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你拥有全知的能力,通晓宇宙的一切,你是否就能预测未来?
拉普拉斯/世界遵循不可改变的法则
非决定论/一切都只是概率问题
兼容论/自由是行动与目标和谐一致
法兰克福/自由意志是依照较高层次的愿望来行为
我们今天在民主国家里拥有的选择自由,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我们可以选择怎么生活、怎么赚钱、要不要小孩,以及跟谁生小孩,我们可以自由迁徙,可以穿想穿的衣服,可以自由表达意见、选举政党,还可以在至少20种不同的洗发精中做决定。这些自由都是行动自由:我们可以这样或那样行动,只看我们想怎么做。
然而并不是一切我们想做的都能做,我们不能闯红灯,也不准杀死别人,尽管严格说来,这两件事我们都有能力做到,只是这些事会带来其他后果。另外还有些事情,即使我们想做也不会被禁止,但却无法这么做的,例如我们不能不吃东西,还想继续活下去,不能做时空旅行返回从前,不能瞬间移动到遥远的中国。这些事情我们可以自由地希望,但是最终都无法实现。不只政治与道德给我们的行动设限,物理也给我们的行动自由立下边界——终归不是我们想做的一切就都能做到。
行动自由跟意志自由不一样。有时候陷在过紧夹克里动弹不得的并不是身体,而是我们的意志,比如洗脑、强迫症或者某些严重的成瘾现象,瘾君子若是认为吸烟是恶习,便会感觉自己不由自主,那种想抽烟的感觉像是由外力强加的一样。他们本来是想戒烟的,但是烟瘾操控了意志,意志便成了烟瘾的傀儡。然而从哪里开始算是成瘾呢?什么叫作强烈的渴望,从哪里开始算是内在的强迫?当恐惧感或性冲动盖过我们的意志时,我们也算是不自由吗?在日常生活中,广告、话术与宣传对我们的影响力有多大?哪些愿望是真正地发自内心,而不是被外力灌输的?
哲学从一开始就极为关切意志自由的问题,神经科学也是如此,只不过比较起来,神经科学是很晚才出现的学问,然而神经科学确实给哲学对自由意志的讨论灌注了新的生命。1979年,美国的神经科学家利贝特(benjaminlibet,1916年—2007年)进行了一个实验,引发了轩然大波。他的实验显示:在有意识地决定一项行动之前,我们的大脑里会先有些动静,许多人由此推论,我们的意志是落于大脑之后的;他们说:“在感觉到意志的波动之前,我们的大脑就已经做好决定了。”这项实验当时受到各界的批评,然而较新的研究结果却证实了这个令人惊讶的发现。
德国神经科学家海恩斯(john-dylanhaynes,1971年—)能根据受试者的脑部活动,预测他会按下两个按钮中的哪一个,而且是在受试者意识到自己决定的6秒之前。虽然预测的准确率只有60%,但是毕竟优于随机乱猜。这怎么可能呢?目前学界对头盖骨底下的世界进行过诸多研究,哲学家也热衷于参与讨论。因为,如果有人宣称,我们的意志从来不是自由的,那我们就应该首先厘清,“自由”究竟是什么意思。这便是哲学的任务。部分哲学家仍然深信,无论在做决定的多早之前大脑就出现活动,我们再怎么说都算是自由的。这个论断也许乍听之下有点古怪,但其实不无道理,不过让我们稍后再来谈这一点。这里我们首先要问的是:世界是否依循不可更改的法则运行,以及这对我们的自由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