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群居的艺术》小说信息

5 共同体的松动(第1页,共2页)

字体:

现代美国的文化多样性令人眼花缭乱,近40个百万以上人口的民族,34种拥有十万以上母语人口的语言,217个基督教大宗派,内部又四分五裂为三万多个小教派。占人口多数、在人口统计学上常被笼统归为“白人”的群体,地区差异也非常大,从新英格兰清教徒后裔到犹他摩门教徒,从大草原牧民到南方红脖,从阿巴拉契亚山民到巴尔的摩黑人社区,从旧金山嬉皮士到宾夕法尼亚阿米绪人,文化隔膜程度不亚于民族之间。

常有人将美国这个移民国家称为文化熔炉,其实这只说出了事情的一面,确实存在一个文化融合的趋势,特别是在纽约、旧金山等海岸大都市中;但与此同时,在远离都市流行文化、较少受媒体关注的辽阔腹地,也存在着一个文化分异的趋势;当摩门教徒和清教徒的祖先到达北美时,无论血统还是文化上都高度同质,阿巴拉契亚山民和其他苏格兰—爱尔兰裔,阿米绪人和其他高地德裔也同样如此,而如今他们却已如此不同。

那么,生活方式、价值观、信仰甚至道德感如此不同的众多群体,如何能够和平地生活在同一个社会,甚至结成了一个空前强大的共同体?

在最初的共同体——部落——中,人们必须在许多方面保持高度一致才能继续生活在一起,相同的生计模式和食物构成,相同的语言和口音,相同的发式、文身和服饰,共同的祖先崇拜和神灵信仰,共同的敌人和协调一致的战争行动,共同的背景知识和社会规范……然而随着共同体逐渐发育壮大,对同质性的要求似乎在不断降低,在此过程中,必定有某些原本由同质性所确保的条件转而由其他元素所支持。

推动这一转变的主角是国家,国家先是依靠其强制力在语言、文字、交通、通信、仪式、宗教、教育、司法、治安、历法、计量标准、经典编撰等方面创造了一系列基础设施,来取代维系共同体的传统元素,并极大拓展了共同体边界。这一发展在近代民族国家兴起浪潮中达到高峰,民族国家集所有共同体维系纽带于一身,直到另一股力量将两者关系再度拉松。

语言的分异速度限制了部落规模,通用语可以突破这一限制,条件是人们不再将口音(连同文身服饰等其他群体符号)作为区分敌我的重要线索,因为通用语通常不是母语,可用于交流但不足以消除语言和口音差异。通用语可以由同源商人群体的客居散布、杂居社会的克里奥尔化过程、宗教经文和文学戏剧等书面作品的传播、知识分子的流动、精英文化自上而下的渗透等自发机制产生。

然而国家自其诞生之日起,便取代其他机制而成为通用语的最有力推动者,阿卡德语、阿拉米语、希腊语、拉丁语、汉语、波斯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每个大语种背后都有一个或几个辉煌帝国的身影;赞助文学家、官修历史、编撰官方词典与教科书、科举制度、通过公立教育强行消灭地方语,国家对语言的干预随其权力增长而日益深入。

16世纪佛罗伦萨公爵兼托斯卡纳大公科西莫一世建立了“糠麸学会”(accademiadellacrusca),为托斯卡纳语筛糠去芜,最终将其塑造成了标准意大利语,这一行动为欧洲各国统一和纯化民族语言开了先河。黎塞留政府首先效仿,建立了法兰西学院以规范和纯洁法语;格林兄弟编撰德语词典的工作也很早便得到普鲁士政府的支持,后来俾斯麦让北德邦联议会为其拨款,最后,编撰工作由普鲁士科学院(即后来的德意志科学院)完全接管。

国家对交通和通信系统的兴趣更为浓厚,因为这是其权力的重要来源。所有古代帝国无一例外地大修道路,轮子和车辆的出现对道路有了更多需求,不像步行道——比如从田纳西中部通往密西西比河的著名的纳切兹小径(natcheztrace)——可以靠行人踩出来且越踩越好,车路(尤其是承受重型车辆的车路)需要人工铺设和持续保养,在缺乏低成本道路封闭手段、交通流量又很低的古代,唯有国家既有动机又有财力去修建。

编制历法的工作几乎从国家诞生之日起便已开始。有人认为编修历法是为了方便农耕者安排农事,这是可疑的,或者只是副产品,许多没有历法的前国家社会依靠对天气和物象的观察也能很好地安排农事;实际上,历法(和其他计时系统)最直接的用途是远程协调行动,当通信速度跟不上行动节奏时,事先约定行动时间表的定时同步模式是最显易的替代,前提是有一套共同的历法。

历法让国家能在大范围内制订计划、部署战争、调度人力、调配资源、编制预算、安排会议,如此才可能组织一支庞大军队和大型行政系统来统治广阔疆域;但作为副产品,它也方便了私人活动的远程协调,包括时间相关的社会规范与习俗,节庆、集会和宗教仪式的举行,定期集市的错开与轮转,长途旅行和远程贸易的安排,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协调,长链条迂回生产的组织,等等。

历法修编依赖于对天体运行规律的观察,而后者往往与对宇宙运行背后神秘力量的信仰联系在一起,所以掌握这些规律有助于国家树立其宗教权威。对星相变化的准确描述,特别是对日月食的成功预测,会给当权者带来极高声望,在有些文明中,历法是国家权力合法性的重要象征。

度量衡等计量系统,姓名、地名等编码系统,起初都是经由协调博弈自发演化而来,这一点从它们的繁杂和不规整上即可看出。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用途,往往有着不同计量单位,体现着不同的进化路径,常衡、金衡、药衡,裁缝尺、营造尺、量地尺,克拉,蒲式耳,桶,海里……只是其中少数例子。

出于征税、征兵、财政管理、后勤补给、人口控制等方面的需要,国家很快介入了计量与编码系统的演变,努力在其领地内推行统一系统,并对换算关系进行规整化,以降低政府的会计和管理成本。

理想情况下,这些努力也会大幅降低市场的交易成本和私人企业的组织成本,但一个高度压制性的政府也可能因其独断专行或隐秘动机而扰乱自发形成的计量系统。比如征收实物税的量具常有逐渐变大的倾向,从19.1厘米的周尺,到23.1厘米的汉尺,再到35.5厘米的清尺,汉斗2公升,清斗50公升,汉斤248克,清库平斤596.8克。

国家介入宗教的理由则要复杂得多;资助或主持祭拜仪式可提高掌权者的声望;操纵巫术和占卜活动可将信众的信念和行动引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将巫祝祭司纳入官府可防止其危及国家权力,因为信仰带来的动员能力意味着不受政权控制的独立宗教机构,将是巨大威胁;官修经文和国家供养的经学者既可维持一群重要效忠者,也可将经文内容改造得对政权更有利。

当部落结成更大共同体时,往往将他们各自的神灵以某种虚构关系编入单一谱系,以便协调信仰并最终融合为共同信仰;随着共同体扩张,越来越多神灵被纳入诸神谱系,对于掌握着仪式执行和经文编撰权威的政权,接纳或拒绝某位神灵,摆弄各神灵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处理共同体内外关系的政治手段,被征服、被奴役部族的神祇可能被消灭或置于神谱中十分低下的位置,被兼并部族的神祇被抬进万神庙得到祀奉但处于附属地位,敌对部族的神灵则可能被列为凶神或恶神;帝王们都热衷于将自己的家系与神谱连接起来,法老们、亚历山大、恺撒、奥古斯都、天皇、印加,甚至都将自己尊为活着的神。

国家化的统一宗教既可强化内部认同,又可激发对(信奉不同神灵的)外族的敌意。似乎注定要征服整个已知世界的罗马将越来越多的神祇塞进万神庙(同时却禁绝了德鲁伊,很可能是因为德鲁伊祭司和他们的口述传统很难被官方控制),中国朝廷则为民间神祇封侯拜爵,纳入帝国的等级体系。

连法国大革命中最激进的、志在消灭一切旧信仰的雅各宾派,也很快发现国家宗教对权力的妙处,他们先是以狂热无神论者姿态积极消灭天主教,宣扬理性崇拜(cultofreason),继而又发明了一套至上崇拜(cultofthesupremebeing),并将其树为国教。

国家也有许多动机提供治安服务:恶劣的安全条件会降低人们创造和积累财富的激励,迫使他们将更多资源投入防卫,这些都会削弱税收来源。失去安全感的人可能寻求其他强权者的庇护,他们支付的保护费和效忠服务是在供养国家权力的竞争者。如果他们选择加强自卫,那么,首先,他们对国家的依赖就会减弱;其次,他们的防卫能力同样可以用来抵御国家权力。

所以国家总是倾向于垄断治安服务,并尽量削弱私人防卫能力。这么做在短期可以强化国家权力,也降低了整个社会的安全成本,但在长期,这也会削弱共同体的战争能力,当民众和地方社区不被允许持有武器、组织民兵、并承担日常防卫责任时,便逐渐丧失了亲手捍卫自身权利的习惯和能力,面临侵犯时一味等待国家保护。

从失去了尚武精神和战士禀赋的国民中,是很难招募到一支优秀军队的,这问题在广阔疆域的腹地更为显著,大型帝国往往只能在边民中招募士兵,或雇佣外部武装,但这些武装的忠诚度很成问题,这是一些古代帝国始终未能治愈的顽疾,也是造成王朝被周期性颠覆的动力之一。更一般而言,文明世界尽管创造了空前的物质成就,在多数历史时段却并未能在军事上取得对蛮族的持久可靠优势。

司法系统并非只有国家才能建立,因为它并不一定需要国家那样的垄断性或压倒性暴力才能起作用,它可以和当代的商业仲裁机构一样,只做裁决,不管执行。实际上,许多部落习惯法的实践正是如此,一项裁决只是为当事人(或其保护人)的自我执法行动赋予了合法性,效果类似于安理会决议,而审判前后追捕逃犯的任务,也可以由法官授权赏金猎人之类的第三方完成。

然而,如同在治安问题上一样,国家总是倾向于削弱私人的自我执法能力,而希望他们更多依赖国家保护,当国家开始扮演司法者角色时,它常常将司法过程的各种角色集于一身:嫌犯拘捕者、证人传唤者、证据收集者、当庭盘问者、证据权衡与事实认定者、裁决者、执法者,甚至起诉人。

小说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