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的爱情关系是由两个古老的连锁系统建立而成的:将孩子跟母亲联结在一起的依恋系统,以及将母亲及孩子联结在一起的施爱系统。这些系统与哺乳动物一样悠久,甚至更古老,因为鸟类也有这些系统。不过,我们还是要另行解释为什么性跟爱有关联。
是的,早在哺乳类和鸟类存在以前,动物受天性的驱使,会寻找另一半以满足性的需求。交配系统(matingsystem)完全跟前述两个系统分开,它的形成涉及另外完全不同的大脑区域与荷尔蒙(激素)。某些动物,如老鼠,其交配系统会让雄鼠与雌鼠彼此吸引,一直持续到交配结束为止。而其他物种,如大象,公象和母象有好几天(受精期间)会强烈受彼此吸引,在这段期间,公象和母象会彼此温柔爱抚、快乐嬉闹,还有其他许多信号,在提醒着一旁观看的人类它们正热恋着对方。对于大多数哺乳类动物(人类除外)来说,这三大系统在受精期间会彼此串连在一起,让我们可以完全预期到哺乳类动物一定会出现后续一连串行为。
第一阶段,雌性在排卵期间,荷尔蒙会开始产生变化,昭告世人其开始进入生殖期:母狗和母猫会分泌费洛蒙(pheromone);母黑猩猩的生殖器则会变得巨大红肿。第二阶段,雄性会出现攻击行为,互相竞争(某些物种),看谁先找到交配对象。雌性(大多数物种)这时会做出选择,如此便会驱动它的交配系统。第三阶段发生在几个月之后,生产会驱动雌兽的施爱系统与幼兽的依恋系统。雄兽则被留在寒冷的野外,继续嗅闻寻找更多费洛蒙,或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肿胀的生殖器。对它们而言,性的目的就是生殖;持续的爱则留给母亲与孩子。然而,人类为何如此不同?女性如何隐藏所有排卵信号,却又能吸引男性与她们共坠爱河、疼爱他们的孩子?
没有人知道答案,不过我个人认为最站得住脚的理论,是我在第1章和第3章所提过的人类脑容量的大幅扩增。当第一批人类跟现代黑猩猩的祖先分道扬镳时,他们的脑容量并没有比黑猩猩的脑容量大。这些人类的老祖先基本上只是两足猿类。之后,差不多在300万年前,事情开始出现变化。或许是环境改变,或许是工具的使用增加了,人类的双手日益灵巧,人类为适应这样的变化,大脑便越变越大,智力也越来越高。不过,大脑的扩增面临一个瓶颈——产道的问题。当时,女性要能顺利生产,且其骨盆大小要保持在能让女性直立而行的尺寸,受限于这两个生理条件,胎儿头部不能过大。至少有一支人类物种——我们的祖先,逐步发展出一种新颖的技术,来避开这种大脑的限制,方法就是在胎儿大脑发育到足以控制胎儿身体机能之前,让胎儿脱离子宫。其他灵长类出生之后,其脑容量的扩增便骤降,因为大脑的发育大致已完成,随时可上场运作。只有在幼年嬉戏和学习期间,大脑才进行些微的调整。然而人类的婴儿在出生之后,其大脑仍以胎儿大脑成长的速度快速成长到两岁左右,在之后的20年,大脑仍缓慢、持续地增长着。人类是地球上唯一一种在幼年时期完全无力照顾自己,且需依赖成人照顾达十几年之久的物种。
照顾孩子的担子非常沉重,重到女人无法独自一肩扛起。有关狩猎社会的研究显示,家有幼儿的母亲无法张罗到足够食物来维持自己及孩子存活之需。所以她们要依赖生产力正旺的男性,供给他们大量的食物及必要的保护。脑容量的扩增,大大地增强了人类的语言能力和操弄人际关系的能力(以及狩猎和采集的能力),但只有在男性开始愿意分享物资之后,大脑才能朝这样的方向进化下去。然而在竞争激烈的进化游戏中,如果男性提供资源给不是自己亲骨肉的孩子使用,那么绝对是大大的失策。因此,活跃的父亲、男女配对结合、男性在性方面的忌妒心,以及有着大脑袋的婴儿同时进化出人类的历史。一个想跟某个女子在一起,守护她的忠贞,努力抚养两个小孩的男人,与那些父性较差的竞争者相比,更能养育出聪明的小孩。在这样一个智力具有高度适应力的社会中(人类开始使用工具后,所有人类所生存的环境都具有这样的特性),男性对小孩的投资会得到应得的报偿(也就是他们的基因),使得代代之间有更多的共同之处。
然而,男女之间如何衍生出这样的联结关系?进化是不可能无中生有的。进化是一个过程,在进化的过程中,已经过基因编码的骨头、荷尔蒙及行为模式会产生轻微的改变(因基因的随机突变所致),如果它们能为个体带来优势,这些改变就会留下来。不需要太大的改变,就可修改依恋系统(所有男女小时候都会通过这个系统来依恋妈妈),并让前者跟交配系统(每个年轻男女自进入青春期之后,交配系统即已开启)联结起来。
当然,上述理论只是推测(一个尽心尽力的父亲,其死后的骨灰跟冷漠的父亲看起来并无不同),但它确实将人类生活中许多迥异的人生样貌,比如痛苦的生产过程、漫长的婴儿期、大脑袋以及高智力等,完整地串连在一起。这个理论将人类种种生物上的骤然转变,以及人类最重要的特异情感表现联结起来——男女之间及男性和孩子之间那种强烈、持久的情感联结。关系亲密的男女彼此间有许多利益是相互冲突的,因此进化理论不认为爱情关系是一种为了养育子女而形成的和谐伙伴关系,而是人类文化所具有的一种普世特质——男女刻意去建立一种可以维持数年的(婚姻)关系,以期限制彼此的性行为,并将他们与孩子及彼此之间的关系予以制度化。
○何为“真爱”○
将古老的依恋系统和同样古老的施爱系统相混合,再丢进修正过的交配理论里,这就是浪漫的爱情。不过我似乎遗漏了一件事:浪漫的爱情绝对不只是各组成部分的总和。浪漫的爱情是一种非常独特的心理状态,它引发了特洛伊战争,激发出了世界上最伟大(与最差劲)的音乐与文学创作,带给许多人一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光。不过,我认为大家对浪漫的爱情多有误解,所以检视其心理组成要素可帮我们理清一些困惑,并带领我们避开爱的陷阱。
在大学校园的某些角落,有教授会这么告诉学生:浪漫的爱情是一种社会产物,它出自12世纪法国吟游诗人口中,混合了骑士精神、理想化的女性,以及无法满足的渴望带给人的无尽痛苦。尽管所有文化对种种心理现象都有其解读,但不管人们想法如何,这些心理现象的确会发生。(比如,每一种文化对死亡都有其社会解释,但是肉体要死就会死,顾不了这些解释说些什么。)一项针对166种人类文化而进行的人种志调查研究显示,有88%的比例发现有浪漫爱情的明确证据;至于剩下的,因为人种志所提供的相关记录太少,所以难有定论。
“真爱”迷思
吟游诗人确实给了我们一种“真爱”迷思——这种观念认为,真爱是一种明亮炙热的感情,而且它会熊熊燃烧,至死方休,即便死后在未来天堂相聚,真爱依旧继续燃烧下去。在现代,这种迷思已经蔓延扩散到爱情与婚姻互有相关的观念中。依我所见,现代人有关真爱的迷思有以下几个观念:真爱是一种激情,永不凋萎。你碰到真心喜爱的人,就应该跟对方结婚,一旦爱情结束,你就该离开对方,因为真爱不再。只要你能遇上对的人,你就能拥有真爱,直到永远。你自己可能不相信这些迷思(尤其是如果你已超过30岁)。不过,许多西方国家的年轻人从小就被灌输这样的观念,尽管他们对它嗤之以鼻,但这种真爱迷思在他们心中仍然是一种完美的爱情典范,让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受到这套观念的影响。
如果真爱的定义是一种永恒之爱,那么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绝对行不通。为检视真爱,也为了维护爱情的尊严,我们必须了解两种爱情之间的不同——激情(passionate)及友爱(companionate)。根据埃伦·波谢德(ellenberscheid)与伊莱恩·沃尔特(elainewalster)两位爱情研究专家的说法,激情是一种“狂野的情感状态,其中充满温柔与性欲、愉悦与痛苦、焦躁与释放、强烈忌妒心,为对方不惜牺牲自己,是种五味杂陈的感情”。激情是一种会让你坠入的感情力量。当丘比特的金箭射中你的心,刹那间,你周遭的世界变得不同了,激情随之发生。你渴望跟心上人合为一体。你渴望两人缱绻缠绵。柏拉图的著作《会饮篇》(thesymposium)描述的就是这种强烈的欲望,在文中,阿里斯托芬向爱神敬酒一段提到了爱情的起源。阿里斯托芬说,人原来有四只脚、四只手臂和两张脸,但有一天,众神感觉到自己被人类的力量及傲慢所威胁,因此决定将人类劈成两半。从那天开始,人类便在世上流浪,寻找自己失去的那一半。(有的人原来有两张男人的脸,有的人是两张女人的脸,其余的人则是一男一女,这也解释了为何人会有性倾向上的差异。)阿里斯托芬要求我们想象火神兼匠神的赫菲斯托斯,来到一对拥抱躺卧的情侣身旁时,开口说道:
你们人类到底想要从彼此身上得到什么?……难道这就是你们内心的渴望吗——让两人成为一体的两部分,竭尽所能靠近对方,不分昼夜,永不分离?如果这就是你们内心的渴望,我想将你们融成一体,让你们合而为一。从此,只要你们活着,你们两人就要共享一个生命,因为你们是一体的。同样,当你们死去时,你们也要共赴冥府,死在一起。看看你们的爱情吧,想想这是否就是你们所渴望的爱情。
阿里斯托芬说,没有爱侣会拒绝这样的提议。
相对于激情,伯斯契特与沃尔斯特对友爱的定义是“一种我们对与自己的生活紧紧纠结在一起的人所产生的感情”。当爱侣将彼此的依恋系统与施爱系统应用在对方身上,彼此开始依赖、关心、信任对方时,几年下来,友爱随之与日俱增。如果说我们用火来比喻激情,那么友爱就像是不断生长、纠结缠绕的蔓藤,逐渐将两人联结在一起。不同文化的人都曾经历过狂野与沉静两种天壤之别的爱情。正如非洲纳米比亚狩猎部落的一位妇女所言:“两人刚相遇时,爱火在他们心中熊熊燃烧,其中的激情炙热非常。一段时间激情冷却后,它便永远被留住。”
激情就像一种毒品。它的症状跟海洛因(这种幸福感有时跟性有关)和可卡因(这种幸福感混合了晕眩及能量)所引起的症状有部分相同。这其实一点儿都不奇怪:因为激情会改变大脑几个部位的活动,包括与多巴胺分泌有关的部位。极度愉悦的感觉会刺激脑中多巴胺的分泌,这个多巴胺联结在此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因为毒品就是以人为的方式提升脑中多巴胺的浓度,跟海洛因和可卡因的作用一样,可能让人上瘾。如果你一个月吸食一次可卡因并不会上瘾,但要是每天都吸食,保证一定会上瘾。没有一种毒品可以让人一直保持亢奋状态。大脑会对多巴胺的长期累积产生反应,发展出抗多巴胺的神经化学反应,让大脑恢复平衡。这时,一旦没有吸食毒品,大脑就会失去平衡:人一旦戒食可卡因或没了激情,跟着就是痛苦不堪、死气沉沉、绝望沮丧。
因此,如果激情是一种毒品,那么它的力量一定会有消退的一天。没有人可以永远处于亢奋状态(如果你谈的是远距离的激情,那么这就像每个月服用一次可卡因一样;毒品会因为你的忍耐受苦,而保有其效力)。只要激情不断地欢愉奔跑,它终有耗竭的一天。爱侣中总会有人先察觉到这样的变化。就像有一天你从梦中醒来,看见你的枕边人在流口水一样。就在你恢复神智的那一刻,清醒过来的爱侣会看到自己之前没有发现的缺点。我们心中的至爱不再令人崇拜,这时,因为我们的心理会对此改变非常敏感,所以她会过度夸大自己的感受。“喔,我的天啊,”她想,“魔法消失了——我不再爱他了。”如果她受制于真爱的迷思,她甚至会想与对方分手。毕竟一旦魔法消失,那就不是真爱了。不过,一旦她真的结束两人的关系,她可能做出错误的决定。
激情不会变成友爱
激情和友爱是两个独立运作的过程,其时程也大不相同。这两条分歧的道路有两个危险点,许多人就在这时犯下大错。图6—1说明了激情及友爱的强度在半年内的变化情形。
一旦激情被点燃,就会熊熊燃烧,并在短短几天之内达到最高点。在为爱疯狂的头几周或头几个月里,热恋中的情侣满脑袋想的都是跟对方结婚的念头,彼此也经常谈论结婚这个话题。有时,他们甚至会接受火神赫菲斯托斯的提议,一头栽进婚姻。这样的结婚决定往往是错的。当一个人处于激情亢奋中,头脑是不可能清醒思考的。这时骑象人跟大象都一样晕头转向。我们不会跟喝醉酒的人签约,所以有时候我会希望我们能够阻止热恋中的情侣做出结婚的决定,因为一旦求婚成功,家人就会接到通知,结婚日期也跟着敲定,结婚的列车一旦启动就很难停下来。在筹备婚礼的巨大压力下,爱情毒品的效力很可能会在某个时刻突然消退,因此许多新人在步入结婚礼堂时,心中其实满是疑问,而婚姻最后则以离婚收场。
图6—1激情和友爱的强度在半年内的变化情况
另一个危险点则出现在药效开始变弱的那天。激情并没有在那天就结束,但疯狂痴迷的亢奋期终于告终。这时骑象人终于恢复理智,第一次冷静下来评估自己的现况。恋人常常会在这时分手,对很多恋人而言,这是一件好事,因为丘比特总是把最不合适的人配在一起。不过,有时候分手并非良策,如果恋人能坚持下去,让彼此有机会培养出友爱,他们可能就会找到真爱。
我相信世上有真爱,但它不是永远不熄的激情。真爱,是两人之间坚定共许的强烈友爱,辅以一些激情,这是一种能支撑起坚实婚姻的爱情。在图6—1中,友爱看起来很微弱,因为它永远不会像激情那样浓烈。不过,如果我们把时间从6个月拉长到60年(参见图6—2),那么这时反而是激情显得微不足道——像昙花一现一样,而友爱却能持续一生。当我们羡慕一对夫妻在结婚50周年纪念日依然相爱时,就是这种爱(以友爱为主的爱)令人称羡。
图6—2激情和友爱的强度在60年内的变化情况
○关于依恋与爱的是非题○
如果你正身陷激情之中,想讴歌胸中热情,那么你应该阅读诗歌。如果你的激情已归于平静,想一探爱情关系如何演变,那么你该读心理学。如果你刚结束一段爱情,想让自己相信,没有爱情自己反而可以过得更好,那么你应该去读哲学。有许多作品都在颂扬爱情的美德,但细读之下,你会发现其中隐含深刻的矛盾。我们应该爱上帝、爱邻舍、爱真理、爱美丽的事物。不过,一个真正的人应该拥有的激情与性爱呢?门儿都没有!
哲学家为何对爱感到不安
在古代的东方,有关爱情的问题再明显不过——爱情是一种依恋。人只有切断所有依恋,尤其是感官及性的依恋,才能达到性灵的提升。佛陀说:“男女欲丝丝,未断心犹系;如饮乳犊子,不离于母牛。”论述年轻的婆罗门男士该如何生活的古印度法典《摩奴法典》(thelawsofmanu)甚至批评女人:“女人的天性就是要败坏世上的男人。”甚至连孔夫子——其论述不以切断依恋为重心,也都视浪漫的爱情跟性欲为会威胁到孝顺及忠诚等崇高美德的恶,孔子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在西方,事情的发展有些不同:自荷马以降,诗人开始大力颂扬爱情。然而当浪漫的爱情落入古希腊和古罗马哲学家手中时,他们不是诋毁它,就是将它转化成其他东西。
举例而言,柏拉图的《会饮篇》原本是一个歌颂爱情的对话录。然而在苏格拉底开口之前,我们并不知道柏拉图的真正立场,等苏格拉底一开口,他就把阿里斯托芬和其他人对爱情的颂扬弃如敝屣。他描述爱情如何在动物身上制造出一种“疾病”:“首先,他们会极度渴望与对方性交,然后渴望养育对方的孩子。”
对柏拉图来说,人类的爱情一旦跟禽兽一样,人类简直就是作贱自己。又因为男人爱女人是为了生殖,这种爱更是一种堕落。此时,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告诉我们,爱情如何以更高尚的道德为目标来超越它的兽性根源。当年长的男子爱上一名少年,他们的爱情可以提升彼此,因为年长的男子可以在性交的时间之外,教导少年美德及哲学。只是,连这样的爱情都只是一个垫脚石——当一个男人爱上一个美丽的胴体,他必须学会爱整个人类的躯体之美,而非独钟于某人的胴体。他必须看到人类灵魂之美,然后是思想之美及哲学之美。最后,他就会了解美的形式本身:
当人掌握知识之美,不再寻找个体之美——珍爱一位小男孩、一名男子或一项习俗之美……当恋人转而面对美的汪洋大海,当他凝视眼前美景,以无尽的智慧之爱,在脑海中产生灿烂美丽的观念及理论。
爱情那种两人相互依恋的本质在此遭到否定。只有把爱情转化为对于全体美丽事物的欣赏,爱情才能显现其尊贵。
后来的斯多葛学派也反对“爱情”这种爱上特定对象的特性——爱情会让一个人的快乐掌握在另一个人的手上,但我们无法完全控制另一个人。甚至连以追求快乐为其哲学核心的伊壁鸠鲁学派都重视友谊,反对浪漫的爱情。哲学诗人卢克莱修(lucretius)在《物性论》(dererumnatura)中,写出伊壁鸠鲁学派最完整的生存哲学论述。其卷四结尾以“激烈攻击爱情”而广为人知,卢克里修斯在诗中将爱情比喻为伤口、癌症和疾病。伊壁鸠鲁学派专精研究欲望及欲望的满足,他们反对激情,因为人无法满足激情。
当两人并肩躺卧,品尝生命的绽放,
当肉体给予欢愉,
维纳斯(生育之神)准备在女子身上播种时,
他们饥渴紧抓彼此,嘴对嘴,
唾沫奔流,他们喘气,牙齿压迫嘴唇——
但一切皆徒然,因为另一个人身体没有一丁点儿受损,
也没有丝毫刺穿及减损。
通常,这似乎只是他们的欲望、他们的目标,
只因贪婪如此,使他们陷溺于激情的束缚。
基督教提出许多害怕爱情的实例。耶稣基督说了和摩西相同的话,命令他的追随者要爱上帝(你要全心、全性、全意爱你的神)。耶稣的第二道命令就是爱另一个人:“你应爱人如己。”但是,“爱人如己”究竟是什么意思?爱的心理起源来自我们对父母及性伴侣的依恋。我们不会依恋自己,也不会在自己身上寻求安全感及成就感。耶稣的意思似乎是,我们应该像看重自己一样看重他人;我们要仁慈、慷慨,甚至对陌生人及自己的敌人也要如此。这个激励人的信息,和我在第3章和第4章中提到的互惠及伪善两个议题有关,与本章所讨论的心理系统没什么关系。基督教的爱向来把重心放在两个关键字上:博爱(caritas)及无私之爱(agape)。博爱是一种强烈的善行及善心。无私之爱是指一种无私、不带性欲的神圣之爱,不依恋任何人。基督教赞同婚姻中的男女之爱,但是他们把这种爱理想化成基督对教会的爱。正如柏拉图的观点,基督教的爱也摒除了爱的基本特质——专注在某个特定人身上。基督教把爱重塑成一种对于更广大阶级所有人一视同仁的态度。
博爱与无私之爱固然美好,但是它们却与世人需要的那种爱无关,也非源自于此。虽然我希望生活在一个人人愿意行善的世界,但我却更愿意生活在一个至少有一个人特别爱我,而我也会以爱回报的世界。假设哈洛在两个不同条件下饲养猴子。在第一组,每只猴子被养在自己的笼子里,但是哈洛每天都会放一只新的、非常会照顾幼猴的成年母猴与其作伴。在第二组,每只猴子都跟自己的母亲一起被饲养在笼子里,但哈洛每天都会放—只新的但不是那么友好的猴子进去。结果,第一组猴子都有博爱的行为——一视同仁的博爱行为,但可能出现情感受伤的状况。没有建立依恋关系的猴子可能会害怕面对新的经验,而且无法去爱或关心其他猴子。第二组猴子可能会近似一般正常猴子童年时期的成长经验,能健全成长,具备爱的能力。猴子和人类都需要跟特定对象建立亲密且持久的依恋关系。我会在第9章提出,这世上确实有无私之爱,但时间通常很短。它能改变我们的人生,丰富我们的生活经验,却不能取代建立在依恋关系上的爱。
导致哲学家对于真正的人类之爱感到不安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个。首先,激情会让人逻辑不清、失去理智,因此博得恶名,西方哲学家一直认为道德植根于理性(我会在第8章驳斥这个论点)。爱情是一种疯狂,许多人因激情难抑而在最终陷入疯狂,毁了自己,也毁了其他人的人生。许多反爱情的哲学隽语因此成了哲人对年轻人的好心忠告:关掉自己的耳朵,不要去听妖女迷惑人心的歌声。
不过我认为,人的心中起码有两种不良动机。第一种,可能是一种虚伪的自利。举例来说,佛陀与圣奥古斯丁(ugustine)年轻时,两人都畅饮激情之爱,不料多年之后,却成了反对性关系的旗手。人们设计出道德规范,为的是维持社会秩序,以此要求我们节制自己的欲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浪漫的爱情之所以恶名昭彰,是因为它会让年轻人蔑视社会的规范与习俗、等级制度或家族的世仇。因此,古圣先贤才会一直苦口婆心地把爱解释成神圣、有利社会的感情,但是这些在我听来就像父母的道德教诲,这些父母年轻时自己风流情事不断,但现在却告诉自己的女儿,该为婚姻保留自己的忠贞。
第二个动机就是对死亡的恐惧。科罗拉多大学的杰米·戈登堡(jamiegoldenberg)已经证实,当人们被要求反省自己的死亡观时,很容易会对性行为产生更大的憎恶感,也不太能接受“人类与禽兽基本上无异”的说法。戈登堡与她的同事相信,所有文化都害怕死亡。人类也都知道自己难免一死,因此人类文化便努力建构出一个意义系统,借此强调生命的尊严,让人们相信自己的生命比周遭死去的动物更有意义。在许多文化中,这种对性的规范,把爱跟上帝联结在一起以跟性割裂开来的做法,是一种对抗死亡恐惧的精心之举。
如果上述为真,当古圣先贤用各种各样未明说的理由,警告我们远离激情和各种依恋关系,那么在我们听从其忠告时,或许应自行斟酌无须照单全收。或许我们有必要检视自己的生活,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与他们截然不同的世界,同时还要检视种种关于依恋对我们是好还是坏的证据。
他人是地狱,也是天堂
19世纪末,社会学奠基大师涂尔干(emiledurkheim)完成了一项奇迹。他从欧洲各地搜集资料,研究影响自杀率的因素。他的发现可以归纳为一个词——社会约束(constraints)。不论他如何从语法上分析这些资料,所有证据都显示,社会规范、联系与义务越少的人,越可能自杀。涂尔干在检视“宗教社会的整合度”时发现,生活最清心寡欲的新教徒,比天主教徒的自杀率高;具有最密集社会网络及宗教义务的犹太人,自杀率最低。他在检视“家庭社会的整合度”时也有相同的发现:独居的人最可能自杀;结婚的人,自杀率比较低;结婚有小孩者,自杀率更低。于是,涂尔干的结论为,人们需要义务及约束来为自己的生命建立架构和意义,他说:“(一个人)所属的群体越脆弱,他对群体的依赖便越少,于是他最后会越来越依靠自己,眼中便只有根据自己利益所建立的行为准则,视其他为无物。”
100多年来的研究证实了涂尔干的判断。如果你想预测一个人有多幸福,或是可以活多久(在不得询问其基因或个性的条件下),你应该了解其人际关系。拥有强大社会人际关系可以强化个人的免疫系统,延长寿命(跟戒烟相比),手术后能快速痊愈,并降低个人罹患抑郁症和焦虑症的风险。不是只有外向的人天生才比较快乐、健康;当内向的人被迫变得外向时,他们通常也能乐在其中,并借此改善自己的心情。就连那些自认不需要人际往来的人也同样可以从中获益。这不只是“我们都需要有人来依靠”。近来关于“给予”的研究显示,关心他人者要比接受帮助者获益更大。我们需要跟他人互动并紧密联结;我们不仅要能施,也要能受;我们需要一份归属感。追求极端个人自由相当危险,因为它鼓励人们离开家庭、工作、城市和婚姻去追求个人及事业上的成就,但也因此切断了最能帮助自己实现理想的关系。
塞涅卡说得对:“一个只关心自己,凡事都问是否合乎自己利益者,是不可能活得快乐的。”约翰·邓恩说的也没错:“没有哪个男人女人或孩子是一座孤岛。”阿里斯托芬也是对的:“我们的生命需要有别人才完整。”我们是一种群体性超强的物种,充满爱、友谊、帮助、分享及与其他种种可和他人紧密联结的感情。依恋与感情关系可能会带给我们痛苦,就像萨特(jean-paulsartre)在《禁闭》(noexit)剧中一角所说:“他人即地狱。”
不过,他人也是天堂。
详见由湛庐文化策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0世纪最伟大的心理学实验》。——编者注
该书简体中文版已由湛庐文化策划、万卷出版公司出版。——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