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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 结伙(第1页,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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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的结伙,起初是松散的组合,几个贫苦渔民因生活所迫,相约前去海上冒险。出面组织联络者为首,提供船只和器械,得手后觅得安静所在进行分赃,然后各回各家,仍自为渔民,他们将打劫作为捕鱼生活的补充。在鱼汛到来之际,他们即会变成渔民,渔闲之时便互相串联,跑到海上去做盗贼。

还有以银钱诱惑者,比如南海巨寇曾一本,曾经花巨款招兵买马,凡入伙者赏白银一两,有能招到十人,并带十人一起入伙者,即赏白银三两,做小头目。在银钱的引诱下,曾一本一两年间就成为巨盗。似这般狂野生长起来的帮众,还有为数不少。

在劫掠过程中,劫掠的目标不单是财帛,人力也在劫掠范围之内。被劫的妇女儿童多被充作杂役,妇女有姿色者也被作为妻妾,儿童养大也可为海盗。青壮年男子则被胁迫入盗,日久也都成为海盗,比如大海盗张保仔,就是在随父亲捕鱼时,被海盗郑一掳去,被迫参加了海盗团伙,时年十五岁,不久升为头目,在海盗船上,他似乎找到了比做渔民更有趣的人生,从此乐不思返。

在南澳岛,海盗的结伙最为轻易。只需准备一支竹篙,在薄暮时分拖着竹篙,从街上走过。竹篙在石板路上摩擦出令人心焦的噪音,人们听到竹篙响,就知道有人要邀约同伙去海上做贼了。只要想入伙的,就走出家门,默不作声,跟在拖篙人的身后。不多时,拖篙人的身后就聚了一支队伍,眼看人差不多了,就集结出发。获得财物众人平分,为首者可以多分到一些。即便互不相识,也可随时成为同伙,做完随时解散。人人都可以做盗首,只要在天黑前后拖着竹篙就可以了。

﹝1﹞袁永纶《靖海氛记》:或因结交不慎而陷入萑苻,或因俯仰无资,而充投逆侣,或因贸易而被掳江湖,或因负罪而潜身泽国。其始不过三五成群,其后遂至盈千累万。加以年岁荒歉,民不聊生,于是日积月累,愈出愈奇。

﹝2﹞《揭阳县志》:打劫得金银,分些与总兵。谁人敢厮杀,冠带送来迎。可惜痴呆汉,不来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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