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说七天之内交出去就可以了;可是,那是道路等一般的场合里捡到的情况。”
“在车站里捡到的呢?”
“在车站或轮船、汽车那些设有管理人员的特定场合里,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交出去啊。我把那忘了。”
“二十四小时……”志津子握紧了听筒。捡到那个包时,是前天16日2点30分左右,二十四小时早就过了,“迟了呀!那么,现在该怎么办?”
“你已经没有取得酬谢的权利了呀!找到失主时,我们得不到酬谢,而且也失去了找不到失主时的所有权。”
“那么一文钱也没有了?”
“真是啊!……嘿!志津子,不用交了吧!”
最后那句话是带玩笑的口气。
“你说要占为己有?那样做的话是有罪的吧!”
“嗯。是失物侵占罪吧!”
“别开玩笑呀!”志津子放下听筒。她的胸中陡然升起一种想要逃避似的落魄。
志津子的生活并不宽裕。现在的公司是她在离婚以后去上班的,所以还不是正式的职员,薪水也很低。
母亲在老家孤身生活,靠着教人书法勉强可以度日,不久前生了一场大病,如今连书法也教不动了,汇寄给母亲的生活补贴也马上就补贴不起了。总之,志津子必须将母亲领过来一起生活,但如此一来,眼下的住宅里就会很挤,因此志津子至少想要一套稍大一些的公寓。
昨天夜里,其实志津子也悄悄地盘算着。如果没有失主来认领,一千五百万元就能到手。那尽管有些做梦,但如果有失主认领,酬谢百分之十就是一百五十万元。与车站方面对分就是七十五万元。若是那样,就能寄钱给母亲,就连电炉都可以买了。她打着如意算盘,满意地笑了。
想不到那是一场空欢喜……
志津子迷迷糊糊地入神了好一会儿,不久便下了决心,抱着那只包离开了家。
10月23日下午,千叶县警察拜访了黑须的公寓。
“黑须先生,你最近一次遇见大北先生,是什么时候啊?”叫水谷的刑警问道。他虽然个子很小,但身体却显得很结实。
据说,在这四天前,大北的妻子梅子从台湾回来,见丈夫不在家。她等了两天也不见大北来联络,便向警察提出要求寻找。
“嗯……记得是15日左右。不等一下,对了,是16日。是16日。”黑领故意装模作样地打开笔记本来看。
“在哪里见到的?”
“是在大北的家里。”
“干什么去了?”
“没什么事情。我想他一个人待着很无聊吧?所以就去看看他。”
“你们两人没有到哪里去吗?”
“不!……出去了。”否定以后,黑须重又说道。刑警也许已经从阿边那里打听过了。阿边知道他们两人开着大北的汽车出去的。因此事先承认下来,以后即使从大北的汽车里查出黑须的指纹,就不会见怪了。