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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非我族类(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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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执行社交排斥,我们的另一种古老心理机制——对腐烂尸体和排泄物的嫌恶感——也被借用了过来;食物禁忌最初可能直接源自对污秽物的恐惧,但后来被纳入禁忌的所谓“不洁物”,则显然是一种文化建构,然而建构并非虚构,从小在某种禁忌习俗中长大的人,真的会对禁忌物产生生理上的反应,这种反应甚至在他已经(文化上或宗教上)改宗之后仍然存在。

对乱伦和其他不伦性行为的嫌恶也常伴有生理反应,尽管性行为和排泄器官确乎存在一些联系,但这种关联依然是牵强和高度隐喻性的;通过隐喻,对各种规范破坏行为的感知都被引向对污秽物的联想:偷来的财产是“脏”物,受贿得来的是“脏”钱,背叛和陷害是“肮脏”的勾当,贪官“污”吏过的是“腐败糜烂”的生活,背信者赢得了“污”名,必须“洗刷”才能恢复“清白”,毁人清誉者泼的是“脏”水,骂人用的是“脏”字。

对背离本群体规范之行为的嫌恶,加深了文化隔阂:他们竟然吃狗肉!他们竟然会把老婆的侄女一起娶过来!他们对逃跑和投降毫无羞耻感!他们竟然打老婆!他们面对撒谎指控时竟然不提出决斗!他们竟然用左手拿吃的!他们竟然会把我们如此珍视的誓言当作笑话!他们竟然膜拜一条蛇!他们还算是人吗?!

以上三个方面的文化隔阂——背景知识的不同导致经验报废,品味价值各异其趣导致声望报废,社会规范差异导致相互嫌恶——阻碍着社会交往和人口流动,使得众多小社会难以联结成大社会;然而同时,大社会的诸多优势和机会——战争中的人力优势,各种需要规模经济支撑的产品和服务,加深分工与合作的机会,更丰富的文化和精神生活——也在激励着人们努力克服这些障碍,不断推动社会的大型化。

这两股力量拮抗的结果是,一些群体在迅速扩张的同时设法维持了相当程度的文化同质性,从而建立起容纳众多小社会的大型共同体,而与此同时,它们与其他群体之间的文化边界变得更为清晰分明,难以跨越;为强化共同体认同,人们甚至刻意夸大和制造外部文化差异,同时人为抹平内部差异,将原本连续渐变的文化光谱改造成一块块纯色板块。

有几种机制可以创造文化同质性。首先是部落组织,正如我在本书第一部分所描述的,通过组建父系家族,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家长联盟和族长会议等高层组织,然后经由姻亲网络和战争联盟将若干宗族联结起来,便产生了数千人规模的部落。

频繁通婚,错综复杂的亲属关系,经常性的礼物交换,定期集会以处理公共资源分配,战争中的协调行动,共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延缓了群体间的文化分异。因为没有共享背景知识,资源分享和战争合作便难以进行;没有相互兼容的婚姻和亲属制度,通婚便难以维持;若食物禁忌相互冲突,聚宴和集会也难以举办;没有共同趣味,礼物的价值便得不到赞赏;没有共同规范,纠纷便难以解决。

为强化部落认同和忠诚感,独特的文身、发式、服饰、整容术(皮肤切割、耳鼻穿孔、颅骨塑形、门牙拔除,等等)被用作部落身份符号,共同的音乐、舞蹈、仪式、图腾被用来展示部落的团结合一,严酷的成人礼被用来灌输价值观和强化集体精神;虚构共同祖先,编造共同家谱、历史和起源传说,将部落装扮为一个虚拟大家庭。

之所以需要这一整套符号和装饰,是因为在数千人的社会中,你不再能像在小社会中那样,仅凭熟识关系即可分辨亲疏敌友,团结与忠诚也不再能靠血缘亲情和个人友谊来唤起,必须借助一套精心设计的象征性符号和仪式性集体活动(比如舞蹈),才能激活原本由真实场景所激活的情感,比如用红色油彩来激活原本由鲜血所激活的战斗激情。

同质性的第二个来源是族群大扩张,一些族群在某个历史阶段或因技术、组织或制度上的创新而获得压倒性优势,或因突破地理屏障而进入空旷地带,突然急速增殖扩张,短时间内将其文化散布到广阔区域;历史上,印欧人、突厥人、西非班图人、波利尼西亚人、因纽特人、澳洲的帕马—恩永甘(pama–nyungan)人,都曾经历过这样的爆炸性扩张,在语言学地图上留下了一个个惹眼的泛布区(spreadzones)。

第三个来源是同化,即一些群体接受其他群体的文化;尽管在少数案例中,征服者将自己的文化强加给被征服者,但多数情况下,同化是主动学习和效仿的结果,因为人类有着效仿优势文化的本能倾向,因而主动模仿很容易奏效,而强行改造则常常是徒劳的。

人类被进化设计成了极佳的学习模仿者,而且他们很会判断应该跟谁学,技能表现、以往成就、社会地位、积累的财富、追随者数量、众人钦羡的目光、口碑,都是据以判断的线索,所有这些线索综合成为声望(prestige);个体对高声望者的效仿,在宏观上将导致群体被优势文化所同化。

这一过程会以几种不同方式发生。有时,当一个部落在生存繁衍上表现出明显优势,特别是战争优势时,相邻部落可能会放弃自己的传统,系统性的采纳优势部落的文化,比如生活在格陵兰岛西北部的北极因纽特人在19世纪60年代接触了来自巴芬岛的其他因纽特部落后,迅速采纳了后者的各种文化元素。

有时,一个部落联盟中各部落地位不对称,处于支配地位的部落,其文化便为其他部落所效仿;类似情况也出现在更复杂的社会:平民效仿贵族,低级贵族效仿高级贵族,同时,随着部分贵族的地位跌落(因为贵族后代数量多于平民,而贵族阶层容量有限,所以这种跌落是不可避免的,比如长子继承制下的幼子们),上层文化逐级向下渗透,这样,只要贵族阶层保持文化同质,整个社会的文化也就会有相当高的同质性,由于贵族阶层规模较小,且高度内婚,这一点不难实现。

这样的同化和渗透还可在更大范围内发生,当若干国家的王室和高层贵族通过联姻、质押、游学、出使、贸易等途径频繁往来,构成一个贵族交往圈。此时,其中最繁荣发达的那个文化便成为效仿对象,效仿者继而又将他们学到的东西在本国向下渗透,法国在18世纪的欧洲便取得了这一地位,俄国是其中著名的效仿者之一。

文字的出现推进了大型文化共同体的创建,因为书面语的惰性使它比口语更能抗拒文化固有的分异倾向,宗教经文和历史典籍可跨越数千年积累保存共同知识,无论罗马教会的教士们还是中国的士大夫阶层,对大共同体的认同都远强于不识字的平民;书面传统在提升文化声望上的作用远远超出军事实力,历史上,向来都是有文字社会同化无文字社会,从未有过相反的情况。

然后是国家,国家维持的内部和平为群体间交流融合创造了条件,其司法系统在大范围内推行的共同规范,官方宗教、官修历史、官办教育,以及官僚系统所提供的晋身之途,首先在精英阶层创造共同文化,继而向下渗透到全社会;国家权力的排他性也使得文化边界变得更为截然分明;这一进程在近代欧洲民族国家的崛起中达到高峰,此后又经历两次世界大战和几大旧帝国的瓦解而将浪潮推向全球。

文化共同体为个人创造了一个可以自如穿梭往来于其中的舒适空间,尽管其中仍有危险、隔膜和不确定性,但它们至少是可理解、可预期,因而值得去探索、尝试和克服的,而不再像我们进入“蛮荒之境”遭遇“非我族类”时那样产生本能的、反射式的恐惧,然后(假如对方足够弱小)像见到蟑螂时那样连连跺脚急欲踩死而后快,或者(假如对方足够强大)像见到虎豹时那样抱头鼠窜。

正是这样的安全感,让社会流动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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