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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马欢与天房(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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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了解,长颈鹿身体短小,因为后肢比较短,所以从后背向下成斜坡状……头很小,对人无害。它的身上布满红色和白色的斑点,非常漂亮。

——马可·波罗《对世界的描述》,1298年

1414年9月20日,第一头出现在中国的长颈鹿,迈着优美的步伐,走在北京通往皇宫的道路上。它是孟加拉苏丹赛义夫·丁送给中国皇帝的礼物,而他又是从马林迪的苏丹那里获得的。一开始当朝臣们争相祝贺皇帝,说这个期待已久的传说中的神兽出现是皇帝美德和智慧的证明时,永乐皇帝的回答很冷静:“恭维话就省省吧。”皇帝说,好的统治在于和平,不在于一个被称为麒麟的神奇动物。他的大臣应该“为天下福祉更努力地工作”。无论如何,皇帝知道,即便他最善于阿谀奉承的大臣也知道,这只长颈鹿根本就不是传说中的麒麟。麒麟相当于中国的独角兽,它有一只角,并且“鹿身牛尾”。

长颈鹿只是这一时期从遥远的“野蛮人”的国家运送到中国的所有动物之中外形最特别的一个。在中国的官方记录中它被称为“祖拉夫”(zulafu),这十分接近于它在阿拉伯语中的说法“扎拉法”(zarafa),诸如这样的异域动物在很久以前就使中国着迷不已。在西汉时期,有一个巨大的皇家公园,周长达130英里,里面到处都是珍奇的动植物。一位汉朝皇帝的母亲很喜爱动物,她的陪葬品里有一头犀牛、一只大熊猫和其他动物。出访遥远国家的使臣总是喜欢把不为人常见的物种带回来,并且中国学者在许多古老的地理著作中,喜欢将真实和虚构的野兽混杂在一起描述。

尽管神兽麒麟的书写历史已有将近4000年,一些记录说它有蓝色的眼睛、红色的角,以及神奇的魔力,但是在赵汝适将他听说的情况记录下来之前,还没有真实的关于长颈鹿的描述。这种描述毫无疑问是从阿拉伯商人那里获得的:“也是在这个国家(非洲之角),有一种叫作‘祖拉’(zula)的野生动物。它长得像骆驼,体型有牛那样大,身体是黄色的。它的前腿长5英尺,后腿只有3英尺长。它的脖子特别长,头高高向上仰起。”赵汝适还提到长颈鹿的皮非常厚,这一点是对的,因而它经常被用于制作鞭子。

与皇帝并不认为长颈鹿是祥瑞之兆相比,中国民众第一次在国内看到非洲的长颈鹿,他们都感到十分高兴。尽管在明代早期中国就普遍关注自然科学,连皇帝的兄弟也写了一部严肃的植物学著作,但是长久以来人们一直渴望能够有幸一睹麒麟的真容,而长颈鹿似乎是自然界中所能找到的最像麒麟的动物了。翰林院修撰沈度在宫廷画师呈献给皇帝的《瑞应麒麟图》上题签,以抒发自己的心情:“……臣度忝列侍从,躬睹嘉瑞,百拜稽首,谨献颂曰。”沈度以大量的修辞、夸张的想象手法描述了长颈鹿:

西南之陬,大海之浒,实生麒麟,形高丈五,麕身马蹄,肉角膴膴,文采烨煜,玄云紫雾,趾不践物。

长颈鹿从外形看来显然对人无害(尽管它的后腿能够踢出致命的一击),这个特点与传说中的独角兽极为相似,因此前来观赏的人群看到这个来自异域、像骆驼那样好奇地迈着大步穿过北京城的最新礼物时,毫不害怕。它的头远高于前来观赏的人群,它一边晃着头,东看西看,一边用力嗅闻秋天的空气。用沈度的话说就是:“臣民集观,欣喜倍万。”另一个朝臣的说法如出一辙:“它的两眼不停地转来转去。所有人看到它都很欣喜。”这种动物在很多方面显得很奇特:尽管它的舌头几乎和人的手臂一样长,但它却不能发出任何声响。一幅流传下来的中国画作显示:一位陪伴这头长颈鹿渡海的孟加拉饲养员正在用绳子牵着它,他仰着头,一心一意地望着这头由他照管的动物。

就在第二年,准确的日期是1415年10月10日,这个日期可以通过中国的记录算出来,当另一头驯化的长颈鹿直接从马林迪运到中国时,皇帝也不得不顺从于民众的热情。他亲自去欢迎它。而在栗色的长颈鹿身后,另外两头寓意吉祥的动物也被牵了过来:一匹被称作“天马”的斑马和一头被称作“天鹿”的大羚羊。这回皇帝的致辞没有流露出轻视之意,而是表达了适度的谦逊。他把这些吉瑞之物的到来,归因于“先皇的至仁美德”,以及列位臣公的鼎力相助。从这一刻起,他将一直坚守这样的美德,而他的臣公则有义务提醒他的任何过失。

从皇帝的话语中,我们能明显地感觉到他对从马林迪运来的长颈鹿所引发的兴奋的不满。毕竟,运来的礼物仅仅是极其宏伟的远洋航行大业的附属品。与郑和一起历经多次远航的马欢甚至没有提到过长颈鹿。马欢试图描述他到访过的那些国家,如果没有他的著作《瀛涯胜览》(citetriumphantvisionsoftheocean’sshores/cite),我们想要了解郑和的事迹,就只能依靠一些零散的记录了。

马欢也是穆斯林,尽管不知道他是否也是一名太监,但是他的姓氏和郑和原来的姓氏一样。郑和开始意识到,他航行得越远就越难理解那些随宝船一起回国的“野蛮人”国家大使的语言,在这个时候他招募了马欢。(有时候需要“双向翻译”,因为在用中文向皇帝表述使者传递的信息之前,这些信息要经过两位译者转述。)郑和在南京已经建立了一所外语学校,马欢是远航翻译团队的一名成员,他的首要任务是参加与外国君王的会晤。译者对于郑和船队的随行商人也有帮助。

在他的书中,马欢以那个时代中国人典型的自谦风格提及自己。他自称“愚人”和“山野村夫”,对他而言,这场远航是“一次千年不遇的绝好机会”。然而,马欢受过很好的教育,他精通阿拉伯语,能够用阿拉伯语交流和写作。他的书以颂诗开头:

皇华使者承天敕,宣布纶音往夷域。鲸舟吼浪泛沧溟,远涉洪涛渺无极。

之后他列举了远航途中见到的20多个国家,并说外国人“赞赏我们的美德,向我们表达他们的忠心与诚意”。他自豪地说,来自“中央荣耀之国”的商人此时航行到远达埃及的地方了。

考量到他书中关于社会风俗、贸易和当时发生的事件的描述,就旅行家而言马欢与马可·波罗、伊本·白图泰的地位差不多。因为时间相距不到一个世纪,所以将马欢关于印度洋的描述与伊本·白图泰的相比较,就显得格外有价值。例如,他们两人在赞美卡利卡特及其民众时,都展现出了叙述的天赋。

马欢到达卡利卡特的时间是1414年,那时候这个港口已经发展成一个城邦,他夸张地称之为“西方海域的一个伟大国家”。他的书几乎有十分之一在写卡利卡特,引领远航船队的大宦官郑和将它作为他们行动的枢纽点。马欢赞美卡利卡特(除了渴望反映他上级的英明判断之外)的原因之一是这个地方有强烈的伊斯兰教倾向,它有20多座清真寺和3万名穆斯林定居者。街上到处都能听到阿拉伯语。对于一名年轻的中国穆斯林而言,人生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去麦加朝圣,而卡利卡特的氛围无疑是令人愉悦的。阿拉伯半岛就在海的另一边,如果风向合适,不到两周就能到达。

可能是为了取悦国内的读者,马欢说卡利卡特的“海洋之王”扎莫林是一名佛教徒。而事实上,他是一名印度教徒。但是那些给统治者出谋划策的“大头目”都是穆斯林,而且郑和还以皇帝的名义,给予其中两位地位最高的头目丰厚的奖赏。卡利卡特的使臣前往中国觐奉贡物时,享有超出其他所有国家的优先权。马欢把一系列赞美的词语赋予这座城市的居民:诚实、值得信赖、聪明、优秀、杰出。他详细地描述了从一艘中国“宝船”下船登岸的商人代表,带着丝绸、瓷器和其他商品,与当地商人和中间人进行贸易的过程。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耗时超过3个月,因为商品的价格要一一商定,但是最后所有人相互握手,发誓决不违背达成的协议。“宦官阁下”郑和出席握手仪式,这显然表明远航活动中贸易的重要性,尽管郑和对于他们伟大的文明极尽赞美之词。

马欢对卡利卡特的商人不使用中国商人在计算时普遍使用的算盘感到好奇,他称之为“极其不可思议”的事:“他们只是用手和脚,就是他们的20个指头,他们没犯一点儿错误。”

他接下来详细记述了卡利卡特种植的蔬菜,在那里人们用种植的各种大米和进口的小麦喂养动物。他说那里的富人投资椰子种植园,有些种植园里的椰子树多达3000棵,他还细心地列举了椰子和椰子树的广泛用途。胡椒种植在小山坡上的农场里,每到采摘和晾晒的季节,就会有人付钱购买胡椒,国王也会在这时候收取税收。所有这些事都被记录下来。马欢甚至记述了印度的音乐,坦言“那些旋律值得倾听”。

马欢在书中有关卡利卡特的最后信息,是生动地叙述了一种可怕的“滚油”测试方法,以决定一个歹徒有罪还是无辜。一锅油被加热到这样的程度:将树叶扔进油锅,它会伴随噼啪声响迅速枯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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