影片,该影片将各种真实及假造的杀戮画面剪接在一起(有些画面非常吓人,因道德关系,我们不予采用)。除了自杀及行刑处死的画面外,影片中还有一段屠宰场宰杀动物的画面。当我看到成群的牛走向滴着鲜血的肢解输送带,先是受到重击,然后被钩子钩起,最后被切成一片又一片,我内心的恐惧达到最高点。看完影片后,我跟罗津一起去吃午餐,好一边讨论实验计划,结果我们两人不约而同都点了素食。几天后,影片中的血腥画面还是让我觉得恶心不已,这时,我体内的感觉跟辛格告诉我的观点终于合而为一,我的大象跟骑象人达成共识,我在当时变成了一个素食主义者。三个星期后,我体内恶心的感觉慢慢消失,我开始吃一点儿鱼跟鸡肉,之后也开始吃红肉,但18年后的现在,我仍然不太爱吃红肉,如果要吃,我也会选非大规模畜养并宰杀的动物的肉。
这次经验给我一个很重要的启示:我向来自认是个相当理性的人,辛格的说法对我也很有说服力,容我用自己的话把这首歌再唱一次——我看到正确的道路,也知道该走这条路,但我却走错路,直到内心感觉涌现,推了我一把,才让我走上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