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这些之外,房子挺“完美的”。
我又不知不觉陷入了在中国处理得最糟糕的局面:要拒绝一个建议,又不能让提建议的人丢脸。要是那人是个领导,拒绝的风险就更高。我不想给家人和自己找麻烦。在乡下,说话要字斟句酌,否则要是有人记了你的仇,怨气可是越来越重的。我心里一慌,跟村长说了大实话:
“我想租个普通的平房,和那些农民住的一样。还有这个房子太破了,好多地方得修。我不想花钱修别人的房子。而且这个还可能要拆呢。”
“有道理。”村长说。
接着我做了更蠢的事,问他这是谁的房子。
三舅说我“脑袋让门挤了”。“带你去,不就是去他的房子吗。”三舅说。“他这人精明着呐,生意做得好着呐。他在东福米业有关系。跟办那个公司的一个人的妹妹结了婚。他妹妹在小学教英语。”我心里暗暗提醒自己,要去一趟这位老师的班,帮她上堂课,好跟村长缓和下关系。
三舅听说村里还有空房,在派出所后面。他没敲门,直接拉开高高的锡板门,走进一个院子,数百只蜡烛烛光闪烁,环绕着十几座佛陀金像。
“屋主的丈夫抛弃她走了,所以她做了尼姑。”三舅解释。“她马上要去一个庙里了。她说欢迎你住在这儿,但是蜡烛不能灭。也因为这个,房租很低的。”如果我愿意做点烛童子,尼姑收的房租相当于每月二十美元。在吉林市,一套面积只有一半的公寓,房租是这个的十倍。
“但是你要到处跑的……”弗朗西斯提醒我。
“就算蜡烛灭了,谁知道呢?”
“人人都知道,”三舅说。村里哪怕芝麻大点事也是人尽皆知。“一传十,十传百”这种最初的社交网络,是无线的,甚至和现在的互联网一样,片刻间走遍千里。
1947年一本名为《乡土中国》的书中,一位著名的中国社会学家回忆他在农田里长大,上学时被布置写日记的经历。书里写到小时候的日记,第一篇写自己“晨起,上课,游戏,睡觉”。后面每篇都写“同上”。就连一个小孩子都觉得乡村生活枯燥无味,记日记甚至回忆,都是多余。“秦亡汉兴,没有关系,乡土社会中不怕忘,而且忘得舒服。……在都市中生活,一天到晚接触着陌生面孔的人才需要在袋里藏着本姓名录、通信簿。在乡土社会中黏着相片的身份证,是毫无意义的。在一个村子里可以有一打以上的‘王大哥’,绝不会因之认错了人。”
从历史的角度来说,村里的人们没法自由外出寻找工作,再加上一个村庄在地理上相对的孤立状态,邻里之间便形成了一种互帮互助相互依靠的亲密关系。这种关系自然地延展下,就形成对外来者的不信任。很多外国人来中国都会有这种感受,陌生人会对着他们大喊“老外”。那感觉,就像一个水球爆炸,凉水当头浇下来。
在村子里,就连中国人也会有这种感觉。走在街上,弗朗西斯发现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并未对我俩出现在荒地表现出好奇,他们的脸上只是写满了问号:我们认识这俩人吗?于是就会出现通常的寒暄:谁家滴哈?等我们报出个他们很熟悉的姓,问话的人明显松了口气。姓一报,有了归属,我们就不是陌生人了。
我很想知道荒地这个村名是怎么来的,还想知道村子的起源。街上的报刊亭里卖很多杂志,封面上有科比·布莱恩特,还有日本漫画期刊。没有一本关于当地历史的书。这不算什么怪事。就连吉林省那么多大大小小的书店和新的市立图书馆里找到的书,也只是简单从意识形态的层面来复述封建时期的吉林,日占时期的吉林和解放后的吉林。我特地将搜索范围扩大到同时期的东北地区,也没什么收获。
除了政治原因之外,找不到相关史料还别有缘故。在独生子女时代出生的一代又一代作家们,需要找个收入稳定的工作,好孝敬父母,供养子女。他们可不敢冒险,泡在一个地方,为了写一本可能永远无法出版的书而倾尽时间和精力。事实上,关于中国的农村,我读到的最好的“回忆录”,是一本厚厚的学术著作,作者以自己位于华中地区的故乡为例,阐述了那里经济政策的变化。书里,他写道,从1980年代开始的多年来,很多中国农村都用他们的档案作为燃料,生火做饭。在大家眼里,这些资料微不足道,没什么保存价值(这位作者目前在得克萨斯大学教授中国历史)。
荒地村政府小小的办事处就在红旗路的主路口。一位慈眉善目的职员推了推眼镜,认真地看着记录。她告诉我,这一片的人口是一千四百五十九。“717女,742男。”她以不同年级将四百五十个孩子分开。他们分别在两个小学和一个中学就读。我想看看这里的地方志,在北京,就算最小的片区也查得到这个,里面有详细的当地历史和各种风俗民情。女职员告诉我荒地没有。“你就瞅瞅外面儿那块儿大石头吧,”她提议,“上边儿有消息的。”
我在红旗路边蹲了下来,腰弯得不能再弯。那块刻有荒地村的石板背面简单地写着:1956年,荒地建村。
我很喜欢这位美国老师。他是我见过的最高的人。我觉得他的胡子太性感了。他的头发很酷。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他的英文名字。梅英东听起来一点也不像女生的名字。要是我先看到这个名字,肯定会知道这是个很酷的男人。我一定要对您说谢谢,关老师。谢谢您给了我们一个机会,能和美国人说话。
学生学昌
我跟弗朗西斯在skype上聊天,把这封信读给已经回香港继续工作的她听。她哈哈大笑说:“要是在美国,这就是你有罪的呈堂证供啊。”
但我真的很无辜。一传十,十传百,说一个英语为母语的美国老师来了,不久我就收到一条短信,是个姓关的老师发来的,邀请我定期去荒地十二中上外教课。在北京的时候,我就在胡同里的一所小学做志愿教员,通过这种方式能够非常自然地融入邻里生活。在小地方,你的工作就是你的身份,代表你在社区舞台上所扮演的角色。对我来说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三舅却觉得只有冤大头才免费工作。这想法和我做和平队志愿者时得到的很多反馈如出一辙。很多中国人都不理解,美国是个多么奇怪的国家啊,把年轻人送到国外,和陌生人一起工作;为什么不老老实实待在美国养家糊口呢?
我来到学校门口。面前横着一道电子折叠门。之前在中国某个地方发生了针对学生的持刀袭击,于是全国的学校就统一安装了这道安全防御措施。四十二岁的荒地人关老师来到校门口,对保安证明了我的身份。保安坐在暖烘烘的门房里给我开了门,说:“我知道你是谁家的,听说你最近到处转。”
关老师领着我来到一间教室,里面坐满了十三岁左右的中学生,还来了很多老师。讲台上的课本翻到当天的课文,“makinganintroduction”(介绍)。
lucy:hi,whoareyou?(你是谁?)
robot:hi,i'marobot.gladtomeetyou.(嗨,我是一个机器人。很高兴见到你。)
lucy:gladtomeetyou,too.let'sbefriends.(我也很高兴见到你。我们做朋友吧。)
robot:allright.(好啊。)
lucy:icansing.canyou?(我会唱歌,你会吗?)
robot:yes,ican.it'seasy.icanseeyou.andicanwork,too.(是的,我会。很简单。我能看到你。我也能工作。)
lucy:that'sfine.(很好。)
相比之下,背那篇询问红龙虾餐厅在哪里的课文好像更有用。我模仿机器人的声音,结果没一个人笑,大家脸上反而露出困惑的表情。美国人就是这么说英语的吗?真希望学的是另一篇课文,或者至少我的机器人声音能装得好听点儿。我把孩子们分成几个讨论小组。这篇简单的课文中有个“不详”的预兆:电脑文明将要控制人类。孩子们能想象某一天机器人和他们一起唱歌,一起工作吗?能。我抛开课本,继续发问:“要是机器人变成坏人了呢?你们怎么办?”
于是讨论转向了分析电影《变形金刚》中擎天柱这个角色,接着大家央求我早点下课,男生好带我去打篮球。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学校操场,相比之下篮球场竟显得有点小。场上积雪覆盖,踩上去很舒服,简直有点温布尔顿球场的味道了。十四个孩子争一个球,比赛很快变成跟英式橄榄球一样扭打争抢的混乱局面。孩子们迅速甩掉帽子和手套,脱掉大衣,满场飞奔,一直到满头大汗,白气直冒。场边站着一群女孩子,穿着亮粉色的及膝羽绒服,挨挨挤挤地站着,分享mp3的耳机,热情满怀地高唱着ladygaga的歌。
弗朗西斯的妈妈、姐姐和两个哥哥上的都是二十二中。他们曾经学习过的那栋窄窄的平房现在变成了食堂和乒乓球室。两个地界中间隔着三米高的煤堆。学校里烧煤取暖,教室里热烘烘的,老师们经常开窗散热。白窗帘轻轻摇曳着,亮晃晃的阳光照耀在上面。
荒地村已经被纳入吉林市的管辖范围,所以学校有市里派来的老师,每天坐公车单程要花上一个小时。他们也找不到房子租。学校还得到市里的资金,可以用于扩建。中学的旧教学楼对面是一所小学新修的三层教学楼。楼里的样子跟我见到的中国学校大同小异:暗幽幽的绿色油漆涂到齐腰高,接着一直到屋顶都漆成豆腐白。
墙上的通知栏在发问:“什么是现代教育?”大厅两边挂着十幅镶了边框的宣传海报,都是《论语》中的经典语句。顺着这些海报来到标有“党支部”字样的门厅。说起来,党支部还曾禁过孔老二的“异端学说”。现在政府又把这些当作教化世人的金玉良言。
不过,和我过去十五年来在中国见过的任何学校都不同的是,墙上没有政治性的标语。没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没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没有“发展才是硬道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学习‘三个代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或者建设小康社会的“续集”:建设和谐社会。也许所谓的现代教育,就是不要用这些大剌剌的教条来吓唬小孩儿。
二十二中的墙上,满眼都是孔子的谆谆教诲:“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
课间休息后,关老师进了一间教室,后面的黑板上用粉笔写了满满一黑板“冬季多发病”。她上了网,熟门熟路地进入一个文件共享网站,搜索《博物馆奇妙夜》。短短几秒,主演本·斯蒂勒的大头照就一行行出现在屏幕上,还有中央公园西大道和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的照片。我甚至能听到万里之外古董火车开过81街车站发出尖利的汽笛声。电影有字幕,程度比较好的学生忙不迭地记下有用的对话,“hangononesec”(等一下),“yeah,iguessso”(是啊,我猜是这样)之类。而我呢,则在一边抄写“冬季多发病”上面的汉字,比如冻疮和手足口病。
我打了个喷嚏,关老师劝我生吃大蒜,喝点可乐熬姜。上次我在中国吃坏了肚子,去看医生,他用医生特有的潦草字迹给我开药:西瓜,百事可乐。结果收效显著,至少也没坏处。所以放学以后,我跟着关老师,到店里买了大蒜和生姜。
我俩可谓一见如故。她很健谈,说起话来连珠炮似的停不住嘴。在二十二中度过第一天之后,我了解到,我眼中看上去完全是个汉族女子的关老师,其实是满族人。她这个姓还算常见。关老师是土生土长的荒地村人,大学是在东北沿海城市大连上的,英语专业。去上大学的时候,她以为自己已经永远走出这个乡村了,没想到在大连过街时被卡车撞了。车祸导致了骨折,也导致了意志消沉。在医院住了整整一年后,交往多年的男友和她分了手,学的英语也丢了大半。她无法开始自己所畅想的那种独立生活。
回到荒地村感觉是人生的失败,但母亲生了病,她别无选择。这是将近二十年前的事了。“这儿每个人我都认识,”关老师说,话里没有吹嘘的语气,反而满含忧伤,“我的很多学生去了很好的大学,有的甚至还做了老师。”
“这说明您教得好,”我说。
“不,这说明我老了。”
她身材矮胖,长长的黑发,发尾染了点金黄色。鼻梁上一副大大的粉色眼镜,慈眉善目,但也能立刻变脸,展现为人师的威严。买大蒜的时候她也没忘带上这副佯怒的面孔。“得了吧!”卖大蒜的女人一说价钱,她立刻大声打断。在东北话里,这三个字的杀伤力不亚于“贱人,你算了吧”。
关老师很爱说英语。单词一个个往外蹦,轻快顿挫的节奏仿佛鲍勃·迪伦的歌。听了很久之后,我终于意识到,关老师是在用说普通话的方式说英语,也有阴、阳、上、去四声。听在耳朵里仿佛唱歌似的,非常独特。我一点儿也不想纠正她的语音语调。
关老师说:“但你是促进我口语的好机会啊。”
“我想租个房子。你知道哪儿能租到吗?”
“这事儿我帮你,我谁都认识。”
“我就想知道谁有房子租。”
这算是打开了她那属于中国人的话匣子。“我爸爸在我们那个房子里自杀的。他也是个老师,‘文革’的时候跳了井。所以我才回来这儿,照顾我妈。她一个人过不下去。不过她也去世了。”她顿了顿,可我还没来得及问问题,或表达遗憾,关老师就指了指那边,用英语说:“鱼的价格还不赖。”她建议我给三舅买点回去:她不仅认识他,还知道他爱吃这种鱼。“这条不错,这条也行。”
接着她继续跟卖大蒜的人讨价还价,混合着语气强烈的当地方言和标准的普通话:
“嘎哈呀?”(干啥呀?)
“多少钱?”
“扯啥呀?”(你开玩笑的吧?)
“得了吧!”
卖大蒜的女人眼中闪过刀光剑影,如同运动员就要上场拼杀一场重要的比赛。两个女人你一言我一语,言辞激烈。最后,大蒜的价格讲下来一半。关老师让我多买点。
在红旗路的岔路口,她登上回吉林市的公交车,说了再见以后又加了句,“我知道个房子,你能租”。
车灯闪烁,渐行渐远,我手里提着一个橙色的塑料购物袋,装着可乐、生姜、大蒜和六条鱼,每条都银光闪闪,冻得僵硬,可以当大刀砍了。在学校待了一天,我了解了两千五百年前孔子的教诲;学会了在雪地上打篮球;聆听了ladygaga《扑克脸》的歌词;知道了在一个低年级中学生眼里我的胡子有多“性感”;观摩了《博物馆奇妙夜》对学习英语的帮助;学会了冻疮和治感冒等汉字的写法;还和一位姓关的老师,从素不相识,到非常熟悉。
然而那天我出发去学校时所希望了解的,却没有人能告诉我,那就是荒地村的历史。我独自走在寒风中,经过那块石碑,上面依旧写着:1956年,荒地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