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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谷雨(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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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说得清冬天到底什么时候结束,也说不清东福米业对荒地的规划是什么。4月末的每天,都有阴冷的绵绵小雨。三舅说,今年是他有生之年遇过最晚的播种年。换了往年,5月前,稻种子早就撒完了。然而,现在犁耙碾过的稻田里,仍然有冰棱。接着,一夜之间,雨停了,银白消退,黑土地露出原貌。只有远处的山丘上冒出一点绿意。

红旗路上,我遇到个不认识我的工人,他问了常规问题,我回答说,我是美国人,身高一米八六,属鼠。接着他自我介绍说来自土城子,来修剪道路两旁的水曲柳。经历了一个冬天的狂风呼啸之后,这些行道树的树枝全都歪向一边。这是个形单影只的修剪工,陪伴他的只有一把锯子和一架木梯。他说是东福米业雇他来美化道路的。三天后,他把分布在道路两旁绵延三公里的树全都修剪完了。路上竖起了一块新牌子,指着公司的办公地点,上书“新农业,新农村,新农民”。和办公地点同一个方向的还有公司名下的神农温泉,这名字来源于神话传说中的上古部落联盟首领,完成了中国古代农业系统的构建。

三姨站在路旁,她种的虞美人花茎抽得高高的,但还没有开花。她哼哼一声:“一个民营企业,居然在修我们的社会主义道路,度假村还用神仙来命名。”

但我很喜欢温泉的名字,听起来比红旗好,也好过第七工人休闲区等带有共产主义色彩的冗长名字。1960年代,荒地曾经一度改名叫九台公社。

“你瞧着吧,”三姨说,“过不了多久,东福米业就啥事儿都要管了。说不定还要把这儿的名字都改了呢。”

“改成什么?”

“谁知道啊!”

传说中的神农氏,也是针灸和中药的创始人。他的身体是透明的,所以亲自尝百草,看它们在肚子中的反应,以辨别可食与否和药物作用。一次神农尝百草时中毒了,生命垂危,顺手从身旁灌木丛中扯下几片树叶嚼烂吞下去,于是有了意外发现:茶。传说还有另一种记载,说茶树的树枝着了火,烧焦的茶树叶掉进了神农氏煮着开水的大锅里。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也喜欢其中蕴藏的一些含义。就算是一条叫做红旗的路边,一个温泉的名字,也能看出中国农村对传统民俗的一种保存。城市里,这些传统大多湮没无闻,被悄无声息地遗忘。我在北京的那些学生,没有一个听说过古老城墙上狐仙的传说,或者北京的格局是勇杀孽龙的神仙化身。在某种程度上,近些年的农村也开始渐渐朝这个趋势发展了。三姨家周围那些红砖房外墙上有一些褪色的字,是1980年漆上去的,说该村是一道红色防线。往西边看,是中国新生农场生锈的铁门。这个地方诞生于1970年代,如今早被废弃了。只有一座过去仓库剩下的砖墙,上面有几扇窗户,好几扇都没有了玻璃,仿佛一个画框,框住了一片片稻田。

三姨坐在炕上,从一摞十字绣杂志下面扯出过年时东福米业送给村里每户人家的大挂历。“不就是广告嘛,”她说,“公司想让农民把地和房子都签给他们,搬到新楼房里去。”

挂历上印着古诗《悯农》,提醒大家珍惜农民的辛勤劳动,如今,中国的父母们仍然用这首诗来催促孩子吃完碗里的饭: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然而,诗的配图却是东福米业打谷机和抛光机的照片。在一幅照片里,农民们坐在一起,听一个人讲课。“这公司挺爱提建议的,”三姨解释道。挂历上一页就是一个月,每个月都有一条建议,有些还讲究对仗和押韵,比如:回顾过去,展望未来。

就算念起来顺口,听起来也像是在催促什么。三姨说,她打死也不搬。

我来到神农温泉的门口,保安满脸堆笑。“没人走着来这儿的,”他说,“您的车呢?”

这条笔直的车道长四百米左右,路上有个大广告牌,上面是国家主席胡锦涛来此地视察时摸着一罐大荒地大米的照片。接着经过一大片休耕的田野和一个温室,来到满族宫廷院落区。在这里,度假的人们可以换上丝质睡袍,戴着清朝时期格格阿哥的冠冕,站在满洲式带院落的房屋里,摆出各种姿势拍照。和我想象的一模一样。我一下子明白了,为什么我那位满族的室友和周围的邻居从没来过这儿。

我进入湿气氤氲的温室,绿意葱茏的棚架中钻出一个中年人。他一见到我就唠叨说最近在担心各种霉菌。最担心的是白粉病,搞得他的有机黄瓜都有点儿蔫了。稻谷生长的季节,他经常失眠,想着防虫和防鸟。特别是燕子。它们在没打农药的田地上肆虐,大快朵颐。这个时节压力本该小点的,结果白粉病又来了。

这个足球场大的温室是温泉新近增加的景点,因为城里来的度假者们喜欢自己采摘有机水果和蔬菜。“小孩儿都不知道怎么摘,”这位园丁皱着眉头说,“他们一看到西红柿藤,就把整个都拉断,根本不会轻轻地,一个一个地摘西红柿。他们踢那些瓜,就跟踢足球似的。”

我看着棚架下的泥土:“这些土是荒地的吗?”

他点点头:“我们的黑土地啊,是最好的。”但他有点担心这个最好的时限。最近对荒地的土壤进行测试,发现重金属含量已经接近有机农作物规定的临界点。“土壤还是没问题的,但我老是担心,”他说,“农民就这样。我们就是担心的命。”

“你说你是农民,不是园丁?”

他大笑。“在这个温泉,他们都叫我园丁长。那些旅游的人可不喜欢吃什么老农民种出来的东西。”

我们边走边聊,绕着露天的温泉,看水面在4月春寒料峭的空气中冒着烟。先是一个宽阔的较浅的公共泳池,有一小片高尔夫球场那么大,顺着走下去,来到小一些的私人泡浴池。一溜藤编的躺椅,接着是个茅草屋顶的酒水饮料吧,还有间翠竹掩映的茶室。看上去和中国南部沿海那些高档度假村毫无二致。

“是仿照一个日本的度假村建的,”园丁说。

孩子们高声笑闹,溅起水花,声音回荡在奥运会尺寸的室内游泳池上空。园丁先检查了我们的鞋子干不干净,接着跟我一起走过泳池滑溜溜的边缘,进入洞穴一般的接待处。穿着浴袍和塑料拖鞋的父母们正忙着招呼带着游泳圈的孩子。他们从爸妈怀里挣脱出来,到处跑,速度很快,结果就看到各种孩子不断从周围的柜子和花盆边弹射出来。接待处明码标价,在水里泡一天是一百二十元,最便宜的酒店房间每晚两百八十八元,而最贵的房间价格翻倍。

“那种房间有麻将桌。”园丁说。

“游泳一次的钱差不多可以租个打谷机来弄一片地的稻子了。”我说。

“但是城里人觉得便宜啊。”

“这对荒地的人有什么好处?”

“东福米业赚了钱,就相当于村里赚钱了,”他回答,“村里人都不来,这不假,但是我们种那些粮食庄稼,也不都是我们吃嘛。我们卖给城里,卖给全省,还卖给全国。我们这不是个鸟不拉屎的地儿了。”

园丁还问我,建一个地方,城里孩子能来锻炼锻炼,吃点有机蔬菜,不是比天天去商场吃快餐要好得多吗?

“当然好啦,但最好村里的孩子也能用。”

“你想下水去玩一下吗?”园丁说。“荒地的老师只要半价。”

我说怕把水弄脏,园丁点了点头,又回到温室,继续担心起白粉病。离开的时候,他突然追上来说:“拿点儿有机土豆!”我提着重重的一袋子从红旗路上往家走,远处,吊车正在往新的楼房上加盖第五层,也是最后一层。

5月姗姗而来,节气立夏降临。冰雪融化,活水流淌在灌溉的沟渠,沟边高大的白桦也开始吐出嫩绿的新芽。在荒地,其实比较应景的节气名字应该是惊蛙。它们呱呱的声音四下响成一片,听久了,我就会想,中文里会不会专门有个词叫蛙歌。

三舅说没这词。他甚至对遍地蛙声充耳不闻,就像城市居民对车流声习以为常。“我不敢说对自然的世界一点感觉都没有了,因为我是个农民,大家都知道,”他说,“但农民担心自然,担心我们不能控制的东西。千万别来洪水、干旱、虫害之类的东西。就希望夏天安安静静地过去,什么毛病也没有。希望自然自己管好自己,别来祸害庄稼。”

在我眼里,荒地的地形地貌和景致非常自然,三舅却知道这都是人工形成的。“以前这些全在水下,50年代才修起来的。”他大手一挥,包括了所有的田野。“你看到的这些全都是人工形成的。黑土地倒是原来就有,但是把沼泽和洼地都抽干了水才露出来的。当时是人工犁地,先犁一遍,完事儿再犁一遍,接着施肥什么的。你看,路是水泥的,电线是木头的,那些房子是砖砌的,灌溉渠是水泥的,水泵房是铁和砖混一块儿的。”

在我眼里,这里的很多东西都充满着田园意味,三舅却觉得都挺工业化的。我在自己的中文词库里不停寻找,想向他解释,西方人现在不说farmer(农民)这个词,而说grower(种植者),意思是种的农作物规模比较小。但在中文里,farmer就是从事农业的人,也只有农民这个词来囊括这个行业的人。中文的农民,英文通常翻译成peasant,在我脑子里,就是那种在工业化之前的封建时代,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辛苦苦犁地,沾一身泥的人。不过,在中国,农民这个词听起来并不古老。三舅什么也不管,他才不在意被安上什么样的称呼。“我们就是农民。其实也可以说是制造者。我们生产粮食。”

我们从他家出发,往南走了不到两公里,来到一个岔路口,这条路通向吉林市。那儿有个水泥的平房,这是荒地的粮站。黑板上用粉笔写着“出售永丰打谷机”,“出租一片地,年租金10000元”。

“我应该把这个租下来,”我说。

“你不能租,”三舅说,“不是这村里的,都不能租。连三姨和三姨夫都不行,他们是城市户口,所以也租不了,只能租给农民。”

“你帮我租吧。”

“啊,”他淡淡地应了一声,意思是没门儿。三舅以前把地租给过别人,结果后来上访到北京,要找中央政府解决争议。

中国的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城市居民可以买房卖房,房子的产权一般是七十年。相比之下,农村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属集体或地方政府所有。土地的租赁权可以续,一般是三十年。每户人家平均分到的土地是六到十二亩,不久前,农民还不能将土地的租赁权转让出去。

分配到的土地面积会随着家庭成员的数量而变化。生了孩子,或结了婚有新的家庭成员,当地政府就会再多分点地;要是死了人或离婚分居,土地面积也会相应减少。三舅家一共有九亩地,比一个橄榄球场稍大一些。

新近颁布的规定允许农民将自己分配到的土地租出去,只要土地没有休耕或者做工业用途。在荒地,很多家都把全部的土地租了出去,自己不耕地,都去开餐馆或去吉林市上班。有些人家还要种地,所以只租一部分出去。

三舅以前把一块地租给村里一个急需用钱的熟人。当地政府批准了,但后来这块地的稻米产量比预期高出很多,政府又想在下次种植前重新分配这块地。“我和集体是签了合同的,”三舅说,“他们没想到那块地这么好。他们想把地拿回去,重新分配,我猜是分给当官的亲戚。”

2010年,中国有65%的群体性事件都与农村土地有关。一般冲突双方都是农民和开发商或当地政府。三舅翻了很多法律方面的书籍,还在听广播时打热线电话咨询了一位法律专家。这位教授专家建议他把这个看做合同争议,别掺杂太多个人情绪。三舅带着非常强烈的自我意识笑着说,这话让他更生气了。

“当然有个人情绪啦,”他攥紧拳头对我说,“在村里,啥事儿没有个人情绪。”

不过,他还是到吉林市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村里遵守合同条款。法院在没有宣判的情况下驳回了诉状,三舅就此登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

到中央政府上访很少有成功的,有些上访者多年来拿着越来越厚的复印文件,等着上面哪位来听自己一诉“冤情”;有些则直接被警察赶跑,还一路跟着他们回了老家。不过,三舅算是走了大运。

“我就在那儿待了几天,”他说,“就按照那些法律指南上说的。有一条很重要的条款我还记得特别清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证书我都有。有个当官的看了这些文件,帮我写了个条子带回来。”

那个条子相当于一封公函,对低一级的法院作出批示,北京方面已经明晓上访人的诉求,建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此事”。实际上,这相当于在抱怨地方法院耽误了中央政府的时间。

“吉林市法院马上听取了我的上诉,认为合同有效。我可以继续耕那块地。”

“所以你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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