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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四 海盗入城(第1页,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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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朝光是嘉靖年间活跃在潮汕一带的海盗,本姓谢,海盗许栋上岸抢掠饶平县,杀其父,见其母颇有姿色,遂掳去为妻,连他一起带走,收为养子,随许栋之姓,改名为许朝光。

当许朝光年龄渐长之时,见母亲终日以泪洗面,不知其故,再三追问之下,母亲才告诉他始末缘由,他这才知道自己是谢家之子。这时他选择了隐忍,在漫长的时光里,他对养父许栋愈发恭谨,以超乎常人的忍耐和矫饰,终于瞒过了老谋深算的许栋。直到羽翼丰满,才将养父许栋一举擒杀,并接管了其部众,成为新的海盗头领。

许朝光的早年经历,有着可怕的隐忍,举凡知道这段旧事的,无不咂舌。为了在养父许栋的海盗队伍中获得承认,他将擒杀许栋的事隐而不宣,对外宣布许栋是坠海而死,只有参与其事的少数亲信知道真相,而且,他仍用许姓,也是为了接管许栋的部众。

当许朝光报了父仇,手里有了千余人的海盗队伍,时常登陆去劫掠,朝廷的守将不能胜,于是想起了老办法——招安。

对许朝光的招安,堪称一次闹剧。官兵的力量不足以消灭许朝光,而许朝光也在与官兵的作战中元气大伤,经年累月得不到休养,官与盗双方皆疲惫不堪,僵持不下,谁也没法战胜谁。

终于,在嘉靖四十二年,许朝光同意接受朝廷的招安,但开出了苛刻的条件——进城接受招安时,城门不可关闭,同时要允许带左右卫兵,卫兵的兵器也不准解除,各城门都要有许朝光的手下参与把守,要有特殊的礼节进行宴请接待,县官必须陪在身边,不拜见府道大员,宴会结束后即刻出城,回到自己的驻地,保留原班人马,不接受朝廷的改编。

这样的招安条件,官府居然无力驳回,只得答应。于是,受降仪式成为海盗招摇过市的一场盛大演出。城中百姓倾城而出,观看海盗入城。海盗们在凌晨时驾船登岸,从南澳岛的老巢出动,日上三竿之时进城。城门大开,许朝光带领部众鱼贯而入。许朝光及主要头目骑着高头大马,边行边冲左右围观的人群抱拳示意,人群中嘘声一片,人们眼睁睁地看着这个昔日的杀人魔王在招摇过市。

许朝光身着金盔金甲,骑着白马,腰悬宝剑,背后背着雕弓和箭囊,走在最前面,许字的大旗在身后飘扬。在他的左右是其手下各大头目,个个头戴凤翅盔,锁子连环甲,耀武扬威。那些海盗中的喽啰,也都换上了节日的盛装,手里是出鞘的钢刀,打头的仪仗队还擎着金瓜,还有长矛和槊,明晃晃的兵刃,反射着朝阳之光,晃得人睁不开眼睛。

昔日总是在夜里摸黑上岸劫掠的海盗,如今成了座上宾,到城里吃喝一顿,摇身一变,即成了官家人。出城之后,在海边驻防,仍自抢夺财物,官府也是睁一眼闭一眼。此时,许朝光一党又打着官府的旗号,在海上收税,比做海盗时更加猖獗。穿着官服的海盗,干的仍是过去的勾当,丝毫没有收敛,而却不再受到官府的征讨。这种招安,也真是一大奇观。

﹝1﹞《南澳志》:许朝光,本姓谢,饶平贼许栋杀其父,掳其母,育朝光为子,聚众流劫漳、潮等处。嘉靖三十七年戊午春,栋自往日本,将纠合倭奴谋大举,及还,朝光迎于石碑澳,伏兵舟中杀之,尽有其众,据深澳之后宅,筑寨居之,肆行劫掠。

﹝2﹞《饶平县志》:本人入城招安,入城后不能关闭城门,不能斥去左右随后,不能解除随从所持兵器。各城门都要兼备本人手下人员守护。入城时应当用特殊礼宴请,县佐首领官必陪在身旁,宴毕后必立即出城,不能命令我等拜见府道大人。

﹝3﹞《潮州府志》:朝光居大舶中,击断自姿,或严兵设卫,出入城市,忘其为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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