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人口流动的一个因素,是个人在陌生地方独立谋生的可能性,假如这么做的希望很渺茫,那么人们从一开始就不会冒出“出去闯一闯”这种念头,除非迫不得已(比如遭遇饥荒和战乱时),那不会成为被认真考虑的选项。
在现代社会,一个偏僻乡村的年轻人大可买张车票,背起行囊,揣上一两个月的生活费,就去往大城市寻找机会;这种事情在古代是无法想象的,姑且不论其他方面的种种不便,要在陌生城市找份工作养活自己,也绝非易事,因为那时候不存在一个独立于社会关系网络的劳动市场,也没有众多不关心雇员来自何方的雇主。
传统社会的各种经济模式中,雇佣关系并不重要,工资也不是为劳动支付报酬的主要手段;在家庭农业中,主要劳动力都是家庭成员,农忙季节的劳力不足一般通过亲戚友邻间的互助解决,报酬以宴席和礼物的形式支付,或者根本不支付,而仅仅依靠长期互惠关系得以平衡。
封建庄园经济则更为封闭,农民世代依附于领主,尽管也有一些自由承租人,但承租关系往往世代相袭,庄园领地内的非农业劳动者,诸如铁匠、皮匠、屠夫、磨坊工、牧羊人,同样依附于领主,不能随便雇佣外人。
城市对外来者相对开放一些,但传统市镇手工业大多处于行会的严密控制之下,职业机会也严格受限于学徒制,新入行者首先要找到一位愿意收其为徒的师傅,而师傅们一般只在亲戚熟人的子弟中收徒,找到师傅后,还要熬上许多年才能获得完整的执业资格;行会为保障其垄断地位,对收徒数量和学徒年限都会施加严格控制。
在古代,外来者最容易找到工作的地方,是那些不需要多少技能,也无须昂贵设备的行当,最典型的是交通运输业和土木建筑业里的搬运工、挑夫、轿夫等低技能工作,这些职业在近古中国被统称为苦力,只需一根扁担几根绳子,你就可以站在码头、集市、街口、桥堍揽活了。
可即便是苦力活也并非人人可入的机会之门,因为对苦力的需求量往往很不稳定,很可能在街边站上几天也揽不到一桩活,这就很难成为生活依靠,通常只是附近土地不足的农民利用闲暇时间从事的副业,所以从事者离家不会太远,只有一些商业中心和繁忙商路,才能提供一些可赖以为生的稳定业务,而这种情况下,苦力业务又会被帮派组织所控制,因而同样形成行会式的准入门槛。
现在我们不妨设想一位古代年轻人,出于某种原因(比如逃难、寻亲、躲避仇家,或负罪逃亡)而孤身来到一座陌生城市,盘缠只够花一个多月,有哪些机会可以让他生存下去呢?假如他来到的是像汉口、苏州这样的繁华商业城市,他可以通过贿赂某个码头的帮派头目而得到一份较为稳定的搬运工作。
如果这条路走不通,他可以拿根扁担站在街头碰碰运气,但作为外来者,他很可能遭遇本地苦力的驱逐,即便有幸凭借社交技能而立稳脚跟,这份活也很难带来稳定收入;没活干时或许可以考虑乞讨,但乞讨业同样存在行会垄断,像寺庙和闹市这样乞讨机会充裕的地段,往往为帮会所盘踞,留给散户的只有沿街游乞的机会,收入同样没有保障。
假如他愿意放弃一些自由,生存机会就会好得多,比如找一家寺院落发为僧,如果没有寺院肯收留,或者他不愿放弃娶妻生子的机会,还可以找一位牙婆帮他物色个东家好让他卖身为奴;确实,在没有成规模的、高流动性的劳动市场的年代,牺牲部分自由,委身于某位东家,与之建立长期依附关系,是缺乏土地资本的穷人更稳当的选择。
依附关系是以全面服从换取生存套餐的一揽子长期交易:东主可以任意使唤仆佣,同时承诺无论丰歉忙闲都有吃有穿有住,甚至还有机会结婚生子,并将依附关系传承下去;相比之下,雇佣劳动虽然自由,雇佣机会零散分布的特点和数量上的不稳定,使得很少人能够将生计建立在此之上。
自由劳工的最佳机会出现在人口骤减或某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快速增长的时期;14世纪40年代开始的黑死病消灭了英格兰1/2到2/3的人口,瘟疫在此后一个多世纪中反复流行,长期抑制人口增长,在此期间,英格兰工资率大幅提升,建筑工的实际工资率150年间提高了130%,农庄雇工更提高了210%。
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封建依附关系和庄园经济结构开始遭受冲击,劳动者更自信而从容地挑选工作,许多农民被高工资吸引而离开庄园,领主为留住他们不得不提供更宽厚的条件;由于工资提升长期持续,劳动者为新机会所吸引而更换东家的事情也变得更频繁,整个劳动市场因而也变得更具流动性。
假如劳动力持续短缺,工资持续增长,那么外出打工者便可打消顾虑,不怕找不到工作,八十年战争期间的荷兰便是如此。从1568年低地七省脱离西班牙到1648年明斯特和约签订之间,荷兰工商业持续繁荣,从农业部门及外国吸引了大批工匠和雇工,非农劳动力年均增长3%,农业劳动力比例降至40%以下,非熟练工名义工资率增长了将近五倍,按生活成本调整后仍增长一倍多,最终创造出了一个大规模高流动性的雇佣劳动市场。
不过,早期雇工市场并未像后来的大型工厂那样,将大部分青壮年人口拉离传统社区,从而彻底打破原有社会结构,这是因为:首先,在大量采用昂贵设备和复杂工艺流程之前,没有必要将大批工人集中在一起;其次,大型工厂面临着众多棘手的激励、监督和协调问题,历代企业家经历了漫长的探索过程才逐步解决这些问题,在此之前,大型工厂是无效率的。
工业革命之前,规模化手工业的流行模式是分散外包,商人将大订单拆散后分包给众多中间商、小作坊或个体工匠,把相应原料卖给或赊给承包者,并承诺以某个价格回购制成品;这种情况下,许多工人仍可住在原先的社区,依靠家庭农业保障基本生计,并且仍然保持着原有的社会关系,明清江南纺织业大多以这种方式组织。
另一种中间形态是包工队,建筑业中尤为流行;包工队一方面为雇主免除了团队协调、工人激励和人员后勤等方面的麻烦,在工业文化尚不成熟的地方,处理这些事情十分棘手,会面临语言障碍、文化隔阂、信任缺乏等种种问题,而包工头作为工人的同乡老大,在这些事情上有着天然的文化和社会关系上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