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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日君再来(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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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那男孩七岁半,已懂得羞耻,走向那个男子,叫他:“爹地。”

孩子的母亲叫阿玲,一米六,纤瘦,长眼,吊梢眉,一笑眼角有几道清浅的皱纹。她像看不见那男人—跑步归来,坐在马路沿上喘息—而只顾跟我聊天。

阿玲搬到这个小区已有六年,房子是租的,每月租金一千块。

“钱都压在股票上啦,再说,还不一定在这边常住呢!”我骇然,心里盘算:是要迁到香港?她兀自笑说:“我对门的,在惠州买房啦,火车站旁,两套打通,有两百平哦。”然而,她也不打算去那里买房。自然“钱都压在股票上”。

她穿着深绿色t恤,中裤,脚上夹着十字拖,浑身披挂,应该不超过两百元。此前在停车站,看到她儿子和我儿子穿着同样的校服,我们便谈了几句关于学校的话题。她儿子每天都回来吃午饭:显然,她并不出门做事。

最初,她的身旁从未出现过任何男人。我猜测她离过婚—已有了儿子;但总要谈恋爱吧—还那么年轻。大概三个月后,第一次见到她的男人,令我惊骇。我骑着自行车进了大门,看到她下了公交车,便想过去打招呼。然而,我终于还是没有停,一拐车把,从侧面闪开。她身后走着个男人,一米八左右,头发稀疏,右肩挎着布包,里面冒出把绿油油的芹菜。她和他虽然没有并肩走,但却像被根无形的绳子牵着,总保持某种恒定的、不远不近的距离。她三十出头,而那个男人的面孔上,已有三四个杏仁大的斑点,像手指蘸上墨,按了上去。

接下来的一周,那男人每天从我窗下跑过,肚腩微挺,大手熊掌般此起彼伏地甩动着。傍晚,他坐在阳台的躺椅上小憩,看男孩拿来的作业,深夜拉起窗帘,关上灯。他的全部活动,都像丈夫或父亲。

那孩子总是背着米老鼠图案的书包。有时,我会冲着这个背影喊我儿子的名字。他们几乎一模一样:统一的蓝白校服,红领巾,蓝绳校牌,小平头,边走边玩的神情。男子跑步累了,坐在马路沿上歇息。孩子穿过花园的石板路,慢腾腾蹭过去,用小胳膊去撞男人汗津津的粗胳膊,轻声蹦出那个词:“爹地。”

孩子的母亲像没听见,继续和我聊天。

我的脸腾地一下红了起来。

我的目光停留在男人身上,他仰着脑袋,暗黑的脸庞泛着光,小腿上肌肉紧绷,稀疏的头发是漂染过的,顶部能看到头皮。这男人身上带着某种陌生的气息,是我此前在北方从未直接面对的。小镇里的人告诉我,他们能一眼认出人群中的香港人。他们比我更熟悉这种气息。而女人原本是张娃娃脸,但两颊的肌肉却已深陷下去,颧骨嶙峋耸起,长眼陷落,像两条峡谷,一头长发,随便一抓。这样一张脸,若再过十年二十年,不知会发生什么变化。

我儿子放学回来了,放下书包,即刻下楼,和阿玲的儿子玩起拍篮球。两个毛茸茸的小平头,随着球奔跑着,一径追到楼后去。

我将如何向孩子解释对面的阿姨,她的“老公”,她的“家”?而阿玲自己,又将如何面对已开始提问的男孩?那孩子的眼神里,总有股胆怯,像从瞳孔背后的某个地方射出。我儿子也会害羞,也会因忸怩而显得慌手慌脚,更多的时候,他会选择大喊“爸爸妈妈”来解决问题。

阿玲说她从未去过香港。

她买了张香港地图,用手指触摸,浏览着那个纸上城市。她似乎已看到拥挤的街市,喧嚣的车水马龙,某一处的拐角,剧院,餐厅,然后是海洋公园。她答应过儿子,带他去海洋公园;而她的“男人”,就住在海洋公园附近。所以,对阿玲来说,海洋公园甚至比整个香港还大,墙壁闪闪发光,池水闪闪发光,地板闪闪发光。

当她这样描述时,我惊讶:“你可以参加旅行团啊!”

并非她不能去,而是她不想去。好像离她越近的东西,她越要回避。

因为有了这个闪闪发光的海洋公园,她看小镇的一切都不顺眼,无论是茅草簇拥的弯曲街道,还是哄抢便宜货的市民,又或没礼貌的打工仔,都让她感觉不舒服。所以她并不打算在这里买房,而一会儿想去香港,一会儿想去周边城市。在她的灵魂深处,一直在期待意外的发生。她总是睁着一双大眼睛,观看着此时此刻,并把希望寄托在明天。

阿玲不大喜欢提她幼年的遭际,因而我只能从她常说的话题里寻得一点线索。

她的家在广东东部蕉岭县的一个小村,窄小的田地,脏污的农院,寒酸的收入,阿玲在那里有什么可干的?她对那里一天到晚的枯燥生活了如指掌。我去过那个县城,主街道有子弹射程那么长,两边是店铺,拥挤着汽车修理、摩托车修理店,到了路的拐弯处,零星的小店便都收了形迹。走在街上,像坐着时光机,陡然回到了20世纪50—60年代。我们找到家饭馆,但饭馆却因生意萧条而歇业。在昏暗中穿过县城,前方陡然开朗,一派灯火通明,像刚从梦里闯出来。

在阿玲的词汇系统里,制鞋厂相当于地狱。她嘻嘻一笑,说村里的女孩初中毕业,考不上高中,便相约来东莞打工。知识对她们来说是个封闭的园地,但她们却要放大胆子去闯世界,做着平步登天的美梦。于是,她们携带着尚未充分发育的身体、小动物般机敏的眼神,来到东莞。

阿玲坐在满是新鞋子和机油混合的味道里,面对正在噼啪作响的机器,拿起鞋面,用可以调整的小夹子夹住,然后推动机器旁边的一根小钢柄。机器发出尖锐的喀喇声,冲下几片圆形的皮,鞋面上就留下将来穿鞋带的洞眼。这活儿看起来轻松,但必须保持平均的速度。这种速度的设定是严苛的:工人根本没时间四周张望,必须集中精力工作,才能不让鞋面堆积起来。

开始只是脖子和肩膀酸痛。后来,两腿发酸,坐不住,阿玲便转动脖颈,歇息片刻。虽然不饿,但浑身发虚,看周围世界,愈发粗糙不堪,像个囚牢,将人幽禁住。到中午时,手腕发疼,整个掌心、手指都疼,到后来,肌肉的疼渐趋麻痹,她总想要呕吐。

一声铃响,所有的女工即刻离开凳子,奔下楼去。转动的拉线停了下来,整个车间陷入死寂。一走上阳光下的街道,血液立刻变得温暖,紧张的神经松弛下来。从快餐店的玻璃窗朝大街望去,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总有几个年轻姑娘,穿着时尚、举止大方,而阿玲身上的工衣是旧的,颜色已褪,松垮下垂。阿玲感觉,在她和那些姑娘之间,不仅仅隔着一道玻璃,更有一条鸿沟。

这街灯、餐厅、商厦、公园,这一切,阿玲也想拥有,可在制鞋厂的时间越长,她越明白,单靠自己,是无力摆脱这困境的,她必要攀附着一根绳,才能从枯井的底部,攀到井口。

她注定要遇到林生。

有个老乡当售楼小姐,说坐车去看房,可以免费旅行、吃午餐,于是,她便和一群人挤上中巴。她的身旁,坐着香港退休警察林生。午餐时,林生自然而然坐在她身旁,为她夹菜。两周后,林生打电话,问她是否买了房。她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回答。林生话题一转,说想约她吃饭,谈谈买房的事,他住在香港,来一次不方便。

“香港”二字,像一盆冷雨,从半空倾泻而下,令阿玲浑身紧绷。她不得不努力思考她的未来:她不美丽,又穷,若继续当女工,找个男工结婚,哪怕生了孩子,租了房子,还得继续将打洞的活儿干下去。想到一辈子要被囚禁在车间,她心疼如割。

她要行动—立即行动起来—不能等年龄更大。

林生在香港是个穷人,年纪又大,把钱看得很重,已偏于吝啬。对世故的中年女人来说,林生未必是理想的恋人,但对阿玲这样的乡下女来说,需要的不仅仅是浪漫的约会,更是固定的零用钱。

自从跟了林生,陡然间,天地变宽,日子也好混了。一晃,九年过去了。林生自然不能夜夜回家。林生不在家,阿玲就放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一遍又一遍。那歌曲原本轻柔妩媚,一遍遍重复后,却像把一群音符倒入大桶,下死劲搅拌,听着听着,渐渐凄凉揪心。

傍晚孩子快放学时,阿玲必定站在楼下等他。看到男孩背着书包回来,便一把搂住,紧紧地贴在身上。那一瞬间,她是真心爱这个孩子、这个每日都能陪伴她的男性。如果没有这孩子,她就是赤条条无牵挂的一个人。

有一天傍晚,门铃响了。我下楼,看到是阿玲。

除了两个小男孩上同一所小学外,我不知道我和她的生活会有什么交集。

她说她朋友的孩子想上公立小学,因无法出具结婚证,便被卡住了,想请我帮忙。她说起自己也没结婚证,可还是把孩子塞进了学校。她理直气壮:“他们问我要结婚证,我说,没有!问我要出生证,我说,有!”

她问我有无关系帮帮她的朋友。她认识的人调走了,见我摇头,不觉失望,又敷衍了几句闲话,便调转脚跟,讪讪离去。她来找我的理由是她在电视上看到了我。那是个访谈节目,我说了些和文学相关的话题。

传说中的二奶,过着鲜亮招摇的生活,又怎样用心机套住男人的心和身,而阿玲,一身皱衣,口无遮拦,住着租来的屋子,去早市买便宜菜,做一日三餐,又随和,又憨傻。

阿玲到底想要过怎样的生活?

像大多数农村出来的女孩,其实,她并没有太多可以选择的空间。

认识雯雯,是从她的狗开始的。

拐弯处,涌出四个毛茸茸的小球,叮叮当当。狗的背后,是个长腿女人,鼻梁挺直,圆领短衫下一截蜜黄脖颈,浑圆的乳,喊着“靠边靠边”;女人身后的男人,中等个儿,健壮,麻白鬓发,一双笑眯眯的眼,像夜猫的瞳孔,射着精光。我为这幅图景愣怔:那男人看女人的眼神和女人看小狗的,一模一样。

他爱她=她爱它!

这种爱的本质是相同的:施舍。

她可以施舍给它,按照人类的界定,她高级于它;而当他以同样的方式来对待她时,她的肉体并非不舒服,但某种更深刻的不安,却如飘荡在半空中的微风,总会吹拂而来。

雯雯出生于1984年,小脸,黑短发,眉毛绣过,格外浓黑,愈发衬托出脸颊白皙。三年前,二十五岁的雯雯在电子厂做文员,给从台湾来开厂的老黄倒了杯水后,便再也没有工作过。那一年,老黄五十五岁。

“我有背痛的毛病,经常痛得很厉害。我到电子厂工作才三个月,后背就开始痛。你知道,我的工作比起拉线上的女孩子算是轻松的。她们一天到晚都要坐在那里,而我的工作只是打字、做记录、记账,有时还可以起身走走,喝点水,休息休息。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背还是会痛,有时候是后背痛,有时候是脖子痛。”

雯雯在家乡初中毕业后,曾经到广州学了一年会计。这一年的经历,让她彻底看清了城乡差别的巨大。她决定通过打工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她先在深圳干了两年,然后来到东莞。

她对自己身体疼痛的理解充满矛盾,有时她觉得疼痛显然是繁重的工作所致,有时又会觉得是因为年纪太大,已没有精力每天埋头苦干十一个小时。但雯雯又不想返回家乡,于是陷入进退两难之境。

成为打工妹是悲剧起因之所在—雯雯绝望地发现,工厂的工作并不是改变生活的灵丹妙药,相反,在中国,结婚生子仍是农村女子的普遍归宿。有些女孩甚至为了逃离工厂劳动而结婚,重返农村后,在家里继续当牛做马。

雯雯做出了另一种选择。

雯雯的家是别墅,三层,装修是自己监工的,复古风格。

一进门,是皮沙发,棕色镶金边,厨房做了玻璃格挡。二楼将原来两个卧室的墙打掉,整个空间敞开,只放了张木沙发,拉开后是折叠床,若有客人来,可用帘子围成封闭空间。但平时都敞开着,窗下有张古筝,靠墙的一面,全是衣柜,柜门外皆嵌着镜子,像舞蹈室。三楼卧室的墙也被打掉,木扶手通向顶部阁楼,一溜白色窄柜,仿古电视柜,转角浴缸,圆头大床,床头柜上的相框里,是她和她母亲的照片。

这个屋子里,刻意隐匿了男人的踪迹。

雯雯知道她处于不公正的待遇中,即便她被这么多华美的东西所环绕—她并不是那种能堂堂正正站在男人身旁的女人!这是一种羞耻,一种侮辱。可她有什么办法?每当她这么想时,便会和台湾老黄闹,闹着闹着,眼泪就涌了出来。

现在,雯雯对我说起那两条狗时,眼圈一红,泪也涌了出来。

她说,我出去旅游时,交代保姆在家里开空调,给狗狗们看电视,没想到,早晨遛狗后保姆走了,到中午再来,惨剧发生了。它们是吃了有毒的东西。可它们平时很少在外面吃东西啊。点点的身体已经硬了,大卫还在挣扎,就送它去了医院,但没抢救过来。它们就埋在院子里。现在家里只剩下点点的爸爸圆圆和艾达。点点最聪明,以前我住公寓时,它会按电梯,知道家住第几层;我和我男朋友吵架后哭了,它就来舔我的眼泪……

“男朋友”这三个字,如火星,落在我的颊上,灼得我生疼。

雯雯说,点点每天早晨起床后,先到我的床头边,看我是否睁眼,然后让我带它去玩。点点不能容忍我出门超过四小时。有一天我出去玩,一整天没回来,它便在我的床上撒了一泡尿,气我为什么还不回来。我除了睡觉,一天中的全部时间,都和狗在一起,我对它们用情太深了,现在我知道这不行,我要多出去走走,否则,我会病,我会疯……

别墅、汽车、衬衫、长裙、桌子、沙发……每一样,都闪着光。这些东西,人人都喜欢。但是,雯雯喜欢的程度,要远远超过常人。每一件单独的东西,对她都有切实的吸引力,没有一件东西,是她不想要的:蕾丝花边、缎带、金鱼、发梳、坤包,一切都牵动着她的欲望,让她非要把它们买下来不可。男人们可能不知道,即便是最迟钝的女人,对别人的穿戴打扮也特别敏感,年轻的女子尤其如此。女人可能不会去听鸟叫、看荷花盛开,但是,在目睹花团锦簇的被单时,她总会伸出手去摸一摸。

雯雯根据一般女性的眼光,用衣服来划分界限:穿着高档的人,有地位,有道德,有声望;车间里穿工装、头发脏污的人,是丑陋的、粗俗的,他们胁肩谄笑,见了老板腰一直哈着,姿势又像鞠躬,又像邀请。而台湾老黄,不仅被挺括西裤、干净衬衫包裹,还有他作为成功人士的那种气概。他靠坚韧、勤勉起家,通过多年努力,到了现在的位置,行为处事精明而机敏,而台湾人特有的礼貌,亦令他显得风度翩翩。

她跟了他。但是爱情,并没有在她内心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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