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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血浓于水(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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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这儿的时候是最高兴的了。后来除了通过司法考试那次,从来也没那么高兴过。”弗朗西斯坐在三舅家的炕上说。“我们当时一无所有。但从没意识到这个事实,所以也不在乎。我们是一家人。”

她这次北上是要帮我在荒地村租个房子。三舅在炕底下的火盆里塞满了当年秋收剩下的干稻草。我们把裹在身上的冬衣一件件脱下来,跟剥皮似的。全村这些平房都靠烧稻草取暖,一个个高高的草堆比房子还高。

弗朗西斯兴奋地唠嗑。我眼前浮现出小时候的她,穿着一件手织的白裙子,满院子跑着赶鸡。“好啊,小鸡们!”她大喊着,大笑着。“好啊,小猪们!”在她小小的意识里,荒地是世界上唯一的地方,这个院子,这个家,就是她的世界。

弗朗西斯回忆起更遥远的前尘往事,觉得自己来到这里是个意外。这里不是指的她从小长大的,地面用土填平,墙上用泥糊着,房顶上堆着稻草的三舅家,而是说这个世界,她的降生。1962年的一天,弗朗西斯的母亲在这间房里醒来。通过考试,她被东北地区最好的师范学院录取,但报到注册的那天,却被自己的妈妈锁在房间里。妈妈言之凿凿,女孩子去当老师太难了。那时候政府已经喊了整整十年的口号,号召人民摈弃保守传统的思想。回忆这段的时候弗朗西斯的妈妈也坐在炕上,说自己没啥可惜的。她们那一代正经历新旧中国的交替,和大多数同辈的妇女一样,这位母亲浑身上下仿佛写满了自制和忍耐。很快她在荒地村外找到一份工作,成了一名邮局职员。

弗朗西斯的父亲来自遥远的西南省份四川,家乡是长江上一个整日云山雾罩的小港口城市,宜宾。十六岁时,他参加了解放军,被训练成一名“赤脚医生”,也就是那些深入中国乡村地区进行基础卫生服务和接种疫苗的医务人员。部队把他派往东北。那时他想,那里是北大荒啊,心里的失望只能努力掩藏起来。然而,到了目的地之后,这片美丽的土地着实让他惊艳:连绵的丘陵之间遍布小小的平原,无尽的绿林连接着广袤的山野。但对于这里的寒冷,他始终水土不服,直到现在也没有习惯。大半辈子了,他一直觉得这是他的天敌。日本人可怕吗?苏联人可怕吗?他们都被人民的军队赶走啦。寒冷却每年卷土重来。部队没有把他派往离家近一点的南方。

妈妈邮局的同事说自己认识一个当兵的,没有对象。她发誓说从没见过长这么精神的小伙子。于是安排了一次相亲。看到爸爸的第一眼,妈妈就想,还真没见过长这么精神的男人呢。棱角分明的瘦脸盘,浓密的黑头发,脸上永远挂着憨厚的笑,看上去特善良,特开心,一点也不尖酸刻薄,咄咄逼人。不过,也许其他地方的男人就长这样,她又没去过。

他们的约会内容,就是围着邮局一小圈一小圈地散步,聊天。他们发现两人都在十一岁那年没了父亲。这似乎说明了两人的缘分。

爸爸的派遣令下来了,结果被送往一个更荒凉的地方:内蒙古草原。两人开始鸿雁传书。他每年有一次休假机会。于是写信问,假期能不能去看她。她回信说,“我不反对”。

老两口的结婚时间越长,关于两人如何相识相恋的故事就越简短。我丈母娘总是说到这儿就干脆收尾,“然后呢我俩就结婚了”。

两个年轻人坠入爱河时往来的那些书信已经不见踪影。不是“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红卫兵抄家给抄走了。他们家没有经历过这种中国故事。爸爸是贫农出身的解放军,对党忠心耿耿,在那个动荡年代里基本平安无事。那些用钢笔蘸着墨水匆忙写在薄薄的纸上,贴着“工业新中国火车拖拉机”主题邮票的信,就是……丢了而已。为此感到遗憾的,只有儿女们,爸妈简单地告诉他们:找得回来的就是过去;找不回来的,就当没做过罢了。

不过,结婚的早几年他们生儿育女,从孩子们的名字,也能对那些日子父母的经历略知一二。长子名为晋,是山西省的简称。因为他出生时爸爸就在那儿当兵。长女名为海波,是北方沿海省份山东的一个小港口。次子叫哲,内蒙古草原上的一个小城镇。所有孩子都是在爸爸年假后的九个月呱呱坠地的。出生时爸爸都不在场,不过他说,母鸡下蛋,公鸡又不看。

之后部队分配给他一个岗位,在吉林的省会长春。那时候农村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差异比今天更明显。有了城市户口,就意味着能住上更好的房子,接受更好的教育,享受更便捷的交通,甚至能吃得更好。年轻的夫妇明白,应该抓紧这个机会离开农村。长春是个大城市,东北铁路重镇,中国汽车和电影工业的重要根据地,还有好几个大学,包括妈妈没能去上的那所。

不过问题来了:政府认为,农村家庭最好还是待在农村,因此妈妈的户口转不到长春去。她再次被剥夺了去那里生活的权利。军队里的一个人建议他俩,可以退而求其次,搬到荒地村西南边两百二十五公里的一个二线城市辽源。两人都没去过,不过好歹是个城市。于是举家搬到那里,住进了楼房,用上了暖气和自来水。他俩的父母可从没享受过这种现代化的设施。

妈妈找到了新工作,在一家工厂做广播员,为大家宣读新闻和通知,从某种意义上也算是实现了教师梦。爸爸进入公共医疗系统。1976年,在多年响应“多生孩子”的号召后,城市居民迎来了新政策:计划生育。政策要求每对夫妇最多生养两个孩子。自1949年共产党执政以来,中国人口翻了一番,达到九亿。

上次生孩子已经是八年前了,妈妈突然宣布:我又怀上了。

但这次没法生,新政策不允许,在体制内工作的爸爸更不能违反规定。1976年7月,他们准备去把孩子打掉。

就在那个月,里氏7.8级的唐山大地震重创中国北方,约二十五万人不幸丧生。华北大地的城里人为了躲余震,都从楼房里搬了出来,住在临时搭建的帐篷中。等一切重新就绪,妈妈回到家,已经来不及人工流产了。她暗暗松了口气。

孩子是要生的,但说好了抱给别人养。妈妈仔细地从申请收养的人里筛选,最后选了一名不能生育的年轻女人。然而,孩子降生了,不哭不闹却乖觉可喜,活泼爱动,又怎么舍得把亲骨肉拱手让人?她给孩子取名丹,说一辈子也不离开她。爸爸叫女儿小多余。他们决定把孩子交给外公外婆,让她回荒地村。反正进城之前,其他孩子也是在那儿上的学。

在中国家庭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不是重要节假日才去探望和问候的生活点缀。外公外婆欣然答应抚养小孙女,那真是责无旁贷。但他们不叫她小多余,而是小公主。

每个夏日的早晨,小公主都会趴在外公背上到田里去玩。全村的人都叫她小公主,都喜欢逗她,把她宠上了天。她是荒地村唯一的奶娃儿,其他农民的孩子最小都到了读书写字的年纪。他们和外婆一样,给她织毛衣,做她最爱吃的菜,还给她讲故事。有时是坐在水曲柳的浓荫下,有时是在炕上。家里有几本图画书,教小孩子辨别水果、蔬菜和动物。但她根本不用从书上学,这些东西她每天都能看见。村里没电视,没人买得起。也没有镜子。人人都跟小公主说,她很漂亮,特别漂亮。所以她相信自己是真的漂亮。外公经常把她放在猪圈旁的草垛里。她爬到围栏上,跟猪儿们说话,得到哼哼的回应。它们也说她是个小公主,她说,你们是猪哦。这是大大的赞扬。

春天,外婆一边种稻子,一边教她唱儿歌。轻快的调子让小公主跟着唱起来。外婆的歌声可温柔了:“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我问燕子你为啥来?”

“这里的春天最美丽。”这是小燕子的回答。啊,这个小小的世界多么美丽,多么和谐。

“我一点儿也不想走,”弗朗西斯在三舅屋子里说,“但我没得选。我们家在辽源,也得去那儿上学。现在去那儿,开车两个小时就到了。但当时得坐汽车再转火车,要整整一天呢。”

城里也唱歌。她在学校里学的第一首歌是《社会主义好》。大家声音洪亮,齐声高喊,情不自禁地点着头,这首歌强烈的节奏令人无法抗拒。

社会主义好!

社会主义好!

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

反动派被打倒!

帝国主义夹着尾巴逃跑了!

社会主义好!

小公主在荒地村的时候,曾经从一棵杨树上摔下来,断了胳膊。最近的医生也在三十二公里以外的吉林市了。外婆把她抱上骡车,颠簸了整整一夜。胳膊没能跟原装一样,有点弯,但不怎么看得出来。不过弗朗西斯的档案里提到了这一点。城里的老师皱着眉头记了一笔。这个缺陷倒让她如愿以偿,免于参加学校的韵律操队和歌舞团。她不用跟着尖利刺耳的旋律转动红手帕,也不用舞着绸子扭秧歌。她连看这些表演都没兴趣。她知道,插秧的时候谁会像那样扭来扭去。看那些跳舞的,脸上的笑也太假了。寒风中深深弯下腰,冰冷的田水没过脚踝,是非常辛苦的劳作。

中学里,她经常在“建设社会主义”这门课上打瞌睡,不过有老师夸她聪明。她的语文和英语是很棒的。1990年代的英语课本要求学生背诵如下对话:

a:whereistheredlobsterrestaurantlocated?(“红龙虾”餐厅位于何处?)

b:mayisuggestourspecialty:lambchopsgarnishedwithspringpeasandmashedpotatoes?(建议您尝试我们的特色菜:羊排配青豆和土豆泥。)

a:lobsterwithmayonnaisesoundsinviting.(龙虾配蛋黄酱听上去不错。)

b:permitmetopouryouaglassofchampagne.it'sonthehouse.(请允许我给您倒一杯香槟。免费赠送的。)

语文课本收录的古典小说中,女性角色都散发着美的光辉。她们身轻如燕,冰肌玉骨,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然而,弗朗西斯是在农场长大的。她的皮肤和辛苦劳作的农民们一样,黑黑的,没有城里人那么白。她个子高,发色浅,发质脆,像小时候和小猪们一起躺过的稻草。她不太明白,为什么中国女人美的标准变成了像外国人。她笑会露齿,大笑就更豪放,像个小子,拒绝用手捂嘴。她也不愿意“像个女孩子”那样好好站着,双手老老实实放在两侧。照片里那个女孩,两手叉在屁股上,双肘形成尖锐的角度,看起来像只风筝,想要远走高飞。

“那会儿我一个女孩子,可讨厌镜子了。”弗朗西斯回忆。“城里到处都是镜子。家里有,百货商店里有,每个学校进门的地方都有。”她想念乡下,在那里,她唯一的“镜子”,是外婆笑意盈盈的慈祥双眼。

就算到现在,弗朗西斯也是全村的宝贝儿。为了帮我租房子,她在1月的一个早晨到达。来的那辆公交车上,乘客们呼出的气全在车窗上结成了霜,像笼罩着一层薄纱。弗朗西斯裹得严严实实,戴了帽子,围了围巾。结果一个上了年纪的乘客看了她两眼,高兴地喊出了她的名字。她二十年没回来了,而荒地村道路上,童年的一幕幕再次重演。没有拥抱,但大家都围上来热情攀谈,仿佛她不过是进城办了点事。六十六岁的三舅几乎是滑着出门的,嘴里喊着她的名字。

屋里有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和一群等着唠嗑的亲戚。弗朗西斯盘腿上炕,和他们嗑着瓜子,谈起外婆的过去。大家大声啜饮茉莉花茶,屋里不时响起东北方言里的语气词,比如“哎呀我的妈呀”和“嗯呃”。七大姑八大姨警告说,她必须马上怀孕。混血儿都漂亮,她们说。不过一定得多吃苹果,一个女的提醒她,不然孩子的皮肤可能会太黄。

弗朗西斯转转眼珠,向我传递了一个心照不宣的微笑。她的黑莓手机一直在响,报告她手上一个融资收购案的最新进展,涉及金额达三亿美元。但她一直把手机揣在兜里。在中国,律师不是什么很有影响力的职业,所以没人问起她的工作。一大家子在炕上把弗朗西斯团团围住,不约而同地催她生孩子。三舅和我在旁边房间看晚间新闻,女人们的笑闹声一阵阵传来,“哎呀我的妈呀”不绝于耳。

连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都会问起我俩的关系。十三年了,很多问题我们都耳熟能详,甚至能洞悉一个人的想法,仿佛看着这些问题在他脑海里渐渐形成,就像那种泡泡形的图框里画出来的漫画。比如,跟外国人结婚?哪个国家的?拿美国护照,不错啊!不过中国就找不到男人了?嗯,生孩子是挺好看的。混血儿都好看,而且聪明。又漂亮又聪明。不过孩子还是长得像你比较好。

这些问题都算好的,特别是跟西方男人主动跟我聊起的问题相比。一般都是这样开头,“你懂的”。我不懂。我也不想懂。我俩从没在公共场合大吵大闹,也没穿过情侣衫,她家的亲戚没让我买过电器,没发生过1990年杰拉尔·德帕迪约主演电影《绿卡》里的情节。我总是回答:“我俩不是那样的,哥们儿。该吃吃该喝喝吧你。”

而跟这群家人就不太一样。他们当然都是好意,但问题之多,让人吃不消。他们会问弗朗西斯做城里人是啥感觉。问美国教育如何改变了她的思想。问我们在哪里养孩子(对了,我俩这时候应该马上去生孩子,待在这儿闲聊简直罪不可赦)。我们为什么不搬回来?让全村一起养!什么,必须回香港继续忙事业,这是啥意思?为什么不像大家一样,赶紧当妈?你怎么解释都没用,他们对你在村外的世界一无所知。

天黑后,大家陆续告别,忙乱得发昏的弗朗西斯告诉我:“回了家,你就又变成一个孩子了,真神奇。我讨厌这样。但是很甜蜜。”现在的中国人一切都向前看,不顾一切往前冲,她说:“能回来看看你的根,一切都还没变,挺好。”

第二天一早,我们冒着寒风,步行去看荒地村唯一的空房。2月,农历新年和节气立春不期而遇,但感觉上,春天还遥不可及。

不过我觉得,风景还是很美的。

“真正住在乡下,可就看不到这些了。”弗朗西斯说。“你眼里只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自己的家,自己的村。看着这些,你绝对不会想,‘啊,真美’。”

她打量了一阵东福米业的广告牌和指向温泉度假区的标示。“大家费老劲儿跑这儿来泡水?”她问三舅,三舅淡淡啊了一声。“我小时候,”弗朗西斯说,“我们特别讨厌在水边走:田里全是鱼啊,青蛙啊,蚂蟥啥的。”只有偶尔造访的人,才会觉得乡村多么浪漫。

在中国农业银行荒地分行的顶楼,能看到将近五百米的红旗路被冰雪覆盖,路两旁有很多商店:种子店、饺子店、火锅店、澡堂、诊所、药店、寿衣店,派出所和村政府办公室。还有些特别勇敢的小贩,裹着军大衣,卖着一盒盒山楂糖雪球、柿饼和手臂长短的冻硬了的刀鱼,一般都是当天早上从松花江捞上来的。铁道附近有个小化肥厂,一间政府出资的粮仓和一块生锈的广告牌,上面推销着苦瓜啤酒。还有一个红砖房,顶上一幅画,主角是个浑身仿佛散发着圣光的农民,戴着草帽,耕耘在“幸福的土地”上。

在我眼里,这一切都很迷人,是中国城市生活的拥挤、污染和喧嚣之外的片刻喘息。生活必需品近在咫尺;农业银行的atm机甚至能接受美国的借记卡,直接按汇率吐出人民币。

弗朗西斯说:“我们现在看这一切是挺迷人的。但住在这儿的人觉得这里和城市天差地别。你永远想要走出去,离开这里,把家人也带走,去城里过好日子。”

我本来以为村里是逐渐人去楼空,萧条荒凉的状态,结果荒地村相对来说还挺繁荣的。“有些人不种稻子,或者把地交给东福米业,但还是住这儿,反正不要钱,然后每天去吉林上班。”三舅说。“有的人已经同意搬到那个公司的新楼房,他们原来的房子很快就要拆了。”

弗朗西斯和我如果要在这儿买房子,是不合法的。只有农村户口的居民才可以。这一法规令农村地区免于房地产炒作,但也把农民们绑在了村子里,因为他们的房子卖不掉,所以也没法搬走。不过,最近出台了新规定,农民可以出租房子,甚至土地。

一天早上,我独自走在红旗路上,一辆丰田陆地巡洋舰开了过来。司机是个从没见过的陌生人,他说:“嘿,老师,听说你在找房子。”

他是村长。没想到荒地村的领导不是穿着中山装的干瘪老头,而是个瘦高个的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穿着卡其裤和一件鼓鼓的“北面”夹克。他沿着田野间新开辟出来的一条土路,开往一些水泥平房的集中区。从远处看,那些房子像矮矮的碉堡似的。

“你可以租个这个。”他边说边打开一间车库的门。“东福米业把这个修得很现代。把老房子让出来的农民就能住进来。不过没多少人答应。现在公司修的就是楼房了。”

“这些房子挺新的,会被拆吗?”

“可能吧。”他说。这话在这儿相当于“当然了”。

他的声音在这个混凝土组成的空壳中回荡。与其说这是个住所,不如说是野兽派的雕塑。就连屋里的炕也不是传统的红砖,而是混凝土浇筑的,没有上漆。地面、墙面和天花板都是铅灰色,看上去没有完工。

“还得铺地板,再来点儿装修什么的。”村长说。“还要搬点家具过来,估计窗玻璃也得换。厕所需要修一修,不过是室内厕所,可以冲水的。你再安个热水器,就能洗澡啦。厨房里来两个煤气罐,弄个灶。这些灯也是坏的,你得修。啊,对了,”他边说边扯了扯身边一扇门,门框已经松动了,“这个也得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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