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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权利的兴起(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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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三方均势也不是很靠得住,人类常缺乏它所需要的智慧和远见,而且它还要求各方能随力量消长而及时调整结盟关系,这往往面临心理障碍,而且与权利正义对杜绝机会主义的要求相冲突。况且,当人口压力达到极限时,对生存资料的急迫需求必将压倒远期考虑,向面临饥饿的人解释均势所带来的长远好处是毫无意义的。

真正稳固的妥协与契约关系存在于结盟对抗共同敌人的长期盟友之间,在一个霍布斯世界,四处都是你的竞争对手,仅仅防备他们就是沉重的负担,何况你还希望有所扩张,如果结盟能让你在几个方向上取得安全,便可集中力量对付剩下的敌人;好在你不难找到潜在盟友,在一个血缘群体聚族而居的世界,相邻群体往往由共同祖群分支裂变而来,或者由姻亲纽带联系在一起,与谁结盟的问题有着明显的答案。

结盟并不会消除竞争,但可以将竞争行为约束在权利边界之内,血缘与婚姻纽带、共同的语言和习俗、面对共同敌人的危机感,都将有助于规范的确立;进而,通过在战争中的协调行动,联盟还可周期性的将随人口增长而渐增的资源竞争压力引向外部,从而保护内部的权利边界不被过度紧张的资源压力所压垮。最终,那些成功扩张的联盟将建立起一个规模可观的共同体。

持久而重要的联盟往往存在于群体之间(至少是家族之间),因而由盟约所保障的权利,其主体并非个人,而个人权利更多地由另一条十分不同的路径发展而来,这条路径由专业武装组织所开启;在此之前,资源竞争以横向排挤的方式进行,获胜群体驱逐或消灭失败群体,但利用资源的方式不变,渔猎、放牧、耕种,和他们在原有土地上所做的一样,就像一群羊挤走另一群羊后,仍然只是吃草。

专业武装组织则是狼,起初他们可能以劫掠为生,丝毫不顾羊群死活,反正榨干一群可以再寻找下一个目标,可是当这一生存策略广为流行,四处都有狼群出没,吃完一群后找到下一群变得越来越困难时,他们逐渐认识到,在控制一群羊之后,让它们继续生存繁衍,持续产出肉奶,是更有利的做法。

从劫掠向统治的转变和从狩猎向畜牧的转变颇为相似,统治者需要维持一支武装以控制他的羊群免得造反,需要护卫领地以免资源遭破坏,保护羊群免受外狼攻击,需要一些管理者负责征收贡赋,需要平息羊群内部冲突以免损及羊命与产量,需要控制宰杀数量以维持种群规模。

这一转变看似会将被统治者陷于奴役状态,实则不然,而这仅仅是因为人类作为生产者有着与牲畜完全不同的特性,圈养牛羊的肉奶产出率比野生的高,而人类奴隶的产出率却比自由人低得多,正如贾瑞德·戴蒙德所言,只有少数动物适合驯养,人类有幸不在其列;实际上,奴役是一种效率极低的安排,奴隶没有激励去提升产量,改进技术,积累知识,因为由此增加的产出与他无关;而同时,奴隶主则要负担巨大的监督成本,因为在缺乏长期激励的情况下,只能将任务分解成两顿饭之间能完成的一个个小步骤,才能利用饥饿感这种极短期激励来驱使他们工作。

与奴役相比,产出分成或定额贡赋的激励效果好得多,允诺生产者保留产出的某个比例,或扣除贡赋后的全部剩余,他们便有动机去设法提升产量,并对土地作持续投入,而领主也有了一份持续的收入流。这一安排实质上形成了一种土地租赁关系,对于领主,土地因其带来的稳定租金流而成为易于估值的资产。

当领地规模变得非常庞大时,控制与管理便成为难题,一种方案是建立层级化官僚系统,但运营此类系统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很晚才出现,而且它所带来的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权滥用问题几乎无法解决,更方便的做法是用租赁取代委托代理,由首领将领地分租给武装组织的高级成员,后者以效忠和服役支付租金,同时将土地租给生产者。

多级租赁不仅大大简化了控制层级之间的关系,而且让系统有了很强的可扩展性,每当因征服或兼并而获得一块新领地时,只需让新领地的领主成为首领的承租人即可,无须对新领地内部结构做任何改变。

多级租赁关系在众多个体之间划出了行为与利益边界,然而要让这些边界固化为权利,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如何确保领主不会持续提高租金?如何阻止领主在手头吃紧时任意压榨和掠夺承租人?实际上,对此并没有当然的保障,但还是有一些机会可以指望。

首先,由于大块土地在诸多小领主之间分租,他们之间存在竞争,过度压榨会导致租户逃亡,因而必须有所收敛,这一约束在瘟疫频发,造成劳动力长期紧缺时尤为有效;只要存在逃亡可能性,压榨就不能强到农民只取得劳动报酬的程度,因为劳动力是容易移动的,在劳力紧缺条件下要留住农民,至少要让他们获得一部分资本报酬,即他们以往对土地进行的改良,长期积累的高度本地化的知识技能,必须有所回报。

和农民相比,手工业者和商人的资产更容易移动,因而更能抵御压榨。中世纪欧洲的工商业者往往能从相互竞争的领主那里获得优厚的承租条件,以购买特许状换取市镇自治权;而每当条件恶化时(通常伴随着强势专制君权的崛起),他们就转移地盘,造成历史上欧洲商业和制造业中心此衰彼兴、星火不熄的局面。

更加靠得住的指望,是多元权力之间的多角制衡;最高领主(国王)的一级承租人(大贵族)也拥有大片土地和众多效忠者,他们若能联合起来便可对抗国王的压榨和任意索求;同时,国王为限制大贵族的权力膨胀,以免危及王权,也乐意介入大贵族与其次级承租人之间的纠纷冲突,并以保护弱者权利之名施加干预。

另一种制衡存在于君主与知识阶层之间,知识精英掌握着解读经典、书写历史、阐释习俗惯例的独特机会,而这些都是君主声望与权力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同时,他们也是君主创建官僚系统以强化王权的人力来源。所以,假如知识精英的生产中心(书院、大学、修道院)、认同焦点(经典、圣地、圣贤)和影响其前途命运的力量(作品出版与流传通道、报酬与声望来源、升迁途径)处于君主控制之外,那就对君权构成了有力制衡,而这恰是中世纪欧洲的情况。

多角制衡并不少见,但由制衡演变为稳固持久的、制度化的宪政结构——这是权利得到可靠保障的前提,却有着远为严苛的条件,当贵族们联合对抗过度索求的国王时,要懂得适可而止、善于妥协,而不是不做不休,非要来个天翻地覆、你死我活、赶尽杀绝,消灭国王的结果是,制衡关系需要重新确立,这比恢复旧均衡困难得多。

可是要让贵族(特别是挑头者)接受妥协,就必须让他相信国王不会秋后算账,如果真的算账,他的同伙们会与他共进退,而不会自己得了好处单单把他出卖了;这里需要一些政治智慧,但仅有智慧不够,还需要良好的政治传统,选择不做不休的人可能并不傻,或许正是前辈们血淋淋的教训告诉他国王的妥协许诺是根本不可信的。

所以,妥协所需的政治智慧,成功妥协的历史记录和善于妥协的政治传统,三者之间存在相互加强的互反馈关系,一次成功的妥协增强了人们对妥协的信心,因而在未来更容易达成妥协;如此反复多次,均衡得以持久维持,各方对均衡中各自权利边界的信念便不断加强,触犯这些边界将引起共愤,因为大家都在这一均衡中有着既得利益,都对均衡破坏后的惨烈后果有着痛切记忆——事态能够如此发展,实属侥幸。

另一方面,国王在介入大贵族之间以及他们与次级承租人之间的纠纷时,也有两种选择,如果他凭一己之意做独断裁决,那就不可避免地将自己的亲疏喜好和利益算计带入其中,这或许有助于均势的一时维持(就像打地鼠游戏,看见哪个冒头就敲一下),却无助于权利边界的长久稳定,因为与个人独断相伴的机会主义将破坏人们对边界的信念。

另一种选择是建立一个司法系统去处理这些纠纷,将司法作为一项公共服务提供给领地内居民,不仅可避免冲突激化殃及王权,也将因安全改善而提升产出,从而增加租金收益,还可因其矫正不公恢复正义的能力而赢得权威;成为人们在权利受侵犯时寻求正义的可信依靠,是一条赢得声望、增强合法性和巩固王权的光荣之路,只有极少数有幸抵御住个人喜怒恩怨、权力贪欲和种种短期诱惑的君主踏上了这条道路。

宪政结构若得以巩固,权利边界至少在上层阶级内有了保障,作为系统的既得利益者,他们都有动机去维护它,随着对既有权利的反复主张、重申,侵犯得到矫正,有关权利与自由的正义感将溶入他们的文化血液之中,此时,另一个机制开始起作用。

贵族的资源条件让他们在后代数量上有着明显优势,但社会阶梯越往上越狭窄,所以每一代贵族子弟都有一部分会向下滑落,滑落者并非突然变得身无分文,在滑到底之前,他们仍然是有产者,甚至仍是贵族;所以很自然地,他们仍然会依靠最初在最高领主与一级承租人之间形成的权利规范和司法机制来捍卫他们的权利(虽然这份权利比父辈的小了很多),因而仍然秉持着他们祖辈有关权利的信念和道德感。

贵族的持续增殖与滑落逐渐替代着底层人口,同时也让他们的权利观念、行为准则、行事风格、价值观和道德感以及配合这些东西的文化与制度元素不断向下渗透,假如这一过程持续数百上千年而不被革命等颠覆性事件打破,那么,支撑权利的这整套东西最终将蔓延扩散至整个社会,将后者塑造为基于这套规范的道德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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