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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一下,红绫的“文明生活经验”不够丰富,所以她才有这样的说法。

她的这种说法,自然可以成立,但是必需有一个先决条件,那条件就是:没有任何的外来力量干扰个人意愿。

不幸得很,在高级生物所建立的文明社会中,个人意愿完全不被干扰的情形,几乎绝不可能存在。在地球上,自然是人类社会最文明,但是人类社会演变了几千年,也没有出现完全的个人意愿不受干扰的情形。

非但如此,而且还有一大半地球人,生活在几乎不能有个人意愿的生活方式之中。

这真可以说是文明的悲哀和讽刺,拥有个人意愿,是生物的本能。没有生物本能的一种生活方式,那算是“文明”,岂不令人三叹?

而地球人还是文明水平极低的生物,像狄可他们的星球,文明的进展,超越了地球不知多少倍,可是个人意愿却也遭到了彻底的消灭!

如果地球的将来,文明也向着这样的方向发展的话,那我宁愿生活在过去的石器时代,或许更有自我。

我想了一会,才响应红绫的话,我道:“如果一二三号不找他,如果狄可不找他,如果更多他的同类可以容忍他那样做,如果他有把握可以一直逃避下去,他就不会和我联络。”

红绫也想了一会,才愤然道:“那是他的个人意愿,狄可他们,为什么非去骚扰他不可?”

我苦笑:“这可能是由于高级生物发展过程中所必然会产生的劣根性,他们的发展,到了思想仪的出现,已经是个人意愿丧失的开始。”

曹金褔突然道:“那和奴隶社会一样了?”

我用手画了一个圆圈:“那是一个循环,过去和将来,会在同一个点上相会,虽然不同,其实一样。四号的情形,比奴隶社会中一个奴隶的逃亡更严重,因为‘集体’认为他可能会带来灾祸。”

红绫和曹金褔默然,我又道:“以人类的现况来说,这种情形也一样存在,许多人的个人意愿和极权统治者不一样,也就只好和四号一样,冒着随时被找出来的危险而躲藏着。”

红绫的神情有点迷惑:“其实可以不是那样的,我看狄可他们,和地球人的习性,比较接近,都以一些人的意愿,作为整体的意愿,不让每一个人的意愿,得到自由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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