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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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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lsior3!”

3拉丁语,意思是高尚的,不断向上的。

老船长折服了,转而坚决地站到这位外来人一边。他请求把弗格森的演说“完整地”刊登在“theproceedingsoftheroyalgeographicalsocietyoflondon”《轮敦皇家地理学会会报》上。

这位博士到底是何许人?他打算投身于什么事业?

年轻的弗格森,父亲是英国海运业一名正直的船长。在弗格森很小的时候,船长就让儿子跟他一同体验他那种职业生涯中危险的滋味和冒险的乐趣。这个可爱的孩子似乎从来不知道害怕,很快就显示出头脑灵活,善于思考,无比钟情于科学事业的长处。此外,他还表现出了摆脱困境的非凡才智。他从未被难住过,甚至初次用叉子吃饭时就显得很老练。大家都清楚,一般说来孩子们很少一开始就会用叉子的。

对冒险和航海探险之类书籍的阅读很快燃起了他的幻想。他执迷地关注起十九世纪初期的那些重要发现。他梦想获得蒙戈-帕克1、布鲁斯2、卡耶3、勒瓦杨获得的那种荣誉。哪怕获得少许塞尔扣克4那种鲁滨逊式的荣誉,他觉得也不坏。他与塞尔扣克一起在胡安-费尔南德斯岛上度过了多少时光啊!他常常赞成这位被抛弃的水手的看法,有时也对他的计划和设计提出异议。年青的弗格森认为,如果换了他,他会采取别的做法,那样或许更好,起码干得不会赖!然而,事情明摆着,如果换了他,决不会躲避开那个令人非常快乐的小岛的。在那儿,他会快活得像一个没有臣民的君王……。即使叫他当海军部大臣,也决不离开!

11771-约1806,苏格兰探险家,曾到尼日儿河探险,着有《非洲内地旅行》一书。

21730-1794,苏格兰探险家,1790年出版《尼罗河源头探行记》。

31799-约1838,法国探险家,访问廷巴图克后生还的第一位欧洲人。

41676-1721,苏格兰水手,海盗,因与船长争吵而在胡安-费尔南德斯群岛中的马萨铁拉岛逗留了5年。他是笛福所着《鲁滨逊漂流记》中主人公的原型。

可以想象得到,弗格森年青时代在世界各地进行冒险活动期间,他的这些倾向发展到了什么地步。弗格森的父亲是位有见识的人,自然不会忽略发展孩子敏捷的智力。他让儿子认真学习了水文学、物理学和力学,此外,又附带让他学了一点儿植物学、医学和天文学方面的知识。

可敬的船长去世时,弗格森-弗格森22岁,但是已经周游了世界。他曾加入过孟加拉工程兵部队,而且在好多次战斗中立功。然而,他对这种军人生活并不满意。他不愿意指挥别人,也不喜欢别人对他吆三喝四。他提出了退役。而后,他边打猎,边采集植物,重新登程去印度半岛北方旅行。从加尔哥答到苏拉特,他穿越了整个半岛。对他来说,这不过是旅行爱好者的一次平常散步而已。

在苏拉特,我们看见他动身去了澳大利亚。1845年,他在那里参加了斯特尔特1船长的远征探险队,这支探险队受委托寻找人们猜想存在于新荷兰2中部的那个内陆海。

11759-1869,澳大利亚探险家,着有《深入澳大利亚南部的两次探险》和《澳大利亚中部探险记》。

2澳大利亚的旧名。

弗格森-弗格森在1850年前后返回英国,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着魔于旅行探险。他又去远征队陪同麦克-鲁尔船长一起从白令海峡环绕美洲大陆到达费尔韦尔角3。这次远征直到1853年才告结束。

3位于新西兰。

不管什么样的劳顿困苦,无论气候如何恶劣,弗格森的体质居然不可思议地抵挡得住。甚至在一无所有的最恶劣环境中,他也能生活得悠然自得。他是那类地道的旅行家:胃可以任意收缩、扩张;腿可以按临时床铺的长短蜷屈伸展;白天随时可以入睡,晚间随时能醒来。

因此,我们发现这位永不知疲倦的旅行家,在施拉京特魏特兄弟的陪同下,从1855到1857年访问了西藏的整个西部地区,并且带回一些稀奇的人种学方面的观察报告,也就不足为怪了。

在这几次旅游期间,弗格森-弗格森成了《每日电信报》最活跃、最引人注目的通信员。这家报纸很便宜,一便士就能买一份。该报的日发行量虽高达14万份,不过仅勉强满足数万读者的需要而已。所以,尽管弗格森博士不是任何学者团体的成员,既不是轮敦、巴黎、柏林、维也纳或圣-彼得堡皇家地理学会成员,也不是旅行者俱乐部的成员,更不是皇家工艺学会成员(他的朋友统计学家科克伯恩是该会头面人物),他的名字仍然为人熟知。有一天,他的这位学者朋友逗他寻开心,甚至要他解答这么一个问题:已知博士环绕地球走过的里数,由于半径不同,问他的头比脚多行多少里路?或者说已知博士的脚和头经过的里数,精确算出他的身高,误差不超过1法寸(1法寸约合2.25毫米)。但是,弗格森对那些学者团体总是敬而远之。因为他是埋头实干、不愿多言的人,他认为把时间用于探索和发现比争来论去、高谈阔论强得多。

据说,一天一位英国人特意来日内瓦观赏日内瓦湖。他上了一辆老式马车,这种车像公共马车一样,座位在车内的两侧。无巧不成书,我们这位英国人恰恰被安排坐在背对湖的一侧。车稳稳地绕湖一圈,这期间他甚至就没想到扭回头去瞧一眼,最后,竟然还高高兴兴地离开日内瓦湖回轮敦了。

弗格森博士在旅行期间却回过头,而且还不止一次。正因为如此,他才看到了许多东西。再说,这也是他的天性所至。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他有点宿命论思想。其实他就是位彻头彻尾的宿命论者。他相信命运,甚至相信天意。他觉得自己与其说是被吸引,倒不如说是被某种力量驱使,去旅行和周游世界的。就像一辆火车头,不是自己引着自己走,而是道路领着走。

“我是不赶路的,是路在赶我。”他常常这样说。所以,难怪他那么镇静地面对皇家学会的掌声了。他没有丝毫傲气,也没半点虚荣。他不在意这些小事。他认为给弗朗西斯-m××爵士谈的这个建议很平常,因此,压根儿就没发觉自己竟由此引起巨大波澜,成了风云人物。

会议结束后,有人陪同博士来到帕尔玛尔大街的“旅行者俱乐部”。在那里,大家为他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从饭桌上鱼的大小可看出被邀的人物何等重要。尤其是搬到筵席中的那条鲟鱼,身子几乎与弗格森-弗格森本人一样长。

人们痛饮着各种法国葡萄酒,为在非洲大陆探险而享有盛誉的旅行家们频频举杯致意。为他们的健康而干,为他们的荣誉而喝。人们甚至按照旅行家们名字的字母顺序(这可是地地道道英国化的)依次祝酒:阿巴迪、亚当斯、亚当森安德森、为……1。最后,为弗格森-弗格森博士举杯。后者意欲用他非同寻常的尝试,把前面这些著名旅行家的劳动成果汇成一体,补充完备有关非洲大发现方面的系列材料。

1原着此处列举了近一百二十个旅行家的名字,本文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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