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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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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车完全停死了。”

“完全停死了,假使你要这样说。”

“不是我要这样说,柯太太,而是你实际这样做过。”

“好,我停了车。”

“停死了?”

“我没有沾点口水,伸个手指出去,看我的车在不在动。”白莎讽刺地说。

“我懂了。”现在米律师说着好像一切都得到结论似的:“我想你误解我了,柯太太,或者是我误解你了。据我现在从你得到的证词,你根本连自己都不知道,当时你的车还是完全停住了,还是向前在移动。”

“讲得没有错。”

“但是你出手臂做信号表示你要停车了。”

“是的。”

“停车的信号?”

“我是说这样的。”

“也是想这样做吗?”

“当然我是想这样做。”

“现在,让我再问你,柯太太,你为什么要停车?你不可能当那里是停车场吧。”

白莎说:“我要让后车绕过我之后,我可以左转。”

“喔,你想左转?你有没有打出左转的信号呢?”

“当然打了。”

“你说你发出了左转的信号。”

“是的。”

“什么样的信号呢?柯太太。”

“别人怎么做的?”

“不对,不对,柯太太,我要知道你怎么做的。”

白莎说:“我把左臂伸出车窗——直直的伸出。”

“整个手臂伸出?”

“整个手臂,是的。”

“于是你看到了你后面的车子。”

“是的。”

“第一次看到?”

“是的。”

“是你要那辆车绕过你?”

“是的。”

“你有没有用信号通知后车。叫它绕过去。”

“当然有。”

“你怎么做?”

“我挥手叫她向前。”

“怎样挥法?”

“用我手臂挥动。”

“用手臂挥动是什么意思,柯太太?”

白莎用力伸出她手臂做了一连串的圆形动作。

“请记录下来。”米律师说:“柯太太在此时伸展她左臂作一连串圆形的动作——当手上举时较头为高,下垂时几乎着地。对不对,柯太太?”

“对,”她说,然后又讥讽地加一句:“难得你也有对的地方。”

“在得到你的信号通知后,魏小姐立即绕过你,是不是?”

“绕过我,并且表达了不少她的意见。”白莎说。

“你车的左前窗,是开着的,是吗?”

“是的。”

“魏小姐车窗呢?——小心,柯太太,我不要你受骗了。我只要试试你观察的能力,并看看你到底记得多。魏小姐车右侧的窗,是开的还是关的?”

白莎想了一下说:“她车窗是关着的。”

“你能确信?”

“确信。”

“所有右侧的车窗都是关着的?”

“是的。”

“玻璃关到顶?”

“我说关紧的。”

“告诉我魏小姐对你说什么了。说那些个字?”

一阵自以为然闪过白莎的脸:“不要用这种方法来骗我。我不会中你计的。”

米律师抬起眉毛问;“请问你什么意思?”

“我意思是假如她右侧的窗没有开,我就听不见她说些什么。你也知道我什么意思。事实上,我可以——看见——她在讲话。”

“但是你听不到她说什么字?”

“当然,窗关着的听不到。”

“一个字也听不到?”

“不,我听到——不是,我不能发誓听到。”

“那么你怎么知道魏小姐对你说的,是你刚才所指表达了不少她的意见。”

“我从她脸上表情知道的。”

“她说的,你一个字也听不到?”

“听不到。”

“那么当你刚才说的,她向你表达了不少她的意见,你是用的心电感应,还是通灵术?”

“我可以看到她脸上的表情。”

“你有本领从别人脸上表情,看到她在想什么吗?”

“假如她嘴巴也在动的话,是可以的。”

米律师立即无声地动了他嘴唇数秒钟,然后问道:“我说了些什么,柯太太?”

“你什么也没有说呀。”

“但是我嘴巴在动呀。我的确是在说一件事,我说得很肯定。柯太太,我的嘴巴是在动,你也看得到我脸上表情,是不是?”

白莎没有讲话。

“那么你是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白莎愤怒,困扰,用不说话来保护自己。

米律师又等了几秒钟,才说道:“请记录记下来,证人对这个问题无法回答,或是不愿回答。”

白莎开始出汗了。

米律师继续道:“柯太太,你突然从大路的最左侧车道快速地换到最有侧车道,开到我客户魏小姐所开汽车的正前方,你突然发出个停车的信号,把你的车速变慢,你自己也不知慢到什么程度,因为你不知道车子停住了还是仍在向前移动。你突然发出一个左转信号,然后你突然发出一连串的手臂大动作信号,所以把右侧的车道交通完全阻断。对你所做的一切行为,你自己有较合理的解释吗?”

“我告诉你我要在转,我要这部车绕过去先走。”

“公园大道方向是绿灯,你知道你不能在十字路口停车,是吗?”

“假如你一定要吹毛求疵,是的。”

“所以你在那里违规停车。”

“就算是的。”

“你也知道,从3条车道最右侧的一条,你不准左转的,是吗?”

“当然,所以我才要我后面的车子先走。”

“所以你为了两件违规的行动,一个紧接一个地发出了两次信号,是吗?”

“你一定要如此说,是的。”

“再请问你,那辆路先生所驾驶的车子,你什么时候才看到它?”

“正好在撞车之前。”

“确实地说,撞车之前多久?”

“我说不出来,大概是1秒钟吧。”

“你见到它时,它在哪里?”

“它刚摆向左转弯。”

“你当然知道真正撞车的位置在哪里?”

“是的。”

“哪里?”

“就在我的车前面。把我整个挡住,移动不得。”

“正是如此。柯太太,我不想陷害你。我告诉你,调查结果,从车子到交叉路中心点正好31尺。你看这个距离和你脑中想像是不是差不多?”

“大概差不多。”

“这是调查清楚的,柯太太。我想对方的律师这一点可以同意的。”

米律师看看商律师,商律师点点头。

“柯太太,你第一次见到那辆车的时候,它还没到交叉路?”

“嗯——它还没有到交叉路的中心。”

“真是如此。所以这辆车先要到交叉路的中心,在中心较远方绕过中心左转,再走上31尺才撞上魏小姐的车。”

“我猜是这样的。是的。”

“距离嘛——也许算它50尺?”

“嗯——差不多这样,是的。”

“照你这样估计,从你第一眼看到路先生的车,到撞车为止,那辆车走了50尺,是吗?”

“我想是的。”

“是你自己确实作证,你是在撞车一秒钟之前,看到路先生所开的车的。”

“没有错。”白莎说。

米律师说:“你有没有计算过,柯太太,车子1秒钟走50尺,1分钟可以走3千尺,而每分钟3千尺比时速35英里快得多?”

白莎眨着她的小眼。

“所以,”米律师说:“从你自己的估计,柯太太——我没有诱导你,一切都是你自己的估计,这位路先生的车,用超过35英里时速在交叉路转弯,是或不是?”

白莎说:“我觉得没有那么快。”

“那末你其他的证词一定是错了。你认为车子到交叉路中心不止50尺吗?”

“不,不会更多。”

“但是离开撞车地点至少有500尺?”

“是的。”

“那么你的时间一定估计错误了。你想会不会比1秒钟要多一点?”

“可能。”

“但是你曾确定地说过那是一秒钟。柯太太,你要不要改变你的证词?”

白莎前额全已汗湿。她说:“我不知道那车走多快。我只是抬头看到它,然后撞车了。”

“喔,你抬头看才看到它。”

“是的。”

“那么,撞车之前,你一直是低着头在看。”

“我不知道在看哪里。”

“喔,我完全懂了。你不知道你的车是停着还是在动。你也不知道你在看这边还是那边。”

“我是在看下面。”

“那你不是在看旁边?”

“不是。”

“那么你不可能在看魏小姐。”

“我是在看魏小姐。”

“想清楚一点。”

白莎顽固地不开口。

米律师大获全胜地笑笑。“我想,”他宣布道:“我问完了。”

做速记的人,把记事本合拢。魏妍素对白莎得意地傻笑。神气地离开。米律师用他牙刷样的小胡子擦他鼻子。

人们陆续离开。又一次白莎与我被单独留在办公室里。现场犹如一次冠军拳赛才结束那么寂寞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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