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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曲蹄(第1页,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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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清福建沿海的渔船中,又有专门提供性服务的男妓,他们构成了特殊的花船,供往来的海盗和海商们消遣,这类花船的组织者和经营者也有专门的名词,谓之“曲蹄”。

曲蹄本是对疍民的蔑称,后来才有这一特指的含义。曲蹄四处收购未成年的男童,置于船中,专加以调教,类似于妓院中的鸨母,是经纪人,亦是业师,具备多种才能的带头人。曲蹄多由海兔发展而来,海兔发迹后多有转为曲蹄者,经验丰富,亦懂得察言观色,至于何处有客,何处客商阔绰,无不精熟于胸。

花船所在之地,也多选在港口及航道附近,打出旗号招揽生意,海盗船上虏获的男童,也有售卖于花船者。在海上活动中,海盗既为客人,又充当人贩。

曲蹄及其所经营的男妓花船,每为士大夫所不齿,但在闽广一代,曲蹄之风盛行。这种产业的出现,与海盗活动的蓬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海盗中间,男风甚是风靡,视之如常,而在士大夫们看来,海盗并非善类,所作所为,无不是恶魔之举,曲蹄一出,更被看作是禽兽之行。

﹝1﹞里人何求《闽都别记》:福州之渔船即是秦楼楚馆,勾引人家之子女落局,会台此品貌不凡,必坠其局,须早离此,另寻安逸之处。

﹝2﹞里人何求《闽都别记》:大和尚在船中见一个渔家之子,好人貌,可惜作曲蹄仔无出息,将他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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