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行人欲断魂。(themourner'sheartisbreakingonhisway.)
借问酒家何处有,(enquiringwhereatavernis,)
牧童遥指杏花村。(aherderpointstoapricotblossomvillage,faraway.)
我告诉弗朗西斯,孩子们翻译了“杜姆”那首著名的古诗。她问:“谁?”
“唐朝诗人,杜姆。”
“你说杜甫?”
“不,杜姆,那个诗人。”
“杜甫才是唐朝最著名的诗人。”
“不是,杜姆!写关于清明那首诗的!”
“哦,杜牧,你没发对音。”
弗朗西斯总是给我的中文纠音,我也给她的英文纠音(次数要少些)。我一直拿她那次把优胜美地(yosemite)发成优斯美地来取笑。还有一次她说很喜欢那个叫做南方小鸡仔的乐队,也经常被我在玩笑间提起。
我说杜姆,她就完全猜不出来是谁。非要发音正确才行。这在我眼里简直荒唐。要是一个人在70号州际公路上问这是不是通向达萨斯的路,绝不会有人说:“达萨斯?没听说过。”肯定知道是达拉斯啊!
“那首诗很美。”我在红旗路上向北走,弗朗西斯在电话里说。此时有小雨点滴在我的眼镜上。“中文里是押韵的。最好英文翻译过来也要押韵。”
原诗中结尾的字分别是纷、魂、有、村。“这叫韵脚,笨蛋。”她把我说得更糊涂了。我赶紧转移话题,问她清明节准备怎么祭奠父亲。
去年秋天,弗朗西斯的父亲在深圳去世。这个南部沿海城市紧邻香港。1989年,弗朗西斯的大哥放弃分配的会计工作,搬去了那里,自食其力,进入中国最早的中介公司,从底层做起,最终在管理层占据了一席之地,给父母买了套房子。弗朗西斯的父亲很高兴能离开严寒的东北,回到自己童年记忆中的南方。因为肠梗阻并发症,他去世了,弥留之际,家人都陪在身边。
他的骨灰被装在一个鞋盒大小精美雕花的大理石骨灰盒里。盒子被放在骨灰库的架子上,等着入土。清明节,弗朗西斯去了那里,说要把爸爸带出去“透透气”。她从架子上拿起骨灰盒,来到温暖的阳光中。这是专门用于烧纸钱和焚香的地方。她掀开盒盖子上盖着的金色布片。盖面上嵌着爸爸的一张黑白照片,也是她最喜欢的一张:穿着黑色运动衫和白色正装衬衫,一边嘴角微微翘起,略含笑意。她像在机场接人一样大喊一声“爸爸”,仿佛父亲只是去了一次长途旅行,又跟她在接机口重逢。
过节吃饭,弗朗西斯和哥哥陪着母亲跟爸爸说话。“我做了你最爱吃的,炖猪蹄。”妈妈边说边把菜放在骨灰盒旁。“抽根烟,爸爸,”弗朗西斯说着,点燃一支烟,放在地上。哥哥则倒了一小杯白酒,举了举杯,然后放在点燃的烟旁。弗朗西斯说,亡故的亲人每年这个时候,回到我们身边。
她的母亲烧了各种各样的纸钱,这在阴间属于法定货币。她端出更多的菜,催父亲多吃点;又讲了他离世后家里发生的事情,让他放心,大家都挺好。她还说,丹丹的老公都搬去荒地了呢。弗朗西斯补充说:“那儿每个人都想您。他们一直问起您。但您现在就跟我们一起吧,这儿暖和点。”
两个小时,一家人就这样陪着他,坐在阳光里。
“这片儿没有坟,也没啥稀奇的。”三姨坐在炕上说。“死了就死了嘛,不见了。”
她穿一件鼓鼓囊囊的黑色丝质棉衣,黑色布鞋,头上还有一顶破破烂烂的黑色毡帽。灰白头发打着卷,从帽子周围垂下来。说话的时候,一颗龅牙不断触碰到下嘴唇。她感觉像那种“万事通”的图书管理员,热情活泼健谈和弟弟三舅的沉默寡言形成鲜明对比。她经常默默把我在社交上的失礼看在眼里,等过一段时间,她觉得我不会尴尬了,再告诉我(其实无论何时告诉我,都还是会尴尬的)。“去瞅瞅朱姨,”她说,“给她捎点儿肉去。让她做给你吃。几个星期前你经过她家,没去看她在没在,没去打招呼。”
如果我是啥大人物,肯定会选三姨做我的总参谋。不过我没权没势,所以她就只是我最喜欢的阿姨。她住在红旗路旁第一个房子里,离中学只有八百米。这是这片儿造得最牢固的房子,不是砖砌的,用的是混凝土。“我从来没当过农民。”她说。她父亲是个共产党干部,1950年代被派来荒地监管一个国有粮食仓库的建设。现在那个火车站附近的仓库已经废弃了,外墙全部生锈。在五十五岁强制退休年龄之前(女性的退休年龄。男性可以工作到六十岁),三姨在村政府做干部。而现在她的主要工作就围绕红旗路边那些粉色和白色的虞美人展开。“我自己花钱买的种子,”她经常跟我提起,“那时候东福米业还没给村里花钱呢,我早就种了这些花,街上能漂亮点儿。”
我从学校回家的路上,经常会去看看她。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必须去,三姨家有扇窗子正对着红旗路,从路上过的人基本上逃不过她的眼睛。
我喜欢跟她丈夫坐下来聊聊。这个男人和我一样,很好地融入了女方的家庭。他让我叫他三姨夫,不过最正确的叫法是三表姨夫。他慈眉善目,大大的眼睛里总是闪烁着好奇,笑起来嘴巴抿得紧紧的。满头白发剃得很短,能看到斑斑点点的头皮。他瘦瘦的,蓝色哔叽外套和裤子都有点大,松松垮垮地飘着。
他喜欢看比赛,所以我俩经常坐在炕上,看电视上播的体育比赛,随便什么都行。下午一般会播女子排球,或者重播英超联赛的某一场比赛,要么就是斯诺克台球比赛。三姨夫不太喜欢斯诺克,我还蛮喜欢的,因为打出一杆之后和下一杆之前那长长的沉默中,三姨夫会跟我聊天。然而,每次他刚起个头,跟我讲他怎么来到荒地的故事时,比他更高大更结实的三姨就进屋来,打断了谈话。她简直就像一个谈话中的大雪球,从山顶上直直地滚下来,那股气势藐视一切,存在感爆棚。
“那前儿我们都说啥你知道吗?”她问道。“要是病了,你要么继续活着,等病好;要么等死。这边根本没医院,没诊所。我有个姐姐,已经上了学,你丈母娘有个妹妹。她们俩都死了,得的是肺结核还是肺炎,那前儿根本不知道啥病,病了要是好不起来,就死了。没其他的,不像现在,带病还是能活得挺好。你来的时候我们还在唠那些坟。今天是清明。她们的坟在哪儿?没了!毁了!都只剩下田了。现在大家都是火化,骨灰放在吉林附近。我们这儿那前儿还有个庙呢,56年也给拆了,当时这儿变成个生产队,荒地建了村。”
历史就从那时开始。
“今天这风,大得呀,”三姨说,“从蒙古来的风。刮过去天气就好了。你媳妇儿说香港天气怎么样?大太阳?很热?一个国家有这么多气候,真不错哈。那边还树绿花开的,这儿就下大雪了。我的花儿全都冻了。”
她丈夫把目光从电视上移开,注视着她,眼里全是爱。
她没注意,继续滔滔不绝:“我小时候,住的那个村儿离吉林更近,叫沙河子。到处都是小山丘,一座连着一座。我们用树枝啊,废料啊,做了雪橇,就盼着下雪。天天在山上滑雪。我没有冬天穿的棉鞋。一直穿这种布鞋。到处打着补丁。回家脸冻得通红。但都挨着吃饭才回。你知道我们那前儿吃啥不?”
乡村里的回忆通常都离不开食物。
“大豆玉米面窝头,腌小菜儿,有时候还有土豆。夏天的时候吃黄瓜、辣椒和茄子,啊,肯定还有白菜。我们能种的就这些。没肉吃,过年才有。就是一块儿猪肉。那前儿没谁给红包。老百姓谁有钱啊?那是40年代,解放前。到我孙子孙女儿就不一样喽。”
我问三姨知不知道是她哪个亲戚先来东北的,什么时候来的。“我在这儿主要是因为我的先人吃不饱肚子!”她大笑。“原来在山东省,那儿大饥荒。哪一年?那儿总在闹饥荒。根本不在意哪一年。就是饥荒年呗,这个名字不错哈?”
三姨夫大笑一声,甩给我一个眼神,好像在问:“她是不是很有趣儿?”
“两兄弟每人背了个小包袱就上路了,走了一年,跨过长城,来了东北。他们俩吵架了,没人知道为啥。也没人知道他们是哪个村儿来的。结果他们就分开走了,一个继续往北走,在吉林市住下。我也不知道另一个兄弟咋样了。吉林那个找了份工作,帮着抬要运走的玉米和高粱。攒够钱就买了一套马车,能运更多的东西。他在这片儿买了些地,建了屋,租给做工的人住。”
这是三姨的爷爷,一个种玉米的人。“我们运气挺好。总有玉米面儿吃。那前儿房子都是茅草啊,树枝啊盖的顶,屋里就存着很多玉米棒子。不过天气还是冷。每年就这段儿,开春的时候,我们就用新的泥把墙再糊一层。冬天打霜,墙上都鼓起泡,房顶上耗子到处乱蹿。”
三姨举起双手,手指灵活地摆动,好像十只乱蹿的耗子。
她爷爷在村子附近的镇上开了个粮店,不过在松花江对面。“他跟我讲,我们原来住的那个地方现在被水全淹了。沉下去了。他还说以前老用芦苇编了筐子,拿着杆子,划着小船,在水里逮鲤鱼。水很清,一眼就看到底了。冬天把冰弄破,伸下去逮青蛙和大头鱼。像这样!”
她抬起手戳向我的膝盖。三姨夫惊得往后缩。三个人哈哈大笑。
“你讲这些故事好像都讲得不耐烦了,”我打趣三姨。但她根本不觉得我在开玩笑。
“不烦!”她突然严肃起来。“我从来没讲过这些故事。跟谁讲呢?”
三姨夫补充说,这儿的人,什么都知道。
ichinareconstruction/i,1952年由宋庆龄创办。创刊时为英文双月刊,1955年起改为月刊。以宣传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新面貌为主。1990年1月改名《今日中国》。——译者
即歼-10战斗机。——译者
美国在冷战期间修建的避难所,“古巴导弹危机”一旦爆发,可用于防核辐射。——译者
其实是南方小鸡,dixiechicks。弗朗西斯说成了dixiechickens。——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