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自由,这个人类最必要但也可能最麻烦滑溜的话题,我想,我们先来看它两个不大一样的面貌:
一是原则性的、本质性的。通常我们在未有任何理论或证据支持之前,很容易先经由某种直观察觉到,它似乎在我们人的生命成立那一刻就同时存在,是生命的最根本属性之一,就像一只飞鸟、一条游鱼、一头非洲草原上觅食游荡的猎豹,你说它们隶属谁?它们当然是自由的。事实上不自由那还能怎样?不必通过人类学、历史学云云的细究,甚至不必仰赖什么考古证据,这我们称之为自明的,是生命最素朴意义之下的生而自由。卢梭便是直通通把它当一切前提讲出来的人,不只卢梭,事实上在近代自由主义的早期论述中,它都成为最重要也最有效(因为每一名听者都可分享这个直观)的论证,让自由成为人堂堂皇皇的天赋权利,超越了每一种世俗的权势,不论他是国王、是教士僧侣,甚至是美国这样第一个现代民主共和国家。自由,直接来自高于这一切的上帝,或早于这一切的原初生命。
但有幸生为猎豹可能是如此没错,但万一不幸生而为蜜蜂或蚂蚁呢?我们能说蜜蜂蚂蚁就不是生命吗?
另一则是历史的、人类当下生活实况的。也就是说,在人类争取自身自由的真实景况,不管是语言论述或直接行动以生命相搏,人都是在对抗某一个比自己更大的力量和权势,在争取一个起码此时此刻自己并不拥有的东西。这样一种自由的面貌,便完全没有前者那种愉悦的田园牧歌气息,少了那些生命哲学的明亮色泽,在这里,自由成了一样极辛苦的工作,它本质是对抗性的,不仅一不小心就伤痕累累血迹斑斑,而且对抗意味着有赢有输,昨天赢来的还可能在今天就又输回去,因此对抗便不只是“一番胜负”,而是永远得伴随着警戒、护卫和没完没了的谈判妥协,更糟糕的是,它还可能一下子赢太多了,就像法国大革命有段时间那样,自由转头反倒成为自身的障碍和敌人,或者就如同人们讲的,“狼的自由,便是羊的末日”。
如斯真实历史处境之下,即便浪漫如卢梭,仍得在他“人生而自由”这句话底下,加上“却处处发现自己在桎梏之中”——当然,那些投身自由战场上的务实之士并没因此就放过他,赫尔岑便没好气地嘲笑他,这好像是说“鱼生来是要飞的,却处处发现自己总是在游”。
今天,“生而自由”这个意念仍普遍深植人心,一般的自由论述者也并不费心去驳斥它,想说不管它成不成立,至少对自由而言不失为某种有益的执念或幻觉。但我个人以为,这样愉快的自由图像还是更换一下的好,只因为它理所当然到太容易把自由视之为某种带着应许的社会只进不退演化过程了,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大自然的生命构成并没附带着这样的保证(万一我们的自由其实更接近蜜蜂蚂蚁怎么办?看眼前人类社会层层叠叠的这般光景不是这样子吗?),人类历史也从不给予我们这样的应允。自由,不是个单纯的哲学命题,事实上它滑溜溜地渗透在每一个领域、每一门学科、每一处人的实际生活层面之中,它抗拒权威、抗拒一切固态秩序,甚至和所有明白正确答案不共容的流体本质,使它保有永远的冲撞性和颠覆性,包括对它自身。因此,说自由“完成”就只能是个悖论,自由是永恒的不确定不完成,它要询问的不是答案,而是关系,和一切成形事物的适当关系,也因此,自由的核心难题总是权力的,在权力的讨价还价中消长进退的关系。
小密尔这本《论自由》的自由基本面貌及其询问便是如此,他一开始就宣称自己要讨论的是所谓的“公民自由”或说“社会自由”这最困难部分的自由核心问题,直接处理“社会对个人可以合法行使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再再清楚不过了,小密尔是直接把永远不合群的、永远以个人为单位的自由,丢进到集体性、秩序化的世界之中,而且不像写《利维坦》的霍布斯那样早早绝望投降,为了安全无奈地任由个人自由消亡在集体性的秩序结构中,相反的,小密尔自始至终紧紧握着个人的基本自由不放,像护卫着某个宝物深入最险恶敌阵的骑士,既要炽烈地战斗,还要聪明地谈判说服,乍看小密尔是为无羁无限的个人自由加了种种限制和但书,实际上他是在权势无所不在的真实世界中寻求自由的可能最大限度,并保卫它绝不失落。
小密尔所在的老英国有一句还算安慰人的谚语:“真相是时间的女儿。”这话有可能是对的,最起码对小密尔来说有对的成分。今天,小密尔被普遍看成自由主义的承先启后大师,是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谈自由这个话题最重要的一个名字,这部当时只是一篇论文或一份小册子的薄薄《论自由》成为人类历史自由论述一定得引述的经典,意思是,人们终究看出来了,真正对自由最有价值、最具历史续航力的守护者,并不是那些把自由喊得最大声、不容自由有一分减色一丝限制的殉道式自由信徒,更需要毋宁是耐心、知识学养以及柔软但不懈的意志,这一点,我想先就对我们当下台湾误把急躁当成坚决、把无知当勇气、把缺乏信念当成聪明权变的普遍现象充满了启示。
向着民主制的自由困境而来
人类的真实历史经验是极珍贵的,但也会有一种唯名式的黏着性危机存在。在近代人类争取自由的经验中,大体上总是面向着某个特定的、尤其是狭义政治性的统治者,国王、贵族、教会僧侣或国民党云云,然而,他们之所以成为自由的障碍其实并不因为他们叫这名字。国王可以变成如今只负责制造绯闻以娱臣民的英国皇室,贵族可以是打台球封了爵位的史蒂夫·戴维斯和善老球王,僧侣你今天常在夜市十字路口碰到,向你化缘要钱或发传单提醒你神很爱你并且很快会给你一个世界末日,至于国民党,它现在要担心的反而是自身有没有自由,它的党员会不会被打压查税或司法起诉,电话会不会被更广泛地监听云云。
不是名字,而是这些名字背后曾拥有的巨大权力,这才是自由的威胁和障碍。而权力是会转移的,像会附体的宗教恶灵或外星怪物一般,我们要追踪的是权力的脚迹,而不是持续去摧毁权力的废墟。事实上,基于某种必要的同情心或历史意识,有些废墟还应该予以保护才是,就像我们对待特洛伊古城或玛雅文明荒寂且神秘的空中之城一般。
如此,小密尔首先便击破了一个奇怪到今天依然遍存的天真幻想,那就是把民主和自由完全等同起来,以为人类社会一旦跨入了民主时代,自由的威胁和障碍便完全解除了或至少会随时间自然消失如日落一般。当我们如小密尔,把目光由特定统治者移到权力这玩意儿并盯紧它,真相便昭然若揭了:不管何种体制的社会,权力是永远去除不了的,权力不是体制创造出来的,它直接源生于人与人相遇相处的关系之中,它是人与人关系必然落差的表现及其应用(而落差又是必然的,只因为每个人的差异无法抹平,一如没有任两片雪花长同一个样子),体制能做的,只是换一种权力的安排方式而已。也就是说,民主和它所奋力击倒的君王贵族体制真正的不同之处,在于权力系通过不一样的授予和获取方式,希冀权力的安排可以更人性更公平或者更安全,意思是说努力缩减个体间的落差,并让权力分散以有效控制它云云。
对自由而言,如此的权力重新安排当然深具意义,称之为重大进展亦不算过甚其词,毕竟权力的分散和缩减(这可视为同一件事)当然会降低对自由的威胁和障碍,也因此我们很容易察觉到民主制度和自由的亲和关系,甚至直接把两者等同起来。然而,追根究柢来说,权力仍是完好存在的,它只是换一个形式、换一个新的寄生宿主而已;而且,权力自身又如磁铁般有相互吸引、重新集中的趋向,民主制度防范了它过去上千年的集结方式,但在它熟悉了民主制度的游戏规则之后,它总是有办法找到适应新环境的新集结方式。
这就是自由的永恒困境,使得自由的护卫成为一桩不懈的工作。它永远处于权力的反侧,因此它的盟友总是“在野”的、穷困卑微的;更糟糕的是,一旦抗争成功,它的某个盟友取得权力,便立即回过头来成为它新的威胁和障碍。自由于是没有成功,只有进展,并得时时保持清醒,好认出那个千面人一般、时时更换面貌却永不消灭的权力敌人。
当权力遇上了多数
这里,我们来看两段小密尔的话:
“要一千个人听命于一个人是专制,而要一个人听命于一千个人也同样是专制。”
“现在有人发觉像‘自治’与‘人民管理自己的权力’这类用语,并不能表现真实的情形。那些行使权力的‘人民’,通常并不是权力所加的人民;而我们所说的‘自治’,也不是每人管理自己,而是每人由所有其余的人来管理。不但如此,人民的意愿实际上是指最多数,或最活跃的一部分人的意愿;所谓最多数,就是多数或能使自己被认为多数的那些人;结果人民也会希望压迫他们中间的一部分人;而预防这一点,就与防止其他权力的滥用有了同等的需要。”
前一段话讲的是某种他称之为“多数专制”的可能,小密尔以为这极可能是一种更坏、更彻底、更让人无所遁逃到侵入灵魂的暴虐形式;后一段则揭穿了民主制的相当可能假面,从人民自我统治的幻觉,到日后被充分利用多数统治其表、极少数有组织有意志力之人专权其实的民主漏洞云云。很难想象这样今天我们在台湾才开始深有感觉起来的话,小密尔是在近一百年前民主制度犹方兴未艾、并未充分暴露其弱点的时日讲出来的,日后人类的历史果然一再不幸地证实他的忧虑。
以赛亚·柏林曾指出小密尔某个乍看矛盾的心思,那就是他既是民主制最坚强的守护者,却又根深柢固地对民主制充满着不信任。柏林以为,关键在于小密尔对人性有相当悲观的基本看法,而人性的恒定性及其变化自有其时间表和轨迹,并不会随制度的一夕改变而转,其中某部分会被抑制,某部分会得到鼓励而抬头,但并不保证抑制和抬头恰恰好都有利于自由。
最重要的,是小密尔人类世界总体图像的构图:这是如马克斯·韦伯所说“诸神冲突”的世界,美善的价值和道德并不总是相容,人类得时时应付这些冲突并认真做出抉择,他可能犯错,并且不可能全然的、百分之百完全的对,不管是一个人诉诸自己孤独良心信念,或一海票人彼此壮胆的共同决定,正是因为这样,自由才如此重要,或说迫切。
《论自由》一书,我们很容易读出来,小密尔并不回头追打已是权力死老虎的昔日君王贵族政体,而是站在如今已然施行民主制的社会中重新审视自由的处境以及经此变化带来的讯息和启示;也就是说,他所关心并持续追踪的权力如今披上了民主多数的外衣,当“权力”和“多数”结合起来是什么意思?如此所产生对个人自由的新挑战会是什么?人性中那不利于自由的幽微成分因此有没有起变化?什么样性质和程度的变化?哪些老问题还在却容易逃逸出人们的眼睛?哪些新问题正在酝酿但人们尚未警觉出来?——从某个角度来看,《论自由》几乎是一纸自由的现实清单,小密尔审慎地、怀疑地、毫不侥幸到几近可称之为冷酷地逐条逐项检查自由在民主制度底下的新处境和新风险,并且通过这样的轨迹变化,回头反思自由的总体面貌。
多数,这个对一般人而言充满了安全催眠力量的概念,对小密尔却始终有着不祥的气息,一般论者很容易把它和小密尔太好的学养和出身联一起想,认为是典型英式知识分子的精英心态,此种暗含民粹贬义的说法既不公平也不好,我个人以为,小密尔的不安来自他对自由正确的认知和永不松懈的捍卫,那就是自由最根本处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多数对自由而言永远是扞格的、威胁的,这正是和自由有着诸多亲和关系的民主制和它最不相容之处。自由之所以和多数、团结、共同奋斗联在一起,纯粹是现实历史中一时一地的需要,在那个“一千人听命于一个人”的时代,自在蔚为对抗行动时得“暂时”寻求盟友,这个人类近代历史上对抗君王贵族政体的首次自由大战役的不朽记忆,便是高举自由旗帜的多数人对抗掌权的少数人。但那个多数,指的是自由的集体处境及其共同需求,而不是自由本身。事实上,在那样的特殊时刻中,别忘了人们还是放弃了或说暂时冻结了一大部分的自由主张(如生存、财产和追求幸福等自由),来先换取自由生死存亡的关键战役,是这样我们才称之为“牺牲”不是吗?
当“权力”得到“多数”的加持会发生什么事?在漫长的历史上人类的这方面经验并不丰富,雅典的城邦式素朴民主制可帮助我们一部分,尤其是苏格拉底的审判这件动人的大事,但对小密尔而言,最生动也最残酷的经验还是基督教会统治欧陆的那段历史。基督教会的统治,并不是建立在多严密多精巧设计的世俗统治工具上头,事实上彼时罗马帝国沦亡之后的黑暗欧洲就实体的政治结构而言是一片荒败,但罗马教会却通过多数人的宗教皈依,成功地摆平整个欧洲千年时光,而且在这段期间对自由的迫害形式,也不是传统君王专制国家那种少数有组织有训练有精良武器的军人对大多数手无寸铁人民的所谓“镇压”,罗马教会真正的特务组织迟自西班牙人罗耀拉创立的耶稣会,那是马丁·路德新教革命后的事了,绝大部分时间它采行的是集体迫害的形式,甚至通过公众审判的形式,由宗教裁判官主持,把孤单的异端者或女巫公开烧死或车裂而死,或像摩西律法时期那样子,开放由民众直接扔石头打死——这是留下最多人类酷刑的时代,有兴趣的人可参看福柯的书。
多数很容易制造出一种幻觉,那就是“正确”,包括智性上的正确和道德上的正当,如此的理直气壮,一如英籍小说家格林讲的,教会总认为它对万事万物都是有正确答案的;当然,在近代的民主社会,托科学除魅之福,这个正确幻觉的范畴是缩小了些没错,像太阳和地球究竟谁绕谁转的有专业性、特别是科学性答案的硬问题,它不会再像对付哥白尼那会儿那么鲁莽蛮横,但老实说情况并没改善太多,他们依然在其他人类未做出科学性解答的,以及更多不可能有唯一正确解答的问题上强硬如昔,不幸的是,凡属政治性的、社会性的以及道德性这类和自由关系最直接也最影响深远的问题皆属此类。
权力统治的是人的身体和外部思维,但正确掌理的却是人的灵魂和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