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大遒在医学院求学时,相当风流,曾和一个金发美女同居过,他和一个女士之间,如果有了爱情结晶,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
而根据冯森乐所说,在求学期间,厉大遒就不止一次,替怀了孕的女士进行人工流产手术。那么,当时他曾为那位“某女士”进行堕胎,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或者是基于对某女士的怀念,或许是他认为这个虽然发育未成的胚胎是他自己的骨肉。所以他才将之郑而重之地保留了起来,作为纪念。
而到了晚年,他一直在想念这些事,心理上可能起了内疚之感,所以才变成了“我本来有一个儿子,可是,我杀了他”的说法。
原振侠和陈阿牛两人,只化了几分钟,就把整个情形概括了出来,原振侠感到相当满意,吁了一口气:“原来是这样!”
陈阿牛在刚才猜测是怎么一回事之际,意见和原振侠是相同的,可是这时,他又现出了犹豫的神情来,指着瓶中的标本,问:“原医生,人工流产的手术……能使一个未成形的婴儿,保持着这种完整的形态离开母体的子宫吗?”
原振侠一听,不禁发出了“啊”的一声低呼声来。陈阿牛问得对:能吗?
他没有回答,又向陈阿牛望去,因为他知道,陈阿牛的医学知识在他的之上,而厉大遒当年在医学院,又是专修妇产科的,在过去几十年之中,他自然把妇产科方面的丰富常识传授给了陈阿牛。
陈阿牛缓缓地摇头:“刮子宫手术是万不能保存胎的完整的……”
原振侠接上去道:“负压吸宫术,也无法令胚胎保持这样完整,你看水囊引产法呢?”
陈阿牛摇头:“一则,有经验的妇产科医生不会在六周到八周的妊娠期间使用这个方法;二来,即使是水囊引产,也必然……”
他讲到这里,又摇了摇头,原振侠明白他的意思,答案是“不能”。
原振侠缓缓地吸了一口气:“那么,就是进行剖腹手术取出来的了。”
剖腹手术是相当巨大的手术,剖开子宫。取出胎儿。原振侠在这样说了之后,自己也不禁摇了摇头。陈阿牛望了他一眼,像是在怪他会这样说。因为剖腹产手术都是最后的手段,在有其他办法可以使用之际,不会使用。妊娠期在八周左右的胚胎,是不必劳动这种大手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