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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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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手中的右手食指上,有黄色的颜料。巴士的窗户上贴着胶带,是用石头打破的。”

“是那样的吗?”我说完后,亚文立刻发问:“对了,两手的切面情形如何?”

“好像很整齐。”

教授说。于是亚文双手抱胸,百思不解地说:“佩琪的情况和别人不同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呢?”

“不知道。”教授回答,然后说:“或许拥有神力的耶和华,发现用斧头比较轻松吧!”

教授心有不甘似的,又说:“简直是把我们当傻瓜在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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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格利·丹弗斯局长一面看着从我的右手采下的指纹,一面对我说:佩琪·卡达死亡的现场,有着和你相同的指纹。这意谓着我——洛多尼·拉西姆是凶手。

可是,丹弗斯局长又说:根据尸体胃内的食物来判断,在尼斯湖的小船中被发现的尸身,应该就是佩琪·卡达,她是十二月三日凌晨一点左右被杀死的,也就是说,佩琪·卡达死亡的时间是十二月二日的深夜。还有,这个尸身与后来发现的佩琪的头部,两者的伤口切面吻合;此外,两者的皮肤组织与血型,也是一致。

另外,昨天晚上找到的手和脚也一样。不仅手脚的伤口切面与头部、身躯的伤口切面一致,血型或皮肤组织也一样。局长还说教授现在正在调查凶手的指纹和凶手杀人的手法。

综合以上的说法,佩琪·卡达是十二月三日凌晨一点左右被杀死的,死因很可能是颈部被勒致死。根据指纹的对照,我——洛多尼,于十二月三日的凌晨一点左右,在佩琪·卡达的家里,杀死了佩琪·卡达。可是,我从二日黄昏五点左右起,就一直被扣留在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里,一步也没有离开葛利夏警察局。拘留所的铁窗外,警察分秒监视着我的行动,他们可以证明这一点。

所以说,我不可能在十二月三日的凌晨一点左右,去佩琪·卡达家杀死佩琪·卡达。因为那个时间我在拘留所的铁窗里。从这一点来看,洛多尼·拉西姆不是杀死佩琪·卡达的凶手。巴格利·丹弗斯局长因此非常头痛。

可是,我一点也不头痛。那笔记本是来自未来的东西,不会有错。警察虽然不敢确定我是杀死佩琪·卡达的凶手,但是我可以肯定佩琪·卡达是我杀死的。因为那本笔记本上写着佩琪是我杀死的,所以一定是那样没错。我一点也不怀疑自己曾经杀死佩琪·卡达这件事。只不过我不是在这个世界里杀死她的,我是在不同时间的同一个村子里杀的。

我在未来的坎诺城里,杀死了佩琪·卡达。我不只杀死佩琪,还杀死了波妮、菲伊、柯妮和琳达。在白茫茫的、被浓雾深锁的未来记忆里,我把她们一个一个杀死了。因为她们都是该死的女人。她们爱说谎,是品行邪恶的低等动物,我强烈渴望可以杀死她们,这应该也是我母亲的愿望吧!这当然也是神的希望。我的人生目标,就是实现神的希望。

不用怀疑,也不必怀疑,她们确实是我杀的。我执行的是正义的行为,因为神的行为绝对是正当的。有时,我会被这样的想像画面捕捉住:我在地下的坎诺城,杀死了那些邪恶的女人。那时的我,手脚与耶和华相通,因此拥有无比巨大的力量。当我来到地面的迪蒙西村时,我也一样拥有那样强大的力量,所以能撕裂那些女人的身体。巨神耶和华以神力轻松地抓住那些女人,然后用像机器般的巨大力量,像踩死蟑螂一样地,冷酷地撕裂女人们的身体。我与耶和华合体,我们是共同存在的。

耶和华是伟大的,所以,我也是伟大的。我在耶和华的体内,和祂一起维持地面上的秩序。当我在耶和华体内举起右手时,耶和华也会举起祂那拥有万倍于人类力量的右手;当我要抓起女人的身体时,耶和华便用祂那万倍于常人的力量,轻松地扯开女人的肢体。我们确实能这样,因为我们是伟大的。以色列的神是伟大的。

丹弗斯局长拿起身边的纸,用奇异笔在上面画图。画完后,他把纸竖起来给我看。他画的是“大卫之星”。这是以色列的象征。

“你知道这个图案吗?”他问。我点头了。这是很明白的事情,是隐瞒不了的事情。他是明知故问,所以我很快就点头了。

“这是犹太教徒的大卫之星吗?”

我又点头,并说“是的”。我们这个民族在“大卫之星”这个图案下,长期过着忍受着痛苦的生活。

局长放下那张纸,继续问:“你是犹太教徒吗?”

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仍然是肯定的。虽然在“我是犹太教徒”这个意识下生活是很辛苦的事,但是要隐瞒这个事实,则是更辛苦的事。

局长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5

十二月四日早上九点半,御手洗教授和汤姆·格兰西斯两人,在葛利夏医院里。他们在与解剖室相连的分析室中,正用小钳子夹着纱布,小心地擦拭沾在石头上的血痕时,响起了敲门声。

手上正忙而不便发出声音的教授,用眼神示意汤姆,于是汤姆便出声说:“请进。”一位名叫鲁克的警察走进来,他手里有个小小的粉红色信封。教授和汤姆都认识鲁克。

“刚才在医院的玄关,有个女孩子拿了这东西,说要交给教授。她放下这东西后就走了。”

鲁克说着,便要把信封递给教授。教授把沾着一点点血迹的纱布,放在玻璃器皿上后,才转头面对鲁克,并收下那个信封。

“你说是个女孩子?”教授说。他翻转手里的信封,里里外外看着。

“是的。那女孩大概十岁左右。她说她在前面的马路那边,遇到一个陌生人,那人付钱要她把这封信交给你。”

“信封上只写着御手洗教授,没有寄信人的名字。有没有问那个女孩子,叫她送信的是怎样的人?”

“问过了。她说是个大约三十几岁,高个子的男人。”

教授边想边点头,然后说:“大约三十几岁,高个子的男人吗?……这个男人找在附近玩的小孩,然后要小孩把这封信交给在葛利夏医院里,叫做御手洗的男人吗?”

“是的。就是这样。”鲁克说。

“为什么指名给我呢?”教授非常不解地说。

“我也不知道。”

“好吧,我等一下再看信。”教授说着,把信塞进白色工作服的口袋里。

“教授,您从昨天晚上起,就一直在这里吗?”鲁克问。

“嗯,我一直和他在这里。”教授用手指着汤姆说。“几乎整个晚上都没睡,正想到休息室小睡一会儿。”

“在那个化妆品的笔上找到指纹了吗?”

“找到了。是佩琪的指纹。”

“那个犹太教徒的图案,确实是佩琪画的没错吧?”

“嗯,保证是她画的。”教授说着,拿起玻璃器皿,对着鲁克与汤姆无言地点头示意之后,离开分析室。

床头的电话响了,拿起听筒,听到的是像海狗般粗哑的嗓音。“巴尼,你还活着呀!真是可喜可贺。”

真是个无礼的家伙!我说:“你是谁呀?”

我想知道现在几点了,便把手伸到枕头下找时钟,却摸不到。时钟这种东西总是要用时,就偏偏找不到。不过,从我头痛的情况来推断,现在一定还相当早。一大早就打电话来骚扰,况且言语无状,这人到底是谁呀?我应该没有这种朋友。

“我觉得还是叫一下你比较好。”

“巴格利吗?”我问。如果我认识的人里,有这种无礼的家伙,那就是这位警官了。

“是我没错。嘿,你没喝醉吧?竟然不知道是我。真是奇迹!”真是个没常识的男人!他以为我得了梦游症,会边睡觉边喝酒吗?还有,就算我现在喝得醉茫茫,还是认得出这家伙是葛利夏警局的那头海驴。

“我刚起床才想要喝酒而已。没想到局长会亲自打电话给我这种醉鬼、废物、普通老百姓。”

“用不着这么谦卑啦,你也有你的优点。”巴格利竟然也会说这种安慰人的话,真是难得。

“总之,你没死就好,我还有点担心你。”巴格利说话的口气和平常有点不太一样。

“你想知道我有没有被分尸吗?”我说。

“你以为我会说:有一条上面有你的头发的脚,被挂在树枝上。饶了我吧!”巴格利说。

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现在几点了?”因为找不到时钟,我只好问巴格利,没想到他却说:

“呵!你竟然会问我时间!如果你还有时间观念,就应该可以去上班工作。”

“你不要再废话了。到底有什么事,赶快说。我还想再睡一会儿。”

“我还以为你对今天是几月几号,现在是几点几分这种事情没兴趣。好吧,现在是十二月四日,时间是早上十点十五分。嘿,你还想再睡吗?别想了,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

“又发生什么事了吗?”我的心情恶劣起来,直觉又有悲剧发生了。

“你好像已经清醒了。”

“是清醒了。”听到巴格利这种令人不快的声音,任谁都会想睡也睡不好。

“我要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你现在立刻来我这里。”

“什么不好的消息?又有人被杀了吗?”我怀着不安的心情问。

“琳达被杀了。在迪蒙西小旅馆后面的林白广场。”

“什么?”这个刺激太大了。琳达被杀了?不久前说话还很有精神的琳达被杀了?

“她被分尸了吗?”

“琳达很完整。她卧倒在广场的中央,现在正在等车子来把她载走。你快点来吧!不过,路上要小心,外面雾很浓。”为什么不快点说这件事呢?刚才浪费时间说了那么多废话。我跳下床,随手拿起一件外套就冲出门。一走到门外,吓了一跳。雾浓得惊人,天地间一片白茫茫,看不到十码外的事物。

雾中的我,全力在雪地上奔走。全新的雪地上没有别的人踩踏过的痕迹。虽说我全力地奔走,但我的身体饱经酒精与岁月的侵蚀,加上雪地很不好走,我实在快不起来。我的头又开始痛了。

浓雾之中分不清楚东南西北,即使平常非常熟悉的地方,在雾中也会变得非常陌生,好像是个完全不熟悉的场所。这种感觉很奇怪,很没有真实感。从我的住处到广场这段路并不远,在没有雾的日子里,大约只是五分钟左右的路程,但是今天却花了相当多的时间才走到。

林白广场是长方形的广场,四个方向都有路可以通到这里。当初建造这个广场的人,或许想把这里打造成公园吧!因为从上往下看(其实这附近并没有可以从上往下看的高层建筑),广场的形状有点像飞机,所以才以此命名10。广场的周围是花圃,本来好像是要种花的,可是在我的记忆里,即使是春天,也不曾见过这里有花。广场的地面铺着红砖,红砖上有几张椅子,但是在白雪的覆盖下,已看不出红砖地面了。

编注10:林白是第一位驾驶单人飞机飞越大西洋的飞行英雄。

我卖力地走着,心想应该就是这一带了。于是我向前跑,终于看到雾中有人群的影子。广场周围有一群人,那群人的后面好像还有一辆医院的车子。我在那群人中找到巴格利和亚文的背影。失去多年的伙伴,亚文的背影显得特别孤单。但是,最感到悲伤的人,或许是我吧!对我而言,琳达是这个村子里与我最亲近的人。在琳达死了之后,她们的五人小团体,就完全从我面前消失了。

“嘿,巴尼,你来了。”巴格利和亚文站在一起,他们面前有两个白衣男子正在移动担架,准备将琳达送入车内。我和他们站在一起,也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不过,雾很浓,我们的视界并不是那么清楚。

这悲剧已经不是言语可以描述的了。我怔怔站着,觉得自己好像在作梦。我的眼睛直视着白茫茫的浓雾世界。如果没有“寒冷”这真实的感觉刺激着我,我会认为这里不是现实世界。昨晚还好端端在佩琪家里说话的琳达,今天却已去了另一个世界。这是真的吗?我真的很难相信。

“琳达没被分尸。这点起码让人觉得安慰点。”亚文说。

“这事真的太奇怪了。”巴格利忿忿不平地说。我也有同感。在那么严密的警戒下,照理说琳达不可能被杀的;然而琳达明知外面有危险,为何她还会离开房间,到危险的户外呢?乖乖待在屋子里不是比较安全吗?

“是什么事情奇怪?”我问。

“你过来这边看。”巴格利举起右手,走到人群后面,然后站在红砖堆砌的花圃矮墙上之后,才叫我过去。在警方的维持下,人群和警方人员间有一定的距离,那些看热闹的人群,是不可能靠近琳达的。

我站在巴格利身旁。从我们站的地方放眼看去,整个林白广场都在迷雾之中,看起来朦朦胧胧。载着琳达的担架,刚离开广场中央,慢慢地爬上只有数层的石阶。

“你看,没有脚印。抬担架那两个男人的来回脚印,是刚刚才印上去的;而这道脚印,是早上我偶然发现琳达时,所留下来的痕迹。巴尼,你再看那边!那边的脚印是琳达来这里时的痕迹。注意哦,只有她来时的脚印。我发现她的时候,就只有那一道脚印,没有别的脚印了。”

“不是来回走的脚印,只有来时的脚印。”

“是的。只有来时的脚印。她独自来广场,走到广场中央,就倒了下来。现场除了她的脚印外,没有其他人的脚印,也没有来回走的脚印痕迹。还有,雪地上除了她来时的脚印外,也没有类似挣扎或其他行为的紊乱痕迹。这片雪地可以说是无瑕的、自然的处女雪地。”巴格利说到这里时,仿佛是魔神叹息的声音又出现了。那声音由微弱逐渐转强,慢慢地变成令人害怕的吼声。这是魔神的咆哮。晨雾之中,围观的人群因为害怕而骚动,纷纷转头看着四周,或抬头看天空。

琳达经常戏称她们五人小组是老太婆版的滚石合唱团。真正的滚石合唱团五位成员也是老男人,年纪也和琳达她们差不多。总之,琳达等五人都是恶魔的目标,所以才会发生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连续命案。这个命案始于出现极光的那个晚上,现在在魔神的奇怪咆哮声中结束了。

杀人的事情虽然结束,但这个事情却留下满满的谜题。这个像狂人的午茶派对般的事件,每死一个人,就多出许多令人不解的谜题。任何正常人都想像不出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当然也就找不到谜题的答案。

我静静地站在魔神的咆哮声中。一旦静下来,竟觉得眼前这个冰冷的世界,其实是场恶梦。这个感觉愈来愈有真实感。人类的力量太薄弱了,只是站在浓雾的世界里,就等于失去视力,什么也看不清楚,所以哪有能力去了解恶魔的作为呢?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只能在胡乱猜测之余,等待或许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我觉得我的脑袋愈来愈混乱了。这一定是恶魔的意志,祂想征服地上的世界,所以要让人类变得疯狂或精神衰弱。不行这样,一定要打起精神,不能输给恶魔!我暗自鼓励自己。我要说点什么话才行,否则我就要疯了。

“琳达是被刺杀的吗?”

“不是,是颈部被勒,窒息而死的。”巴格利毫不犹豫的说。

“什么?”我吓了一跳,再次看着巴格利的脸。魔神的声音愈来愈大,我大声地说:

“你说是被勒死的?”这么说来,她是当场死亡,而不是带着受伤的身体走到这里,或爬行到这里。

“是的。她的脖子上还有绳索,也有勒痕,并且喉骨骨折。从这些迹象看来,她是立即死亡,不可能还有走路的能力。”我觉得全身虚脱。这又是个什么样的情形呀?我完全无法理解。

“是异样的怪力……”巴格利欲言又止。我知道他想说的是什么,他想说:这不是人做的。连他那样的现实主义者,面对这种情形时,也免不了地要变成神秘主义者了。

“也就是说,这里找不到凶手的脚印?”

巴格利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我茫然了。眼前的情形很清楚:现实上这样的命案是不可能存在的。

我抬头看天空,又环顾四周。这是个空旷的场所,四周唯一有高度的建筑就是迪蒙西小旅馆。不过,旅馆离这个广场相当远,而广场周围又连棵高一点的树也没有,因此不可能在这里设下什么机关勒死琳达。

琳达·史汪森。我突然想到:琳达·史汪森对林白广场,正好是l·s对l·s。琳达的尸体已被搬运上车,车子就要开走了。车子大概会开到御手洗教授那边吧。

“或许调查过琳达的身体后,教授会有什么发现。”我说,但是巴格利却用力地摇着头,说:“琳达不会被载去葛利夏医院,而是去尹凡梅斯皇家医院。”

“尹凡梅斯皇家医院?为什么?”

“琳达身上有奇怪的地方……”巴格利说这句话时,载着琳达的车子从雾里消失了。

“什么奇怪的地方?”我问。琳达的死已经够奇怪了,还会有什么更奇怪的吗?

“琳达的脸上有许多红色的湿疹粒或小水泡,很可能是恶质的传染病。有必要进行隔离与进行专门处理,所以必须送到大医院。”

“水泡?”我说。

“是的。”

“琳达吗?”

“没错。”

真是让人愈来愈不懂了。昨天晚上还什么事也没有,为何几个小时不到,就长出什么水泡之类的东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件事太奇怪了,我举白旗投降。还有这个声音,我也输给它了。”巴格利无可奈何地指着天空说。

“这到底是什么?是什么东西的在叫?我没有遇过这么奇怪的事!我们冒犯了神,以至于神明大发雷霆吗?是吗?巴尼,你觉得呢?旧约圣经中有类似的故事吗?”

“唔……”我低头沉思。天空里的咆哮持续着,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这种旁若无人的吼声,好像在向软弱的人类示威:这件事就是我做的,怎么样?

“巴格利,接下来要怎么办?”我问。巴格利一面叹气,一面看着逐渐散去的人群,然后说:“我肚子饿了,想去迪蒙西小旅馆吃个早餐。你呢?”

我很快的摇摇头,说:“琳达不在了,我不想去没有琳达的迪蒙西小旅馆。”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进迪蒙西小旅馆吃饭,也不会再去亚文酒馆,因为我现在就想喝酒喝到死。

琳达开朗的态度让我觉得很舒服,所以我会常去亚文酒馆坐在吧台前的位置上,一面看着琳达一面喝酒。我从来没有想过琳达会比身体有毛病的我更早离开人世。所以刚才我有着今晚要一面喝酒,一面追忆琳达声影,然后一起到那个世界的想法。

但是现在我想:在没有看到这案子水落石出之前,我还不想死,也不会离开这里。如果这个案子能破案——如果有这么一天的话,我就会离开这个没什么朋友的乡下,去某个地方,因为这里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事物了。可是,我要去哪里呢?我想过或许可以重返伦敦。既然我已没有什么地方可去,伦敦至少还有几个熟人。琳达之死带给我的打击太大了,这是我以前从没想过的事。

“和瑞典来的教授联络上了,他说他会马上来这里。或许他会想到什么事情。”巴格利说。

或许他会想到什么吧!但是,我觉得他应该也没有能力解决这个无法解释的事件吧!不只他,这是任何人都无法解开的谜。

这个事件结束了,因为这是奇怪的神所创造的奇迹,所以是无法被人类解释清楚的,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被人们淡忘。或许这件事就像红海在摩西面前一分为二,让摩西带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然后淹死了许许多多在后追赶的埃及士兵一样,是谁也解释不了的奇迹。

6

御手洗教授到达林白广场时,人群已完全散去,广场上只剩下警察和我及亚文。可是,天空里魔神的咆哮声还未停止。教授站在林白广场中央,那里曾是琳达倒卧之处。他定定地站着,陷入沉思之中。

我也站着,但我的心情好像跌入冰库之中,我觉得我的身体好像完全冻僵了,鞋子里的脚也失去了知觉。我的脑子一片空白,除了“哪里有暖和的房间”这个念头外,没有任何念头与想法。不是有人曾经说过吗?人类的身体有时会处于“死亡”的状态,我现在就处于那样的状态之中,好像随时都会死掉似的。这种时候是不能喝酒的(我还能分辨这种状态,可见我还会再活一阵子)。

雪已经停了,广场中央清清楚楚地留着琳达卧倒时的痕迹。教授低头看了雪地上的身形一会儿,才挪动脚步,绕着这个身形走了一圈。我和巴格利站在一起,看着教授的举动。旁边的汤姆·格兰西斯、约翰·霍金斯及其他的几个警察也和我们一样。我们和教授之间的距离只有几码,但是,浓雾之中,教授的身影看起来还是有点模糊。

不久,教授偏离圆形的轨道,朝我们走来,并问巴格利:“琳达的衣服上,有弹痕之类的痕迹吗?”

巴格利摇着头说:“没注意到。”

教授双手抱胸,表情相当郁结地站着。他的样子看起来很孤独。

“怎么了吗?”巴格利问。

“啊,我只是在想琳达怎么死的事。”教授回答。

“教授,刚才我们正在说以后的情形。”

教授低着头,脸朝着旁边。我又说:“这么奇怪的事情,解决不了……”

“你说什么?”教授闻言,转头看着我说。“你的意思是这个连续杀人事件无法破案吗?”

没有想到教授会这么说,我不禁笑了。

“教授,你能告诉我现在天空里的声音是什么吗?是谁能撕裂这么多人的身体?谁能够不留痕迹地在这里杀死琳达?这个村子很小,如果有外人进入村子,大家都会注意到。可是,有那样可疑的外人进入村里了吗?你能告诉我,什么人有本事这样杀人呢?”

我说,但站在我旁边的巴格利却一句话也没说。

“我当然希望这个案子能被解决。”巴格利仍然沉默,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我又说:“我也非常想知道凶手是谁。只要能告诉我答案,要我把灵魂出卖给魔鬼我都愿意。”

“酒呢?”巴格利突然冒出这一句。

“什么?”我一时不解他的意思而反问。

“如果要你从此戒酒,才告诉你答案呢?”

我一下语塞,旁边的人也变沉默了。

“巴尼,你能暂时保留这种哈姆雷特式的提问吗?”教授说。可是我仍然继续我的问题:“教授,你的意思是你能解决这个问题吗?你真能解释这一连串奇怪的谜题?”

“我能。”教授立即说,让我吓了一大跳。

“怎么解决?这种事情只有神才办得到吧?”

“解决所有谜题的关键,就在城堡附近的莫里逊先生家里。”教授说。

“莫里逊先生?他是谁?”

我一说完这话,就立刻想起来了。显然我的身体和思考能力都暂时被冻僵了。

“啊,是昨天晚上琳达说过的,曾经被当成卖淫场所的那房子吗?”

教授点头,并说:“是的。我想只要去了那里,一定能发现解决这个连续杀人命案的线索。”

于是我说:“可是教授,那个房子的样子已经改变,和四十年前不一样了。现在已经有别人住在那里了。”

“那里有个被封死的地下室,是没有人住,也没被改变的地方。”教授说。

“还是先把肚子填饱了再说吧?”

巴格利插嘴说道,他的话很离题。教授看着他,说:

“你自便吧,我不吃。你知道莫里逊的家在哪里吗?”

“问一下就会知道了。”

“那就麻烦你去问。一个小时后,我们在城墙前面碰头。还有,请告诉莫里逊夫妇,警方要打掉他家里一片墙壁——只是小小的一片墙,等命案解决以后,警方会立刻帮他们修好的。另外,请准备长绳索和五、六个灯泡,绳索最好有钩子,才可以挂在突起的地方。还需要一具有橡胶软管的真空吸尘器,最好是营业用,力道强的比较好。”

“要这些东西干什么?”

“因为要进入被封死的莫里逊家地下室呀!如果不先清除掉那里的陈年尘土,我们的呼吸器官恐怕会生病吧?如果还有安全帽和防尘面罩,就更好了。好了,我们一个小时后再见吧!”

“教授现在要做什么呢?”我问。

“我想一个人静一静,好好想想包括琳达在内的所有事情。”

听到教授这么说后,我便说:“教授,你可以告诉我一件事吗?”

“什么事?”

“佩琪家玄关的墙壁上,有个血手印,那是佩琪的血吗?”

“是佩琪的没错。”教授肯定地说。

“噢,这样呀!”我点头,谢谢教授的回答。

我和教授一样,也想独自好好地思考一下这件事。我和贪吃的巴格利不一样,此刻我完全没有进食的欲望。和大家分手后,我在林白广场上走了一会儿,然后踏着雪,一个人漫步到湖畔的路上。发生了连续杀人事件后,我还让自己这样落单,或许是很危险的事,但我现在根本不想考虑自己的安危。这条路的前面就是城堡。我想看湖,但是浓雾之下,根本看不到湖面。魔神的咆哮声已经停止好一会儿了。

在西奈学校的山丘上第一次听到这奇怪的声音时,觉得这个声音真的很可怕。但是,现在似乎已开始习惯这个声音,甚至有种把这声音当作这块土地特征的感觉。最重要的是,我们已经知道这只是单纯的声音,并不会攻击人。之前我们不知道这点,所以会有强烈的恐惧感。

教授说这疯狂的命案是可以解决的。可是,我不相信有人可以解决这个案子。不过,不信归不信,我仍然期待去莫里逊家时,可以在那里找到让命案有所进展的蛛丝马迹。另一方面我也相信:凡事既然有开始,一定也会有结局。这个疯狂的午茶派对总有结束的时候吧!只是,它会以什么方式结束呢?这是我无法想像的事情。当结束时刻来到时,天空中那令人不舒服的咆哮声,也会远离这个村子吧?总之一句话,我还是无法相信这个命案是用人的力量所能完成的。

我在水边走来走去,想着和这事件有关的种种事情。有件事我一直不愿去想,但又无法不想。那就是刚才我向教授确认过的,佩琪家玄关墙壁上的血手印。我觉得那个血手印很不合理,实在想不通怎么会有一个手印出现在那儿。如果佩琪是被刺杀惨死的,在被刺出血的情况下,墙壁上出现那样的手印,老实说没什么好奇怪的。可是佩琪是被勒死的,玄关的地面上一滴血也没有。

如果说凶手的手上会沾染到佩琪的血,那必定是在分尸的过程中沾上的。那么,分尸地点在哪里呢?是那栋房子里的浴室?还是房子外面?不知到底是哪里。总之肢解尸体的地方,就是会留下血手印之处,但不会是那房子的玄关。凶手是在移动尸体,把尸体抱离这里之后,才将尸体肢解。他干嘛在肢解尸体之后,还带着肢解尸体时所沾到的血迹,回到玄关,留下那样的血手印呢?既然尸体已经不在玄关,就没有理由回到玄关,还让手印留在墙壁上。当他扛着尸体,要把尸体带出房子时,他的手确实有可能碰到墙壁,可是那时他手上应该还没沾上血。

这么说来,这个血手印,就是凶手故意弄上去的了。可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是为了告诉警方调查人员说这里有死人吗?我怎么想都想不透。

还有一件我没对人说起过的想法。我曾经想过要如何寻找凶手,认为应该调查村里的每一个人。做法是:先推算出遇害者的死亡时刻,然后清算出村子里谁在那段时间没有不在场证明。

感觉上这好像是个好办法,可是仔细考虑之后,就会发现这个方法行不通。除了最后死亡的琳达还没有推算出死亡时刻外,其余几位受害者的遇害时间都是深夜,午夜零时到天亮前的那段时间,村里的所有人几乎都在睡觉,谁也无法证明谁在哪里。或许夫妇之间可以互相证明伴侣就睡在自己身边,可是这种证言是不会被采用的。所以我说这个方法行不通。

我的脑筋不适合做犯罪推理的思考。明明想再努力地想想看有什么可疑之处或线索,思绪却老是跑到对死者的回忆上,波妮这女人的嘴巴很不好,说话尖酸刻薄,有时让人很生气,然而她的心地并不像她嘴巴那么坏,她不是坏心眼的人。菲伊的外表很安静,看起来是个文静的女人,但是她说话的时候,会让人很受不了,因为她很会说教。她是个不会独自上酒吧,相当家庭主妇型的女人。我不太会和菲伊交际,和波妮也说不上两句话。

还是和琳达那种个性的人相处比较舒服。我爱喝酒,对自己剩余的人生不抱任何希望,根本上已经放弃追求幸福。大多数的女人们总是生活得很用心,也很谨慎地追求自己的生活。但是琳达不会太坚持那些事情,所以我喜欢琳达。

女人多是那样,她们会张大眼睛比较周围的男子,看到好的男子,就心存纳为恋爱对象的想法;看到不好的,就暗自嘲笑,瞧不起人。但是琳达不是那样的女人。如果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我的人生,那么我的人生就是那些女人嘲笑的对象。我喝酒的原因,是为了忘记被瞧不起时的不愉快,结果却因此更加被瞧不起。我所遇到的女性,只有琳达不会瞧不起我,不论我再怎么吊儿郎当或游手好闲,她都把我当成朋友,不用世俗的眼光看待我。她对待我的态度,是我人生里的最大安慰。因为有她这样的朋友,我才会在这什么也没有的乡下待了四年之久。可是,琳达死了,我在这里的时代也要结束了。

琳达有时候也会像一般女人那样,对我唠唠叨叨,叫我去邮局找个工作。或许我确实应该找一份工作,可是,既然住的是这样的村子,我就不想工作。想工作的话,就应该去大都市,这样安静的乡下,是静养的地方。我对生活的要求不高,靠着养老金也可以过日子,在死期来临之前,应该还不至于饿死。这是这个国家的好处。只要有硬面包可以啃,有罐头汤,有酒可以喝的日子,我就没什么好抱怨的了。我对自己剩余的人生,真的没什么要求了。

我思考着这次的事件,推敲这次的事件是否给了我什么人生的启示。可是,人生的启示或教训,应该在年轻的时候、人生刚要开始的时候来到,才有意义,否则就没有什么意思了。再怎么有用的启示或教训,如果是死前一星期才来到,那有什么用呢?因为已经没有时间去实践了。像我这样无用的老头,就算神也懒得给我教训或启示了吧!不过,做牧师的人或许还是会叫我要好好的向神祈祷。

老实说,这次事件给我的感觉相当负面。我说不清楚那是什么负面的感觉,只能大略地说我对信仰产生疑问,并且认为祈祷是件没有意义的事吧!还有,看到琳达那样死了,我更加觉得人生随便过过就好了。我这些懒散、不负责任的想法,其实是我在为我自己的人生态度辩护,不值得对别人提起。可是这次的事件,更加让我觉得我这种不负责任的生活态度,没有改变的必要。

我不是天主教徒,我是新教徒。不,应该说我“曾经”是新教徒。事实上,我老早就舍弃宗教了。我从不上地方教堂的原因,并非因为我是新教徒,而是我早就舍弃信仰这种东西。美国某一州有个可笑的判决,一位老师被判刑的理由是他在学校里教达尔文的进化论。如果经常思考伽利略曾经被打压,或中世纪教会的猎巫运动等愚蠢行为,就会觉得信仰是很可笑的事。

我并不否定神的存在,也认为宗教的开创者很伟大的。但是后来传递宗教的人,却把教会弄成世界性的组织,并以此劝募金钱,他们不仅把宗教世俗化,还制造出权力斗争,并与肮脏的政治挂钩,完全扭曲宗教创始者的精神。

我不是在为自己辩护,虽然我经常喝得酪酊大醉,却从来不做伤人的事。这样的我当然是不会杀人的,而且不管怎么被瞧不起、被打,或钱被偷了,也从来没有想过报仇这种事。人家打我,我不会打回去;人家偷我钱,我也不会去偷回来。酒精中毒的我,既没有那种自尊心,也没有那种体力。

可是,我从来没有失去对他人应该诚实的心。我也和别人一样,保有想对社会有所奉献的想法;也不会因为别人的社会地位不如我,而瞧不起别人。琳达在这方面和我一样,所以我和她可以成为好友。我觉得如果每个人都做自己,这样就足够了。

7

离城堡最近的房子,就是莫里逊家。现在那个房子的玄关前面,停了好几辆车,所以一眼就能知道那是莫里逊家。其中有几辆是警车,不是警车的车子里则放着电缆、电灯、凿子、铁杆、斧头之类的工具,还有梯凳、许多安全帽和吸尘器般的机器。别以为这辆车是水电承包商的车,它仍然是葛利夏警局的车子。

巴格利忙进忙出地在那个房子内外指挥穿着制服的警察。他的早餐一定吃得太多了,所以身材显得比平常更加臃肿。这样的体型怎么能与歹徒对抗呢?他是个大目标,一定很快就会被歹徒的子弹打中的。巴格利看到我来了,便傲慢地抬抬下巴,示意我进屋。

一看到白色墙壁前的暖炉,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是有暖和的地方的念头,立刻浮上我的心头,我的皮肤、肌肉迅速地暖和起来,僵硬的脖子也渐渐柔软了。我松开外套的扣子。

没有看到像是莫里逊先生的人,他大慨是上班去了。屋里有个中年妇人,她一脸无奈地坐在暖炉前的沙发上。她看到我进屋子,大概以为我也是警方的人吧,便朝我笑了一笑。我也回她一笑,表示礼貌。迪蒙西村的人如今都是这样的命运,有时会出现在电视里,有时会出现在报纸上,有时房子会被打坏,有时还会被分尸。

亚文也来了,他看到我,便举手打了个招呼,我也一样。御手洗教授毫不客气地敲打屋里的墙壁,站在他身后的,是拿着斧头做准备的汤姆·格兰西斯。我走到汤姆的后面。

“教授,知道要敲哪里比较好了吗?”我边走过去边问。

“很简单。”教授回答说。“那堵墙壁的另一边是外面。”他手指着说:“这堵墙壁的另一边是隔壁房间。”

教授站在交界处的门附近,探头去看隔壁房。然后说:“我要找的是一边有被使用,另一边没被使用的空间的墙。这片墙看起来好像如此,其实不然,因为这片墙的另外一边是衣帽间。同样的,另外一边的空间是厕所的话也不行。万一一打破墙壁,看到的是马桶,那就糟糕了。用这样的消去法来寻找那片墙的话,那片墙应该在厨房那边才对。”

教授说着,走到厨房,一边到处敲厨房内的墙壁,一边说:“这边不行。后面没有空间。这个的话……”

教授边敲墙壁边说,终于在墙壁的某一处前面停下来。他把手放在墙壁上,转头对着我们说:“就是这里了。敲出来的声响不一样。很明显的,这堵墙壁后面有个空间。不论从哪个方向来看,这堵墙的后面,应该就是个没有被使用的空间。这间房子里只有这里的后面,是没有被使用的空间。”

“要打破这里吗?”说这句话的人不是站在教授后面的汤姆,而是汤姆后面的巴格利。他的头上早已戴着安全帽,手里拿着整捆电缆。站在巴格利后面的,是手里抱着铁丝网上挂了好几个电灯泡的警察。

教授又思考了一下,判定别的地方都没有可能性了,才说:“ok,就是这里了。汤姆,动斧头吧!”

于是汤姆毫不犹豫地举起斧头,向墙壁砍去。当斧头碰到墙壁,响起破坏性的声音时,我下意识地回头看看起居室里的莫里逊太太。她坐在沙发上不动,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悲伤。

斧头破坏墙壁的时候,扬起一阵阵的尘土,我们都退后了几步。但是,这个墙壁的结构和教授的想法好像有点出入,壁土的后面竟然还有木板。那木板已经相当腐旧,斧头一砍下去,木屑乱飞。木板的后面黑漆漆的一片。

“太糟了,墙壁破坏成这样……”我情不自禁地说。教授听到了,便说:“你不要那么说,因为我们正要送莫里逊夫人一个房间。”

数不清是第几斧了,汤姆手中的斧头终于完全砍穿了墙壁。当汤姆用力拔起斧头时,拔起处的附近出现了一道龟裂的痕迹,咻咻的风声从缝隙后传出。“哗”的叹息声则从我背后传来。回头看,是站在我身后的警察们发出的。

一个戴着头盔的警察走过来,他站在汤姆旁边,也开始挥动斧头。两个人轮流挥动斧头的情况下,作业的速度加快,那道龟裂很快就变成一个大黑洞。

汤姆拿着斧头,要继续破坏黑洞周围的木板时,教授阻止他,表示洞口已经足够让人钻进去,不必再砍了。

包括巴格利在内的警察大队手中的手电筒光线,一齐投向黑洞中。洞穴内有条通往地下室的石阶,阶梯上堆积的厚厚尘土已变为褐色。

“真空吸尘器。”巴格利回头对着后面吼叫。于是两个戴着头盔、脸上戴着防尘罩的男人走过来,他们手里拿着吸尘器的吸嘴,举脚跨入黑暗的洞穴中。吸尘器的开关打开,马达转动的隆隆声从我们后面传来,吸尘作业开始了。我们稍微退后几步,等待吸尘作业结束。

那两个男人走下石阶,不见了身影。可是,没多久他们又出现了。一看到他们回来,负责开关的人便关掉吸尘器的电源,四周立刻安静下来。负责吸尘的男人因为脸上戴着防尘罩,所以说话的声音含糊不清:“下面还有墙壁。大概是被封死的门变成的墙壁。”

于是又轮到汤姆出动了。他戴上头盔和防尘罩,跨过残破的墙壁与门,往黑暗洞穴内的石阶下走去。抱着电缆与电灯的照明部队紧跟在他身后。不久,下面变亮,并且传出斧头砍在墙壁上的声音。

照明部队很快就回来了,我们继续在楼梯上等待。教授取来头盔与防尘罩,把头盔和防尘罩发给我和巴格利、亚文。我们立刻小心地穿戴起来。

地下室的声音停止,汤姆上来,轮到吸尘队下去。吸尘器马达的声音再度响起,这次马达的声音响了相当久,好像要把地下室的尘土都吸干净才罢休的样子。教授可能是担心重要的证物也被吸掉,所以戴着头盔与防尘罩率先走下阶梯。电缆与电灯部队随他身后下去。

没多久,教授在地下室发出声音说:“ok,大家都下来吧!”

于是我们都跨过残破的门墙,纷纷走下阶梯。四周弥漫着馊味,以及浑浊的空气孕育出的霉味与潮湿尘土的味道。这是英国人的地下室特有的气味,这味道虽不好闻,但也不令人特别讨厌。

石阶的最下面是一扇已被破坏的门。我们跨过门下的木片,进入一个房间。照明部队已经在这个空间四周的地板上,以及天花板的梁上放置了电灯,所以这个房间一片通明。

房间不大,大概只有一般浴室那么大。石子地板上的尘土已经被吸干净了,不过,四周的墙壁上还紧紧附着着褐色的尘土,但也有刚才吸尘器吸嘴所扫出来的条纹图案。

房间的某个角落,有张小桌子,那是这个房间里唯一可以称得上家具的东西。整个房间看起来冷冷清清,墙上没贴任何东西,当然也没有什么风景画。此时这个房间里站着我、亚文、巴格利、汤姆、约翰、教授和一个负责吸尘的人,一个负责灯光的警察。我们八个人都戴着头盔,脸部有一半被防尘罩遮住。

“这里是洛多尼·拉西姆曾经生活过的空间,而这根梁柱就是他母亲上吊的地方。”教授站立着,他一手放在桌上,样子好像站在讲堂上,正在对学生讲解的老师。大概是房间小的关系吧,室内充满了教授说话的回音。

汤姆把一直拿在手上的斧头,横放在脚边的石子地面上。我环顾四周,心想:如教授所言,这里果然有间地下室。他还说如果能进入这里,就一定能掌握到解开事件之谜的钥匙。他所说的钥匙是什么呢?这地下室什么也没有呀!除了发现这里有地下室时,曾经产生的惊讶情绪外,我不觉得这里还有什么可以让人感到惊讶的事物。

“说这里是他生活的地方,或许有点言过其实。不过,当母亲有客人时,他就被赶到这个地下室,这却是事实。而且,在母亲的工作结束前,他被要求一直待在这里,如今被封死的厨房门还会被锁上,让他无法任意出去。因为上面做的是性交易的工作,需要的时间应该相当长,所以他确实形同在这里生活。”大家都安静地听着教授的解说,谁也没有插嘴。

“发生这次的一连串事件时,洛多尼·拉西姆就躲在这里,进行他的杀人作业。这里可以说是他的秘密基地。”

这回大家哗然了。大概每个人心里都在想:这里是被封死的密室呀!怎么能利用这里进行杀人作业呢?

教授的话让我觉得毛骨悚然。因为教授的言下之意,好像洛多尼·拉西姆的灵魂一直躲藏住这里。除此之外还可以作何解释呢?这里是墙壁完全被封死的暗室呀!

“各位或许会想‘这里怎能进行杀人作业呢’?很简单,就是利用这个地方。”

教授说着,朝我所站之处走来,让我吓了一跳。他在我面前蹲下,拿起我脚边的某个东西。一看,那是一块有开缝、生锈了的金属板。“这东西的下面是沟道,可说是一条非常狭窄的隧道。这条隧道很古老,是建造坎诺城时就做好的逃生通道。对这房子而言,这条隧道只是一条水沟,但是对城堡而言,是下水道,也是逃生通道。从这个隧道进去后,可以通往城堡底下。”

教授说完,放回金属板,恢复成地板水沟盖的样子。但我们都围在那块金属板四周,并且拿起金属板,藉着手电筒的光线,低头看地下水通道内的情形。

“也就是说,洛多尼虽然被母亲关在这里,却仍能藉由这条地下水道,从城堡那边出去。这条通道现在仍然存在,并没有被堵起来,所以悄悄回到这里来的洛多尼,便从城堡那边的地下,频繁地回到这个四十年前的老巢。城堡下的这条秘密隧道相当温暖,即使在寒冬时,也可以把这里当作基地,进行一些计划。”

“什么计划?”

“他回到村子里了吗?”我和亚文分别发问。

“他的计划,应该就是这几日来此地所发生的一连串可怕事件。而他进行这个计划的原因,应该就是昨天琳达说的那些事。”

“复仇的计划。”汤姆·格兰西斯说。

“洛多尼的母亲死在这里,她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虽然答案一直未曾证实,但母亲的死确实严重打击了洛多尼的心灵。后来他又在全村人的强迫下——至少他个人是这么想的,没有反抗余力地被送进蒙拓斯的精神医院,并且在精神医院里,过了二十三年不能和正常社会接触,形同被幽禁的日子。母亲的死,和被幽禁在精神医院,让他对村里的人产生强烈的恨意,也萌发了报复心理。

“迪蒙西村从来没有在他心里消失过,村里的景物转化成他画笔下的精细图画。他也因为画这个村子,而在伦敦成名。这里城墙的样子、每一块石头的模样,和强烈的复仇心理,都清清楚楚地烙印在他的脑子里。”

教授看着我们,又说:“他终于等到复仇的时机了。一方面,他长大并且成名了;另一方面,当年逼迫他母亲,害死他母亲的人都已经六十岁,可以说都老了。他已获得自由,既有经济能力,又有行动能力,复仇的心意便愈来愈强烈……在种种时机成熟后,他终于来了。”

“你说洛多尼·拉西姆来这里了?”亚文说。

“那他一定会被逮捕。”我说。可是教授很快地举起右手,并且说:

“他已经逃掉了。”

“可是,教授,你有证据证明他就是凶手吗?”我问。

“当然有。”教授马上回答,又说:“可以证明他做过那些事情的证据,一定在这房间的某个地方。”

教授离开桌旁,在房间内慢慢走动。亚文走向桌子,伸手拉开抽屉。桌子是这房间里第一个奇怪的地方,其次便是下水道了。

“啊!”亚文发出惊叹声。桌子的抽屉里好像有东西,亚文拿出那个东西。那是本旧笔记本。亚文先是啪啦啪啦地翻阅着,然后激动地喊道:

“这是一本杀人日记!详细地记录着杀死了谁、怎么杀、什么时候杀人的日记本。”

“念出来给大家听听。”教授平静地说。于是亚文便开始念:

“日期刚进入十一月二十九日那天深夜,我勒死了刚离开亚文酒馆,正要回家的波妮·贝尼。我一路跟踪她,然后在没人看见的地方,慢慢靠近她,并且很快地用绳索套住她的脖子,一下就把她勒死了。这么简单就解决了一个。杀死波妮后,我就背着波妮,骑着迪蒙西小旅馆的脚踏车,把波妮载到城堡,抬到伦敦塔上,先用斧头在脖子及两手手臂的肩关节处砍出裂痕……”

“什么?”

教授叫道。教授的脸色全变了。他的眼睛瞪得老大,脸色因为激动而变红,并浮现出愤怒的神情。总是很开朗,充满自信,不论遇到什么事都不慌不忙的教授,第一次让人看到他激动的一面。

“给我,让我看。”教授说着,伸手要抓亚文手里的东西。

他的动作让亚文吓了一跳。亚文急忙把手中的笔记本递出去,教授用抢的一样,从亚文手中夺走那本笔记,然后将纸对着光线,逐一看着上面的文字。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抬起头。

“混蛋!”他大声叫。“这是怎么搞的?混蛋!”他再次狂叫,而且两手抓着笔记本,想把笔记本撕破,幸好两旁的警察适时阻止了他。笔记本因为教授与警察们的争执,而被抛至半空中,然后落入我手里。我正想看上面到底写了些什么时,教授一脸凶恶地把手伸到我面前。但是警察们又上前阻挡歇斯底里的教授。

“请你继续念吧!”一位警察对我说,于是我便惶恐地继续念下去。

“我在波妮的脖子和两手的手腕上,分别用绳索拴上石头,再用绳索绑住两脚的脚踝,接着把脚上绳索的另一端紧紧绑在塔的石壁上,然后把波妮的尸体从塔上往下扔。当脚踝上的绳索伸展开的瞬间,双手和头便因为石头的重量,而脱离了身体。

“接着,我把只剩下身体和脚的尸体拉上来后,再用斧头在大腿根部砍出裂痕,并把石头绑在身体上,接着再把尸体往塔下扔,于是躯体也和脚分开了。

“我拿着两只剩下的脚,把斧头藏在隧道里,就走去城墙下,把分散的波妮尸体收集起来,装入袋子,再骑着脚踏车,到精肉工厂,然后把脱掉衣服的波妮尸体放在猪肉上。接着,我去教会,把两只脚插进教堂旁的花圃泥土里。这个村子的人口本来就少,我又在深夜里进行此事,所以一点也不害怕被人发现。更何况现在是寒冷的冬天,谁会在晚上离开温暖的家呢?

“回到迪蒙西小旅馆的房间后,我把两只手臂放入运动旅行袋中,再把袋子拿到露台,最后才把头和事先准备好的佩琪的长毛狮子狗的身体缝在一起。到了二十九日晚上,我在自己房间的露台,把梯子伸到刺叶桂花树的树枝上,藉着梯子把波妮的头放在树枝的深处……”

这个记述实在太诡异了,我不禁张大眼睛,抬起头来看着众人,不知道该不该念下去。教授的双手双脚都被警察按住,脸上充满愤怒的表情。

“继续念!”巴格利命令我。

“十一月三十日,仍然是刚进入三十日的凌晨时分,我趁着菲伊在自家门前看极光的时候,从背后攻击,勒死了她。杀死菲伊和杀死波妮同样的简单。

“扛起菲伊的尸体,我一样骑着迪蒙西旅馆的脚踏车,把菲伊的尸体载到坎诺城。用斧头在两手手臂盾关节处砍出裂痕,并以绳索绑住两脚脚踝,再把石头绑在手上,把菲伊的尸体从伦敦塔上往下丢,她的双手就被扯离她的身体。接着,我把尸体拉上来,再于大腿根部砍出裂痕,然后加重躯体的重量,再度把尸体往下丢。这样的手法或许有些粗糙,会在尸体上留下绳索的痕迹,但是,反正检验尸体的人是我自己,到时随便怎么说都可以。

“我把斧头放回地下室后,再把尸体装进袋子,然后像圣诞老公公一样地扛起袋子,趁着深夜时分,把尸体的手脚放置到预定的场所。我把菲伊的身体放在消防队的院子里,两脚插在老虎看板的洞里,两只手臂则远征到葛利夏的机场,从机窗扔进飞机内的座位上。

“三十日天一亮,放在机场的菲伊手臂首先被发现了。接着被发现的是放在消防队院子里的身躯,然后是精肉工厂冷冻库内波妮的身体,最后是插在教会旁边花圃里波妮的两只脚。”

我又抬起头看着众人,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样的纪录为什么会被放在这里?我放眼看着周围的人时,看到巴格利催促的眼神。他想知道日记上还写了些什么,要我继续念下去吗?

“十二月一日。事情的进行大致上和我计划的差不多。不过,也有意外的情况。例如原本暂时放在露台上波妮的两脚,被早上打扫烟囱的人发现了。这样的意外让我有点棘手,幸好找个藉口支吾过去了……”

“够了!乱写一通,胡念一番,够了够了!”教授愤怒地打断我。又说:“放在这里的应该是洛多尼的告白手记才对。是他坦诚杀人的告白,从杀死波妮开始,到杀死菲伊、柯妮、佩琪的纪录。”

“你说的是这个吗?”

负责吸尘的男子从怀里拿出一本破旧的笔记本,并高高举起。那男子手中的笔记本,外观上看起来和我手中的笔记本很像。教授的眼睛像要燃烧起来一样,看着高举着旧笔记本的男子的脸。

“我知道有人正在进行一项阴谋,但没有想到这个人竟是……”负责吸尘的男子拿掉脸上的防尘罩,也脱掉头盔,说:“乔治,好久不见了。”

被称之为乔治的教授一动也不动,他的眼睛一直看着那男人,过了好一会儿,才像全身虚脱般地说:“本尊现身了吗?”

接着,教授看看站在四周的我们,好像在询问:大家是否早就知道这是一场戏?但是,至少我是不知道的。

“你们都认识他吗?”教授说:“你们之中有谁早就认识他了?”

“乔治,只有警察知道我,其他人都不知道。为了让你说出刚才的那些话,所以不能让其他人知道我的存在。”男人说。“我已经知道你的计划了。”

“教授,他是谁?”我问。教授瞄了那个男人一眼,然后对着男人说:“你要自我介绍?还是我帮你介绍?”

那男人耸耸肩,摊开右手手掌,好像在说:你说吧!

“他是御手洗教授,从乌普萨拉大学来……不对,是从日本来的。”

我们吓呆了,不禁全把视线投注在那男人的脸上。仔细看,那男人果然有着东方人的面孔;而且,对西方人来说,御手洗也是怪名字,应该是东方人的姓氏。

“那你是谁?”亚文问。

“我只是个想模仿他的小丑。我也喜欢推理,偶尔也想化身当当名侦探。本来以为这次一切都很顺利,没想到本尊现身,我当然就没戏可唱了。”

假教授深深叹了一口气。

“你叫什么名字?”

他摇摇头,说:“无名小卒。”

“既然你不是洛多尼,为什么……”我忍不住发问。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地进行这么残忍的计划吧?是什么力量让他做出这么残酷的事呢?

“你是洛多尼的亲人吗?”

“我和洛多尼一点关系也没有。”假教授冷漠地回答。

“那么你是因为同情他,所以做了这些事吗?”

假教授再度摇头说:“不是,”然后转头看着真正的御手洗教授,问:“你怎么知道是我?并且知道我在这里呢?”

“当然是因为我见到他了。”真正的御手洗教授伸出左手,拍拍站在他身旁男人的肩膀说。假教授盯着那男人看,于是那人也脱下防尘罩。看清楚那人的面目后,假教授说:“原来如此,洛多尼,果然是你。如果不是你的话,这件事就说不通了。”

“汤姆,最好先把乔治的手从背后铐起来。他是柔道高手,比我厉害得多。”真正的御手洗教授说。这时我突然想到一件事,便出声喊:“等一下。”大家听到我的叫声,都转头看我。我说:“巴格利,你不是说要把凶手铐起来给我看吗?”

于是巴格利走到乔治身边,在旁边两位警察的帮忙下,好不容易才从凶手背后,将他的手铐住。虽然他实现了承诺,但显然他对这个动作很生疏。巴格利完成铐人的工作后,就走回原来的位置。

“这样就行了。还有,我想这把斧头就放在这里吧!当我想再和洛多尼见面时,却发现这位‘记忆画家’从伦敦失踪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我找了又找,终于在南多卡班克岛上找到他,当时他身边还有发电机和大量食物。”

“南多卡班克岛?那是哪里?”亚文问。

“那是一个拥有训练用机场的无人岛,是专门训练客机驾驶员的地方。那里有很好的管制塔,和可以让喷射机起降的大型跑道。不过,除了这些设备,其他的建筑物都是假的。现在那个岛已经停止使用了。

“让洛多尼独自待在那里,是绝对安全的事。为什么说把洛多尼放在那里是安全的呢?因为让人看到洛多尼,就会有危险。南多卡班克岛可以说是与世隔绝的海上孤岛,只有拥有飞机驾驶执照,并拥有私人飞机的人,才到得了那里。除此以外,就是渔夫可能在偶然的机会下、或是有什么特殊原因的情况下,才会到那里。不过,后者的情况应该是不会发生的。

“所以说,把洛多尼放在那里,就等于洛多尼从英国消失,不,不止英国,而是从整个人类社会消失。这件事本来无从推测起,也没有人知道这是为什么,可是我为什么会知道呢?乔治,你一定很想知道为什么吧?我是从你的名字和计划推测出来的。

“你计划让洛多尼·拉西姆成为这一连串杀人事件的凶手,可是又不能让他在杀人现场的迪蒙西村出现,所以你伤透了脑筋。于是你想到让他与世隔绝,让任何人都无法接触到他。洛多尼本人并不排斥这样的隔离,因为他只要能作画就好了,或许他更喜欢被隔离的生活。”

“你马上就想到在暗中进行杀人计划的人是我?”

“是的。”

“为什么是我?”

“和他接近的学者或研究人员当中,只有你和我拥有小飞机的驾照,而想用飞机把洛多尼藏起来的话,唯一适合的地点就是南多卡班克岛。你的设想太理想化了,才会让这个计划演变成你向众人大声地宣示;会驾驶飞机的业余飞行员乔治·汉兹,就是这个事件的凶手。”

乔治沉默了半晌,才又问:“洁,你是什么时候来这里的?”

“前天。二号下午,我和洛多尼一起到达这里。当天我就和他一起进来过这里了。如果我们早几天到这里,或许就可以减少被害者人数了。”

“你早就看穿我的计划了吗?那你为什么不救佩琪呢?既然你二号下午就到了,应该有机会救她的。”乔治说。

“如果救得了她的话,我当然很想救她。可惜我一来到这里,就被请进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里。”

“为什么?”

“发生了那样的杀人事件,迪蒙西村里当然到处都有警察。警察像寻找猎物的鹰,张着大眼注意着外来人口,看看是否有可疑人物。我们是外来的人,自然就是他们眼中的可疑人物,所以即使只有一点点与众不同的行为,就被理所当然地被请进拘留室了。我在拘留室里住了一晚。”

和我一样也住过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吗?我心里这么想着。

“我花了整整一晚的时间,才说服局长,让他相信我不是什么可疑人物。不过,我也因此能从局长所说的话里,猜测到你的想法。”

巴格利这家伙捉不到真凶,却胡乱逮捕了能找到真凶的人。

“你从局长的嘴里知道有人假冒你的名字,住在迪蒙西小旅馆,并且知道这个人杀了人之后,还乱丢尸体吗?”

御手洗教授摇摇头,说:“局长可没有那么亲切地告诉我这么详细的情节。”

“那么,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迪蒙西小旅馆?”

“我是从佩琪尸体的伤口切面得知的。佩琪的伤口切面很平整,显然是用斧头干净俐落砍成的。不过,那样的伤口应该不是你的本意,你的本意还是要制造出撕裂般的伤口。对吧?”

乔治一语不发,只轻轻点了一下头。

“处理柯妮尸体的时候,你还有办法制造出撕裂般的伤口,但是,处理佩琪的时候就不行了。原因是‘雪’。因为下雪的关系,让你没有办法把尸体搬到城堡。一来因为雪地上会留下脚踏车的痕迹,二来因为雪地不好骑车,不仅容易滑倒,还很难走。我是因为这一点,推测出脚踏车是你搬运尸体的工具。而迪蒙西村能让外来的人自由借用脚踏车的地方,只有迪蒙西小旅馆。”

“不错,御手洗君,你的思路果然很清晰。”

“等一下,等一下,御手洗教授。啊,不是你,我说的是这一位御手洗教授。我知道凶手可能是这个人,但是,刚才的事我还是不明白。”

我插嘴说。因为要先在脑子里把问题稍做整理,所以我没能马上接口提出我的问题,而沉默了一下。

“巴尼,你有什么地方想不明白?”

巴格利很不耐烦地说。还好意思说我!我敢打赌,巴格利没有疑问的原因,是因为他根本什么也不明白。

“首先是……南多卡班克岛。不是说这位拉西姆先生之前被隔离到那个地方了吗?那么人们为什么会认为拉西姆先生是凶手呢?”

“因为这本笔记本。”

“对!这也是我不明白的地方。还有,这边的这位凶手教授刚才为什么那么震惊呢?除了我手上的这本笔记本外,另外那本笔记本里到底写了什么东西?”

于是御手洗教授便把手里的笔记本交给我,并且说:“现在你可以看这本笔记本了。后半部尤其重要。”

我翻开笔记本,翻到后半部,并详细地阅读。后半部的内容是洛多尼·拉西姆杀死波妮、菲伊、柯妮和佩琪的详细纪录。

“拉西姆先生真的杀死了柯妮她们吗?……”

我一这么说,御手洗教授立刻接口道:“这个连续命案与众不同之处,就是命案的纪录并不是杀人之后才写下来的,而是先做了杀人的宣告之后,才按照宣告上的杀人纪录去杀人。要执行纪录上的杀人方式并不容易,我想乔治一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吧!纪录里的杀人情节实在太怪异了,所以才会让这个命案看起来像是恶魔之子的恶作剧。

“将人类的尸体撕裂成一块块,又把人头与狗身缝在一起、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猪肉上……要按照笔记本上的纪录依序杀人,还要如纪录所写的那样,把分尸之后的肢体,放置在纪录中指定的地方。因为万一杀人的顺序不同,或放置肢体的地方有一点点不同,凶手就可能被认定为另一个人。在不允许任何一点差错的情况下,凶手一定得跑的地方可就多了,这真是一件让人疲于奔命的杀人工作。对这个命案来说,未来是既定的事实,所以不可有所变更。乔治既要当凶手,也要当侦探,还得当送货员,可以说忙得连晚上睡觉的时间也没有吧!

“刚才你打断了我的话,我现在要继续说下去。这个连续杀人、分尸案件最累人的一段,就是扛着梯子,背着装入柯妮手脚的袋子,骑脚踏车爬坡上西奈学校。如果这一次他没有被捕的话,以后去参加铁人三项竞赛,一定会有很好的成绩。我真是佩服极了。如果能把这种劳力用在自己的研究上,那就更好了……”

“会有同样的回报吗?”乔治的眼光像要燃烧起来似地看着御手洗教授。他说:“把劳力放在学术研究上根本没有意义。学术界的世界是肮脏的政治,而我现在做的这件事,却是一人就可独力完成的工作,而且只须短短的五天时间。五天就行了,只要辛苦、忍耐五天就行了。”

“可是,如果没有成功而被关进监牢里,那日子就很长了呀!乔治。”

“如果不是你,我就不会被关进监牢了。”乔治说。

“是吗……”御手洗教授说,然后想了一下,又说:“如果你不插手伦敦‘记忆画家’的案子,就不会遇到我了。你应该知道我会对这个案子有兴趣的,因为这是我的研究领域。你为什么还要插手这个案子呢?还有很多别的案子呀!”

“洁,我是精神科医生,洛多尼的案子当然也会勾起我的兴趣,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更何况我之前完全不知道你也在研究洛多尼的案子,我和洛多尼见面后,也看不出你在研究他的情况。”

“因为我曾经小心地不让你知道我对洛多尼的情况有兴趣。太多的关心是派不上用场的。”

“那么,你为什么不阻止我的计划?”

乔治大声说着,但是教授只是安静地回答:“乔治,你知道我为什么来这里吗?你以为我是为了把脸遮起来,来这里打扫这个地下室的吗?我忙得很,我正是为了阻止你而来的。可惜来不及。”

“等一下,等一下。”我说。“你们的意思是如果这位拉西姆先生被隔离在那个什么岛的话,凶手就变成是他了?……”

我还是搞不清楚。御手洗教授说:“没错,因为只要把杀人的事推到洛多尼身上,这个案子就等于结束了。可是实际上的他却待在南多卡班克岛,画迪蒙西的风景。”

“是,我知道是这样。”我说:“可是,让他自杀不就好了吗?他因为杀死了五个女人而自责自杀。”

“如果让他自杀的话……啊,说得也是,假装是自杀,其实是杀了他,事情就更简单了。”

我终于了解了。其实杀死五个人和杀死六个人是一样的。

“可是,我还有问题。”我又说。我的脑子里有满满的问题。

“既然他没有杀人,为何还要写这样的手记?”站在旁边的亚文点着头,表示同意我的问题。

“医生!”洛多尼第一次开口说话。

“可是我确实有很清楚的记忆。我杀死了波妮、菲伊、柯妮、佩琪和琳达她们。我对她们有强烈的恨意,因此一个个地把她们杀死了。我的脑子里确实存在这个记忆,想忘也忘不了。而且,我的感觉里也存在着杀人之后的感触及愉悦。我相信我写的那些东西,不是单纯想像出来的。”

洛多尼诉说这段话时,口气非常平淡。

“乔治,你认为洛多尼为何会这样呢?我想听听精神科医生的看法。”御手洗教授对乔治说。

“因为被灌输了强迫性记忆的关系吧!”

御手洗教授笑了笑,才说:“你的说法是可以被接受的。问题是,他是什么时候被灌输那种强迫性记忆的?目的又是什么?”

“这一点应该很容易理解吧!时间是一九九五年,他刚从昏睡状态中清醒时。当时他的脑子一片空白,在那时植入那样的记忆,以后他猛然触动记忆能力时,即使是被植入的记忆,也会成为他的原始记忆,而不是想像的空幻记忆。所以他会认为记忆里的东西是确有其事。”

“嗯,那么,让他的脑子发生强迫性记忆作用的东西是……”

“olanzapine。”乔治说。御手洗教授先是沉默了一会儿,才轻轻地点了几次头。

“你的假设真让人赞叹。我想除了想法乖僻、偏执的人外,大多数的学者一定会为你这样优秀的推论鼓掌叫好。”

“而你这位想法乖僻、偏执的人,一定不同意我的说法吧?”

“乔治,你说话的口气像政治人物,而且是所谓主流派的政治人物。”

“我是主流派吗?”假教授自嘲地说。

“主流派中的人,才需要政治;孤独的人无须政治。”

“哼!”

“如果要以一人之力和主流派较量,就不能考虑到一对一的局面。”

“哼,这就是你常说的一匹狼理论吗?然而在学术的世界里,这理论是不会被普遍采用的。”

“这就是你的局限了,乔治。”御手洗教授说。“我认为不管是学术或艺术的世界,都不能用政治的方式来看待。”

“我现在想听听你的一匹狼理论,是否真的有一大群政治凡夫也战胜不了的厉害假设。你刚才说的话,就是这个意思吧!希望你能证明给我看。”

“我说的是发现,不是假设。”

“你总是这么有信心,而你通常也可以用这种态度来应付世事。老实说,我曾经很憧憬你这种态度。但是,你认为你现在也能用相同的态度,来解决这个事件吗?表现给我看看吧!”

“你的意思是你想知道我的发现吗?”御手洗教授说。

“发现要用语言表达。不过,不论何种场合,能够让人折服的发现,才是值得说出的发现。”

“你说得没错。乔治。”

“你承认你确实有所发现了?”乔治的语气变得急躁了。

“是的。”

“那么,把你的发现说出来,我要看看到底有什么价值。”

“你真的想听我的发现?”

“不错,我要知道你到底有什么发现。”

“可是我不想说。”

“怎么?你想逃了吗?这可不行。”乔治面有怒意地说。

“我的嘴巴不想说,但是,我手上的斧头从现在开始会对你说一些话。”

屏气凝神听他们说话的众人,听到这句话后都吓了一大跳。乔治也紧张地说:

“洁,莫非你想用这把斧头砍下我的头?”

“不行吗?”御手洗教授冷冷地反问。

“你不是不了解法律的人,应该知道我有接受审判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抗拒司法。”

“村里那些死去的女人,也和你一样,她们也都拥有那样的权利。”御手洗教授说。

“情况不一样!现在才审判四十年前的事,有什么用?”

“既然如此,那你就闪开一点!”御手洗教授话一说完,就挥动手中的斧头,往墙壁劈去。地下室内又爆出破坏性的声音,墙上的泥土、木片纷纷飞落,大家连忙往两旁闪开。

“汤姆,你能帮忙吗?请帮我打破这堵墙。”御手洗教授叫道,然后戴上防尘罩,才再度挥起手中的斧头。

汤姆很快走到阶梯那边,拿来一把斧头,并也戴上防尘罩遮住口鼻后,在教授指示的地方挥下斧头。

他们两个人并肩挥动斧头,不久后就出现和刚才在阶梯上相同的情形。墙壁上的泥土持续脱落,被砍碎的细长木片飞了出来。

两个人的斧头同时穿过墙壁,在墙上凿出一个空洞。这堵墙的另一边,好像是比我们现在站的这个房间更大一点的空间。

御手洗教授瞄准墙上两个裂缝的中间,集中在这个点上落下斧头。在差不多的时候,他停下挥动斧头的动作,然后和汤姆一起用手去拉墙壁,于是轰隆一声,有一大片墙壁应声倒塌。接着,他们眼前出现一个可以容纳一人出入的洞口。这地方从前好像也是一扇门。

“灯光!”御手洗教授隔着防尘罩喊道。警察们立刻拿着手电筒,集中到那个出入口,把光线投射到洞内。

“啊!”我轻呼出声。

洞内的地面上有许多立体模型。火车模型的轨道遍及整个地面,轨道内外,有无数模型房屋、树木。这些模型上还覆着一层厚厚的雪,整个模型好像处在白色的世界里。但是,我们很快就明白了,那不是雪,而是尘埃。墙上有几面以图钉钉上去的三角旗,还有好几个以画框框住,好像宗教画的作品。

御手洗教授跨过木片的碎屑,走进洞内,大块头的巴格利也随后穿过那个刚被敲打出来的洞口。拿着手电筒的汤姆和其他警察,也纷纷从那个洞口进入那房间。被御手洗教授称为乔治的假教授,也被带进那个洞内。洛多尼、我、亚文,也都跟进去了。

警察们高举着手电筒,排成一列靠墙站立。在他们的手电筒照射下,覆着尘埃的小小世界,安静地躺在我们脚下。

“洛多尼,这就是你的坎诺村。”御手洗教授对洛多尼说。

“你的母亲为了补偿你而买给你的。这些都是当时最昂贵的玩具,你用这些玩具,建造了一个模型村。这个模型村就是可以让你自由自在的‘应许之地’。”

洛多尼·拉西姆无言地注视着他四十年前生活中的精神世界。有一支手电筒的光线落在一棵树上。一看,那是御手洗教授手中的手电筒。

“这一棵是刺叶桂花树,树旁的房子当然就是迪蒙西小旅馆。这棵树的树枝深处,和狗的身体连接在一起的,就是波妮·贝尼的头。”

教授蹲下来,我们也蹲下来。一张小小的女人的脸,浮现在教授的手电筒光线下。

“只有头。”教授站起来,我们也站起来。“把人偶的头插在玩具狗的身上……还有这个,这里是西奈学校,这是钟塔。”教授一面说,一面以手中的手电筒照射出指示之物。“看那屋顶的圆锥部分!虽然有灰尘覆盖,但还是看得到上面放着柯妮的头。”教授的手电筒光线下,是个已经变成白色,小小人偶的脸。我们都感到震撼,心想:原来是这样呀!

“这是消防车。车上是失去手脚的菲伊·艾马森。”光线落在原本是红色的消防车模型上。因为尘埃的关系,消防车变成白色,完全看不到原本的色泽。消防车上躺着同样被尘埃覆盖,也变成白色的人偶。

“柯妮在这里。”教授手中的手电筒光线游走在这模型世界里,然后停在墙角的一个地方。那墙角有个时钟。那是有钟摆的柱钟,这个柱钟的时针当然已经停止不动了。接着,光线移到钟面数字盘下的玻璃柜。那是一个可以看见钟摆摆动的透明柜子。

“看,这里面可以看到佩琪的脸。被摘下来的佩琪的头,就在这个让钟摆摆动的柜子里。”哇!大家一片哗然。玻璃柜里的人偶头部看起来很模糊,这是因为玻璃柜上也布满尘埃的关系。

“杰作在这里。”教授的手电筒照着地面上的某一点。那里有辆像是德国老虎战车般的车辆。战车的炮口盖子是打开的,但是有两只人偶的脚就插在那炮口上。

“是坦克车的tank,不是水槽的tank。柯妮的两只脚应该插在坦克车的炮口,而不是水槽。”巴格利频频点头,肥满的双下巴因而抖动着。

“还有这个。”接着,教授把手电筒的光线移到一只老虎摆饰上面。老虎的背上有两只被扯下来的脚。

“天文望远镜在这里,”三角架上有具天文望远镜,微微向上的镜头上面,是两只人偶的手。

“大象在这里。”摆设品的大象上,有两只脚。

“这是猪型扑满,这是飞机,这是巴士,还有这个,这是载货列车。”

教授的手电筒依序照在小男孩的玩具上。猪的上面,是赤裸的人偶身体;飞机的机翼上,是两只小小的手臂;红色屋顶的巴士车顶上,也是两只小小的手臂;绕行这些模型的轨道上,有一辆载运木材的列车,列车上有一具没有手脚的身体。

“这里只有载货列车,载客的列车则一辆也没有……洛多尼!”御手洗教授呼叫洛多尼,然后说:“你只是把小时候恶作剧的行为记录下来而已。而乔治在你住在苏活区时,看到了你写的这本笔记,便利用笔记本上写的东西,想出了这个计划。你在笔记本上完全没有说你杀害的对象是人偶。你的文笔太好了,完全看不出是小孩写的东西。可是,如果杀害的对象从人偶换成真人的话,执行起来就太累了,对吧?乔治。要撕裂人体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乔治默默听着,没有回答。

“那么这本新的笔记本是……”我问。

“当然是我写的。”御手洗教授回答。“被关在拘留室时,因为觉得无聊而写的。”

“各位,这里是林白广场……”巴格利一边说,一边把手中手电筒的光线投射在迪蒙西小旅馆的后面。那里有具仰躺着,有头,也有手、脚的人偶。那是琳达。

“洁,这个我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琳达的事与我无关。”乔治喊道。

“是的。琳达死亡的时间比笔记本上早一天。”教授说着,很快地把视线投向刚才打破的墙壁上的洞口,然后又说:

“琳达,你也可以进来了。里面都是灰尘,要小心。”

于是,琳达出现在洞口了。

“琳达!”我情不自禁地叫出声,眼泪不禁夺眶而出。琳达走过来,伸手抱住我,我也紧紧地抱着她。这村子里我最爱的朋友的性命,因为真正的御手洗教授出现,而得到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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