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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武人的兴起(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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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战争企业虽形态各异,但大致都与门客制相类,即由一位首领出资,召集战争所需的各种专业人员,平时由首领提供生活保障,打仗时则听从首领指挥,打赢后由首领分配战利品(或勒索到的保护费);这样,首领与其追随者之间便建立了一种类似老板与雇员的恩主—门客关系(patronage)。

类似门客制的武装组织广泛存在于各大文明的黎明期,北欧萨迦史诗传颂的英雄,荷马史诗中的英雄和所谓国王(basileus)们,都是拥有众多门客的大恩主,随从或侍卫亲兵组成了其军队,相互间征战不休,争夺霸主地位;恩主经常也是某个部落的酋长,当一位大恩主通过广泛联姻而对若干部落取得压倒性优势,或通过武力征伐而迫使他们向其纳贡,为其效力,超越传统部落的政治结构——酋邦便产生了。

如历史学家阿扎尔·加特(azargat)所指出,类似的演变也发生在凯尔特与日耳曼社会,在波利比乌斯(polybius)所描绘的公元前2世纪北意大利凯尔特人社会中,已经有了拥有大批门客的显赫恩主,但此时这些大人物与其随从之间的关系仍较为平等,每日聚宴畅饮,同吃同住,分享战利品和奢侈品,早期称呼门客随从的词汇也多与“朋友”同源,大人物只是众多战士和战争首领中最富有、最成功、最声誉卓著的那些,社会结构也仍由亲属关系所主导。

然而一个多世纪后,恺撒在《高卢战记》中描绘的情况已迥然不同,门客们对恩主唯命是从,且已转变为常年作战的职业武士,最显赫恩主的私人武装扩张到上万人规模,居住在新近兴起的城镇里,恩主们俨然已成为高高在上的贵族统治阶层,早先的部落平等主义已不复存在。

战争企业的出现是社会结构进化的关键一步,在此之前,所有社会组织都是基于血缘和婚姻关系的,血缘关系是个人无法选择的,姻亲关系虽有选择余地,但也极为有限,你选择与某人结婚,就得到了一整张姻亲网络,而不可能一个个挑选姻亲;但职业武装首领为了配齐各种专业人员,就不得不突破这些限制。

当然,这一突破并非一步到位,从部落向酋邦发展的过程中,最初的武装首领原本可能就是族长,他们以宗族组织作为组建战争企业的起点,同时以招赘、过继、收养、结拜等模拟家族关系来补充族内所缺的人才,这就像有些家族企业尽可能雇用族人,实在不行再考虑外聘一样,毕竟,如何处理家族关系是他们最得心应手的,只有当他们逐渐学会如何挑选、激励和约束外聘者,才会抛弃曾经充当脚手架的宗族结构。

首领们一方面充分利用传统的宗族结构和姻亲网络,同时又大加改造;他们突出强调自己所在家系,并将其直系祖先加以神化,强加给其他支系和氏族,成为社区共同祀奉的神祇,夏威夷酋长们甚至阻止平民记诵家谱,结果平民往往只记得祖父辈是谁,希腊诸神及其谱系似乎就是武装首领们为自己编造家谱的结果:早先的首领几代之后被神化,然后新一代首领又将自己的家谱嫁接上去。

然而,尽管不乏对传统的延续,恩主门客制毕竟是一种崭新的组织,恩主们在网罗门客时,突破了宗族结构和部落边界,在选择与谁合作的问题上,亲缘关系退居其次,专业素养、忠诚勇武、个人友情成为更优先的考虑,更直接的物质报酬和利益算计取代传统互惠关系而成为主要激励来源,亲属义务则被效忠盟誓等契约性义务所取代,战友情谊代替血缘亲情,基于职位的权力代替家长和长老权威……所有这些改变,都是走向专业化所必需,类似于家族企业在去家族化过程中所经历的变化。

这一转变过程从拉丁语中恩主与门客这两个词的词义演变中也可看出端倪,早先的恩主(patronus)一词源自族长(patres),到罗马王国时期这两个词又分别衍生出贵族(patricius)和元老(patres)的意思,与此同时,门客(pietas)一词则衍生为平民阶层(plebeian);实际上,罗马门客制的遗迹一直延续到帝国时期,并转变为法律和政治上的庇护关系,而门客以养子名义被并入恩主氏族的做法也在贵族中长期流行,许多皇帝都是以养子身份继承帝位的。

自由挑选的专业团队、集中式控制、收益内部化,这些组织模式上的改变,使得社会结构的进化进入了一个主动建构的阶段,新结构不再仅仅通过自发协调而产生,权势人物开始主动创建组织,实施集中式控制,这一转变类似于管理学家钱德勒(alfreddler,jr.)所指出的现代规模化企业取代传统个体商人的过程,企业这只“看得见的手”在局部代替市场配置资源、组织生产、协调供应链,这些武装首领算得上是第一批钱德勒式企业家。

武装组织最初是为了对外发动劫掠,获取战利品,可一旦建立,便成为一股改变社会政治结构的力量;那些频遭劫掠却无力自保的群体,可能会向劫掠者定期缴纳贡赋以换取安宁,或者向其他同类组织纳贡以寻求庇护;同时,存在此类组织的群体,会因其对外劫掠行动而惹来报复,而报复通常会无差别地落在整个群体头上,这样,即便那些并未依附于武装首领的社会成员,也不得不与之建立关系,要么约束其行动,要么寻求其庇护。

此时事情可能朝两个方向发展:假如部落长老们的影响力足够强大,便可将这些武装组织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建立起某种像罗马那样的军事民主;相反,假如武装首领更强大,便可能篡夺原本由长老会议所拥有的部落政治权力而成为专制君主,全面接管部落的公共事务,而其门客就成了他的统治团队。

和现代公司一样,战争企业有着自己的治理结构,因而摆脱了传统部落对血缘关系和文化同质性的要求,这让它能够跨越传统文化边界而建立大型的政治实体,在纳贡关系中,霸主无须处理太多地方事务,被武力捏合到一起的各地方小社会(即原先的部落)之间无需共同的语言、习俗和社会规范,霸主也无须将自己的这些东西强加给它们,唯一需要的是政治上的从属关系,这就大大提升了政治实体的扩张潜力。

但另一方面,这样的政治结构若能长期稳定存在,反过来会创造出新的文化同质性;首领所居住的城镇将因其旺盛的消费能力而发展为文化中心,那里形成的相对高雅的文化将通过婚姻和各成员部落留在那里作为人质的贵族子弟渗透进地方,随着首领权力的巩固,他会指派代理人进入地方社区干预当地事务,由此形成一个层级化的官僚系统,该系统所提供的晋升机会又将吸引各地野心勃勃的青年……

这一过程也孕育了一种新的伦理,它更为个人主义,更看重个人美德和个体间的忠诚,更少宗族主义和部落主义色彩,这些改变在历史进程中造成不可逆的转折,凡经历过这一阶段的社会,此后即便国家崩溃、社会失序,也不会再退回到部落状态,因为维系部落的那些文化元素已不复存在:从罗马废墟中成长起来的,是日耳曼封建制,汉帝国崩溃之后,士族门阀收纳部曲荫客拥兵自保,分食唐帝国腐尸的,则是更少传统色彩的军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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