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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皆有名(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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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现代人来说,姓名已成为一个人不可或缺的属性,我们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姓名的人将如何参与社会生活,别人该怎么称呼他以便启动一次交谈?如果你没见过他,如何确定他就是你要找的人?他作为第三方将如何被提及?涉及其利益和责任的各类文件档案中,他将如何被记录?

然而在早期社会,尽管也存在类似于个人名字这样的东西,但人们看待和处理它的方式,以及它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是十分不同的。

当人们在交谈中提及另一个人时,实际上是在解决一个注意力协调问题,说话者试图在听者的意识中唤起对此人的记忆,并将其注意力引向他;做到这一点的方法有多种,假如此人就在双方视野之中,那么类似手指或努嘴这样的视线引导方法即可达到目的,但假如此人不在场,说话者便需要用言辞帮助听者从记忆中检索出这个对象。

理论上,最高效的检索方式是给出id,名字便是一种id,一个指针,一个指向某组特定记忆的存储地址;问题是你首先得有个名字,然而就人类语言而言,用无意义符号直接编码id,并非为对象创造标识符的常规方式。

人类语言创造新词汇的机制是一个自发协调过程,没有中心设计者出面规定什么东西该叫什么,说话者各自尝试不同的可能性,其中表达交流上更为有效的那些做法广受模仿因而得以流行;而一个词汇越是流行它在交流上就越为有效。最终,人们的选择收敛到少数几个被普遍接受的固定用法,从而在词汇表中幸存下来。

无意义符号的问题是很难启动这样一个逐渐收敛的协调过程,像这样一句话——“有个人,我叫他708,昨天我看到他跟305一起吃饭了”——对于听者猜测708到底是谁几乎毫无帮助,这样一次无效对话显然不会鼓励听者也用708去称呼此人,因为他连此人是谁都不知道,当然,假如说话者继续说了许多提及708的句子,听者可能最终会猜到他是谁,但如此效率低下的沟通,很难推动这一称呼的流行。

另一种做法是利用词汇表中既已存在,因而就其用法已经达成协调的词汇,进行关键字检索,比如把上面那句话换成——“昨天我看见哑巴跟寡妇一起吃饭了”——假如对话双方是茫茫人海中的随便两个人,比如qq网友,或者火车邻座,那么这一改变对听者的猜测同样无所助益,因为哑巴和寡妇都太多了,鬼知道你说的是哪个。

可是好在,人名最初出现时,人类还都生活在熟人小社会中,一个几十上百人的群体中,很可能只有一个哑巴,就算有两个,听者通常也很容易猜到说话者当时有兴趣和他谈论的,是其中哪个;在小群体中,任意两个对话者总是相互熟识,并且很清楚各自的社会关系,所以只需要一两个关键字的提示,即可迅速定位到某个具体的人。

实际上,早期的个人名字都取自有着日常含义的普通词汇,比如英语名字中,david的希伯来本意是“受宠的”,thomas的阿拉米本意是“孪生子”,george的希腊语本意是“农夫”,日耳曼来源的名字则大多由两个普通词汇拼合而成,比如william由“愿望”和“头盔”合成,edward由“富有”和“守卫”合成。

这种以描绘其某一突出特征的普通词汇来指称个人的做法,很像后来的绰号,对于小社会,这样的指称方式已足够使用,因为熟人之间的对话有着丰富的共同知识背景和情境信息来辅助交流,当兄弟之间提到“父亲”时,听者自然会想到双方的共同父亲,正如同事间提及“老板”时、或牌友间说起“来一局”时那样。

但绰号有个问题,它是自发协调的产物,很可能带有贬义,难以被其主人和亲友所接受,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有远见的父母便抢先为孩子取名;由于协调博弈的结果(即众人的选择最终收敛于哪个均衡点)往往具有相当大的任意性,况且就名字的交流功能而言,只要方便,用哪个词其实并不重要,所以抢先行动通常都能取得成功。

北美大平原印第安人(plainindians)的取名习惯很好地展示了名字发展的这一阶段,每个男人在人生不同阶段拥有不同名字,童年名字是长辈取的,或者用他们的话说,是“赠予”的,成年后的名字则被认为是自己“挣来”的。

最初的乳名往往取自某个身体特征,五六岁时得到一个较正式的名字,词义常包含着长辈的期许,较受宠爱的男孩会被赠予父亲、祖父或叔伯的名字(受赠者会向送出名字的长辈献上一匹马作为回礼);不过在童年期,被叫得更多的,仍是同辈给他取的绰号。

当男孩长大成为战士,并在某次战斗中有了值得夸耀的表现之后(他们的习俗对何种表现值得夸耀有着细致规定),就会获得一个新名字,这个名字通常由其母亲、姨妈或叔叔从他们出色兄弟的名字中挑选,因而它总是会与一位既已得到公认的合格战士的往日声誉联系在一起。

这一命名伴随着十分隆重的仪式,由一位长辈手持填满烟叶的烟斗(这是大平原印第安人最常用的仪式器具),依次朝向营地的四个方向大声唤出战士的新名字;除此之外,当一位成年人遇到诸如神仙托梦或异象天启之类人生大事,或者罹患重病需要除除晦气时,也可能举行一次换名仪式,以宣告其重获新生。

像这样由父母向亲友正式宣布,由长老在仪式性场合大声宣告的做法,改变了个人标识符的产生方式,权威编码者逐渐取代了自发协调机制;成年礼上的更换新名、基督教会的洗礼仪式、小学课堂上的点名应答,都起着类似的作用;尽管取名所用仍然是普通词汇,但在功能上变得更像专名(而不是摹状词)了。

由于父母在取名时偏爱那些寓意美好的词汇,或者被某个声誉卓著者用过的名字,并且很多文化中都有将名字沿家族传递的习俗,于是名字用词的范围逐渐收窄到一个很小的集合,并且随着语音的自然漂变,这些词汇逐渐与相应的普通词汇分离,变成了专门的取名用词,诸如日耳曼语的双词拼合法也强化了这种分离倾向(使用非拼音文字的社会可能是个例外,因为表意符号可以抗拒这种分化)。

不过,在传统乡村社会,特别是地位较低因而社会关系高度受限于本地的阶层中,上述替代并不很彻底,日常生活中被使用的仍主要是自发产生的绰号;在近代学校教育开始普及时,许多乡村孩子在上学前都没有一个看上去像专名的名字,报名登记时老师不得不为他们临时取名,甚至到21世纪初,服装厂的员工名册上仍满目可见类似“小弟”、“细仔”、“细妹”这样的名字。

如此产生的名字只能适用于小社会,因为在古代,联结各小社会的纽带十分纤细,绝大多数用到名字的社会交往都发生在小社会内部,无论是自发协调还是正式取名,都不存在为大群体解决重名问题的机制和动力,所以拥有这些名字的个人,其社会关系一旦越出小社会,便立刻面临名字冲突的问题。

首先面临这一问题的,是通过姻亲、庇护和联盟关系在多个小社会间建立了高层关系网络的权贵阶层、行走四方的游商和艺人、流动性服务的工匠、远离家乡为君主服役的官吏和武士,以及各种在城市和宫廷才找得到工作的专业人士,还有有资格加入各种行会、职业团体或地下会社,因而经常需要去城市参加聚会的人。

在需要订立契约的商业活动中,个人标识符的有效性尤为重要,事后能够查证立约人究竟是谁,显然是确保契约效力的起码前提;早期社会解决重名问题的通行做法,是在名字后面加一个或多个描述性注记,常见的注记内容有父亲名字、家乡地名、职业和绰号,这些注记后来被姓名学家称为“旁名(by—names)”,它是西欧姓氏的主要来源。

比如,保存于楔形文泥板中的一份公元前17世纪巴比伦第一王朝的土地买卖契约中,是这样记录立约人身份的:

这块8亩之地,位于terqa城zinatum灌溉区……由aku和mar-eshre,idin-rim之子,所有,balilum,sin-nandin-shumi之子,从aku和mar-eshre,idin-rim之子处,以全价购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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