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纠缠不清的贝壳风铃差点绊倒,索性扯断了扔到一边,直接躺在书桌旁的地毯上发呆。转过头看窗外,却意外地看到了书桌的抽屉下面好像粘着个什么东西。
只有趴在地上的某个角度才有可能仰视到。真是个藏东西的好地方。
但我并没有动它。事实证明我的决定是英明的,因为很快,门就被快速推开,快得让你不得不怀疑,开门的人是故意想要杀我个措手不及。
“吃饭了——你干嘛呢?”
啧,果然,是不擅长当爹的王爸爸。
王爸爸黑旋风一样冲进来,踢了一脚地上叮叮当当的破烂:“你不长记性?又鼓捣你这些破烂?你信不信我给你全扔了!”
“好啊。”
他也觉得是破烂?没想到我们居然还有所见略同的时候。我把几堆破烂汇成一大堆破烂,看着他:“吃完饭就扔了吧。”
不知为什么,他气得头发都要炸起来了。
“你跟我抬杠?!你觉得我不敢扔是吧?你有本事再死一次,我叫你爹!”
我忍住了回一声“哎,好儿子”的冲动。
“你们当家长的怎么就学不会好好说话?语言是为了沟通,是传达,不要被害妄想,老觉得子女是跟你作对。我拿出来你威胁我要扔,让你扔你又说我抬杠,你累不累,问问你自己的内心,你乱不乱?”
一言不合就教人做爹,估计是我回到十七岁后新添的毛病。
他愣住了,说不出话,直喘气,像一只巨大的破风箱。
“你真要扔?”
“真的啊,留着干嘛,脏死了,还占地方。”
王爸爸像生怕我反悔一样,迅速地去阳台拿出一只大编织袋子,抓起什么塞什么,中间几次观察我的反应,发现我的确淡淡的,竟然有点激动,收着收着,居然老泪纵横起来。
“你怎么了?”王妈妈放下锅铲走到房门口,看到老公坐在地毯上呜呜哭,又看到编织袋里面露出一半的破烂,也惊呆了。
“平平,真的都扔了?”她也颤抖着声音问我。
至于吗,怎么感觉风铃和笛子里面藏着核废料似的。
“好,好,”她也开始哭,“平平长大了,改了就好,好。”
夫妇俩抱头痛哭,哭着哭着王爸爸伸出长臂把我也拉了过去,我一脸惊恐地被搂在他俩怀里,经历了自打醒来后最有自杀冲动的十分钟。
眼泪把我脖子都打湿了。
这时候保险门被钥匙打开,我的便宜哥哥也放学回来了,看到这个场景,也十分欣慰,于是原本可以挣脱的我又被拽回去,四口人抱着又加哭五分钟。
吃饭的时候三个人轮着给我夹菜。至于那堆破烂,趁着王妈妈往桌上端菜的时间,王爸爸扛在背上就下楼扔掉了,生怕晚一秒我就会改了主意。
晚饭后我假模假式地在小书房看书,门口慈母严父的欣慰目光烤得我后背发烫,在他们第三次进门送水果的时候我终于忍无可忍插上了门。
作为我扔掉破烂的回报,他们没有再敲门。
初中课本我也看得津津有味。当年学的时候是从无到有,十分不耐烦,但以成人的眼光再来回味,竟然畅快又趣味十足,那些零落的知识被重新串了一遍,还蛮亲切的,连数学都不再面目可憎了。
看完一册之后,我趴在门上听了听外面的动静,然后拿起桌上的美工刀,潜到书桌底下,打算把那个牢牢粘在上面的本子撬下来。
推刀片的时候才发现刀槽是空的。他们为了预防女儿再度割腕,真的足够小心了。
我又重新拿了只尖头圆珠笔,对着黏黏的胶带细细查孔,在胳膊要即将酸得没知觉的临界点,终于把它撕了下来。
是一本快要散架子了的日记。
第一页便是誊写的范仲淹的《苏幕遮》: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
是范仲淹的吧?还是欧阳修的?总不会是苏轼的吧……我渐渐觉得我死了也有好处,比如美术馆,可以交给一个真的有文化的人来管。
工工整整的簪花小楷。王平平真的写了一手好字。我好歹当年靠三脚猫的书法功底考上了英朗,还是有点鉴别能力的,王平平的字比我好到不知哪里去了。
然而翻到第二页,我的冷汗就下来了。
“滕真:
“我用你最爱的范仲淹来写扉页,想不到吧?
“从决定把自己交给你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将你的喜好与我融为一体了。”
对不起我真的要吐了。
我气得在狭小的房间里团团转,恨不能把灵魂从这个恶心的身体里拔出来。
我已经分不清我是更讨厌王平平还是更讨厌滕真了。四层楼说低也不低,要不向前迈一步,结束这种痛苦吧!
我实在是没有读下去的勇气了。
什么叫“把自己交给你”?嗯?你小小年纪不学好,你想干嘛?范仲淹允许你抄他的词了吗?范仲淹拒绝!
我忍着恶心继续往下看,小小的一本情书册子,有效信息非常少,几乎都是在抒情,我现在大约知道了,滕真喜爱玉笛、看海、咏诗、听海螺里传来的大海的声音(我呸!)……
而王平平则是一名文学少女,赞美和研读着他的这些喜好,沉浸于这种心意相通,狡黠地藏起这份秘密的爱恋,除了他们两个人,无人知晓。
那一袋子破烂,就是两人的定情信物吧?我想起那一大串“滕真喜爱”的粉色风铃,还有坠着蓝色丝绦的横笛,一阵恶寒。
而最终,君既无心我便休,滕真没能守住两人的约定,她也错失实验中学,滕真的冷漠伤透了她的心,她用红色的墨水(或者是血)写了最后一篇,就此诀别。
怎么不学黛玉焚稿啊,粘抽屉底下也太不风雅了吧。
一种无力感爬上我的后背。我不就是瞎了眼喜欢过他短短的几个月吗,把我害死了不够,还让我托生到另一个被他坑死的女生身上,有完没完?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睡着的了。
早上醒来还是隐隐觉得很恶心,看到桌上那把被抽走了刀片的美工刀,突然觉得,王氏夫妇真的非常非常有远见。
一早上我都没精打采的。
短时间内连续遇到这几件事,我就是颓她王平平的一辈子都有理有据。
由于关闭了五感,直到后排都吵起来了我才注意到,江河上蹿下跳地要求调座位,邢桂芝孤零零坐在角落,一如既往地低着头。
“你甭管为什么,我就是要调座,反正我不和她一起坐!”
班长在旁边劝了很久,江河也不说缘由,就是咬死了非换位置不可。
“你说,昨天那味儿,是不是……邢桂芝?”
我蓦然发现那个八婆的眼镜女居然就是班长的同桌,正坐在张小漫的身后,依然发挥着她卓越的八卦嗅觉。
不过不应该啊,邢桂芝露什么马脚了?
张小漫这时候背着书包走进来,校服里面是戴金属小鹿压领的衬衫,清爽又乖巧的样子,看上去心情很好。
“昨天怎么样?”我问。
她放下书包,笑着回答:“跟我猜的一样,桡骨骨裂,因为摔倒的时候怕压到我,他用手撑了一下地,结果……我也挺不好意思的,本来说医药费我出,他没同意。”
“关你什么事啊,凭什么你出,他活该。”
张小漫一愣,看向我。
我也意识到自己有点失态,自讨没趣,就不再说了。
其实我有点不相信长着滕真这幅皮囊的男生会和王平平眉来眼去,但是昨晚我零零碎碎地梦见了上海的游船上,他郑重地说,我不在乎女生外貌漂不漂亮。
并不是顺口讨巧,他说的十分认真。
可是在男厕所见到王平平的时候,为什么又好像陌生人一样?
难道是害怕为她的自杀担责任,所以假装彼此不认识?很有可能,这个没担当的人渣!
我的思绪又飘到横笛风铃和海螺上面去了。
我居然喜欢过一个在粉色风铃下面吹笛子听海螺的男人。我上辈子应该是造过屠城之类的杀孽,这辈子才这么惨的吧。
想什么来什么,我一抬头,就看到班级前门口,杵着一个风铃男子。
右手打了石膏,用纱布挂在了胸前,额角还贴着创可贴,但白t恤干干净净的,眼神锐利又嚣张,一点都不仙狼狈。
但让我更惊讶的是张小漫。
她应该是下意识很短暂地笑了一下,立刻又收回去,一眨眼又是平时那个淡淡的样子了。
我昨天看她笑过几十次,她只要说话就带着微笑,但没有一次抵得上这个笑容的一半真心。
我高中就认识滕真吗?不可能,滕真第一次见我的时候,对张小漫这个名字毫无反应,如果是装的,那也太像了吧,目的是什么呢?更何况我根本不记得曾经我的同桌有王平平这么一个人。
我又想起台北的演唱会。
2003年所处的世界,有很多东西和我所以为的不一样。
在我发呆的时候,依然能感觉到身边的张小漫紧张又不安。当然其他人恐怕分辨不出来,她坐如钟,神态安然如青松;但我和她相处了三十年了,她一撅屁股会下什么蛋我都知道。
“喂!”
滕真在前门喊了一声,朝着第一排的方向,张小漫的屁股有一点点离座,笑容也蓄势待发——
“王平平,对吧?”滕真笑容灿烂,每个字都从牙根缝里寄出来。
“给、我、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