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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生为女人(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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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间很小,我就把窗户开得很大。

我的感情很重,我就把诺言许得很轻。

我的往昔很空,我就把今天填得很满。

我的喜悦很少,我就把笑容积得很多。

十年

突然不想学习,和小t在网上聊天,似乎不知道怎么绕到了感情上。她不屑和我谈感情,因为我纵然有无数的理论经验,实践课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她是情场高手,觉得我单纯幼稚。每逢她逗我玩,就会和我谈感情看法,嘲笑和瞻仰一下我那开水泡馒头不加糖一般的爱情。

她说:“你们十年了吧?”

吓了自己一大跳,十年。呵,人生华章中,再也未有这样青春单纯的十年。十七岁到二十七岁,女子一生最好的栀子花开的年纪。如斯青春,我给了谁?

我终还是给了人的。

自认为我并不相信爱情,不相信怦然心动一瞬间,不相信天长地久,不相信所有爱情童话,我甚至有种偏见,爱情有很多种——厮守一生的爱,单纯地为了爱而爱,仅供消遣寂寞的爱。当初爱他,已然忘记了为什么爱,是什么样子的爱,但比较清楚记得,当年订终身,只觉得和他的感情刚好,不多不少。生活在一起的爱人,爱不能少,维系生活,是男欢女爱的必要前提,但是爱也不能太多,免得失去自我。对他的爱少于对自己的爱,自认为不会因着他一举一动心神皆乱,也不会把所有生活重心移至他那里,找一个一眼看不到就天塌地陷的老公无益。

十年,如此的爱不浓不淡,没有浓得化不开隔不断,恰恰好。

他工作需要去日本。我说:“去吧去吧,趁着年轻多发展。”我学习需要,来北欧。他说:“去吧去吧,趁着年轻多学点,为日后打基础。”也许爱不应该是自由的反义词,可能更加深层的原因是,只是希望对方做他想做的事情。并且,离开对方的世界依然精彩。

其实,我并不懂自己的感情。那不是不痛不痒不浓不淡。

就像我以为自己坚强,其实是因为从来没有受过伤。

我不知道隔着半个地球,一个电话就能让自己翻江倒海。

没有了对方的世界虽仍精彩斑斓,却总是有一块空白。试图将那块空白填满,却发现任何找到的东西都不合适,那块空白是专属的。

十年的爱,或许,应该叫作十年的感情。我似乎从来没有留意过太多这份十年,之于它,借张爱玲一句比喻,犹如人生华美的袍,是生活的底子,我往日关注的仅仅是上面趴着的虱子。真是幼稚可笑,可是这种幼稚可笑恰恰是常人都会有的错误,太过基础而且已经拥有的东西往往不知道它的重要。也许任何东西,得到之前,不要轻言珍贵,失去之前,不要轻言轻贱。

我并不奢望爱浓烈甘醇,却不经意发现,岁月在酿酒。不过,我仍然相信没有什么非谁不可,也许换作另一个人,你花人生最好的十年和他一起,只要他也是真诚地如此反馈,那么,仍然是坛好酒。只是人生多数时候是矢量,尤其感情的付出,珍惜一个和你一起分享十个年华的人,往往最本原的,是珍惜自己。

现在才知道,十年,不仅仅是可以让一棵树枝繁叶茂,同样可以使一个人根植于你的生活。

如果两棵树幼年就在一起生长,势必盘根错节,难以分离。

平川之爱

如果将人生比作一条路,那么朋友就是你的同路人。从生到死的一路,你走过无数的阶段,每个阶段你都会遇到某些人。如果同路,你们会成为朋友;如果不同路,那么就此擦肩。而那些曾经同路现今不再同路的友情,很难在现代都市里找寻,我们生活的环境变了,那么我们的友谊也变得陌生,不再亲密如初,或者,心有灵犀。

平是特例。平是我的闺中密友,大学同学。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我们在大学里了解或者往来并不多。我们属于两个类群,我喜好热闹,呼朋引伴乐此不疲;她喜欢独行,沉默持重不善和他人交往。我喜欢风头浪尖、出类拔萃,她喜欢鱼翔浅底、中庸之道。我凡事果断坚决几近武断而刚愎自用,她处处小心谨慎,让我极度窒息。我喜欢和一帮男生打篮球,她从来不参加任何运动,唯一的闲暇消遣是看闲书,而且是我颇为不齿的言情小说。于当时年轻的我来说,她不思考,或者说,很少思考我思考的东西。我不知道怎么和她成为莫逆,她的性情品质和我截然相反。她是我认识的都市女子中最为平凡的一个,她唯一令我喜欢的品德就是:善良。我从不认为她有多优秀,一直到我们一起长大。

平是美女。面如银盘,双眸如星。但经济学上说,资源如果废弃不用,那么它产生的效用将会是零乃至负数。无论女生寝室中如何公推平为美女,但平终究不是小龙女,她的深居简出与世隔绝一样的生活,居然让她安然度过止水般的四年大学,没有一个追求者。

对比之下,我相貌丑陋,所以没有抛头露面的顾忌,也没有奇货待沽及上涨空间的考虑,于是一旦有追求者也就饥不择食,早早私订终身,免得日后没有人要。我和静曾经为平物色数个相亲男子,可惜结果并不理想,经常上演张生错爱上红娘之类让平伤痛欲绝的悲剧。红娘是静,在静身边,我只是个没有风情的媒婆。

年少轻狂前景无限的小男生私下说,平漂亮是漂亮,但是,她的漂亮犹如口衔块蜡,全无味道。这种评价是非常具有杀伤力的。但是从大学男生的角度来看,的确是事实。大学毕业后,平寻得一外资公司,做起了都市白领。然而都市白领的生活并不如电视剧本或小说里描述的那样风光。整月辛劳,薄薄薪水,房租、电话费、水电费、交通费,去之所余得少之又少,平尽力攒钱,说是为以后的嫁妆打算。我那个时候也在上班,工资似乎比平要高,非常肯定的却是每月永远没有节余。我不存钱做嫁妆。我们都对自己的工作有些不满,她的舒缓方式是约我一起聊天泡方便面发牢骚,而我的解决方式是把老板炒掉,然后背着刚买的考研书去星巴克看帅哥。工作后的年月少了大学的闲适自由,奔波苦累的日常上班和如同上班一样的日常加班,让平更是难以寻觅心上人。她的交友圈子相对很小,而我认识的男子们年轻,并不识得珍宝。她开始有些烦闷,经常在看电视的时候无缘由地长叹,我第一次在她身上看到新千年国际大都市里依然有待字闺中而无人问津的年轻貌美女子。很多年后我看《粉红女郎》,突然觉得她当年的状态非常像剧中的刘若英,结婚狂一样地希冀有个人有个家可以让她来爱。

除了上班和攒钱,除了依旧看她的言情小说,平开始雷打不动地去网吧上网。她会不断地上网聊天,约会网友,然后经历无数次见光死。那个时候在我看来,约会网友是非常勇敢出格的事。可是如此保守的平却如此不平凡地开始网络寻情。貌似保守实际勇敢的平喜欢童话和言情小说。童话里,灰姑娘最终和她的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一直在看言情小说的平终于在现实里找到了自己的版本,并最终成为女主角。

平遇到艳遇的时候,我在日本,忙于游历山水,思索民族感情。我的思索在她看来无疑就像我看她的言情小说一样荒诞可笑。断断续续的邮件,她告诉我她在sina的聊天室遇到一个工程师,聊得很开心,她和那个男人见面了,相貌还可以,她主动问那个男人说:“你做我的男朋友吧?”那个男人没有说什么。最后一封邮件说:“我们确定关系了,我要嫁给他。”我大惊,回国后立刻约他们见面。人心如江湖。我非常担心如此善良温顺的平会不会被色狼骗?交大草坪上,春日阳光树影摇曳下,一对金童玉女携手迎面。工程师沉稳持重大方,修养有蕴,谈吐得体,职业也好,收入颇丰,竟然剑眉星目、身材魁梧,连姓名都是如同言情书里节选下来的,绝对不雷同我们这帮俗子。我疑心平是不是拿着言情小说到网吧用google按照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搜索的奇迹。谈笑间,平悄问我:“如何?”我笑着说:“无可挑剔,可以考虑拿我自己的男朋友等价兑换。”

我依然过着江湖逍遥的生活:读研,看书,bbs灌水,思考不成问题的人生问题,犹如一只小泥鳅在复旦这个我称之为人生泥潭的地方,自得其乐而不能自拔。当我正在筹备海边学生度假旅馆,跑到海岛上买房置地,被一帮渔民不是普通话的普通话折磨得头痛欲裂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平说:“我要做妈妈了。”接下来的几个月,我奔波于上海和小海岛之间,为了我的创意和度假房操劳万分,而平在淡然平和中享受孕育一个小生命的快乐。我没有来得及去看待产的平,这似乎于好友之间有些不妥,因为我开始人生大战,开始读博士,开始参与重大经济决策课题,开始着手出国,我开始忙得像个陀螺。

倒是平经常电话过来,问我:“你忙得怎么样?”

我说:“很忙很忙很忙,只是不知道自己在忙什么。”平生产,是个男孩。圣诞节回国,去探望平母子。那是一个小天使,健康活泼漂亮,留着员外小儿的茶壶盖头发,笑起来会露出小小的新牙。做母亲的平淡淡然地幸福着,抓着小儿胖乎乎的小手逗子为乐,令我极度嫉妒。

勇敢爱了就要勇敢分

讲一个朋友的故事。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相识、相知、相恋、相爱,坦坦然然,不紧不慢,青春大把,有的是时间彼此磨合。毕业后她进了国家财政部,旱涝保收。他到了航天部一个单位,事业亦顺心。衣食无忧男欢女爱的北京爱情故事,结婚不结婚不过是早晚的事情。平日他来她家吃饭,周末她去他宿舍料理巨细。

日子只是太平静,一切只是太舒缓了。两三年弹指芳华。

她不甘心如此默默老去,于是想着趁年轻出国读读学位,看看外面的世界,再谋发展也好。

他从来支持她的决定,只是默然片刻说:“结了婚再走吧。”

她想,这样的感情和结婚有什么区别呢?一时间小女子调皮浪漫作态:“我学成回国就结婚,也好考验下你是不是像你说的那样对我。”

她出国了,欢天喜地,现代网络和通信技术发达,几乎可以保持随时通话写信,传递信息似乎不是问题,但传递温存却远不如在身边时随时递上的那杯温水便利。

国外单身求学女子的生活诸多波折坎坷,她只身迎上,不怕什么,反正晚上打电话给他,会有他支持。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她渐渐发现他似乎有些忙,不如先前那般想什么时候联系什么时候联系,想怎么就怎么。那丝若有若无的疑虑不敢也不忍心去想。一直等到他开口说出那个事实。

第三者是他的同事,她也认识,原来只是知道那女子对他比较亲近,没有想到居然可以亲近到床帏里。她更是没想到,鹊巢鸠占是如此形象简单的一出活剧。

地球两端,他和她抱着电话哭。他不是不后悔,但是后悔又如何?

她说:“一切等我回国再说好吗?”

结束了两门要命的考试,她回国已经是两个月之后。

因为他们是同班同学,共同的朋友圈子里人所共知这场感情异变。她处境楚楚可怜,身后都是军师同志,即便没有回国。他的一举一动早已洞察。而他却四面楚歌,孤立无援。其实感情的世界里,哪个比哪个更可怜呢?昼夜颠倒春夏秋冬迥异的两个世界,朝向对双方来说都很陌生的一切,却要保持相同的心跳,远远比和并肩的女同事相视一笑要难得多。并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在孤寂的时候总是能推开芳心暗许、投怀送抱的温香软玉。如果,那么一次的按捺把持不住,等于前节尽失。面对爱人和自己便要经历无数的灵魂和道德拷问,再如那新人如果主动泼悍,执意纠缠,那么男人更是左右为难。一步错,索性就随了那错步,闭了眼睛,被外力推着走下去。

回国的时候他去接她,两下无言。机场到家里的路上,她刻意和他前后排坐着,他转身说话,她用手轻轻把他的脸转回,看得到像熟悉亲人一样熟悉的爱人的脸,却看不到他的心,那么宁可什么都不要看。

他送她到父母门口,她说:“有空联系好好谈谈吧。”

她的淡然不是没有原因,因为听说刚巧那女子为了他怀孕堕胎,她不想他难做。

北京夏天很热,对她来说更是度日如年。她从同学那里知道了他的无奈,更是知道那女子的强悍泼辣和咄咄逼人。她这次回国的确为了争夺爱情而来,但是临至战场,却怯了。他们的感情和过去越是甜蜜温存,她就越是对他心疼。往昔她对他越是依恋信任,那么现在她对他越是失望。满大街的人都会哼“爱有多销魂,就有多伤人”,可是真正明了这句话后面血泪的究竟有几个?如果这场爱情自卫战能成功,那么以后呢?距离学成归国还有一年,或者说,这辈子难免有两地分开的日子。再退一步,即便他们和好如初,她真的能够保证自己可以冰释前嫌一辈子不再提起?

他们见面长谈已经是三个星期后,她的假期还有一个星期的光景。地点在北航,他和她的母校,也是开始相恋的地方。那场谈话没有开始之前,她已经知道是尘埃落定。因为三个星期里他和她很少甚至不联系。她和他谈,可能要的就是一个死心。

她本不知道自己对他的态度,没想到见面看他居然会对他如此地心疼和怜惜。她本可以疯闹一场,可是歇斯底里不是每个知性女人都可以做得到,她不想做任何伤他的事情,不是故作伟大,是真的不想。

她最后给他一次电话,是要到他们曾经的小家取回她的东西。

她来得仓促,他和那个女子的生活细节毕现眼前,活脱脱还是鹊巢鸠占的现代解释,杯盘狼藉,尘埃满地,墙上一起贴的装饰还在,她和他的枕巾湿答答晾在绳上,她的杯子居然那女人也在用,她含泪一一扯进自己带来的袋子里,一一带走,狠狠扔到垃圾箱里,犹如狠狠扔了和他的种种过去。

女人之于爱情战场,也是狭路相逢勇者胜,不要说什么男人喜欢温良大度善解人意,其实三角恋里每一次都是那个主动泼悍、苦苦纠缠、步步相逼的一方获胜。哪怕你有那么一点点心软,不忍看着男人左右为难腹背受敌,那么败兵的终归是你。换句话说,三角恋里,最先放弃或者被动的那个女人更爱那个男人,可惜男人们都不明白。

遇见

她和他高中邻班。现在想来,似乎一天真正的同学也没有做过,虽然,他们彼此介绍给自己以后的圈子,总是说,同学关系。

他们似乎不记得怎么认识的,似乎一上高中就很熟稔。她父母在外地,寄居在姑姑家,和他家住得很近。初来骑车路上遇到只是一起同路,渐渐开始一起回家。虽然没有约定,但是总是那么“巧合”地每次遇到,即便他们不同班。有时候遇到一个拖课的老师,另一个就也会“有点事”,在夕阳西下人稀车少的自行车车棚里斜倚着自己的车子看风景。

他们没有说过什么,一起上下课,一起讨论题目功课,一起在没有课的时间约好了去市中心图书馆唯一的自修室。他周日懒起,她就帮他占位子,她懒得吃早饭,他就帮她买早点带去图书馆。偶尔天气好的时候,他们会偶尔放松逃避高考压力,即兴拐弯骑自行车去郊外看睡莲。她会告诉他寄人篱下的心情,他会告诉她被寄予厚望的压力。他发现她其实内心也是同样地高傲,只是被随和掩饰得很好。她发现他并不像其他人评说的那样冷漠,只是性情所致,不喜欢和其他人倾诉解释。他是个寡言的人,却喜欢和她聊天。她的善解人意,让他有种不需要多说就能找到共鸣的感觉。

没有人敢说他们之间没有什么,但是他们之间的确没有什么。他们什么也没说过,有的,也只是相视一笑的会心。

高考结束后,她如愿进了所名校,他考得不是很好,没有进想进的大学。

他情绪低落,因为他向来自信得自大,而且他们约好了考同一所大学,他不能也不想承认,自己和实力相当的她有差距。

他们一直保持通信,十几年前没有电子邮件,没有msn,没有qq,甚至,寝室没有电话。打长途要去学校的电话中心排长龙用磁卡电话拨号,电话的那头,他或者她的名字被楼管阿姨用地方口音响彻整幢楼,等他或者她慌慌张张从四楼跑下,她或他磁卡的钱仅仅够说几句诸如“你好吗”的话。

他很不喜欢自己的学校、自己的专业,甚至所在的城市。她劝他:人应该随遇而安。

暑假、寒假回家,他们依旧约了一起骑自行车,“出来骑骑车”成了他们约定出来的理由。自行车上他们的话越来越多,骑出去的路也越来越长。但是她发现,比起早先,他越来越不喜欢谈对未来的规划,也越来越不喜欢用我们这个词,她问他未来会不会到她就读的城市发展,他总是顾左右而言他。她又问他如果她去他读书的城市读研究生怎么样,他会说:“你那里是国内最好的城市和学校,我这里是三流城市三流学校,你疯了。”她也不知道应该告诉他什么样的消息,告诉他坏消息,他总是为她担心,告诉他好消息,他总是说完“恭喜”之后就默不作声。

第三个暑假,月明星稀栀子飘香,他们骑车到附近的师大,她对他说:“你做我男朋友吧。”

他一言未发把她抱住,带翻了他和她的自行车,月色里车轮悬空链条空转的声音让四周愈加寂静。两个人有些发抖。

很久,他说:“你还是好好理理出国前的事吧。以后的事以后再说,不是想怎么就怎么的。”她前几天告诉过他,学校选优,她有幸被选去做国际交流生,半年时间。

年轻总是和不懂事连在一起的。

那个晚上她笑着说:“好,我是应该理理自己的事。”

第二天他约她出来骑自行车,她推说病了。

第三天,她约了他出来看风景,一切如常。

她提前回校,迅速有了男友,迅速定了读研学校,迅速安排了“自己的事”。他给她的信她没有再拆过,但是还会写信给他,不咸不淡无关痛痒的话题。她不是很清楚他的情况,但是依稀从同学那里听说,考研不是很顺利之类。朋友说:“你要理解他,他内心可能比较自卑,他觉得感情不仅仅是感情的问题。”她想了想说:“他没有自卑的理由。更何况,自卑也不是拒绝爱的理由,如果他喜欢我。感情就是感情,夹杂了其他的那还算作感情吗?”

再次回家隔了很久,他约她出来。那个时候她已经没有了自己的自行车,他说接她。

还是原来的师大校园,他说:“我们还有机会在一起吗?”她说:“我有男朋友了。”他说:“你要是说那种男女朋友,我现在也是有女朋友的,我就是问你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在一起!”她看了看他,幽幽地说:“你以前到哪里去了?”他突然冲过来吻她。她泪流满面,没有回避,但是,这次她学会了像他那样一言不发。

她是个小女孩,一直很顺利,不懂得一个发展不顺利的男孩子面对一个什么都很顺利的女孩子的心态。

时光荏苒,此后七八年或者八九年,他们没有见过。她慢慢成功,越发成熟,也开始练达世事,慢慢明白感情其实不仅仅是感情。

朋友知道他们的事情,他从朋友那里听说她出国、回国、读研、恋爱、分手、毕业、恋爱、结婚、工作、留京。她也听说他恋爱、考研、读研、毕业、工作、留晋。他们有彼此的电话、邮件,联系方式远远比当年写信简单得多,可是,对他们而言,和他或者她联系,现在却困难得多。因为,彼此已经有彼此的生活。

姑姑去世,她回去料理后事,开了一部别克君威。事情料理得差不多的时候,她关了手机,漫无目的地开车游荡在这个生活了十一年又离开了十一年的城市,温习这陌生而熟悉的一切,想年轻的日子里年轻的自己。在高中母校附近,她遇到了他。他也坐在车里,是一部银灰帕萨特。车里有一个女子,亲昵地挽着他的臂膀和他轻声说着什么,他似乎不经意地听着,悠然神往地想着什么。她蓦然想起,半年前朋友告诉她,他大概这个时间婚后省亲回家。

她愣在那里,直到一对高中生从身边骑车掠过。

她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她,可能像她一样看到也只能惘然。

流年

挂网,遇到在纽约的f,天南地北海阔天空地聊了很久。最后,她怅然说:“写写我那个故事吧,我想知道你怎么看我这段感情。”于是我毫不犹豫,迫不及待地开始写她的故事。

因为于我,她是个传奇。她这段感情,更是。

一个好友在中欧谋到了一份优差做助理,疯狂爱上了正在中欧读mba(工商管理硕士)的f,可是追求过程极度坎坷,面对谦逊温顺不卑不亢的f犹如饥犬遇刺猬,不知道从哪处下手。一日在交大闵行校区我偶遇他俩,好友得知我和f同乡,是旧日相识(无非以前在校友同乡会见过数面),于是日后总扛着我做理由去约他总也难约到的f,屡试不爽。直至我和f熟得一塌糊涂,直至f和s沸扬得一塌糊涂。

那时候的f二十六岁,在一个卖汽车的公司做至销售经理,名下有个自己的汽车维修站点,年轻、漂亮、多金、智慧,却难得地谦和柔顺,穿范思哲的套装犹如elle画册走出来的模特,举手投足无不韵畅如诗。如果上帝真的有宠儿,那么她便是了,青春年少样样红。

可能是在上帝和人间那里太受宠了,于是她认识了s,认识s是她的劫数。所有人都那么认为,包括当初的f。

2000年的f,mba毕业,一帮并不是很相熟的同学,或者应该说是借着同学由头的关系网上的大小经理们相聚庆贺。f和几个稍微熟稔些的年轻人自觥筹交错的盛宴逃了出来,在淮海路附近随便找了个酒吧迪厅轻松。霓虹闪烁中一个高挑的年轻人从dj台上跳下来,和f那群里一个胖啤酒桶身形却卖健身器的经理招呼着,他居然是他的初中同学。

f礼节性地微笑点头致意,礼节性地握手。那个自称s的人笑着,用眼睛深深地看着f,有意无意握手时多用了几分力气。这不能不使f垂了眼睑注意到了s伸出来的右手,这一望不禁让f有些失态地小声“哇”了一声,s的右手虎口有一块硬币大小的胎记。

那块胎记的大小位置和f的前男友的胎记竟然一致。那胎记的主人去剑桥读博士之前,f说:“分手吧。”

这幕情景如果是用作电影或者小说,或许比现实来得自然,可是事实有时候会比电影小说更加离奇荒谬。f因着这一小块胎记非常反常地开始接受s的调侃话题,开始在那夜纵酒,欢歌夜场结束,s拦着f送她回家,并留宿于f在淮海新公馆三壁都是落地窗的房子里。

或许,不是因为胎记,而是因为寂寞。

也或许,是因为未来,f深知和s并无任何可能,因此并无未来可想。

s很快有了f家的钥匙。很快很快。

所有最初听说f和s在一起的人无不屏息,包括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联想到茨威格那本《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一个人一生中会有这样的时刻,自己也不认识自己,明知万丈悬崖却身不由己。f是那种传统而顺利的女子,或许是太顺利,所以想离经叛道剑走偏锋来诠释内心的不甘。

可惜我当初和f并没有相熟到当面质疑别人一夜情对象的地步,何况当年我比她小很多。

曾经见过s两次,那是个高挑白皙的青年,面庞清秀,但也只是清秀而已。我是个看男人定要看气质的人,但是从s那里我找不到什么气质可言,只是觉得他身上有种飘忽而不可捉摸的东西。s似乎没有受过什么正规教育,终日昼寐夜出,在酒吧迪厅做dj为生。开始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s非常明智地很少说话,可惜后来熟稔之后几度畅所欲言毫无保留地暴露了他不可救药的知识贫乏与人性浅薄。不过我承认这个看似一名不文的男人会下蛊,那种男女之间的蛊,可以让刚刚签掉千万美金订单的女子托腮莞尔静静听他啰啰唆唆讲迪厅老板如何抠门,不给他加十块夜宵补贴,可以哄得那个无数青年才俊追求未遂的尤物可人对他言听计从。认识他才知道男人对付女人的手腕有时候真的可以敌过他没钱没权没知识没文化。

f一直承认和s在一起的多半年里她的确快乐。所以最初以为是一夜情的感情开始在温湿暧昧的氛围里演变成那种相对稳定的同居式生活,如同偶然在路边小店吃了一碗可口小馄饨,觉得不错,不自觉地常来常往,慢慢那馄饨小摊演变成了食堂。

他们的生活犹如sexandthecity(《欲望都市》)里miranda和她的酒吧男幸福生活的现代上海版。f看似坚强独立、果敢能干,却是内心纯明若小女孩,s有着阅女无数而练就的江湖泡女绝艺足能化百炼刚为绕指柔。f的世界远远比s的要远阔深邃,除却男女是非儿女情长。f日日退掉一切应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地下班回家,s则在f的家里白天睡觉看碟打游戏上网,偶尔烧菜讨欢心等f回来吃饭,而后自己上班。周末,f陪s做dj在震耳欲聋的迪厅待一整夜,像个吧女一样坐在霓虹照不到的角落喝最便宜的啤酒打发昏昏欲睡的夜,等在dj台上狂放陶醉的s。他们没有人打算明天如何,所以从来不想今天的安排对不对。

f后来坦言,他和她从来不谈感情,情到浓处只说对对方好不好,从来不说爱不爱。当初那么大胆和s在一起也正是因为这点,可以不谈感情,就那么糊里糊涂地在一起,甚至糊涂到她至今仍然不知道和s在一起的原因。可能当时落寞,可能一时间并没找到合适的人恋爱。所谓合适,可能哪个追求者都比s合适,但是正是因为s处处都不合适,让f放心地认为他只是个任由怎样都不会有结果的玩伴,和s在一起什么都可以不想,像他那样过一天算一天的人生哲学其实非常符合liveinthepresent(活在当下)的通理,所以更是容易感染一度泡在为前程步步为营锱铢必较的紧张心绪里的f。

f和s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很少和其他人来往,没有人知道,也无须知道他们之间的情感细节。时间长了,他们偶尔也带彼此进自己的朋友圈子,单单介绍彼此的名字,并不明言关系,却在他人面前毫不遮掩地相互拥抱甚至亲吻。我无处得知s的圈子对f的反应,但是s事件在f的圈子却无疑有着原子弹爆炸的后果。

f对一切的反应表现得从容平静而无谓无畏。

周围清楚这件事的人,都知道他们终究不能善终,可能包括f本身在内。只是所有人都猜到了前头,没有猜到后头。

s突然两夜两日未归。

f心神不定坐卧不安,生怕s在迪厅那种是非之地惹上了什么麻烦,于是频频打电话,少说有几百通。但是对方手机初时无人接听,后来打过去索性是关机应答。

午夜三点独卧在沙发上等s的f听到话筒里他的关机应答,突然脑里电闪雷鸣霎时明白了,因为想起最初他和她在一起时,他的手机亦如抽筋似的每隔几分钟便有电话进来。当时的他不管不问,把手机调至无声,转身柔声地和她继续欢爱。她问谁打电话找他,他边说着“无聊的人,不理她”,边关了手机。

可是,她即便猜到,又能怎样?她不由得心里无名地怕了,不是怕他,而是怕自己。

女人通常都会低估了自己爱人的能力和能量,女人是感性动物,日久必生情,即便对方再不堪自己去爱去生情,但是如若有足够的时间两人愉快相处,再或者是那男人温柔体贴懂得让她懂得他对她好,她便不敌,即便是如f那般优秀美丽果敢坚强的女子。

但是,如果非常不幸,对手是s这般的人呢?他会对女人很好很好,甜言蜜语温汤暖水锦衣滑缎,但是这种好,只是他打发无聊时光的一种方式,就如同大凡孤单的人喜欢养猫养狗打发寂寞。不能说他们对猫狗没有感情,只是这种感情也是爱自己的一部分,若与另一种享受冲突,猫狗大多是被牺牲掉的。

白日继续上班下班签订单忙应酬,夜晚便整夜开了电视卧在沙发上发呆。s终于在失踪后的第三日凌晨笑盈盈推门进来,说:“哎,你没有睡,还是睡好了啊?”脸上没事人一样没心没肺地温柔地笑。

f居然躺在沙发里姿势也没有变,微笑说:“你去哪里了?”

s过来抱她,开玩笑似的说:“遇到个小妞,挺不错。”

f起身,笑着抱了下迎上来的s,然后说:“别闹,我要上班去了。”

两个人立身之本的饭碗原本就是昼夜两分,以前用心思把起居时间并起,现在倒是稍用一点心思便能错开。f拿捏不定怎么去面对s和他的失踪,于是只能小心错开起居,当作无事一般给s打电话请假一样交代:“我今天有个应酬,你晚上按时上班,不用等我。”s不愧是老手,依然笑盈盈轻声细语应声。

s第二次的失踪时间是三天四夜。f白日按时上班,却每夜枯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s凌晨回来没有料想到f依然在沙发上等他,或可能更没有料想表面上看似练达通明的f,怎么变得如此歇斯底里拉扯不清。

那次会面发生了什么,f终究没有细说,于是我并不明了。

但是她和他没有任何争吵。或许,是没有争吵的权利。

f一口气用了五年不曾用过的年假,在自己的落地窗旁独卧独饮不吃不睡,她此后把这段日子叫作修行,据说修行里明白了好多真理。女人有时候幡然觉醒并不是因为哪个男人,但是绝对需要男人做领悟生活的催化剂。

修行之后,f把房间内s的用物快递回那家他仍在做dj的酒吧,而后辞了人人艳羡的那份工作,把汽车维修站点交给合伙人,转租了自己那所三面都是落地窗的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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